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教授离婚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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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教授离婚第一案

状告名教授

诗人梁宗岱,1903年出生于广西百色。中学毕业前夕,梁宗岱接到家信,催他火速还乡。到家后他才如梦初醒,原来是一向反对他外出求学的老祖母为他订了一门亲事。

婚事由长辈操办,已择好黄道吉日,就等他拜堂成亲了。回天乏术,梁宗岱只好从规拜堂。新娘何瑞琼长相漂亮,可惜当时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难入才子法眼。

梁宗岱主意已定,决定赴法留学。学者许渊冲感慨,在彼时的留法学生中,书读得最好的,要算是梁宗岱和傅雷了。

28岁留学归来,梁宗岱出任北京大学法语系教授和系主任,新的生活开始了。十分器重他的胡适,干脆从自己的住处拨出一个独立的院子给梁宗岱住。

回国不到半年,梁给妻子写信,提出离婚(当时梁与作家沉樱陷入热恋),信中写有"今后天下男子任你爱、天下女子任我求"之类的话。

听说丈夫在北平自称未婚,且有另娶迹象,何瑞琼赶紧跑到北平。结果,梁宗岱不给妻子饭吃,还把她的行李丢到门外,要把她赶走。

曾在岭南大学做过梁宗岱老师、时任北大教授的陈受颐看不下去,把她介绍到北大教员家里暂住,为此梁宗岱很生陈受颐的气,同时又与何瑞琼吵闹,逼她即日南归。

何瑞琼的不幸遭遇,还得到了胡适夫妇的同情。最见不得丈夫抛妻弃子的胡适太太江冬秀拍案而起,将何氏安顿到自己家中。

事情久拖没有好转,何瑞琼决定与梁宗岱离婚,要一笔扶养费做个了断,于是去找胡适帮忙。胡适日记中有言:"她只要求五千五百元。宗岱无赖,不理此事,就致诉讼。"

闹得满城风雨

1933年11月25日下午,何瑞琼起诉梁宗岱要求离婚一案在北平地方法院开庭审理。那天恰是一个星期六,下午两点开庭,才过一点,法院大门外就已聚集了一百多名男女学生,把出入的道路都堵住了。他们都想早点进去占个好座位,仿佛是观看一幕话剧。

法庭上,梁宗岱只承认与何曾经订婚,矢口否认结婚。因是旧式婚姻所致,何瑞琼拿不出结婚证,便举出结婚旁证,有结婚账簿、梁宗岱写给她的信件,胡适、陈受颐两人也为女方作证。

法官认为结婚账簿乃为订婚时的账目,虽然所购金猪、衣帽是结婚时的用品,但未写明购买日期,故而不能作为结婚的证据;胡适的证言,因来自何瑞琼的叙述,法庭认为"不足为有力之证据"。

毫不气馁的何瑞琼拿出两张梁宗岱写给她的字条——"梁世琦"、"何双好"。梁宗岱否认字条是他写的,法官命人拿来纸笔,叫被告当庭书写,结果发现"双好"、"梁世"四个字,与字条上的字"亟为酷肖",遂断定字条确为梁宗岱亲笔,且"梁世琦"、"何双好"正是梁何二人的别称。

由此认定原被告婚姻关系成立,原告提出确认与被告婚姻关系之诉有理,故而支持原告提出的由被告负担赡养费的请求,认为梁宗岱不能推卸责任。

梁宗岱不服判决,誓不承认婚姻,并上诉至高等法院。1934年3月24日,该案后由河北高等法院一分院开庭审理后宣判,将由地方法院查封梁宗岱的动产,于4月16日执行拍卖,收入作为赡养费,并在法院门首张贴布告,晓示众人。

离婚案闹得沸沸扬扬,轰动全国。北大校方遂不再续聘梁做教授。朱自清日记中记载:"闻梁宗岱将婚沉樱,惟梁已失业矣。"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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