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国际、港澳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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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国际、港澳台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流程图)报名人数大于录取名额
录取人数无限制
学校发布协议交流类项目信息
填写《南方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学生申请表》并交国际合作部
自行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校内学术单位遴选
向国外大学提名
国外大学审核申请材料
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
签署《南方科技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学生声明》、《亲属声明》交国际合作部,
填写《交流学生修读计划表》交教学工作部进行学分认定
出国准备: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确认住宿等
(注:自行办理。教学工作部:在读证明、成绩单;国际合作部:资助证明等)
赴国(境)外学习交流
交流期满回校,向国际合作部提交成绩单及书面报告申请出国资助(如适用)取得签证的学生名单报国际合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