世界主要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服务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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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1.产生背景 1988年6月2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并于1989年1月1日生效。1992年8月12
日,美、加、墨三国代表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最后文本达成协议。l992年12月17日, 美加墨领导人在美国举行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字仪式,至此协定的一切法律程序均已 完成。
2.基本内容 (1)逐步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实现区内贸易自由化 (2)原产地规则 (3)对纺织品和服装、汽车产品、能源和基本石化产品、农产品等较为敏感商品贸易的
专门规定 (4)劳务贸易(包括陆路运输、电信和金融服务) (5)投资和金融服务 (6)知识产权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范围及基本原则 1.关于服务的范围 明确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服务和活动: (1)金融服务、与能源或基础石油化工有关的服务; (2)航空服务及其支持服务(除航空器维修服务和特种航空服务之外); (3)跨境劳工贸易、政府采购、政府补贴、成员国政府所进行的与法律执行、收入保障、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 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加速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和通 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优先合作项目。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 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 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1995年12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了东盟第五届高峰会议,这次峰会主要签署《曼谷高峰会宣 言》、《东南亚非核区条约》、《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议定书修正条文》。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会议通过了《河内宣 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 安全合作的文件。
2.电信服务 (1)参与及利用公共网络 (2)增值电讯服务 (3)排他性条款及限制 (4)与标准有关的措施 (5)独家提供服务 (6)提供信息 (7)技术合作
3.金融服务 (1)美国方面 (2)加拿大方面 (3)墨西哥方面
第二节 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
一、欧盟服务贸易规则模式与特点 1.欧盟规制《罗马条约》对服务的定义与GATS的规定完全不同 2.欧盟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立法模式可以归纳为“五种二级”
第三节 东南亚国家联盟服务贸易规则
一、东盟发展历程 1976年2月,东盟国家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第一届东盟高峰会议,主要签署了两项历史
性文件:《东南亚友好与合作条约》和《东盟和谐宣言》。 1992年1月,东盟六国在新加坡举行第四次高峰会议,本届峰会签署了三项文件:《1992
年新加坡宣言》、《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义》、《促进东盟经济合作框架 协议》。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 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挺进。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 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 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社会福利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活动。
2.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2)市场准入 (3)透明度原则 (4)许可及证书 (5)利益的拒绝 (6)垄断性行业的服务提供者 (7)政府采购 (8)争端的解决机制
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主要规则 1.陆路运输 (1)公共汽车及卡车服务 (2)铁路及港口服务 (3)其他
2005年12月12日,第十一届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 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2007年1月13日,第十二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国家领导人通 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并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东盟宪章。会议签 署了有关在2015年前建成东盟共同体、保护和促进海外劳工权益等宣言,还签署了本地区 第一份反恐公约。
二、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具体规则
1.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法律基础
欧盟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原欧洲共同体的有关法律文件中,其中 包括《罗马条约》这一基本法以及在此基础上派生的、主要由欧洲理事会制定和发布的 条例、指令、决定、建议和意见等。
2.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具体规则 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主要体现在《罗马条约》及其后签署的系列协定中。 (1)共同商业政策中建立具体服务市场的策略 (2)专业资格的相互承认 (3)服务原产地规则 (4)政府采购 (5)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新举措--服务业指令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在会上就东盟今 后的发展、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东盟领 导人在会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十四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举行。此次 峰会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以“东盟人民的东盟宪章”为主题, 各国领导人将共商东盟发展大计,特别是将就如何实施《东盟宪章》做出具体规划,为以 “东盟方式”落实和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世界主要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服务贸易规则
1
学习目标
了解NAFTA/EU/ ASEAN/APEC产生的背景及谈判历程
熟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罗马条约》的产生背景及主要内容
熟悉《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执行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动议程》的主要内容
掌握四大区域经济组织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北美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规则
日,美、加、墨三国代表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最后文本达成协议。l992年12月17日, 美加墨领导人在美国举行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字仪式,至此协定的一切法律程序均已 完成。
2.基本内容 (1)逐步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实现区内贸易自由化 (2)原产地规则 (3)对纺织品和服装、汽车产品、能源和基本石化产品、农产品等较为敏感商品贸易的
专门规定 (4)劳务贸易(包括陆路运输、电信和金融服务) (5)投资和金融服务 (6)知识产权
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范围及基本原则 1.关于服务的范围 明确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服务和活动: (1)金融服务、与能源或基础石油化工有关的服务; (2)航空服务及其支持服务(除航空器维修服务和特种航空服务之外); (3)跨境劳工贸易、政府采购、政府补贴、成员国政府所进行的与法律执行、收入保障、
2001年11月5日至6日,第七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 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加速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信息和通 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优先合作项目。
2002年11月4日至5日,第八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 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并签 署了《东盟旅游协定》。
1995年12月,在泰国曼谷举行了东盟第五届高峰会议,这次峰会主要签署《曼谷高峰会宣 言》、《东南亚非核区条约》、《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议定书修正条文》。
1998年12月15日至16日,第六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会议通过了《河内宣 言》、《河内行动纲领》、《“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 安全合作的文件。
2.电信服务 (1)参与及利用公共网络 (2)增值电讯服务 (3)排他性条款及限制 (4)与标准有关的措施 (5)独家提供服务 (6)提供信息 (7)技术合作
3.金融服务 (1)美国方面 (2)加拿大方面 (3)墨西哥方面
第二节 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
一、欧盟服务贸易规则模式与特点 1.欧盟规制《罗马条约》对服务的定义与GATS的规定完全不同 2.欧盟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立法模式可以归纳为“五种二级”
第三节 东南亚国家联盟服务贸易规则
一、东盟发展历程 1976年2月,东盟国家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第一届东盟高峰会议,主要签署了两项历史
性文件:《东南亚友好与合作条约》和《东盟和谐宣言》。 1992年1月,东盟六国在新加坡举行第四次高峰会议,本届峰会签署了三项文件:《1992
年新加坡宣言》、《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优惠关税协义》、《促进东盟经济合作框架 协议》。
2003年10月7日至8日,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上通过了一份旨在2020 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宣言,确定了东盟将向关系更加密切的共同体挺进。
2004年11月29日至30日,第十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会议签署了《万象行 动纲领》和《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两份文件,并通过了《东盟社会文化 共同体行动纲领》和《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纲领》两个文件。
社会福利和国家安全有关的活动。
2.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2)市场准入 (3)透明度原则 (4)许可及证书 (5)利益的拒绝 (6)垄断性行业的服务提供者 (7)政府采购 (8)争端的解决机制
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服务贸易主要规则 1.陆路运输 (1)公共汽车及卡车服务 (2)铁路及港口服务 (3)其他
2005年12月12日,第十一届东盟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制 订东盟宪章的《吉隆坡宣言》,以加快实现东盟共同体的建设。
2007年1月13日,第十二届东盟首脑会议在菲律宾中部城市宿务举行。东盟国家领导人通 过了关于制定东盟宪章的宣言,并决定成立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东盟宪章。会议签 署了有关在2015年前建成东盟共同体、保护和促进海外劳工权益等宣言,还签署了本地区 第一份反恐公约。
二、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具体规则
1.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法律基础
欧盟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原欧洲共同体的有关法律文件中,其中 包括《罗马条约》这一基本法以及在此基础上派生的、主要由欧洲理事会制定和发布的 条例、指令、决定、建议和意见等。
2.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具体规则 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则,主要体现在《罗马条约》及其后签署的系列协定中。 (1)共同商业政策中建立具体服务市场的策略 (2)专业资格的相互承认 (3)服务原产地规则 (4)政府采购 (5)欧盟服务贸易自由化新举措--服务业指令
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三届东盟首脑会议在新加坡举行。与会各国领导人在会上就东盟今 后的发展、加快一体化建设、迎接新形势下的各种挑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东盟领 导人在会上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宣言》等重要文件。
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第十四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首脑会议在泰国举行。此次 峰会签署了《东盟共同体2009—2015年路线图宣言》,以“东盟人民的东盟宪章”为主题, 各国领导人将共商东盟发展大计,特别是将就如何实施《东盟宪章》做出具体规划,为以 “东盟方式”落实和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世界主要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服务贸易规则
1
学习目标
了解NAFTA/EU/ ASEAN/APEC产生的背景及谈判历程
熟悉《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罗马条约》的产生背景及主要内容
熟悉《东盟服务业架构协议》、《执行茂物宣言的大阪行动议程》的主要内容
掌握四大区域经济组织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北美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