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有血型输血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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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稀有血型输血预案

1.1 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发现稀有血型者(如阴性等),应立即复核(必

要时送参考实验室)确证,做好各项记录及时向临床发布,遇紧急情况按第二条例执行;

1.2 稀有血型(如阴性)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在延期输血前,可立即向市血站预约血源,做好准备,满足临床需要。

1.3 血型不合导致的血管外溶血反应,并发肾衰的概率很小,不易致命,故

阴性成年男性和女性在危急情况下如果阴性血液无法满足需要,可输用阳性血液,即使以后再输血发生溶血反应,因肾衰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重症并发症概率小,不会产生致命危险。但是阴性幼儿绝不能用阳性血液。

1.4 对曾有输血史或/和有妊娠史的患者,在输注前应做抗(D)抗体效价检

测,做好记录。

2紧急用血预案

为挽救患者的生命,临床医生因等待完成交叉试验而危及患者的生命时,在向其家属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的紧急情况下,血库可发放未进行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须立即完成血交叉试验。紧急发血必需执行下列原则:

2.1在危及生命且无同型血源的情况下,或在临床治疗中出现不能同型输注

时遵循血液成分输注相容性原则进行输注。

2.2输注红细胞成分:O型患者只输注0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A型患者

可以输注A型和O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B型患者可输注B型和O 型供血者的红细胞成分;型患者可输注、O型红细胞悬液。

2.3输注血浆成分:血浆输注应选用型。

2.4在应急时,需用显著的方式在血袋标签上表明“紧急”。

2.5尽快完成血交叉试验,如在试验的任何一步发现不相合,应迅速通知主

管医生。

2.6如病人由于医疗问题死亡,但不涉及输血,则无必要完成血交叉试验,

但应由主管输血的医生来决定。如有原因表明输血加重了原始病情或促进死亡,则应完成所有的试验。

3大量用血预案原则:

3.1是指在24小时内输血量达到或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

3.2经血库同意,血交叉试验可适当简化。

3.3必须按照紧急用血原则,尽早给予病人输血治疗。

3.4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困难。血库将标本外送,外送流程见附表1

3.5贮血设备故障

3.5.1每天对贮血设备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故障时尽快排除。将血制品

放置备用冰箱内,并保证冰箱内的温度符合贮血条件。

3.5.2如因断电引起的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电工班,使用备用电源。及时

恢复设备供电。

3.6血液中心无法提供充足血液时应积极开展自身输血、血液代用、组织人

员去血液中心进行无偿献血等。

4血型定型困难、疑难配血处理预案

4.1卡片法、盐水法的主侧、次侧有凝集溶血现象,表示有配血禁忌,不可

输注。立即通知临床医生,并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记录报告内容。内容包括:报告接收人信息、报告日期和时间以及此次交叉配血结果的结果和相应处理流程。

4.2对可能是自身抗体或以前输血后产生的抗体出现的疑难配血,将患者标

本进行抗体筛选试验和直接抗人球蛋白检测,如结果阳性,启动特殊血型外送标本流程《80202》和血库标本外送告知书《80203》

4.3血库在30分钟内无法确定患者血型,或交叉配血试验不合,且急需输血

的患者联系上海市血液中心参比实验室咨询如何处理,血液输注首选O 型红细胞,须进行主侧交叉配血。血浆输注应选用型。启动《特殊情况相容不同型输注流程》(801)。

5相关记录表单

5.1急诊(抢救)用血申请表《80201》

5.2《特殊情况血液制剂输注申请单》《80102》

5.3特殊血型外送标本流程《80204》

5.4血库标本外送告知书《80203》

5.5上海市(复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先用血后办证申请单《56609》5.6临床申请用血流程《80202》

急诊(抢救)用血申请表

*该申请表一人一单,一式两份,1份交采供血机构,1份留存用血病人病史中备案。*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医务科审核意见由医院行政总值班审核后代理签字。

附件3

特殊情况血液制剂输注申请单

*该申请表一人一单,一式两份,1份交血库留存,1份留存用血病人病史中备案。

附件4

特殊血型外送标本流程

80202 •检验科血库检测到病人为稀有血型或存在不规则抗体→不发血和报告→立即反馈临床,医生告知家属→临床确定标本

需外送后通知血库→血库电话联系上海市血液中心参比实验

室(告知血库检测结果)→再联系临床(医生)确定具体时

间→医生开出化验单,护士抽取三管血送血库→血库核对,并将血样包装好→通知家属外送,若家属有实际困难通知总

务科派车(家属必须前往交费)。

•外送地点:上海市血液中心参比实验室(虹桥路 1191号) •电话:62758027*1000

•注意事项:

•1、三管血(一管抗凝(粉色管),两管非抗凝(黄色管)均抽5。

•2、病人的病史、化验单(写明要做的项目:如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检查、交叉配血试验等)

•3、护士一定要把化验单的小标签贴在管子上。

附件5

血库标本外送告知书

80203

患者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

1)血型鉴定结果:□正定型:□反定型结果不符2)抗体筛选试验结果:□Ⅰ号谱细胞:□Ⅱ号谱细胞:□Ⅲ号谱细胞结果为阳性。

3)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不符

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规定,为确保用血安全,稀有血型或存在不规则抗体等交叉配血不符的标本需经上海市血液中心参比实验室确证。

请家属予以配合,将标本送至上海市血液中心参比实验室(虹桥路1191号;电话:62758027*1013)。

特此告知。

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输血管理办公室

2010年1月7日

附件6

上海市(复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先用血后办证申请单

80209

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

入院日期目前诊断

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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