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新安镇镇域村镇布局规划(2012-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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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镇域发展目标及产业布局 (1)
第三章村庄空间布局 (2)
第四章基础设施规划 (4)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
第六章综合防灾规划 (7)
第七章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8)
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8)
第九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 (8)
第十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了优化马田镇村镇空间布局,引导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促进新农村建设科学合理有序进行,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经济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加粗加下划线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修改。

第二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确定为:2012—2030年
近期:2012—2015年
远期:2021—2030年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马田镇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100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2000]36号);
(4)《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建村[2010]184号);
(5)《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0);
(6)《关于开展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的通知》(2012);
(7)《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2);
(8)《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布局规划导则(暂行)》;
(9)《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0)《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1)《永兴县马田镇总体规划(2012-2030)》;
(15)马田镇有关领导、行政部门对有关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的要求和计划;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

第五条规划原则
(1)可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合理定位;
(3)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4)生态优先,分类指导,特色突出;
(5)节约用地。

第六条规划目标
(1)村庄空间布局合理;
(2)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3)社会服务功能完善;
(4)村容环境整洁优美。

第七条适用范围
在镇域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各项建设工作及镇域行政村内各项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均须遵循本文本做出的统筹安排。

第二章镇域发展目标及产业布局
第八条村镇布局发展目标
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建设,构建层次分明、等级有序、设施配套完善的村镇空间布局结构。

以马田镇区为中心,村庄居民点为节点,建立按级配套、各项基础设施完善的服务系统。

通过各类型村庄的布局与发展引导,推动马田镇村镇的发展。

第九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经济发展目标:近期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5亿元,到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1.12亿元。

社会发展目标:加快人口集聚,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实现资源高效转化,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变,至规划期末将马田镇68%的人口纳入城镇户籍管理,纳入城乡一体的保障体系。

第十条产业发展布局
整个镇域分为以下三个产业区
1、东部经济区:包括上桥村、明星村、高仓村、枣子村、江家村、忠和村、寨下村、石坳村,以林业、油茶、楠竹等农林产品加工为主。

2、中部经济区:马田村、井冈村、塘前村、罗尾村、罗家村、和平村、红星村,以商贸物流、能源建材产业、生态农业观光为主。

3、西部经济区:丹坪村、杜家村、邱家村、邝家村、水源村、蔬菜村,以葡萄、中药、冰糖橙、水稻、蔬菜等农业种植业、牲畜养殖业为主。

第三章村庄空间布局
第十一条镇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60%左右,城镇人口为6万人,镇域人口10万人。

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68%左右,城镇人口为9.5万人,振镇域人口14万人。

第十二条建设用地标准
2030年规划镇区人均建设用11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约750公顷;其它村组人均村庄建设用地120平方米/人,建设用地540公顷。

第十三条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镇域镇村体系规模分3级设置
(1)镇区:马田镇区
(2)中心村16个:根据各村空间条件、发展潜力和辐射能力,选定中心村;
(3)基层村161个:中心村以外为基层村。

村镇等级规划一览表
第十四条镇域村镇布局总体结构
规划村镇体系结构构建“一纵两横”的村镇空间发展轴。

1、“一纵”
一零七国道发展主轴
2、“两横”
省道213发展主轴、县道053发展次轴。

第十五条村庄布局方案
规划纳入镇区建设范围村庄16个,改扩建型村庄33个,保留型村庄132个,迁移型村庄32个,规划期末村庄总数为165个,比现状自然村减少了48个。

各村村庄类型规划一览表
第十六条村庄发展与建设指引
根据各类型村庄,规划提出不同的发展指引,具体见下表
村庄分类发展指引表
(1)建筑退让
沿路、沿湖、沿堤建设控制要求:①在107国道、省道、县道两侧进行建设要预留建筑后退距离,房屋尽量沿道路一侧建设;②在沿水库、湖泊建设时,其退让在堤防背水侧护堤不得小于10米,要符合湿地建设要求,保护好水生态环境;③生态敏感区、镇砂石基地等因素的影响,合理设置与居民点的防护距离,同时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2)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控制表
(3)住宅标准
1.住宅日照间距标准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要求和当地城镇住宅日照间距标准执行。

2.住宅层高不宜超过3米,其中低层层高可酌情增加,但不应超过3.3米。

3.住宅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层住宅建筑密度不低于30%,容积率不高于1.2;多层住宅建筑密度不低于25%,容积率不高于1.5。

第十七条村庄建设分区与管制要求
根据资源空间分布的差异性和资源利用的自然与社会属性进行地域划分,马田镇镇域的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大分区。

1、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指水源保护区(黄口堰水库)、基本农田保护区;防护绿地、高压走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绝对保护范围;重点建设工程区域,地下矿产资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等。

(1)水源保护区
保护策略:重点防止人为的污染和破坏,防止各类污染物的流入,对于各类毁林的行为、乱采乱挖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于不合理的商业开发行为要做到有针对性的预防。

同时要加大管理资金投入,提高管理水平。

允许存在的设施:科研设施、管理维护设施、原有农林户的生产与生活设施、适量观光旅游考察设施。

允许的人类活动:生态环境维护、科学考察研究、植树造林,环境容量允许下的观光考察设施。

(2)陆地水域
保护策略:制定保护河流的法规,保证河道的通畅。

河道两侧规定范围内不得进行建筑施工。

明确保护河道环境的目标和措施,不得排放对河道造成污染的废水、废渣;不得阻滞河道,妨碍行洪。

允许存在的设施:水利设施、港口、桥梁等交通设施;水文检测设施。

允许的人类活动:旅游观光、各种临水产业、水电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滩涂和采沙。

(3)防洪大堤
保护策略:制定防洪规划,巩固堤岸,严禁对防洪大堤进行破坏,保证堤围的稳固与安全。

允许存在的设施:水利设施、港口、桥梁等交通设施,电力设施。

允许的人类活动:堤坝维护工程,堤外绿化,水利、交通、电力设施建设。

(4)基本农田保护区
保护策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禁止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开发,并严格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保护,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2、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的范围包括:禁止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以外的区域,主要包括基本农田、主要河流两侧,生态林地,城镇生态隔离绿带,一般农业区,山体,限制采矿区等。

非经规划部门同意,不得在限制建设区内进行非农建设项目的开发。

3、适宜建设区
马田镇镇域的适宜建设区主要是指马田镇区的规划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以及镇域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等。

第四章基础设施规划
第十八条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
构建“一横两纵”的过境交通骨架,“一横”为213省道,“两纵”为京广铁路、一零七国道,通过控制城镇道路对过境交通道路的开口,减少对外交通与城镇交通之间的相互干扰。

(2)客运站
镇区:规划在马田镇镇区设置汽车客运站。

村庄:各村庄沿主要公路设招呼站,规划共布置16个招呼站,按8㎡/个标准建设。

(3)停车场规划
1、镇区停车场
规划两处社会公共停车场。

镇区停车采用集中停车与分散停车相结合的方式。

规划的居住用地内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

在停车场总面积中,80%应为机动车停车,在机动车停车场中,地面停车场按每个车位25~30平方米计。

2、村庄停车场
村民住宅建设要考虑自用停车库,为以后的发展预留停车空间,在各旅游点需建设旅游接待停车场。

(4)加油站规划
镇区内按0.9-1.2公里的服务半径设置,在马田大道和一零七国道各规划一个加油站。

国道、省道可按100公里6对加油站的标准设置。

(6)公共交通规划
1)公交发展规划
建立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形成人性化、智能化、无污染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力争到规划期末公交出行占到居民出行总量的80%以上。

开通马田镇—永兴县城以及镇区至各行政村的公交线路。

2)公交设施
公交首末站
镇区公交首末站主要结合镇区内部停车场、广场、客运站布置。

公交站点
综合考虑人流密度设置公交站点,城镇范围内同路段站点站距间隔300~600 米,服务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的间距应小于500 米,站点服务半径为400米。

主干道上的公交站均点要求为港湾式;村庄之间的公交站站结合自然村设置。

具体要求与措施:
机动车步行转换距离的适宜标准:100-150米为最适距离,200-300米为可接受距离,400-500米(5-6 分钟)为上限。

第十九条给水工程
1.用水量预测
镇域综合用水量约4.4万m³/天。

2.村庄给水规划
近期:规划各自然村居民单独取水(采用地下水、打井)逐步向集中供水过渡;
远期:规划采取城镇一体化供水。

3.镇区给水规划
规划供水能力5万m³/日,水源为水量丰富的黄口堰水库。

第二十条排水工程
1.村庄排水规划
水源保护区(黄口堰水库)附近的村落到规划期末全部集中污水处理;
镇域其他村庄雨水设沟渠自由排放,进入周边水体、农田;生活污水结合沼气池、氧化塘的建设对污水进行处理。

2.城镇范围内排水规划
镇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水体,以减少暴雨径流。

镇区污水量为给水量的80%,则污水量为3.5万m³/日,污水排放至马田污水处理厂。

第二十一条电力工程
1.用地量预测
规划2030年总用电量为11250万千瓦时。

2.变电站规划
镇域由马田镇110千伏变电站提供电源。

3.110KV线路及走向规划
规划在马田镇区设立10千伏开闭所, 10千伏变电所采用室内变电所。

马田镇区等城镇建设用地宜采用电缆埋地敷设,各村庄建设用地采用架空绝缘线敷设。

第二十二条电信工程
镇域移动通信普及率60部/百人,镇域电话主线普及率50部/百人。

结合行政、文化体育公建布置有线电视终端站一处。

第二十三条城镇燃气规划
1.燃气量预测及气源规划
至2030年,镇区用气量为60万千大卡/人·年。

镇区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以天然气为主;各村以液化石油气为主,以沼气、煤和柴为辅。

2.天然气输配系统
规划从永兴方向铺设天然气长输管道至马田镇镇区。

区内燃气管道压力级制为中压B级,规划区内燃气管道按县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引进。

燃气管网形制采用环状管网与枝状管网相结合的布置形制,环状干管布置于区内城市主干路上,管径DN200-300。

第二十四条管线综合规划
各类管线布置应满足《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的要求。

各类管线平面布置应以便于各地块的管线接入为原则,此外还应遵照避让原则。

第二十五条环卫工程
规划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要求,在各中心村庄和基层村庄布局垃圾收集点,在镇区布局转运站,将垃圾转运后在板子楼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第五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二十六条教育设施
镇域规划保留马田中学1所,马田小学、井岗小学、蔬菜小学、高仓小学、上桥小学、明星小学、江家小学、忠和小学、寨下小学、石坳小学、和平小学、罗家小学、罗尾小学、红星小学、塘前小学、水源小学、杜家小学、邝家小学、邱家小学、丹坪小学、枣子小学21所。

第二十七条办公设施类用地
规划在马田镇设置镇政府等级行政管理用地,各社区、行政村设置居委会、村委会等行政管理用地。

第二十八条文体娱乐设施
规划在镇区设置文化活动用地,形成镇域文化服务中心。

在中心村庄文化活动室、村民图书室与村部共建。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设施
全镇形成“镇――村”两级的医疗保健体系,全镇规划1个综合医院,20个医疗站。

全镇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十条商贸设施
镇域商贸设施主要布置在镇区。

各中心村庄配置相应规模的商务服务型公共设施,农村小超市和修理店、理发店等服务设施。

第三十一条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扩建位于马田村的敬老院。

村镇社会服务设施配置表
第六章综合防灾规划
第三十二条防洪排涝规划
建立一个现代化的防灾、减灾检测、预报、警报和服务系统,提高对洪灾的检测、预报和服务能力。

加强交通及其配套设施、电力、邮政通讯、给排水和旅游接待设施等建设活动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禁止沿路、河、湖、沟随意倾倒弃土、弃渣;重点做好中小水库除险保安工作。

镇域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防洪设施的建设应符合《防洪标准》GB 50201-94等强制性国家标准。

主要河流沿线村庄要加强河洪防治。

第三十三条抗旱规划
兴修水利,改善灌溉条件;治山治水相结合,注意蓄草造林,防止水土流失,改变小气候,条件空气的温度和湿度;开展综合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搞好农田排灌系统的建设,根治地下水的危害;增建水库支渠和电灌、电排站,使旱涝保收耕地达到85%以上。

第三十四条消防规划
规划镇区内设置一处消防站,按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配置,配备四台消防车及相应的消防通信设备和灭火设施。

第三十五条防震规划
规划期间,建筑设防应按六度列度设防。

1.抗震疏散通道
规划城镇对外交通主要方向出口3个,其中马田大道、新107国道、和谐大道为主要对外疏散通道。

2.疏散场地
各学校操场、各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等为震时就近疏散场地,其他郊野公园和城市外围生态控制区为中程疏散场地,服务半径不大于1公里。

3.防震措施
1)提高地震预报和地震应急的能力,力争对破坏性地震做出一定程度的预报。

2)加强地震应急工作体系和法制工作体系建设;
3)对未加固的已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特殊工程完成抗震加固工作。

4)做好危房改造工作。

制定农村民用房屋的抗震设防标准,提高新建农村住房的抗震能力。

5)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因时制宜,深入研究,“积极、慎重、科学、有效”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

建设镇级宣传教育基地(中心)。

开展防震减灾演习,在中、小学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经常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竞赛、展览、报告,使广大村民掌握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方面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第三十六条其他非常见自然灾害防灾规划
在灾害易发区设观测点,做到灾害早预报、早预防,以便及时采取一些防护措施。

设防疫站,传染病防治规划应以预防为主,医疗部门应经常在全区开展健康、保健知识宣传。

第七章资源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七条生态环境建设
坚决控制住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开发地区的生态环境破坏,使各种良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及其重要物种得到保护,减少重点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破坏。

第三十八条工业污染控制
对乡镇企业的污染做好防治工作,提高污染治理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工艺流程,实行清洁生产,另外对重污染企业应实行达标治理,否则应进行关、停、转产的处理。

重点保护饮用水源,到2030年实行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100%。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重点及措施
(1)水环境保护
加强水体流域沿岸生态林建设,扩大生态林区面积;保护地下水不受污染、禁止任何单位向地下排放污水。

(2)城镇环境保护
加强城镇“三废”处理工作、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环境设施;提高绿化率和绿化覆盖率;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城镇环境卫生和面貌。

(3)农村环境保护
控制农业水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降低化肥使用,保护农村自然林地;固体废弃物垃圾集中处理;
(4)生态环境保护
大力开展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大对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与管治,加强水土流失区域的生态林地建设;对弃置矿产区进行生态整治,恢复其生态属性。

第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四十条规划期限及规模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城镇人口为9.5万人,镇域总人口为14万人。

第四十一条近期建设重点规划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第九章规划实施建议与措施
第四十二条行政引导
通过经济、建设、就业等行政措施,有计划的积极引导各类移民安置工作,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在行政上加强建设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严肃查处违章建设。

要严格按本规划确定引导的中心村和保留基层村及发展策略,引导新农村建设;对位于现状建成区内的行政村积极创造条件,改变传统的农村管理模式为城镇社区管理。

逐步改变农村经济模式,引导村民向城市生活方式过渡。

第四十三条建设引导
完善中心村和保留基层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配套,对不保留村的水、电、路等
基础设施不增加投资,学校、医疗等原有设施逐步迁并到中心村和保留的基层村。

引导村民向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齐全的中心村和保留的基层村居住。

注重中心村建设引导,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聚,适当控制基层村的住房建没,杜绝村民在不保留的村建房。

对已在城镇定居的农业人口,采取有效措施和特定政策,鼓励权益和利益转换。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其中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五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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