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培训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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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类型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岗前安全培训 变换岗位和复工安全培训 四新(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
设备、新材料 )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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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
是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的 人员。
种类——电工、金属焊接工、起重工、厂内机
动车驾驶员、锅炉压力容器操作工、建筑登高 架设工等。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条件:
1.地市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核发; 2.作业对口; 3.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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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组织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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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企业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
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 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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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培训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 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 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 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 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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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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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 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 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 的有关人员不得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
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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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监督管理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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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 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总局第三号公告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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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制定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
集团公司安监局信息处
杨能勇
目录
前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安全培训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安全培训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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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安全培训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集团公司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培训规定》
目录
执行日期 制定目的 适用范围 从业人员 企业责任 培训要求 监督管理 培训类型 组织实施 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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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 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 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 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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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组织实施
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 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 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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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从业人员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 实际控制人)等。
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 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 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 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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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组织实施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 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 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 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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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 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 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等。
其他从业人员——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 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 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 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 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 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 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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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 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