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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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部门的政令法规精神,做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1、团结教职工,调动各们方面积极性,依靠集体力量,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各项建设工作。
2、主持思政部行政管理等全面工作。
3、负责制定学期或全年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和落实。
4、负责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做好学期或全年工作总结,并上报主管领导。
5、顾全大局,全面考虑,协调关系,组织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科研等各项工作。
6、召开思政部工作会议,研究、检查、落实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实施情况。
7、负责思政部教师的有关评优奖先等工作。
8、负责形势政策课的总体安排、教学实施和具体考核工作。
9、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建议,报告或意见。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0年9月修订
1、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和落实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当好部主任的助手。
2、负责筹备和组织部门会议,负责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及时传达与教研室有关的任务,并检查工作进程、督促各教研室及时完成。
4、协助主任抓好教师的考核、考勤、奖惩工作,办理教师的请假手续,做好节假日休班、值班安排。
5、文件收发,上传下达。
6、负责办公用品的领购、保管、发放,负责证明信及其他函件的起草。
7、搞好本部门工作的建档立卷工作。
8、及时宣传报道部门的重要工作与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0年9月修订
1、组织教师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科研等任务。
2、组织参与教师的任课、评优等工作,协助部主任做好各项考核工作。
3、审查学期授课计划、检查教师教学日志、检查课程教学进度。
4、就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5、负责每学期本教研室工作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制订本教研室的工作计划。
(2)、负责收集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日志、个人工作总结、教师评学、听课记录等教学资料。
(3)、负责对本教研室的工作做出总结。
(4)、做好教学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5)、定期召开教研例会。
(6)、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听课反馈等教学研讨等活动。
(7)、负责本教研室教师教学质量、教学态度、教学能力的客观认定。
6、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0年9月修订
1、服从学院和思政部的工作安排。
2、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方可调课,调教室,调上课时间。
3、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
4、认真填写学期的教学进度计划表,认真进行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5、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按要求编写教学大纲、教案、讲义;积极参加本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听课反馈等教研活动以及学院安排的其他活动。
6、认真上课,板书工整,普通话流利,语言简洁,思路清晰;努力提高教学艺术和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
7、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坚持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和答疑辅导。
8、运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并积极指导学生参加教学实践活动,认真帮助学生总结经验,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和综合素质。
9、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考核、考查和考试工作。
10、坚持自学和进修,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争取每学年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
11、服从学院、教务处和思政部临时性工作安排并保证高效率完成任务。
2010年9月修订
思政部考勤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要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2、上课、监考、开会、学习和必需参加的集体活动,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位、上岗,不提前离岗。
3、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到岗到会,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向教研室主任请假;请假一天,向思政部主任请假。
4、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来校上课者,原则上自己负责安排调课或替课,并告知教务处和思政部。
如若自己确实解决不了调课问题需提前告知教研主任解决;教研主任协调不了本人要告知思政部主任解决;部主任解决不了请示教务处协调解决;教务处解决不了请示分管院长解决。确保学生正常上课。
5,按照要求履行请假制度。请事假,所带课程原则上由本人负责调课或替课安排;请病假,一星期内由教研室主任或思政部主任协调替课安排;超过一星期请示教务处协调解决。
6、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旷课者,或被学院督察部门通报批评者,视情况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或酌情扣除当月奖金,情况严重者本部门不予报工。
7、本制度从2011年年3月1日起执行。
思政部关于教研活动的规范要求
为了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有序地进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部门教研活动的规范要求。
1、教研活动每周进行一次,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2、各教研室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要尽量按计划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3、为充分利用集体智慧上好每一节课,每学期教研活动必须进行至少2次集体备课。每位教师重点准备一章的内容,其他教师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
4、每学期的教研活动应有3项以上的研究专题,2次以上的教学经验交流。
5、每学期的教研活动中至少要有3次以上的听课评课反馈活动。听课记录分析要切合实际,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和做好详细记载。
6、每学期末认真检查总结教研活动的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7、教研室每位成员要认真完成教研活动所安排的各项任务。每位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作为教师平时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8、本制度从2011年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