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新教与中国儒教、道教伦理观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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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基督新教与中国儒教、道教伦理观之比较——解读马克斯·韦伯的《儒教与道教》

古典社会学理论2010-12-23 10:51:51 阅读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基督新教与中国儒教、道教伦理观之比较

———解读马克斯·韦伯的《儒教与道教》

郭宏斌

〔提要〕韦伯的《儒教与道教》是比较宗教社会学的代表作之一,它对东西方的宗教文化分析产生了深远的意义。

通过对韦伯作品中基督新教、儒教、道教的跨文化比较,重点分析它们在伦理观上与资本主义经济契合上所具有的差别。反思传统文化与东亚模式、中国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基督新教;儒教;道教;伦理观;理性资本主义

一、中国社会结构及支配体系的“韦伯命题”1904年,马克斯·韦伯在发表了《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之后,为进一步探讨西欧以外的其他文明世界,特别是中国这个特殊的文化体(黑格尔语,中国是一切例外中的例外)为什么没能成功地发展出像西方一样的理性资本主义这一“韦伯命题”?同时也为了验证他关于“心态支配行为”(即中心价值立场左右行动过程)的文化假设。他于1915年发表了研究有关中国社会结构及支配体系,对西方汉学界影响深远的社会学名著《儒教与道教》。试图为人们呈现一个由儒教和道教价值信仰支配下的“传统中国历史图像”,通过对东西方的跨文化比较,来校正和对抗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历史唯物主义”(物质决定意识)的理论。突出社会变革过程中精神因素的独立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宗教具有其对经济独立自发的影响力。将人们的目光拉回到文化精神因素对物质社会变迁有巨大反作用的德国哲学传统的道路上。《儒教与道教》即为验证这一主题而作,它是韦伯的一系列比较社会学的论证中最完善的一篇,也是一篇实证性论文,可以说,它代表了韦伯比较社会学的

论证水平。

二、韦伯的宗教核心伦理观

韦伯的比较宗教社会学最终的目的是要验证新教伦理与近代资本主义的因果关系,为此有必要将与西欧社会有着同样发达的商品经济并且在宗教伦理方面形成鲜明对比的社会进行比较,而传统中国便是满足这一条件的惟一社会。对儒教与道教的分析,同样采取了“韦伯式的理性化”分析视角,更为明确地说他的理性化是一种工具合理性行为,他认为一切社会制度、物质层面无不渗透着理念(尤其是宗教观念)因素。为将论述的重点落在“对资本主义具有决定性抑制因素的精神层次”,韦伯认为有必要向大家展示一个全方位的“传统中国社会图像”。他将文章分为了三部分:中国社会的“物质性结构”、作为支配性价值体系的儒教、作为异端主流的道教。通过对中国和西欧的横向物质性结构对比(包括货币制度、城市和行会、官僚体系、农业政策、财政、血缘体系、法律制度等内容),韦伯认为在物质层面,中国的社会结构同时包含了有利于和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混合因素,在这一点上,中国和西欧及基础差不多,“甚至可以说,从发展资本主义———官僚体制的潜在能力上,中国、印度等地的物质环境,比起来实优于我们西方的中古和近世时期”。

既然客观物质环境差不多,为什么会发生一个地方出现了高度理性的资本主义,而另一

个地方却始终没有产生类似于西方的资本主义情形呢?反观韦伯的研究旨趣,他一生致力于

对“人的社会行动”的微观研究,试图对人的社会行动做出解释性说明和因果性理解。加之西方的“人本主义”研究传统影响使得韦伯研究的重心落在了对“人”的研究上面。在韦伯看来,人是有意识的、具有能动性的“生灵”,他们的行动受意志(心态)的强烈支配。而对人的意识最具支配力量的是宗教信仰。韦伯认为宗教伦理通过实践伦理或阶层伦理制约和影响经济伦理,对社会秩序领域进行着深刻程度极为不同的干预。所以,韦伯接下来论述的便是在中国的价值体系中居主导地位的儒教与道教。他认为,作为代表传统中国社会伦理的儒教伦理与近代西欧社会的伦理相比,儒教是一种传统主义取向的支配性的价值体系,这是一种“外在性”伦理,它对世界所采取的是适应而不是改造的态度。而作为异端信仰的道教因为它本身所含有的神秘主义和巫术传统,无力扭转儒教对民众的传统主义影响趋势。通过对中国儒教、道教与西欧基督新教的核心即“伦理观”的深入比较,韦伯进一步坚定了他对理性资本主义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宗教因素的论断。

三、基督新教与儒教、道教三者经济伦理观之比较

(一)韦伯宗教社会学思想中的几个核心概念

为论证的方便,韦伯利用他的“理想类型”方法构造了如“理性化”、“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精神”、“宗教类型”等几个概念,并将基督新教和儒教与道教归入不同的类别,以说明哲学研究

《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东西方文化的内在差异。理性化是韦伯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它是指一种区别于以往的情感性的、可以利用诸如簿记方式计算的思维方式。在韦伯关于个人社会行动的四种类型中,它更侧重于“工具合理性”,认为它是衡量是否与资本主义发展相契合的标准。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精神不是广泛意义之下的资本主义,而是近代西方所独有的一种类型。这种资本主义在形式上是自由劳动的理性资本主义组织方式。而资本主义精神更与前资本主义精神有本质的区别。它从伦理角度采取了对近代资本主义经济活动认可、鼓励的态度。合理性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外部表现。在宗教类型上韦伯区分出了禁欲主义和神秘主义、出世和入世两组对应范畴。他依据这些理想类型化的比较伦理范畴对新教伦理和儒教、道教伦理进行比较,建构自己关于宗教社会学的比较价值系统。

(二)三种宗教的经济伦理观比较

在韦伯看来,中国的儒教和道教都是“神秘主义”类型的宗教,与西方新教的“禁欲主义”是相对立的。儒教认为人的本性是善的,人天生具有一种追求善良和讲求道德的本性,而新教则认为人性是恶的,具有“原罪”。因为儒教将人性假定为善的前提,所以在它的价值体系中就不存在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的超世俗的、拥有无限权力、具有伦理格位的造物主———上帝,不存在外在上帝的超越世界与现世世界的紧张关系,“那种把现世的紧张关系,无论在宗教对现世的贬低还是从现世受到的实际拒绝方面,都减少到了最低程度”。由于在它的价值体系中没有了两个世界的悲观性对立,人们就不需要任何救赎,采取了一种“外在性”的伦理观。认为人们只有按照楷模先知的伦理准则来行动,主动地适应此世,虔诚地服从世俗权力的固定秩序。这样就可以实现道德的自我完成和人格完满的境界。

道教的产生实际上是由于正统地位的儒教价值和信仰体系不能满足人民尤其是统治阶层的长生需要和对金钱的无节制贪欲的背景下,而道教价值信仰体系中所独有的两大目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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