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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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

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国中医药医政发〔X〕X号)和《X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X度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验收工作的通知》(X中医药函〔X〕X号)要求,我县“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期满,需接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复审。为确保顺利通过复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大会议精神和X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发展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医药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中医药文化为引领,以传承创新为主线,以巩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契机,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X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X年版)》(国家级评审),结合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

全、有效、便捷、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力争在今年6月通过专家组复审,进一步巩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依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X年版)》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细则(X年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扶持中医发展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X-X年)》组织实施《X省中医药发展“X”规划》《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X”行动计划》,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县“X”发展规划,制定并落实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工作,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形成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合力。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加强基础设施、重点专科、信息化建设,建立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机制,设置基层指导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根据《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中药房基本标准》的建设要求,加强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开展中医及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

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各镇(街)卫生院集中建设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馆,规范中医诊室建设、完善中医诊疗设备、中药饮片配备,加强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好中医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均能运用中医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中医药专业人才,针对不同机构、不同类别人员积极开展中医药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巩固和提高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中医药人才培训工作,鼓励西学中,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县中医院要设立基层中医指导科,制定基层指导规划和中医药人员培训计划,提高中医药人员业务能力。

(四)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中医科室规章制度,门诊、住院病历、中医处方等医疗文书的书写规范。积极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积极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要加大中医药临床科室建设,加强中医药在常见疾病诊疗工作中的应用,按要求配备和使用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在中医药处方数量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方面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X年版)》要求。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要认真贯彻落实

《X省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提供中医医药服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医疗机构在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中,要运用中医理论开展老年人体质辨工作;积极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工作,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居民运用中医药预防保健的能力。制定中医药健康教育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针对慢病患者制定个性化中医药治疗方案。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体系建设。各医疗机构要从建设中医特色诊疗区域、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常识知知晓不低于90%,对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满意率不低于85%。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了确保全县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顺利通过复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X县中医药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

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局、县编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卫计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为:

(一)政府办: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X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发改局:负责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三)财政局: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保障,中医药事业费占全县卫生投入10%以上,或占全市政府卫生投入8%以上,且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药事业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给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相关经费。积极开展对中医药治疗项目财政补贴试点等工作,

(四)人社局:负责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将中医药服务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中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研究制定相应倾斜政策,引导社区居民应用中医药服务。

(五)卫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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