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法治视角下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与防范

【精品】法治视角下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与防范
【精品】法治视角下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与防范

法治视角下的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风险与防范

一、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存在的法律问题及风险

(一)对抵债资产处置的时间问题及风险

旧《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将其修改为:“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赋予了商业银行处置抵债资产的时间有所延长,但是,在实践中,二年的时间仍然显得太短.特别是土地及房产。这样很容易违反,如果因此而对商业银行进行处罚,势必不公或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与此同时,对商业银行因行使一般债权而取得非抵押或质押的抵债资产的处置时间没有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受两年的限制呢?

(二)债权转让或减免的问题及风险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一般原则,债权转让或减免是允许的。但作为特殊的金融债权是否也允许呢?商业银行在处理不良贷款时往往对此把握不准。如果禁止,对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不利;如果允许,则会对只有银行才有放贷权的冲击,因为这样会为非金融机构企业间的借贷打开方便之门。对债权减免的问题也同样面临两难的问题。按贷款通则及有关规定,除国务院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减免贷款利息.更不用说对本金部分的减免了。但现实是,在处理不良资产时,减免部分利息或本金往往能将商业银行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三)商业银行非剥离资产债转股的问题及风险

商业银行目前许多非剥离的不良资产实施了债转股。《商业银行法》原来的第43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实施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修改为现在的第43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

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修改,成为商业银行法修改内容的一大亮点。法律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等问题,既进行了严格限制,同时也留下了适当的发展空间。这就意味着商业银行在符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或其他形式来经营信托投资、证券等业务.“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10个字,对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给予了发展的空间,使“混业经营"在特定条件下也有了法律根据,使我国的金融业从“分业”向“混业"的转变在法律制度上已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1。但是,而非剥离资产实施债转股仍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四)不良资产处置的税费问题及风险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上各种税费负担过重,国家又缺乏减免处置过程中的税费的法律规定,使得商业银行在及时有效地减少或盘活不良资产存量,处置不良资产时有较大的包袱。

(五)债权转让中抵押权属的法律问题及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81条、《担保法》第50条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在不良资产被收购后,收购方即取得了贷款债权的从权利—-抵押权,抵押权人随之发生变更,并需到有关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将因为没有办理抵押权人变更手续而丧失原有的抵押权利.然而,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有一个期间,在这段期间内,债权实际上处于无抵押状态,抵押财产随时可能流失;二是要与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后才能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而抵押人大都借机逃避担保责任,拒签抵押合同2.

(六)关于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的法律问题及风险

在国务院国办发[1999]]66号文件规定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债权范围中,许多贷款设置了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果对这一条不作出专门解释,公司收购的许多借款合同债权项下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因此而无效,抵押人将因此而免责,从而使本来回收已经非常困难的贷款债权失去最后一项保障。

(七)诉讼管辖权的法律问题及风险

按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良资产处置中涉及诉讼的,应按照合同履行地原则,即银行贷款经办行和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原则确定管辖法院。由于债务人、银行经办行住所地各异,则管辖法院各不相同,在需要诉讼时,公司将不得不奔波于各地和各法院之间。而且,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因各地司法机关对法律理解掌握水平的差别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使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尺度不一,不利于处置工作的开展。

(八)保证期的法律问题及风险

大量银行不良资产主要是在《担保法》出台之前发放的贷款,这一段时间发放的贷款,由于当时法律规定不明、政策性贷款多等因素,贷款担保极不规范,保证担保很少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第25条和第26条规定,绝大部分不良资产从接手之日起就都超过了保证期间,担保人已免除担保责任,从而造成不良资产流失。

(九)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法律问题及风险

在目前我国缺乏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情况下,一个企业破产后,随之而来的职工失去生活来源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人员安置是不良资产处置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为此,“国发(1994)59号”及“国发(1997)10号”文件都明确要求,试点城市企业破产时其破产财产(包括抵押财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国有企业破产应纳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有序进行。然而,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类似的地方政策,擅自扩大国务院文件的适用范围,致使公司在企业破产中受偿率极低。

值得注意的是,正在修订中的《破产法》试图重新考究破产还债清偿顺序的价值,以及重新对破产清偿次序作出制度性安排,将彻底改变现有《破产法》的清偿次序,将企业职工的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列为优先受偿的顺位,别除权将列为其后.这样的制度设计体现法律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但是,作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的银行在破产清算中的受偿率就殊值关注.

(十)债务重组的法律问题及风险

浅谈商业银行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浅谈商业银行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论文关键词】风险对策金融环境 【论文摘要】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风险中存在的风险,结合商业银行的具体特点,将风险主要分为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并对商业银行风险的产生原因、危害以及防范措施提出了看法。 0引言 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银行蒙受经济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机会的可能性。由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一旦银行经营风险转化成现实损失,不仅会导致银行破产,而且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因此,正确认识商业银行风险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金融环境和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可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1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1.1信用风险 对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即银行的客户未能按提前签订的条件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由于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为主的企业,自商业银行产生以来,信用风险就是最为关注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1%,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和管理能力远低于资产的扩张(2005年商业银行资产较2004年增长18.6%)[21,使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有扩大隐患。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现状严重,具体表现为贷款结构失衡,不良资产数量巨大,贷款比重过高且投向集中,出现风险集中趋势;资产结构过于单一,以企业贷款为主,负债结构以存款为主,居民存款占比上升;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合理,存短贷长现象严重等。其次,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依然存在许多误区,这表现在:(1)大量的“桌上放款人”仅仅以贷款审查流程是否合规,资料手续是否完备为审批标准.而忽略对借款人的实地调查;(2)过分迷信大客户,大项目,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项目,忽略风险的动态变化,从而盲目扩大贷款规模,引发恶性循环。(3)片面理解发展化解风险的手段,通过扩大贷款规模来缓解和延缓风险。忽略贷款市场的有效需求而进行过度贷款投放和对客户的竞争,使贷款审查降低了信用标准,也使贷款风险管理人员对贷后实际管理能力下降,增大了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近几年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调整力度很大,中长期贷款占比不断增加,在改善了信贷资产结构的同时,也掩盖和延缓了风险暴露。在银行的信贷投入中多是大企业、大项目,这些企业大多是垄断性行业。目前盈利性及流动性都非常好。但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这种盈利性是建立在高度垄断基础之上,一旦垄断被打破,盈利性将受到影响;2)这些企业本身尚未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作和管理机制,国有企业的固疾仍然存在,在人世后受到的冲击较大; 3)由于这些企业目前效益很好,是各家银行竞争的焦点,贷款条件优惠,基本上无担保,利率全下浮,贷款金额大,而且因为当期效益很好,使商业银行对其风险情况关注较差,存在麻痹心理。将进一步增加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商业银行的收益结构和业务扩张模式解决了信用风险在整个银行风险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是存贷利差f据2006年中期报告反映,某国有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高达92%),业务扩张模式主要是存贷款的急速膨胀。在加入WTO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清收荷塘区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进程,优化辖内社会信用环境,积极创建金融生态模范区,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对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家公职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户自借及担保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和历年诉讼类贷款的执行力度,确保基本收回有偿债能力的不良贷款。 二、组织领导 成立荷塘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伟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区委办、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财政局、社管办、疾控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司法局、金融办、信用联社、各乡(镇)、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整个清收工作,办公设在财政局,由易海平任办公室主任,谭轩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至少一名具体工作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4月2日以前)。成立各级领导机构,搭建工作班子,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书记作为辖内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制定清收详细方案,做好清收工作。城郊信用联社要充分发挥清收工作主体作用,扎实做好不良贷款资料准备工作,收集整理有关欠款户尤其是欠款大户、赖债户、钉子户的债权债务情况、贷款情况、家庭住所、财产经营状况、家庭背景等相关信息并登记、归类、造册,为清收工作提供真实可靠、手续完备的数据和资料。同时,对每笔贷款要明确借款责任人和当时放款经手人、审批人。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和打造荷塘信用环境的宣传力度,要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短信通知、墙体标语、宣传车、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有效手段,在全社会形成清收工作的强大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清收阶段(2014年4月2日2014年6月30日) 在全区范围内发布《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针对各类不良贷款,明确重点、加强协调、分类推进。 一是清收涉政类不良贷款。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及公职人员,限2014年6月30日前还款。逾期未还清的通报问责,并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采取五不措施,即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晋级、不评优,在年底考核中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认定并作出纪律处分后,直接评为不称职,停职期间只发生活费,其余薪金由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财政部门直接扣除用于偿还贷款;属村(社区)、组党员干部,由相关乡、镇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限期还款,涉及一般党员干部逾期不还的,追究当事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及对策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X与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I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隐患的主要表现 (1) (一)信贷风险削弱了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能力 (1) (二) 削弱了商业银行经营的流动性 (1) (三)违规经营、违章操作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2)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2) (一)社会因素 (2) (二)企业因素 (3) (三)银行因素 (3)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对策分析 (4) (一)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 (4) (二)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4) (三)完善经营人员激励机制 (5) (四) 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 (5) (五)完善对信贷企业的制度建设 (7) (六) 完善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加强与政府的沟通 (8) 参考文献 (10)

【论文摘要】信贷风险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也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主要障碍。本文通过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隐患的主要表现来分析其原因,从而制定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对策分析。【关键词】信贷风险不良资产信贷资产商业银行管理成因分析【Abstract】Credit risk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issues facing the state-owned mercial banks, is the main obstacle for state-owned mercial banks to establish a modern financial system. This paper mainly for 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to analyze the reasons, so as to formulate a strategy analysis of credit risk of mercial banks. 【Key Words】Credit risk;Non-performing asset;Credit assets;mercial bank management;genetic analysis ;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 引言 国际金融危机自08年后全球蔓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深远。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严重冲击,往往表现为引发法律风险。今年5月份,国资委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注意七大法律风险,积极谋划应对危机的对策措施。包括:①市场需求萎缩、资金链断裂引发的违约风险;②行业整合、企业并购中尽职调查不确定性增加的风险;③“走出去”投资并购时境外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的风险;④有关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滥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风险;⑤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工程款拖欠风险;⑥妥善处理劳动用工涉及劳动合同的风险;⑦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提前引爆的风险。由此可见,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和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对于企业转“危”为“机”,提升自身竞争力至关重要。 一、银行业务法律风险概述 (一)银行的业务种类 银行按照大的结构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业务。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有各项贷款包括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小额质押贷款、消费贷款、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委托放款等。 2. 负债类业务主要有各项存款包括对公存款、储蓄存款、同业存款。 3. 中间业务包括结算类、代理类、信息咨询类以及其他类等。 (二)各业务种类的主要法律风险 1. 资产类业务主要法律风险 ①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主体资格:需特别注意一些特别主体不能充当保证人:包括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保证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外,公司担当保证人需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生效要件及合同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于物权的变动,法律规定需要登记或交付的,自登记或交付之日起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需特别注意无效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物权法对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作了修订,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服务性行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 起着重要的作用,涉及到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银行会计工作是银行内部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讨论了关于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形成的内外因,并提出防范风险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内外因;防范对策 一、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会计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和扩大化。从当今我国金融系统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看,大多数与执行会计制度不严,内控制度不全,会计监督乏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加强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式的重要环节。 二、银行会计风险的表现 银行经营活动的运作过程,与银行会计十分密切,几乎每笔业务都需要通过银行会计进行核算与操作。银行会计风险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处理过程中,由于执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不力,制度本身不完善,社会经济环境和会计人员素质等内外因素的影响,使银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其

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制度风险 会计制度风险是指银行会计制度不健全可能带来的银行会计风险。一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金融行业创新的快速发展造成了会计制度及规定相对滞后而会计业务先行的局面,致使金融创新给会计带来一定的风险;二是现有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完善,也会产生会计风险。 (二)会计监督风险 会计监督风险就是单位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但是目前金融会计监督相对软弱,一些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在这方面做得不好,只求存款数量和业绩,不讲存款结构,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盲目相互攀比增加费用开支,这些不合理或不合法的经营,会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无法体现,而这种经营亏损的潜在风险正在进一步的加剧。 (三)会计核算风险 银行会计的基础性工作,在于真实、完整、及时地对银行业务进行核算。银行会计工作是银行正常营运所不可或缺的职能。如果会计核算方法不妥、核算程序不规范、核算质量不够高,就非常容易发生风险。 (四)票据结算风险 以票据为主要支付手段的结算也给银行带来了许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浅谈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浅谈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一、商业银行一般存在的风险 1、人员配备不足风险 该风险主要是指业务机构由于人员配备不足引发的各种非系统性管理风险。其主要表现和危害是:业务岗位的设置和管理缺乏应有的检查和制约机制,基层行人员配备达不到制度要求,混岗,兼岗、业务处理一手清等现象大量存在,业务分级授权制度无法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银行内部业务操作成为“良心活”,为职业道德败坏的内部人员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形成潜在风险。 2、账户管理风险 账户管理风险是指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放松对客户开户条件的审查和账户活动情况的监督从而导致的风险。这里所说的客户既包括公司客户,也包括私人客户。该风险的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按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开户手续不全或资金性质与账户类别不符;二是不按规定与开户单位定期办理对账,使存在的问题长期难以发现;三是对长期不动户清理不及时。 3、单位预留印鉴卡片及客户签章(字)管理风险 印鉴卡管理风险主要是银行对印鉴卡管理不善,为犯罪分子所用进而盗取银行或他人资金的风险。其风险表现一是银行对单位预留印鉴卡片的管理不严,未分人保管,及时核对,相互制约;二是银行工作人员对单位更换印鉴手续的审查未按照规定要求执行,使犯罪分子得以“掉包”印鉴实施诈骗;三是由于单位人员不慎,致使印鉴为犯罪分子获取并拓制,利用银企对账和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漏洞窃取单位资金。印鉴卡管理上存在的风险既有单一的外部作案,也有相当数量的内外勾结作案。 客户签章(字)管理风险主要是银行柜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客户签章要求不严,产生漏签、代签等现象,使银行资金出现风险损失。其风险表现一是银行柜员对客户签章(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对私人客户,在挂失、领用卡折、重要凭证、更改客户信息等业务中审查不严,导致出现风险时客户逃避责任、银行垫付资金的现象。二是办理业务时对授权代理现象缺乏法律意识,造成无效代理、过期代理等行为出现,一旦客户恶意逃避银行债务,就会形成银行损失的被动局面。 4、章、证、押(压)的管理风险 章、证、押管理的风险主要是会计部门章、证、押(压)保管不善,未严格执行分工制约、交接登记等制度规定的手续,为内部人员所利用,办理非法的结算业务等引发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章、证、押(压)未进行有效的三分管,办理结算业务一手清;岗位责任制不落实;会计业务用公章与重要空白凭证、汇票专用章、压数机、密押器、汇票凭证保管、使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使用交接及相关检查登记制度未有效执行等。危害主要表现为内部作案和内外勾结,监守自盗,一旦作案得逞往往形成较大的资金损失,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5、凭证审核风险 凭证审核环节的风险包括收入凭证与支付凭证审核两大类,主要是由于对凭证要素审查不严,造成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纠纷或者使犯罪分子诈骗成功,基于票据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形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处罚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处罚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处 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贷款行为,强化信贷管理,全面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及本行信贷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处罚,是指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贷管理和操作规定,因责任事实的存在而导致贷款形成了不良。通过本行责任认定机构对贷款各流程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认定,凡有不尽职行为因素导致形成不良贷款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条本办法适应于本行从事信贷业务营销、授信、审批、管理等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管理的所有相关岗位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向客户提供的表内外授信的总称,表内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行回购;表外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函、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五条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及处罚,遵循“有责必问,尽职免责、宽严适度、惩前毖后”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责任认定处罚范围与对象

第六条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处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行常规贷款风险分类(含专项稽核)、省联社或监管部门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不良类别中的迁徙不属于本办法认定范围。 第七条坚持宽严适度原则,本办法实施前形成的不良贷款,相关机构和责任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减少资产;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责任贷款应坚持追本溯源,进行责任追究;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增不良贷款,适用本办法规定的认定程序和处罚措施。 第三章不尽职行为界定 第八条本行信贷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熟悉信贷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根据责任人的主客观因素,责任行为分为故意不尽职行为、严重不尽职行为和一般不尽职行为。 故意不尽职行为是指明知贷款有很大风险,预计发放后肯定会产生危害本行利益的后果,但仍通过欺骗、勾结等行为,捏造事实诱导审批人决策错误,其违法行为直接导致贷款形成不良。 严重不尽职行为是指虽然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但其操作行为、风险识别及防范措施不当,严重违背、偏离了制度规定,违反了基本道德规范和岗位职责要求,其重大违纪行为是贷款形成不良重要成因。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稳定与促进作用越来越大,在这之中,商业银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关系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也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信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特点,一旦经营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不仅会导致银行破产,还会对整个国家经济造成强烈的破坏。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经营风险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本文着重从内控以及会计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进行剖析并研究,落足于我国独有的环境下,提出对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控制 目录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介绍 (1)

(一)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 1.. (二)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风险.................................................. 1.. (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特点.............................................. 2.. (四)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形式.............................................. 2..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现状 (3) (一)商业银行风险防控现状措施介绍............................................ 3.. (二)外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4.. 三、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5) (一)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环境制约................................ 5. 1.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与原则之间关系的协调不够................................... 5. 2.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5..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的基础措施不到位.................................... 5. 1.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5... 2.相应的技术措施缺失......................................................... 5... (三)商业银行风险防控体制问题................................................ 6.. 1.缺少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 6.. 2.商业银行中会计对经营风险的监管工作缺失..................................... 6. (四)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问题.................................................. 6.. (五)缺乏对客户信用情况的调查................................................ 7.. 四、加强防范与控制银行经营风险的设想 (7) (一)加强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7.. 1.银行本身要明确风险理念问题................................................. 7.. 2.银行本身要树立经营风险观念................................................. 7.. (二)建立严格有效的内控制度.................................................. 8.. (三)发挥商业银行会计的监督监管作用.......................................... 8.. (四)加强由体制变动而引发的奖惩机制的建设.................................... 9. (五)加强信息披露与社会监管的作用.......................................... 1..0参考文献 . (11)

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及防范

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及防范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危机、泡沫经济等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挑战。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一着不慎就可能面临破产风险,所以研究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商业银行现有经营模式和业务范围,对现有风险模式进行分析,并就产生原因进行深入探讨,深度挖掘商业银行规避风险的方法,为银行的风险管控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 关键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管理控制 1.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含义和特征 1.1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含义 所谓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首先要明确商业银行,区别于中央银行等,是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多种金融产品和资金类别的组织机构。因为经营产品和服务范围较广,在其服务过程中承担较大的风险,因为经营风险的发生从而导致了银行损失,这一过程叫做商业银行经营风险。 1.2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征 1.2.1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风险的特性之一就是不确定,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而言,风险也就具备了一定的隐蔽性,很难及时发现并根除。笔者通过对商业银行运营过程的研究发现,很大程度上,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多数是可避免的、人为原因造成的,但是,尽管可避免,但是很多时候银行对于市场情况等的忽视会导致难以发现隐藏在现有经营模式下风险的发生:商业银行以营利为最终目的,一方面,银行为了增加获利,会根据当前市场情况、消费者心理等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或者服务,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其形式不断变化,银行自身很难准确判断市场情况;另一方面,我国现有商业银行管理模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银行在激烈的竞

争中,要不断创新发展,但是一着不慎就有可能面临破产风险,这是难以承受的,且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破产后何去何从也没有确切的说明,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但是对于商业银行却是潜在的威胁,很难及时意识到。 1.2.2经营风险具有集中性 通过研究发现,商业银行尽管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众多,即营利模式有多种选择。但是,这些产品或者服务在我国当前的金融大背景下,其融资模式单一固定,而银行想要进一步营利就只有通过大量融资的途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的模式,导致了其风险集中,一旦发生泡沫经济等经济危机,银行必然无法进行调整。 1.2.3经营风险具有“三全”特性——全时段、全方位、全过程 无论是对于商业银行还是其他企业而言,风险的存在很难摆脱其经营过程,只要企业在运营其风险也就会一直伴随,这是风险的全过程性;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结合我国随时变动的汇率、黄金价格等,在时间上难以把控,这是风险的全时段性;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可能是来自金融市场的,也有可能是借贷人本身信用问题,亦或者是银行业务运作存在漏洞,这些都是风险,来自方方面面,体现了风险的全方位性。 1.2.4经营风险具有危害大,难控制的特点 对于金融类的风险而言,多数是很难控制的,只能是在一些国家政策策略上做文章,进行大方向上的调控。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由部分是有金融市场情况决定的,一旦遇到风险就有可能导致银行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破产情况的发生。同时,风险一旦发生还会对消费者心理产生影响,使得它们对其他金融也产生恐慌心理,带来连锁反应,加大风险涉及的领域 1.2.5经营风险具有产生社会影响的特点 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管控体系不够完善,同时由于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的特殊性,关系到人们的财产安全.增值等,同时近年来广大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在金融等方面的关注和投入增加,且我国现有的四大商业银行业务覆盖面广,银行经营风险一旦发生,必将带来一系列不良社会影响甚至社会恐慌,国家稳定。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监管 班级:姓名:学号: 不良贷款指存在潜在风险的贷款,如借款人不能或有迹象表明不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足额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则该资产形成银行的不良贷款。根据贷款不同的风险程度,我国将其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者被认为是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以及由之引起的金融动荡是世界性的难题,特别是自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金融风暴后,各国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受到了严峻挑战,银行的不良资产和脆弱的银行体系是爆发此次危机的根源。所以,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不良贷款的处置应该防患于未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如何防范和化解这个问题迫在眉睫。 近期,随着商业银行半年报的推出,今年首批上市的四家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余额均显示出较大幅度的上升。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银行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出现“双升” 由于存贷利差缩小,各大商业银行在2012年后即出现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恶化的倾向。华夏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上升,兴业、浦发、平安三家银行出现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双升”。 2.不同类型和地区的银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分机构看,以工农中建交为代表的大型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大,新增较少;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基数较小,新增较多;受政策影响各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新增数都较大。 分地区看,江浙沪地区是浦发银行贷款的主要投放地,也是其不良贷款的高发地,其他地区的贷款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分行业看,不良贷款通常高发于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资金链条较紧凑的领域。 从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批发零售行业和零售业等不良率有较为明显的增加。 一、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成因 1.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责权划分不明晰,金融监管乏力。 2.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产生在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大量而且严重的短期行为和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是造成大量银行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原因。 3.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社会信用环境不佳。 二、如何处置不良贷款

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研究

浙江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商业银行法律风险控制研究 姓名:孙杰 专业:经济学 准考证号码: 048100101426 指导教师:王昌福 2010 年09 月04 日

摘要 随着金融竞争的加剧,金融环境的复杂化,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我国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风险,信用、市场、法律等多项风险不仅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而且决定着商业银行的生死存亡。 当前理论和实务界对信用、市场、操作风险均有较系统的认识和研究,如在定量分析、内控模型设计、具体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已取得了丰硕成果。对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理论认识也有很大的进展,然而实践中的防范体系构建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商业银行的法律风险分布范围广,具体原因复杂,对之进行系统性认识和防范存在一定的难度。法律风险产生后往往会带来一定损失甚至引发法律危机,因此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控制研究对于银行的发展颇为重要。 法律风险作为一种人为主观造成的风险,是可以尽量无能为力防范和控制的。本文试图对法律风险特点及产生进行再认识,同时结合当前实际寻求法律风险具体业务中有效的控制方法。 关键词: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研究;控制方法

目录 一、绪言 二、商业银行法律风险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研究是紧迫而必需的 (二)银行法律风险的内涵及产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 (一)、构建科学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对法律风险进行全程的控制(二)、增加管理法律风险的预算成本,保障法律组织部门独力工作四、建立健全管理法律风险的人员制度 (一)、商业银行要倡导和强化全员风险意识 (二)、加强对管理法律风险的人员管理 五、结论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会计风险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银行业也在不断壮大。作为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商业银行,其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商业银行在发展的同时使银行会计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扩大化,加强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成了当前金融风险防范工作的重点,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解决商业银行会计风险的决策。 [关键字]商业银行银行会计风险会计风险防范 随着银行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和银行间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银行业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特别是会计风险问题,已成为银行风险控制的重点。近几年金融系统案件频繁发生,大多源于会计监督乏力。因此,加强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是我国当前金融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本文将剖析银行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及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会计核算风险 会计核算风险主要是指会计核算的随意性和制度的缺失导致的风险。会计核算指准确、及时、真实、合法地对银行业务及财务活动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和反映,是银行会计的主要任务,也是银行会计的基础工作。然而目前银行会计不论是在日常办理对外的存、放、汇等传统业务,还是在办理综合核算轧帐的过程中,或是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报表的编制过程中,各个环节无一不存在着风险。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经济案件屡见不鲜,据了解在金融业发生的众多经济案件,往往是与我们会计核算某个环节失去控制有关,如滥用会计科目、篡改帐表、造假帐等,从媒体的有关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了解到。 (二)会计信息失真风险 银行的一切业务活动都要通过会计信息进行反映。从近年来发生的银行

案件中,可以看出不少银行都存在违反国家金融政策,会计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充分,真账假表、假账假表、任意调整收支科目等现象,掩盖了信贷资产的质量和风险,影响了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客观评价。 (三)会计监督乏力风险 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实施会计监督,会计监督就是对单位经营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监督,但是目前银行会计监督职能相对软弱。我国多数银行的会计工作还停留在会计核算阶段,热衷于账务处理,对于资金运动过程的监督较为淡化。在不正当利益的驱动下,银行发放超规模贷款违章拆借、账外投资、私设小金库、越权承兑、贴现银行汇票等违规情况屡禁不止,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会计核算的监督检查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相应的处罚制度不健全,从而变相地助长了违规经营情况的蔓延。 (四)印、押、机、证管理风险 银行会计的印章、压数机、密押、重要空白凭证等按制度规定应专人保管以明确职责,并且必须分人保管以达到相互制约、监督的目的。一般银行在分人保管方面都做得较好,但往往未落实定向交接代班制度。这样时间一长就可能造成人员交叉或重叠代班,同一人既有可能接触印章,又有可能接触压数机、密押及重要空白凭证,极易产生银行内部人员盗窃或骗取重要空白凭证偷开汇票、私自汇划资金、诈骗和盗窃银行资金等现象,且发生后很难确定作案人。另外,对印、押、机、证的保管未能做到人走上锁,也存在着内部人员利用时机作案的可能。 (五)会计电算化风险 随着金融业务的发展和银行会计电算化的推广,银行的很多业务都通过上机操作完成,但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进行盗窃、贪污、诈骗、挪用银行或他人资金的高科技犯罪案例也层出不穷。这类风险一方面源于银行会计电算化软件的不完善,另一方面有些银行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落实上还不到位,极易为金融犯罪提供条件,并造成很大的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及防范

主要内容 ?银行风险概述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誉风险等) ?全面风险管理 一般信贷业务风险及防范案例分析 银行风险概述 ?风险定义银行风险概念主要特征主要种类 银行风险概述 ?风险定义: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风险是指未来的消极结果或损失的可能性。 ?两层含义:一是未来可能产生的;二是产生损失的可能性。 ?三个要素:一般由风险因素、时间和结果三个要素构成。 银行风险概述 ?银行风险概念: 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其损失或盈利能力下降的可能性。 ?银行风险特征 ?客观性:银行作为信用中介,客观上面临信息不对称性 ?隐蔽性:即期风险可能被借新还旧、收回再贷、以贷收息等方式掩盖,被行政干预或政府特权掩盖 ?扩散形:自身风险可能影响到储户和投资者,同时银行很大程度上创造信用、放大信用,数量倍数扩散。“ 房利美” 和“ 房地美” ?加速性:银行风险爆发,影响广,“ 马太效应” ?可控性:通过一定的事前识别、分析、可以预测和防范,尽量降低风险。同时,金融监管加强,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控制风险。 银行风险概述 ?风险种类: 依据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和《巴塞尔辛资本协议》,分8大类。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指借款人无法按协议偿还本息而导致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 存在银行资金的发放、投资或其他的风险敞口,反映在表内或表外。 目前我行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仍是信贷业务,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表现形式是信用风险。对信用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 银行风险概述 ?风险种类: ?市场风险:因市场价格(主要指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是银行的表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市场风险主要体现在交易类业务中。 银行风险概述 ?银行风险种类: ?操作风险:由于银行内部存在不完善或有问题的程序、员工、信息技术及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目前主要体现在: ?执行外管政策的合规风险。“热钱”的流入问题及外管政策的执行。 ?资产管理业务的操作风险 ?营业及办公场所的强盗风险。网点的安防系统建设及管理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金损失,根 据人总行颁发的《贷款通则》、《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城市合作银行信贷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行《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不良贷款实行两级管理。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应建立、完善 贷款质量监管制度,对不良贷款进行认定分类、登记和催收;总部对支行不良贷款 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二章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登记和监控第三条不良贷款的认定分类。 《贷款通则》中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帐贷款的划分标准是认定不良贷款的 基本标准,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遵守。 逾期贷款系指按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合呆滞和 呆帐贷款)。 呆滞贷款系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超过二年以上仍未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 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帐贷款)。 呆帐贷款系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包括: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三)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 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四)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五)贷款本金逾期2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决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 (六)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3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七)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定无法收回的贷款。 (八)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实施细则》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其中的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是风险分类中认定不良贷款的基本标准。次级类贷款系指贷款的缺陷已经很明显,依靠借款人正常经营收入已不能保证足额偿还贷款,只有通过出售、变卖资产或对外融资、或执行担保才有可能保证贷款的归还。 可疑类贷款系指贷款已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 损失类贷款系指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或虽然能够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已微乎其微。 以上各项不良贷款的界定标准如有变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不良贷款的登记、监控。 一、支行信贷部门,应按各类不良贷款,分别建立台帐(不良贷款总帐附式 二、不良贷款明细帐附式三),并逐户、逐笔登记,在发出“不良贷款通知单”及收到会计部门转入、收回或核销贷款通知单时,应及时逐笔分类登记不良贷款台帐。每月终了,支行须认真编制不良贷款监控月报,二日内报总行。 二、按期限标准认定的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在规定期限次日,转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管理。

作文: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和其在一国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关键地位和作用,导致了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一旦银行经营风险转化成现实损失,不仅可能导致银行破产,而且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因此,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初步建立,经营行为以市场化成分为主,行政化色彩较少,尤其是在目前全球经济一体化格局下,国际金融危机事件频频发生的现状和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来自国际银行业的冲击,均要求城市商业银行必须正视经营风险问题并且尽快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由于我国目前缺乏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不明晰、尚未形成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及经济制度转轨的成本转嫁,导致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水平有较大的差距,在认识上也存在很大偏差。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机制,我们首先应树立先进的银行风险管理观念。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其次,要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方法,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各种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其它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在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且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再次,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要从三个层面进行调整:(1)是要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2)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要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3)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并不断摸索以战略业务体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它在各部门之间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最后,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使用内部评级法和资产组合管理等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重要技术。不久前银监局所发布的”铁规十三条”中就明确的指出商业银行不可逾越的法则.从中结合我行实际业务.在对具体风险的管理上,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一、对信用风险的防范信贷资产在整个资产结构中占比大,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差息可能变小,但仍是收益最高的项目,是银行资金运用的主渠道。防范信用风险要在加强贷前调查和贷前审查等事前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作好:(1)利用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尽快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银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模型。利用定量方法准确地对风险进行定价,不仅可以提高资产业务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根据资产的不同风险类别制定不同的资产价格,这样不仅可以减低信用风险,而且可以提高银行利润,通过产品差异化扩大市场份额。(2)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流程控制,明确责任和收益的关系,如落实贷后问责制、审贷分离等措施。(3)充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尽快建立并完善信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客户基础数据库和开发客户跟踪系统,实现信用风险的动态化管理。(4)通过对资产投资方案的机会成本进行对比,选择适时退出策略,以实现最佳的资产配置效果。(5)利用新兴工具和技术来减少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主要利用贷款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来达到提前收回债券和转移信用风险的目的,同时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实现风险组合管理。二、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防范1、构建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主要是对资金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改变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一直实行的“差额”管理方式,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层行的各项资金来源全额上存管理行的资金部门,基层行的各项资金运用由管理行进行统一配置。通过资金集中,建立资金统一的管理和操作平台,实现流动性、利率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管理的适度分离,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资金集中管理后各项资金的配置权集中到上级行,上级行在资金配置过程中建立起完备的经济、金融信息网络系统和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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