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概况(doc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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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及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工程主要解决三北和其他地区各不相同的生态问题。具体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长江、沿海、珠江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平原绿化工程。

一、三北防护林工程

工程的背景情况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西北、华北、东北地区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状况,国务院批准上马了三北防护林防护工程。1978年11月3日,国家计划委员会以计计[1978]808 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西北、华北、东北防护林体系建设计划任务书》。1978年11月25 日,国务院以国发(1978)244 号文件批准国家林业总局《关于在西北、华北、东北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重点地区建设大型防护林的规划》,至此,三北防护林工程正式启动实施。

工程建设范围

按照总体规划,三北工程的建设范围东起黑龙江的宾县,西至新疆的乌孜别里山口,北抵国界线,南沿天津、汾河、渭河、洮河下游、布长汗达山、喀喇昆仑山,东西长4480公里,南北宽560-1460 公里。地理位置在东经73°26' —127°50' ,北纬33°30' —50°12' 之间。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北、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1 个县(旗、市、区)。工程建设总面积406.9 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42.4%

工程建设期限

三北工程规划从1978年开始到2050年结束,历时73 年,分三个阶段、八期工程进行建设。1978-2000 年为第一阶段,分三期工程。1978 -1985 年为一期工程,

1986-1995年为二期工程,1996-2000 年为三期工程;2001-2020 年为第二阶段,分两期工程。2001-2010年为四期工程,2011-2020年为五期工程;2021-2050 年为第三阶段,分三期工程。2021-2030年为六期工程,2031-2040年为七期工程,2041-2050 年为八期工程。

总体规划建设内容与规模

三北工程规划造林3508.3 万公顷(包括林带、林网折算面积), 其中人工造林2637.1 万公顷, 占总任务的75.1%;飞播造林111.4 万公顷, 占3.2%;封山封沙育林759.8 万公顷, 占21.7%。四旁植树52.4 亿株。规划总投资为576.8 亿元,建设任务完成后,使三北地区的森林覆盖率由5.05%提高到14.95%,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四期工程建设情况

2001年,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规划经国家计委批复,四期工程正式启动实施。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涉及三北地区的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90 个县(旗、市、区),总面积405.39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42.2%。到2010 年,在有效保护好工程区内现有2787 万公顷森

林资源的基础上,完成造林950 万公顷,工程建设区内的森林覆盖率净增1.84 个百分点,建成一批比较完备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初步遏制了三北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在沙区,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使40%的沙

化土地得到初步治理,使风沙危害程度和沙尘暴发生频率有效降低。毛乌素、科尔沁、呼仑贝尔三大沙地基本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在水土流失区,使50%以上的

水土流失面积得到基本治理,治理区的土壤侵蚀模数下降30%以上,流入黄河的泥沙量明显减少。在平原农区,以现有农田防护林为基本框架,建成多林种、多树种、网带片相结合的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长江中下游地区等五个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工程的背景情况

1978年,三北(西北地区、华北北部、东北西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后,为从根本上扭转我国长江、珠江、海河等大江大河及沿海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1989 年、1990年、1987年、1994年、1996年,先后启动长江中上游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太行山绿化、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到2000年底,5个防护林工程一期建设结束。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0 年国家林业局组织编

制了长江、沿海、珠江、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5个防护林体系建设二期工程规划(一)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一期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85.5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422.5 万公顷,飞播造林7.5 万公顷,封山育林221.0 万公顷。幼林抚育34.5 万公顷。工程实施11 年来,森林覆盖率由1989年的19.9 %提高到29.5 %,净增9.6 个百分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 万平方公里,治理区土壤侵蚀量由治理前的9.3 亿吨降低到5.4 亿吨,减少了42.0%。改善了农业生产环境,增强了抵御旱、洪、风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维护

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营建的防护林有效庇护农田666.7 万公顷以上,仅此一项按减灾增益10%计算,产生的间接效益就达数十亿元。国家在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中安排了长江中上游水源林、水保林营造技术研究,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攻关成果,解决和提供了工程建设的关键技术,并为今后的防护林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储备。在多年的治理实践中,工程区科技人员和干部群众针对不同自然和社会状况,探索总结了许多成功的生态

建设与治理模式,提高了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成效。

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长江、淮河、钱塘江流域的汇水区域,涉及青海、西藏、甘肃、四川、云南、贵州、重庆、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上海17 个省(市)的1033个县(市、区)。规划造林任务687.6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13.2 万公顷,封山育林348 万公顷,飞播造林26.45 万公顷。规

划低效防护林改造388.1 万公顷

二)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1996年,一期工程首批启动实施了13个县,1998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珠防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又先后试点启动了34 个县。到2000 年,一期工程建设共完成营造林67.5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3.45 万公顷,飞播造林2.76 万公顷,封山育林28.19 万公顷。完成低效防护林改造任务12.88 万公顷,四旁植树1.7 亿株。由于一期工程建设启动晚、建设时间短,营造的防护林的效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工程建设加快了工程区造林绿化进程,取得了一定的生态效益,对促进石漠化地区植被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工程区宜林荒山面积大幅度减少, 有林地面积得到增加,为促进农民增收和石漠化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工程实践,培养了一批工程技术管理骨干和懂技术的林农。尤其是工程区技术人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符合珠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的造林绿化技术和适用与本地区的治理模式,为二期工程建设及大规模开展石漠化治理奠定了基础。

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包括:江西、湖南、云南、贵州、广西和广东6 个省(自治区)的187个县(市、区)。规划造林227.87 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87.5 万公顷,封山育林137.2 万公顷,飞播造林3.1 万公顷。规划低效防护林改造99.76 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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