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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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会计委派制
摘要:会计委派制是由代表国家利益的部门对实行两权分离的企业单位委派财务总监或主要会计人员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这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管理制度,也是一种有效的会计管理模式。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确保向所有者和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会计信息,维护所有者的利益。在此,本文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会计委派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及完善途径,做如下论述。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会计任命制会计管理模式会计管理制度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原因,目前会计工作中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单位领导人干扰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授意、指使、强令篡改会计数据,假造账册,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甚至贪污贿赂,侵吞公款;一些会计人员不坚持原则,不正确履行职责,为违纪违法行为提供方便,有的甚至与单位领导人串通一气,通谋作案。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会计职能的发挥和会计信息质量,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源头之一。从近几年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看,大量地涉及会计监督和管理问题。所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及意义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会计委派制实际上就是委派会计和委派者之间的一种委托与代理关系,委派制的目的是让执行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者的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这样会计人员可依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类违纪问题进行监督。但现行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人员在企业中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参与企业经营的管理者,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者,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权限及经济利益直接受管理当局的支配,故单纯地依靠企业内部会计人员对企业主管人员进行监督,是行不通的。由于管理会计受托于管理当局,这就为会计信息的失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这也是目前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的顽症所在。如果将这种委派关系改为企业所有者分别委托管理当局和财务人员,使财务会计人员独立于企业管理当局之外,这样才可能对委托责任完成情况做出客观、真实的描述。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意义
实行会计委派,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委派会计代表政府或产权管理部门,行使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即被委派单位的会计监督权,同时作为受派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受派会计人员具有《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职权:监督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对国有资产流
失承担相应责任;监督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对上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监督所在单位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二、推行会计委派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委派制与现行政策法规的衔接问题
现行有关法规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由单位领导任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单位领导人负责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领导,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因此,如何解决委派制与现行法规的衔接问题,是首先需要考虑的。比较好的办法是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以国家所有者代表人身份进入企业,向所有者负责,独立行使财务管理监督权。这既可以解决委派会计负责人与现行政策法规的矛盾,也可以解决被委派会计人员身份不明确,监督乏力的问题。
(二)委派制与接受委派制单位的关系问题
政府向国有企业委派会计人员,监督企业财务活动,是政府履行资产所有者职能的重要表现,其基本出发点是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因此它涉及到政府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这样,会计委派制虽然强化了对企业会计核算的监督,但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功能,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要正确处理好委派单位与接受委派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到既要保证所有者充分行使所有权,又要保证企业依法行使理财和经营自主权,使委派制正常
运转。
(三)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与权限问题
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应根据派往单位的具体情况作出规定。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的职责主要侧重于:控制预算资金的支出,防止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国有企业,其主要职责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计委派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委派会计人员本身以及被委派单位都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同时还需要根据委派会计的贡权确定其业绩考核标准,该标准是评价委派会计人员责权履行情况的明晰的、量化的条款,应在委派会计初期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三、建立会计委派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委派会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为防止委派和聘用的会计人员滋生安逸思想和新的腐败行为,对聘用人员应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可从两个方面着手:①建立会计人才市场,形成会计人员自我约束机制。会计人才市场有利于促进会计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激励会计人员提高专业素质,使真正优秀的会计人员走上岗位。同时,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也可约束会计人员的机会主义动机和行为。②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激励、监督机制。既要确保委派会计人员整体工资水平和级次的公平合理,也要制订具体明确的考核目标,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委派会计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二)会计委派关
委派会计的任用由会计主管机构考核,会计委派机构认定,且须得到企业资产所有者的认同。可从四个方面着手:①任职资格关。委派部门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从试点单位择优录用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②检查监督关。委派机构对委派出的会计人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看其是否能够担当起委派机构赋予的责任,审计部门要实行半年和全年一审计。③培训关。具备任职资格的财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委派机构的业务考核培训。培训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会计事务、会计法规等日常业务性知识,经过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方可上岗。④会计委派机构组成人员关。会计委派机构担负着招聘、使用和考核会计人员的重大职责,如果委派的会计人员在思想和业务素质上不过关,不能胜任工作,则对委派单位的财务工作将产生不良影响。
总结:
总之,会计委派制尽管对于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有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它对会计本身的发展不利,而且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难度比如由谁委派?如何委派?所以在实行中一定要权衡利弊,三思而后行。在会计委派实际工作中,要做到落实和任用会计委派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委派会计的定期培训制度,委派会计的回避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委派会计的离任审计制度。
参考文献:
[1]袁达钧.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 现代商业. 2011(18).
[2]杨晓旭.会计委派制需关注的几个问题.山东视听.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