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打造服务型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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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服务型乡镇政府

本报通讯员孙大庆

乡镇作为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组织,其职能定位准确与否,履行职责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三农”政策能否在基层农村得到贯彻落实,直接关系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能否得到改善,亿万农民能否早日致富奔小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今年印发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清晰地表述了乡镇的四项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这为我们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要尊重客观规律

滁州市地处江淮之间丘陵地带,101个乡镇(街道)自然环境和条件各有不同中。这就要求乡镇政府在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的同时,根据乡情、镇情转变职能,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或产业集群,尊重客观规律,做到有的放矢,不可千篇一律。根据中央精神,目前乡镇政府应该具有以下基本职能:

第一,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执行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稳定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

第二,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要遵循经济和市场规律,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人文优势、传统产业优势,明确发展方向,制定合理的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第三,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医疗网络,完善农村养老、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和特困户的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等综合治理手段,让农民在安全、祥和的环境中生产与生活。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要理顺县乡之间关系

合理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划分,处理好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关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是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重要条件。

第一,随着我市“三大战略”的推进,农村小城镇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完善,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已建成集镇的房产、土地升值潜力加大,集聚效应凸显。伴随而来的违法占地、违章建筑现象屡屡出现,而相关的诸如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监察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请县级执法队伍处罚,工作周期长、行政成本高。解决类似问题,一是县级政府将有关执法权力向乡镇政府授权或委托执法,健全乡镇执法队伍,确保乡镇执法队伍的职责合法性。

第二,随着集镇面积的扩大,工业化程度提高,乡镇政府承担的市政设施维护、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社会治安维护等任务日益繁重,与县级政府掌握的财力、人力相比,显得权责不对称。要合理界定县乡政府的事权划分,处理好乡镇政府与上级政府的关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要加强自身建设

第一,要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乡镇机构高效运转。在行政编制允许的范围内,保持现有人员总量不增的前提下,逐年适当的为乡镇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以改善乡镇机关人员结构,同时,乡镇要着力加强人力资源的整合,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效能建设。

第二,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减少“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现象发生;加强对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严格遵守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完善居民、村民自治。与此同时,要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与上级有关部门信息通报机制;建立社情民意互动机制,拓宽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和政情的透明度,使政府的决策、行政更加民主化、科学化,有效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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