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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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发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

权监督制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标 签】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税收执法权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内地税发﹝2000﹞84号

【发文日期】2000-09-04

【实施时间】2000-09-0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税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九月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实施办法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下简称“两权”)是国家赋予地方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是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税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为了加强对“两权”的监督,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贯彻实施,从机制、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加强对方税务系编印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的实施办法。

一、“两权”监督的内容和重点

对“两权”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党的方针政策、税务系统规章、条例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围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各个管理不节进行,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

㈠对税收执法权监督的重点

⒈税务征收环节。主要是对税款式征收、入库、上解、提退的监督。防止出现应征不征,或收人情税、关系税,收过头税;混淆预算级次,截留、转达引税款;擅自制定提退政策,超标准、超范围提取手续费,巧立名目提退税款等问题的发生。

⒉税收管理环节。主要是对发票的管理使用,纳税定额的核定,停复业户的管理,减、免、缓税审批。防止人情定额、明停歇、暗营业、明缓实欠、明欠实免等问题的发生。

⒊税箩筐稽查环节。主要是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特别是对检查环节的监督。防止人情选案,选而不查,查而不报,查多报少,构成偷税罪该移交而不移交,追缴滞纳补罚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发生。

⒋税务处罚环节。主要是对处罚依据是否准确,裁定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防止应罚不罚、重责轻罚、高定低罚,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

⒌减免税管理环节。防止不按政策规定审批权限审批,擅自批准减免税,造成税款流失。

㈡对行政管理权监督的重点

⒈人事管理。主要是对人员录用、二部任免、职务晋升、编制审批、人员调配、职称评定、外事管理的监督。防止人事工作中的失职失察,甚至买官等问题的发生。

⒉财、物管理。主要是对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建工程服装制作、票证印刷的管理、税控设备的配置、交通通讯工具、税务装备等大宗物品采购、使用、管理、以及房产使用管理的监督。防止资金失控、乱批乱支、挥霍浪费公款;乱拉资金、物资、搞基建和福利;为企业、个体房经商办公司担保;授受回扣、贪污挪用公款(税款)等问题的发生。

二“两权”监督的具体办法

㈠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法律、自律意识。

各级地税机关人事教育部门、监察室、培训中心、机关党团委要针对本系统干部队伍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理想信念、税收业务、职业道德法制、党政纪律条规和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地税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秉公执法,廉法从政,自学接受监督。

㈡建立健全力公解、制衡机制。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和税收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收管理、财物管理和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规定,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完善的监督制约体系。各级地税人事、法制部门在制定职位说明书、建立责任人职责账户时,要全面考虑“两权”的分解、制约。如税收执法权的分解,要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税收管理的审核权和审批权的分离;税务稽查实行选案、审理两个环节的分权制约;税

务处罚实行查审分离、罚缴分离。行政管理权的分解,人事管理中提拔任用干部必须进行民主测评,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凡被纪检监察言观色部门否决或群众测评票不超过半数的,不得提升;财、物管理实行管事权与管财权分离。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是属人事、财务、基建等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个人说了算,分管领导要严格按照集体研究的决定审批执行。

㈢全国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⒈具有税收征管职能的地方税务机关,要把文明办税“八公开”的规定,采用适当的方式在征收大厅、征收窗口向纳税人公布。“八公开”是:⑴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⑵公开税收政策法规;⑶公开税收管理服务工作规程,如:地税局征管的税种、办税的具体程序和手续;⑷公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⑸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⑹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⑺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⑻公开税务干部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

⒉要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开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和结果、实行民主推荐、公开考录、竞争上岗;要按照“精打细算、量入为出、民主理财”的精神,公开经费划拨审批标准、使用原则以及预决算情况,对基建项目确定、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标证印刷、税控设备配置等招投标情况要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布,对群众关心的专项支出如修理费、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等要定期向群众公布。

㈣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各级地方税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欢迎、支持、配合和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对地方税务机关的横向监督。继续坚持依靠社会监督,开门纠风的路子,主动参加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及时收集和掌握系统内外对“两权”行使的意见和反映。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作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㈤不断加强和完善组织监督

各级地税机关要在规范化管理检查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武警我样、行为有效的监督方法,加大组织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率,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规范化管理实绩考核加以运用。

⒈适时组织巡视检查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党组应按照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原则,适时抽派得力人员或特邀监察员实施巡视检查,每年巡视检查面不少于30%。通过巡视检查,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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