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国际、港澳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流程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方科技大学国际、港澳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流程图)报名人数大于录取名额

录取人数无限制

学校发布协议交流类项目信息

填写《南方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表》并交国际合作部

自行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校内学术单位遴选

向国外大学提名

国外大学审核申请材料

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

签署《南方科技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学生声明》、《亲属声明》交国际合作部,

填写《交流学生修读计划表》交教学工作部进行学分认定

出国准备: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确认住宿等

(注:自行办理。教学工作部:在读证明、成绩单;国际合作部:资助证明等)

赴国(境)外学习交流

交流期满回校,向国际合作部提交成绩单及书面报告申请出国资助(如适用)取得签证的学生名单报国际合作部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