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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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4
合川区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围绕优势产业发展技术需求和实施产业精准脱贫,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加快我市农业现代化步伐提供人才支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区农委(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
1、建立2个创业孵化基地,补助标准15万元/个,计30万元:主要对其科技运用推广、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科技宣传、人员培训及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行补助;
2、扶持12名青年农场主,补助标准1万元/人,计12万元:主要进行农资、良种、新机具、新技术及培训方面进行补助。
(二)申报条件
1、现代青年农场主
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相当于高中),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等。
2、创业孵化基地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规划、业主自愿”的原则,重点扶持新型职业农民(重点现代青年农场主)产业优势明显、功能完善、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孵化基地。
三、申报要求
1、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2、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及自筹资金的前提下方可申报。
四、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主要对全区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应用及项目绩效管理等。
(二)建设期限
项目批复下达后1年以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三)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1、补助额度:现代青年农场主按人均1万元标准进行培
育,每个创业孵化基地15万元的资金补助。
2、补助环节:重点用于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应用及项目绩效管理等。
3、补助方式:按“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资金。
五、申报数量
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12个(2017年继续培育6个,2018新申报6个);建设孵化基地2个。
六、申报程序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8份)、项目实施方案(8份)、土地流转合同(单户合同+户及经村、镇签字盖章的土地流转花名册),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2份),参与股权化改革的项目另加报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备案表(各2份)。
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经所在镇街签字盖章后,和电子件一并送区农委科教信息科(7套),区财政局农业科(1套)。申报截止时间:5月21日18:00。
区农委科教信息科联系人:夏胜荣(电话:42746110)区财政局联系人:李维(电话:42822567)
通讯地址:合川区财政局农业科
七、其他事项
1、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
2、《2018年项目备案汇总表》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3、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项目申报单位到本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联系人:夏胜荣(区农委);电话:42746110;
附件1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申报表填表说明
1.信息采集表由培育对象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
2.标注*的为选填项。
3.农民技术等级或技术职称的填写类别如下,①农民高级技师;
②农民技师;③农民助理技师;④农民技术员。
4.“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基本情况”最多可选择本人从事的3项主体产业进行填写,产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收入与产业类型对应填写。产业规模请标明单位,如种植类产业请填写**亩,养殖类产业请填写**头/只/尾/羽/箱,或**公顷等。
5.主体产业请填写具体产业名称:
(1)粮食作物包括:玉米、水稻、小麦、马铃薯、甘薯、木薯、大豆、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荞麦、燕麦、其他粮食作物;
(2)经济作物包括:棉花、甘蔗、甜菜、蚕桑、烟草、麻类、牧草、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胡麻、设施蔬菜、露地蔬菜、城郊蔬菜、西甜瓜、食用菌、苹果、柑橘、梨、葡萄、香蕉、桃、荔枝、龙眼、核桃、板栗、枣、鲜切花、盆栽植物、观赏苗木、茶叶、人参种植、枸杞种植、其他经济作物;
(3)畜牧养殖包括:肉牛、奶牛、生猪、肉羊、绒毛用羊、其他家畜、肉鸡、蛋鸡、肉鸭、蛋鸭、鹅、其他家禽、蜜蜂、兔、肉鸽、鹌鹑、貂、其他特种动物;
(4)水产养殖包括:淡水池塘养鱼、淡水池塘养虾、淡水池塘养蟹、淡水网箱、稻田养鱼、甲鱼、其他淡水养殖动物、海水池塘养鱼、海水池塘养虾、海水池塘养蟹、海水深水网箱养殖、海带、紫菜、海参、贝类、其他海水养殖动物;
6.“家庭农场情况”一栏只需培育对象人员类别为家庭农场经营者的人员填写。
附件2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是进入全市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经培训合格持证的青年农场主;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3、应有承接培育、实施孵化的机构(或岗位);具备相关设施资源,能为孵化对象提供技术支持、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信息咨询和后续跟踪指导等专业化服务及相应后勤保障服务;
4、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认证证书或无公害农(畜)产品产地认证证书。市级及以上名牌农产品证书或著名商标证书。
5、积极探索农产品销售电子商务模式,增收效果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已有自主创新的产品或服务品牌或创建需求及规划。
二、申报要求
申报创业孵化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书,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