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斯《中国文学史》中的文学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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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斯《中国文学史》中的文学史观

摘要:本文试着对翟理斯《中国文学史》进行文本细读,从文学史的分期方式、史料选择和文学发展原因三个方面来考察翟理斯的文学史观念。并将其与同时期的其他文学史作品进行对比,分析它的独特价值。通过研究发现:翟理斯按照朝代更迭进行分期、史料选择较为全面宽泛,这说明他已经初步具备文学史观念,他强调文学发展的外部动力,强调政治更迭和印刷技术进步对文学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翟理斯;《中国文学史》;文学史观念

翟理斯(Herbert.Allen.Giles,1845-1935),英国著名汉学家。他翻译了大量中国文学典籍,亦写过大量与中国文化相关的论著。在诸多作品中,《中国文学史》一书成就卓越,地位斐然。他运用西方先进的文学史学观念对整个中国文学进行重新建构,第一次向英语世界较为系统地介绍了中国文学全貌。

一、翟理斯《中国文学史》的编写背景

1867年,翟理斯来到中国学习,撰写了大量的汉学著作。如,《字学举隅》(synoptical studies in ChineseCharater,1874)《华英字典》(Chinese-English Dictionary,1888)《中国札记》(chinese Sketches,1875)《翟理斯汕广纪行》(From Swatow to Canton,1877)《历史上的中国以及其它概述》(Historic China and Other Sketches,1882)等。他的汉学成就受到汉学界的认可,《华英字典》和《古今氏族谱》两本书为他赢得了汉学家的最高奖项一一“儒莲奖”。

1901年,翟理斯受邀撰写《中国文学史》一书,考虑到英语读者的阅读能力,他行文风格平易晓畅、简单易懂。不仅让英语读者直观感受到中国文学的特征风貌,而且还提升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使英语读者去主动探究中国文学。在翟理斯《中国文学史》出版后不久,波乃耶(J.Dyer Ball,1847-1919)在《中国评论》上撰文称赞《中国文学史》:“英译汉籍数不胜数。然而,这些翻译多为乏味、滞重之作,只能加深英语读者对中国文学的偏见。……而对于本书的出版,我们表示热烈欢迎,我相信它能够激发人们探索中国文学的激情。”

二、翟理斯的文学史观

(一)翟理斯《中国文学史》的分期问题

分期问题是文学史的基本框架,也是一个作者文学史学观念的直观体现。文学史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文学作品的产生频率、文学思潮的涌动强弱,使文学发展的过程呈现出阶段性特征,这就是文学史的分期问题。通过对翟理斯《中国文学史》分期方式的考察,可以看出翟理斯是否具备文学史观以及具备怎样的文学史观。

纵观初创时期“中国文学史”,有些文学史著作全然没有分期观念可言,它们或是完全参照教案进行编写,或是从传统目录学中汲取方法,这些文学史仅有“文学史”之名,而无文学史之实。如,日本末松謙澄《支那古文学略史》(1882年)也是如此。末松谦澄的著作分为十七篇,现将其列举如下:周官、管子、老子、孔门诸书、晏子、杨朱墨翟、列子、孟子、商子、公孙龙子、庄子、孙吴兵法、苏秦张仪、屈原宋玉、荀子、申韩、吕氏春秋、竹书纪年、左传、国语。这部文学史每一篇讲一位文学家,全无分期构想可言,更像一部人物传记。瓦西里耶夫《中国文学史大纲》(1880年)将文学史划分为十五节:第一节为引言;第二节为中国语言与文字;第三节是中国文字与文献的历史问题;第四节是早期儒学;第五节为儒家道德基础的家庭因素;第六节讲述孟子;第七节是儒家的第二个时期;第八节是儒学以外的哲学家,道教;第九节讲述佛教;第十节是中国人的科学发展一一历史与地理著作;第十一节讲述中国人的律法;第十二节为语言学一一批评一一古籍;第十三节是中国人的农书、兵书;第十四节为中国人的美文学;第十五节是民间文学:戏曲、小说、章回小说。瓦西里耶夫的“中国文学史”没有显示出文学发展的历时进程,反而更像是一部文化典籍。

再来看两部国人撰写的文学史,林传甲《中国文学史》(成书于1904年,出版于1910年)全文划分为十六章,现将其列举如下:第一章是古文、籀文、小篆、八分、草书、隶书等文字的变迁;第二章是音韵的变迁;第三章是训诂的变迁;第四章至第六章是作古文的方法;第七章至第十六章是各种文类的流变。这十六个章节的内容,甚至篇目名称都是参照《奏定大学堂章程》前十六条规定进行编写,基本上围绕作文方式展开论述。窦警凡《历朝文学史》(成书于1897年,出版于1906年)完全照搬《四库全书》的编撰方法,分成经、史、子、集四个部分。这种划分方式可以看出,林传甲和窦警凡还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史观。而翟理斯《中国文学史》以朝代为纲,以文类为纬,支撑起整个文学史框架结构。他将中国文学发展历程分为八个时期一一封建时代、汉代、小朝代、唐代、宋

代、元代、明代、清代,基本与朝代更替吻合,各个时期又自成首尾,各具特点。

虽然按照朝代划分文学史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文学史书写毕竟有其自身发展的时代性和阶段性,按朝代分期的方式不再把文学史看成是一个个散落的创作成果,而将其视作一种相互联系、动态发展的过程,这表明翟理斯已经初步具备了文学史观念,他的《中国文学史》也能在真正意义上称之为一部文学史著作,而不是作品集。这种分期方法说明翟理斯将文学与政治变更紧密联系,强调朝代更迭、时代潮流变化等外部因素对文学发展的影响。

(二)《中国文学史》的史料选择

戴燕在《文学史的权力》一书中所说,文学史编排是“以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或人物,来带动整个历史描述的史书撰写体例。”也就是说,任何一部文学史都不可能包揽全部文学史,文学史家在有限的篇幅内应尽可能合理安排文学史料,而在一部文学史作品中,文学史料的安排取舍和叙述详略实则代表作家对作品价值的判断,体现他的文学史观念。下面即通过对翟理斯《中国文学史》史料进行梳理来追寻他的文学史观。

在翟理斯《中国文学史》中,描述了孔安国《古文孝经传》、刘向《烈女传》、刘歆《七略》、杨雄《法言》、王充《论衡》、欧阳修《醉翁亭记》、周敦颐《爱莲说》、李斯《谏逐客书》、晁错《论贵粟疏》、李陵《答苏武书》、路温舒《尚德缓刑书》、刘基《晨诣不祥符寺》,还英译了韩愈、王安石、黄庭坚、方维仪、王应麟、文天祥、刘因、方孝孺、汪道昆、许獬等人的文章。

在诗歌方面,翟理斯从先秦时期的楚辞开始叙述,介绍了徐安贞、杜秋娘、王勃、陈子昂、王维、孟浩然、崔颢、张籍、李贺、李涉、马自然等人的诗歌,重点阐述了李白、杜甫、白居易等重要作家的作品,基本上做到了详略安排得当。小说戏曲方面,他叙述了《西厢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玉娇梨》《平山冷燕》《琵琶记》《镜花缘》等诸多经典作品,重点分析了《聊斋志异》《红楼梦》两部旷世奇作,对这两部作品赞不绝口。

此外,《中国文学史》中收录了大量史书、字典、典章、律书、农书等非纯文学的作品。包括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李百药《北齐书》、刘昫《旧唐书》、许慎《说文解字》、陆法言《切韵》、陈彭年《广韵》、宋祁《集韵》、杜佑《通典》、李昉《太平预览》、宋慈《洗冤录》、朱棣《永乐大典》、徐光启《农政全书》、纪晓岚《四库全书》、马端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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