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电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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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电气设计规范》供配电设施

9.1 一般规定

9.1.1 供配电设施包括供电和配电两部分。 9.1.2 供配电设施设计指导思想:

1 供配电设施设计应注重安全性、可靠性,合理利用能源;

2 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划分隧道电力的负荷等级。 9.1.

3 供配电设施设计可按下列顺序实施:

1 收集有关的隧道土建、通风、照明、监控、通讯设计文件及交通、气象、环境、地质、地形、地物等基础资料;

2 根据隧道交通工程级别,确定供配电系统的规模;

3 认真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从安全、技术、经济、维护等方面进行方案比选。

9.2 供电

9.2.1 隧道电力负荷分级

隧道电力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和中断供电在社会、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确定负荷等级。公路隧道重要电力负荷的分级应符合表9.2.1

9.2.2 隧道供电要求

1 隧道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容量不大时应优先采用从邻近的电力系统取得第二低压电源,亦可采用应急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

2 对于隧道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设置不间断电源装置(UPS)作为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它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

3 隧道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 9.2.3 隧道供电电源及变配电所 1 变配电所宜设置在空气流通的环境中。

2 长度不大于1.3km及以下的隧道可在入口或出口处设置一座变配电所为隧道供电。

3 长度为1.3-3km的隧道宜在入口与出口处各设一座变配电所。两个变配电所宜优先考虑由上一级不同变电站的供电回路供电

4 长度大于3km的隧道宜根据隧道的长度、负荷等级、负荷分布情况在洞中合理设置变配电所。

5 两回线路供电的隧道,应采用同级电压供电,当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及二级负荷用电需要。 9.2.4 隧道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

1 隧道的高压配电电压宜采用10kV;当6kV用电设备的总容量较大,宜采用6kV。低压配电电压应采用220/380V。

2 为了减少电压偏差,隧道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2)合理减少系统阻抗; 3)合理补偿无功功率; 4)尽量使三相负荷平衡;

5)隧道通风机宜设置减压启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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