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

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
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

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宗旨是为了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引导学生有针对性的完善自身素质,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涵养大红鹰学院精神,在“三个一切”思想指导下,以“真诚、博雅”为行为评价准则,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关于开展08-09学年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特制定本细则,以使我院学生工作始终处于学院前列。

及格-60分

第五条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鉴定、评优、评奖、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项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学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政治思想方面

1.参加义务献血者。 +3分/次两次以上的,每多一次+1分

2.拾金不昧者。 +2分/次拾得款物数额巨大、社会影响范围广者 +4分/次3.受学院通报表扬者(以学院公布为准) +2分/次4.敢于制止或检举揭发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2分/次5.参加校、院党校学习,结业成绩达90分以上者 +2分/次6.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者 +2分/次

第七条道德素质方面

分/次

5分/

5分/

分/

分/

.5分/次

分/次无故不参加校、院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如:集会、讲座报告会、读书会、座谈会等 -2分/次凡校、院提倡鼓励参加的活动,人员一旦确定,无故缺席者,每人每次扣1分,扣完加分总值为止;正式演出、比赛等类似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4.在教室里打架、赌博、吸烟、喝酒、吵闹,上课打电话。 -2分/

5.在上课时不尊重老师、带早餐进教室、大声喧哗。 -1分/

6.在考试时违反纪律,有犯规舞弊行为。 -5分/次7.该周班级纪律满分,每人 +1分/次

纪律委员 +1.5分/次8.该周班级纪律扣分,落实个人(被记录者) -1分/次该周班级纪律扣分5分以上(纪律委员) -1分/次9.受院通报批评。 -5分/

分/

分/

分/

分/

分/次;

分/次

分/次(2)同一活动(或节目)限加4分

(3)其他活动视内容参照执行:省市级活动参照校级多加1分

4.参加院组织的学术、文体活动获奖励或表彰,同校级比赛的科技类、文体类加分

值。

5.“挑战杯”结题(未获奖)按照《学生手册》加分

6.团体荣誉奖加分值具体如下:

(1)省级:优秀党组织成员加6分,优秀团总支成员加4分,优秀团支部成员加2分,优秀班级成员加2分

(2)校级:优秀党组织成员加3分,优秀团总支成员加2分,优秀团支部成员加1分,优秀班级成员加1分

(3)院级:优秀党组织成员加2分,优秀团总支成员加1分,优秀团支部成员加

0.5分,优秀班级成员加0.5分

7.个人荣誉奖加分值具体如下:

第三章学生智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学习方面

1.获得各种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等奖 +30分/次二等奖 +25分/次

三等奖 +23分/次市级一等奖+18分/次

市级二等奖+13分/次

市级三等奖+11分/次

学院一等奖+8分/次

学院二等奖 +5分/次

学院三等奖+4分/次

分/次

分/次

分/次

+10分/次

分/次

+4 分/次

+2分/次

+1分/次

+4分/次

+10分/

+9分/次

+6分/次

+5分/次英语A级一次性通过者+ 4分/次驾照2分/次其它考级考证,参照以上标准酌情执行。

第四章学生体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体育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运动,为班级争光者,按情节大小给予相应加分(奖励)

一等奖 +3分/次

二等奖 +2分/次

三等奖 +1分/次

2.积极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 +1分/次3.运动会投稿者 +0.1分/篇4.运动会作为拉拉队积极帮班级助威者 +0.3分/次

第十四条文艺及其他方面

分/次

分/次

分/次

分/次

,乘30%,算

分/

分/次

分/次

60~69 +2分/次第十七条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年不得参评任何奖项:

1.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2.一学年平均“千分”低于60分者;

3.综合测评在班级50%名以后者;

4.学年内所获学分绩点低于2.0分(不含素质拓展分)。

第十八条其它注意事项

1.执行班委相应加分或扣分时,应涉及的当事人即同学必须签字确认。如果确实有原因,请出示证明,如果来不及开证明先签字,事后找老师开证明向执行班委要回扣分通知单。2.如果班委出现上述违纪行为,一律加倍扣分。

3.本细则起评分为60分。

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院根据《河北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指导原则,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及加分情况如下: (一)德育(满分为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学校 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热心班级建设,好学求实,遵纪 守法(德育基础分满分为12分)。 本部分基础分为:优(12分)、良(10 分)、可(6分)、差(2分)由班级评审小组成员根据本班学生日常表现评定。 本学年旷课不足10节者,每旷课一节扣除基础分分。 2、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社会有关部门和校、院 表彰者加分。 3、本学年荣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 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军训标兵、素质拓展优秀 个人、公寓之星、标兵宿舍、优秀志愿者等称号者,省级加1 分,市级加分,校级加分,院级加分,累计不超过1分。 4、校、院、班学生干部,积极工作,认真负责者给予加分。校、 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加分。校、院学生会各 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加1分。校、院学生会各部副部长、 各班学习委员加分。学院学生会干事、各班其它班委会成员加 分。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干部只计一个最高分。本项加分适用 于工作认真负责者,校、院、班干部分别由校、院团委、辅导 员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工作表现一般或较差的学生干部,不给 予加分。 5、宿舍卫生满分为2分,其中基础分1分。五星级宿舍每个成员 每月加分;二星级宿舍每个成员每月减分;三星级宿舍每个成 员每月减分。全年被评为五星级的宿舍,每位成员可得满分2 分。宿舍卫生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不在公寓住宿学生取全班 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6、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重大比赛并获得奖励者,一等奖加分, 二等奖加分、三等奖加分;积极组织参与校、院组织的各类竞 赛项目和各种公益性活动,参与者和组织者每人每次加分。该 项目累计不超过分.(此项目不包含体育类,需提交相关部门 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证明) 7、本评定办法未涵盖的项目,如学生确有突出表现,学院评审小 组认为确有必要加分者,可比照相关项目给予适当加分并出具

xx市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广大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的基本要素 测评的基本要素包括基本素质和业务课成绩。 (一)基本素质 1.思想素质(总分25分)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待人有礼,举止得体,乐于助人。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够正确认识自我,保持心理健康。 2.创新能力(总分20分)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认真参加教学实践、实习活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科研活动和竞赛。 3.集体意识(总分15分) 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集体活动中能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自觉维护班级和宿舍团结。 4.法制纪律(总分10分)

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考试纪律、班级纪律、宿舍管理办法、考勤办法等。 5.学习态度(总体10分)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积极主动,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6.实践和劳动(总分10分) 热爱劳动,能够按照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劳动,劳动课成绩合格。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 7.身体素质(总分10分) 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训,坚持参加早操锻炼,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二)业务课成绩 业务课成绩是指本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成绩。 二、综合测评的评分方法 (一)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 (二)业务课分数占总分的65%。 1.业务课分数取各科平均分,公式为: Σ(课程成绩×学分) A= ×65% Σ学分 2.业务课目为全班的必修课、指定性选修课。 3.考查课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5、85、75、65、55分计算。 4.补考成绩按原不及格的实际分数计算。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8篇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8篇 综合素质是对全体在校学生全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评价的测评任务。以下是整理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欢迎大家参考!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1 光阴如梭,转眼间已经进入了大四。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如既往的坚持自己的一贯作风,刻苦勤奋,认真的学习自己的专业课程,在期末考试中取的了相当好的成绩。同时也努力学习,并尝试在学习生活中运用和实践,从而使自己德、智、体等多方面综合素质都有了显著提高。 德育方面:身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在日常生活中我努力以身作则,积极响应共青团委的号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所以有困难的人。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认真学习了一些伟大人物的先进事迹,使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在无形中有了相当显著的提升。 智育方面:从踏进大学校门那一刻,我就对自己所学的专业无比热爱,怀有极度浓厚的兴趣,我对自己所学的每一门课程都认真对待,并利用课余时间努力学习与专业相关的各方面知识,尽最大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使自己成为一名社会和国家更需要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而不断努力。 体育方面:北京申奥成功对国人是一个极大的鼓励,也从而带动了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在这种全民健身的大环境下,我也利用

课余时间积极参与各种体育锻炼,尽管很苦,很累,但这都无所谓,因为我明白:只有健康才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 劳动方面:由于从小在农村长大,不知不觉在成长过程中我就养成了热爱劳动的好习惯,在校期间,我经常参加各种义务劳动,打扫公共卫生,我们宿舍良好的卫生状况一直是我们引以自豪的,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可以说,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取得了相当辉煌的成绩,当然这都离不开学校领导和老师的辛苦栽培,在新的一年里,我要继往开来,不骄不躁,发挥自己有限的才能和特长,把握有限的大学时光,努力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我总结2 时光荏苒,今年已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二年,一年来,我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关心下、帮忙下,同时也透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均取得必须的进步,此刻总结如下。 思想方面,我追求上进,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我觉得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别人所作的贡献来衡量的,学习方面,初入大学我是有点放松的,但是看到身边的同学学习刻苦认真,我也收起了简单的态度,学习刻苦,态度认真。但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仍有需要改善的地方。透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专业方向、难易度、程度和老师讲解节奏都有了了解,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提高对自我的要求,加倍努力学习,争取使自我的成绩有所突破。 工作方面,整个学年中本人担任了班文体委员的职务,本着为同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云大学[2006]16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全面反映我校学生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 本科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四部分构成,即: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 二、参评学生范围。 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科学生。 三、综合测评成绩的测评 (一)思想道德素质分的测评 思想道德素质的测评,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个方面,满分为20分。即思想道德素质分=基础分+附加分。 1、基础分。基础分为10分,基础分的评定是在学生对上一学年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学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的情况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审核打分。 2、附加分 ①政治理论学习。考察学生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方针政策的课堂学习与课外学习情况。本项1分。 ②校纪校规知识学习。考察学生参加学校学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情况。本项1.5分。 测评年度,积极参加学校规章制度学习和安全教育的学生可适当加分。 测评年度,参加校纪校规及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在60-79分者,加0.5分;80-89分者,加1分,90分以上者,加1.5分。 ③思想道德表现。评价学生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表现,以及在学习、生活过程中体现的团队精神、学习态度、精神面貌、出勤情况和受处分情况等。本项2.5分。 测评年度,因事迹突出,受学院通报表扬者加0.5分,受校级奖励者加1分,受省级奖励者加1.5分,受国家级奖励者加2.5分。 受学院通报批评者扣0.2分,受警告处分者扣0.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

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甬红职院…2008?11号 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表彰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先进班级表扬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综合奖学金特别奖获得者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了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激励全体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进一步优化我院育人环境,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构建和谐校园,学院根据《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比办法》、《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定奖学金、慈善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实施办法》,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二级学院评议、推荐的基础上,经学生处审核、公示,院领导批准,决定对06计应2班等19个“先进班级”、06旅英1班等18个“表扬班级”,以及刘雪红等305名“优秀学生”、何杰等670名“优秀学生干部”、林峰等916名“单项积极分子”和莫燕苹等929名“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及韩蝶飞等12名“特别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学院号召全体学生在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及“两会”有关精

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虚心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同时,学院也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创建和谐校园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先进班级”、“表扬班级”名单 2.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综合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3.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特别奖”获得者名单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思政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先进表彰通知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印发 附件1: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先进班级”、“表扬班级”名单 先进班级:19个 电信学院:06计应2班07信管1班 外语学院:06英语2班07旅英2班 经管学院:06会计3班06会计6班 07会计3班07营销2班 人文学院:07涉外1班06涉外2班 机电学院:06计通1班07工设1班 软件学院:06软件1班07信管2班 07网络1班06图像2班 07动漫1班06计控1班 07数控3班 表扬班级:18个 电信学院:06计应1班07网络1班 外语学院:06旅英1班07英语4班 经管学院:06会计2班06物流1班 07会计1班07物流3班 人文学院:07包装2班06园林1班 机电学院:06机电1班07楼宇2班 软件学院:06信管2班07软件2班 06信安1班06数控2班

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9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75%、15—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在本办法的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弹性区间确定课程学习成

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实施。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第九条基本素质测评主要考察以下五方面容,每个方面给定基准分20分,共100分。 (一)思想政治表现(A1)。 1.热爱祖国,维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荣誉、利益和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 2.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活动,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3.顾全大局,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荣誉的事。 (二)个人品德修养(A2)。 1.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举止文雅,文明礼貌;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诚实守信,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敬老爱幼,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3.热爱劳动,热心公益,文明卫生,爱护环境,不奢侈浪费。

宁波大红鹰学院校友帮扶计划方案

宁波大红鹰学院 校友帮扶计划方案 校友是校友会重要的成员和组成部分。为此宁波大红鹰学院校友会对毕业校友提供了多项帮扶计划,以提高宁波大红鹰学院毕业校友的个人素质和职业修养等。为毕业校友将来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使其更快取得唱功。 一、对就业校友进行职业发展帮扶 1、业务能力培训 帮助毕业校友尽快进入角色,掌握业务工作的方法和要求,针对就业校友的情况,不定期得开展相关的能力培训课程,邀请有所需求的校友前来参加学习。对其进行相关的帮扶工作,对校友将来的工作就业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为校友日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2、就业指导 为帮扶毕业校友的正确择业、就业心理的调整,同时帮助学校的长足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毕业校友进行一系列的就业指导,引导校友转变就业观念,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帮助校友熟悉国家就业政策,了解社会职业信息,掌握求职技巧,使其正确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3、为校友提供职业发展信息 就业发展信息是职业发展的基本前提,是择业决策的重要依据,是顺利就业的可靠保证。帮助校友及时提供较先进的职业发展信息,可以使校友的择业决策更加具有科学性,在强列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获得更多的取胜机会,正确就业。 二、对创业校友进行创业发展进行帮扶 1、企业发展培训 对创业的校友来说,创业最终目标就是创建一个企业。如何使企业良好发展,至关重要。对毕业校友进行相关的企业发展培训,使校友们及早了解到,企业发展的重点所在,在将来的创业道路中,可以避免许多困难。学校在培训中,同时也可以为许多在创业校友,解决许多当即的困难。有利于创业校友,及早走向成功,同时也能大幅度降低创业失败的风险,从而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2、全面提升校友对员工开展培训的能力 (1)提升校友在员工管理方面的培训。企业在面临全球化,高质量,高效率的挑战中,对员工进行管理知识方面的培训极为重要,培训员工如何进行管理,如何管理好自己和组织是企业飞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校方对校友进行此方面的培训,可使创业校友更好得运用人才,使企业快速发展成长。 (2)提升校友在增强员工素养方面的培训。员工素质是企业发展的推动手,这会直接影响企业前进的速度,学校可以请相关人员对校友进行一定的员工方面的培训,培养校友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的素质水平很有必要,培训员工就是让公司未来的脚步走得更加结实。 (3)提升校友对员工开展心理辅导方面的培训。心理培训是企业最重要的培训,通过正确的心理培训,可以转变员工态度,鼓舞员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016年4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的一种方法,其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生上学年九月至当年八月(含八月)之间(即一学年度)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其所占百分比分别为20%、70%、10%。各项乘以相应的比例后相加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籍的在册本科生。 第二章品行表现测评 第六条品德行为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20%。品德行为分由基本分与附加分组成,基本分满分为70分,附加分满分为30分。 计算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20%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满分为30分,包括若干项奖励和处罚分,计算公式为: 本人原始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 ×30 参评单位最高原始附加分 (如本测评单位个人附加分最高者分值小于或等于30分,本单位参评人员可直接将本人原始附加分看作品德行为表现附加分进行计算,可不用再使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 (一)奖励分评分细则 1.社会工作加分 在本学年度担任以下社会工作满一年,且尽职尽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加分奖励:

(1)5-6分:校团委委员;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大学生艺术团、校青年志愿者总队、新媒体发展中心、创新创业联合会、国旗护卫队等,以下简称“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团长(副团长)、队长(副队长)、主任(副主任);学院团工委(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3-4分: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学院团工委(团总支)部长(副部长)、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社团联合会部长(副部长)、大学生艺术团部长(副部长)、志愿者分队队长(副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年级团总支书记;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院刊主编。 (3)2-3分: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干事、院团工委(团总支)各部门干事(部员);校、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干事;党(团)支部委员、班委会委员、宿舍长;院刊编辑、记者。 (4)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能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经学院素质测评工作小组审定,可酌情另加1-2分。 (5)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年级测评小组审议通过,可酌情减1-2分;学生干部工作极不负责、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强烈的,经年级素质测评小组审定通过可不给予社会工作加分。 (6)学生干部因特殊原因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者,按其职务等级分数的50%计算。 2.当学年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加分 (1)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政府见习和各类非学术专业类的校园文化竞赛活动,以及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以思想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征文等比赛,参加院级活动的加0.5分,校级加1分,省级以上加2分; 参加竞赛获奖的同学可另获加分奖励: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加8、6、4、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加4、3、2、1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优秀奖(仅指不分等级的比赛)按各级别的二等奖计。同一活动或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 (2)积极为校广播站投稿并被采纳的加分:每篇加0.1分。积极为报刊投稿并发表的每篇加分:院报刊(每个学院限定一份刊物)加0.1分;部(处)、学

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

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通过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不仅能够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示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而且可以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的结合,使学生在素质发展上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第三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真实测评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小结、民主测评和组织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凡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专科生、本科生,均依据本条例进行测评。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或停学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本素质测评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素质。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第六条基本素质测评包括品德、课程学习成绩、身心等三项素质测评。发展素质测评包括能力测评和创新测评两项内容。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 第七条品德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等四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现(总分20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武汉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

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9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0—75%、15—30%。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在本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下同)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基本素质的测评由测评小组(由班导师、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下同)评议计分,报学院(或直属系,下同)审核;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两部分测评先由学生本人进行自评,经测评小组评议核查后报学院审核。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第七条各学院在本办法的框架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弹性区间内确定课程学习成绩和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所占的比例,调整有关测评指标,制定出本单位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后在本单位实施。学生工作部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 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品德修养、学习态度状况、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新的宁波大红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宁波大红鹰学院文件 甬红院…2013?43号 关于印发《宁波大红鹰学院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发展实际,学校首届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宁波大红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进行了修订,并经2013年学校行政办公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波大红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文件予以印发,并对文件实施过程中的衔接问题说明如下: 1.2010级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沿用原《宁波大红鹰 - 1 -

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 2.2011级、2012级本科学生,在修订文件发布之前的考试作弊行为,按照试行文件及相关说明条件执行;修订文件发布之后的考试作弊行为,按照修订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3.修订文件发布后毕业的学生,因学位外语未通过,认定申请资格的有关条款,按照修订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希望各部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认真执行落实。 附件:宁波大红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宁波大红鹰学院 2013年6月30日- 2 -

附件: 宁波大红鹰学院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条为保障本科教学质量,提高专业人才学术水平,进一步规范学校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宁波大红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甬红院…2010?27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学校经批准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按规定的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位授予工作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和文明风尚。 (二)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能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 - 3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

目录 一、总则 (3) 二、评价内容 (3) 三、素质拓展成绩评分细则 (4) 四、成果奖励成绩评分细则 (7) 五、违纪处罚成绩评分细则 (8) 六、相关补充说明 (8) 附件1:未分级科技项目认证表 (16) 附件2:未分级竞赛认证表 (17) 附件3:发表文章认定证明 (18) 附件4:任职管理相关证明 (19)

一、总则 为构建科学有效的多元评价体系,践行“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四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特制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 综合测评全方位考核评价学生素质,是学生评定奖学金、评选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的重要依据。全过程定性定量结合,公平公正,合理透明。学生综合测评包含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成果奖励成绩和违纪处罚成绩四个模块。 二、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测评包含学业成绩、素质拓展成绩、成果奖励成绩和违纪处罚成绩四个模块,即: 总成绩=学业成绩×70%+素质拓展成绩×30%+成果奖励成绩-违纪处罚成绩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计算方法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学分制课程修读管理规定》; 2.素质拓展成绩:素质拓展成绩包含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业辅导与学风建 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六个部分,学生结合自身情况修读素质拓展项目学分。其中必修项目必须修读。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若修读学分在10分以下(含必修项目),则 项目成绩×项目学分 素质拓展成绩=∑ b)若修读学分在10分及以上,则在总学分里自主选择成绩较高的n(n≥ 10)分项目(含必修项目),且 项目成绩×项目学分 素质拓展成绩=∑ 3.成果奖励成绩:按照成果奖励成绩相关规定,直接计入总分; 4.违纪处罚成绩:按照违纪处罚成绩相关规定,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 浙大发学〔2005〕40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05年8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 二○○五年九月八日 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05年8月修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基本原则 (一)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着重评价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 (二)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教师评议与同学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三)发挥评价过程的甄别、激励和导向功能,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选优和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四)评价过程要求公开,评价结果力求公平、公正。 二、指标体系及具体操作办法 一级指标设为思想品德、知识水平、各项能力和身体素质等四项。 (一)思想品德评价 1.评价依据 主要对学生日常关键行为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考察学生是否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以及拼搏奉献、艰苦创业、团结协作和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表现。关键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表现,包括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 (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中的表现;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学生在宿舍的表现; (5)个别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行为。 2.评价方式及结果

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处文件[001]

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处文件 甬红学字〔2013〕18号 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处 关于开展2013年春季“心理护航”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特色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防范春季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学生阳光心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精神,经学生处研究决定,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年度春季“心理护航”专项行动,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2013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春季“心理护航”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宁波大红鹰学院学生处 2013年3月14日 附件:

2013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春季“心理护航” 专项行动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春天作为四季之首,伴随着天气转暖、气压较低,容易引起人体的内分泌活动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神经功能紊乱,增大了引发心理疾病的概率。其次,春季雨水多、气候变化大,容易使人的情绪波动快、烦躁不安,陷入情绪的低潮。再者,由于学生在寒假及春节里作息不规律,对身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返校后的适应能力。 二、活动目的 为了预防春季心理疾病的发生,帮助学生较快的融入新学期的生活学习中,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关爱自我、有效沟通、勇于成长的心理健康理念,调动广大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及宣传百分百覆盖。 三、活动时间 2013年3月-5月 四、活动主题 悦己、沟通、成长

五、活动口号 传递正能量、温暖你我他 六、主办单位 学生处 七、活动安排 (一)启动仪式及系列专题讲座 1.时间:3月21日—4月2日 2.内容: (1)2013年春季“心理护航”启动仪式 (2)“传递正能量”系列心理讲座 3.承办单位:校学生会生活部 (二)校第三届班级心理活动设计大赛 1.时间:3月25日-4月25日 2.主题范围: (1)热爱生命教育;(2)理性认识自我;(3)和谐人际关系;(4)提升爱的能力;(5)健康行为养成;(6)职业生涯规划;(7)学会感恩生活;(8)直面生活挑战;(9)情绪调适管理;(10)轻松快乐学习。 3.比赛流程:赛前培训、初赛、复赛、决赛。 4.承办单位:校心理协会 (三)校第十届心理健康宣传周系列活动

外国语学院2017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

外国语学院2017 年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 第一部分:评价内容、工作机构、评价程序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结合外国语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办法如下: 一、评价内容及其记分方法 学生素质评价包括基本素质评价和发展性素质评价两个部分。基本素质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质健康与锻炼等三方面进行;发展性素质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学术科研与创新、组织管理能力、社会实践、美育素养等四个方面进行。基本上,每一方面都设定基本分和加分项、减分项。在一些评价方面的基本分中,设置了基础分,在基础分之上可根据具体规定进行加减分,加分不得超过该项基本分所规定的满分,减分从基础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工作机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学生素质评价细则,并于每次评价前公布具体的评价实施办法。 领导小组组长:徐芳 小组参与人员:辅导员及班主任 三、评价程序及实施要求 学生素质评价采用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素质评价鉴定表上。 (一)学生自评每学年初进行自我测评,要求每个学生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基本素质培养和发展性素养各方面情况,依照本实施办法,实事求是地评分,学生自行登陆学生工作系统,进入“学生素质评价”模块,对自己的各项表现进行自评。并将个人的《综合测评得分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于所在班级评议小组。 学生自评必须高度重视,不得弄虚作假,凡对自己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者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如果个人填报信息缺失,责任自负。 (二)班级评议 1. 建立考评记录制各班班委、团支部需建立班级测评记录,由辅导员监督,班委会记录与测评相关的各项活动情况,如上课考勤、班会、团支部大会及各项活动参与情况等,使测评时有据可查。 2. 成立评议小组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班级成员各方面素质进行民主评议,并出具评议意见和评议分数。评议小组由 团支书、班长、学委和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组成,其中班干部、学生党员、 普通同学和男、女生应占有适当比例。评议小组的任务是做好各项指标评分及加、减分的原始记录、打分、测算、公布测评结果等工作,评议小组每学年初组成,测评成绩向全班公示无异议后上交本班辅导员与班主任。

南师大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2013年修订)》的精神,结合社会需要和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常在每年的三月和九月各进行一次,分别对上一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评定。各班成立由年级辅导员主持,班长、团支书、学生代表(2-4人)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综合测评工作。 学期或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评比、表彰、推优以及选拔等活动的重要依据。综合测评过程具有严肃性,综合测评结果具有权威性,材料和结果须公示。 一、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体活动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即德育、智育和文体社会服务活动,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社会服务活动成绩×10% 二、德育测评 (一)德育成绩=德育评估(满分100分)+加减分 (二)加分标准 1.具有良好道德风尚,受到社会、学校或学院通报表扬或

表彰,产生积极社会影响者,视情况加4-20分。 2.入选学校优秀学子宣讲团的同学,加6分(团队入选的按实际宣讲情况酌情加分,最高4分)。 3.学生干部任职服务满一学期的,皆可依据所在组织的考核结果给予加、减分;考核优秀者在基本分基础上追加1分,良好者加全部基本分,合格者加基本分的50%,不合格者不加基本分;班级的干部评优比例,优秀等级原则上不超过班级干部人数的30%,良好等级不超过60%;学生组织的干部评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该组织干部人数的30%。各级学生干部的任职服务的基本分如下: 备注:(1)校级其他学生组织包括校志愿者协会、大学生科协、社区学生工作中心、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加分,参照校学生会;院级其他学生组织包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科协、创业者联盟、心理气象站的加分,参照院学生会;其他学生社团组织不加分。(2)同岗位正副职同等加分,主席助理与部长同等加分,

2021年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文是收集的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细则,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 ___思想及 ___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道德观;应当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观念,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应当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高等财经院校的培养目标和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从政治思想品德行为、各科成绩平均分诸方面对于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综合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成绩平均分(80%)+政治思想品德行为分(基本分12分+奖惩分) 注:1、成绩平均分指测评学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算术平均分;2、净加分上限不超过8分。 3、学期成绩如有缺项,不能参加综合测评的正常排名和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章奖励及扣分 第三条奖励分应从以下方面考察并酌情予以加分。 1、参加党章及马列学习小组、 ___理论研究会“ ___”研究会学习,0.1分/次——由组长或会长出具 ___并附有确切的时间、地点等记录,以便审核。 2、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文化素质教育(第二课堂和讲座)和各项文体等集体活动。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 根据参加活动规模、前后持续时间的不同,对不同活动给予不同加分。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模板

最新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 实施细则

宁波大红鹰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记实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宗旨是为了科学、 全面、 客观、 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 引导学生有针对性的完善自身素质, 培育良好的校风学风班风, 涵养大红鹰学院精神, 在”三个一切”思想指导下, 以”真诚、 博 雅”为行为评价准则, 根据《宁波大红鹰学院关于开展08- 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红鹰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特制定本 细则, 以使我院学生工作始终处于学院前列。 第二条 学生综合测评包括德育测评、 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等三个部分, 采用百分制, 课程成绩一律换算成百分制, 按下列标准操作: 优-90分 良-80分 中-70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50分。计算方法如下: 德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智育素质测评满分110分, 按一年规定课程的学分和考试成绩加应用能力分计算得出: 智育素质测评分=)(应用能力分(各门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 (学年规定课程成绩∑+∑?∑ 其中应用能力总分不超过10分。 体育素质测评满分100分, 按体育课成绩计算; 没有体育课的按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得分等综合成绩计算体育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测评分×30%+智育素质测评分×60%+体育 素质测评分×10%。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院综合办组织实施, 材料由各部门、 各年

级、各班级的综合测评小组等相关单位负责提供。 第四条学院将统一于开学后前三周对上学期的学期综合测评进行评定, 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是学生鉴定、评优、评奖、学生干部选拔任用、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项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学生德育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政治思想方面 1.参加义务献血者。 +3分/次 两次以上的, 每多一次+1分2.拾金不昧者。 +2分/次 拾得款物数额巨大、社会影响范围广者 +4分/次3.受学院通报表扬者( 以学院公布为准) +2分/次 4.敢于制止或检举揭发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2分/次 5.参加校、院党校学习, 结业成绩达90分以上者 +2分/次6.积极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者 +2分/次 第七条道德素质方面 1.佩带饰物( 包括挂件, 戒指, 耳饰, 手链, 手镯, 脚链等) , 染发, 理光头, 不戴胸卡, 校牌( 被院系纪检部查到者) 。 +2分/次2.女生穿衣袒胸露背, 穿过短过透明衣裙裤和拖鞋; 男生穿背心、拖 鞋、短裤进教室、办公室或会场等公共场所。 -0.5分/次 3.在会场( 集会) 随意脱鞋, 看书报等 -0.5分/次

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doc

外国语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2014年9月) 第一条:本细则的制订以《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修订)》为原则依据,结合外国语学院具体情况加以细化,用以评定我院本科生在学习、生活、工作各方面的发展和表现。 第二条:本着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开学三周内完成。测评过程按照班级测评、团总支审核、院团委核定及全院公示四部分组成。 (1)班级内首先由学生本人填写《个人综合测评明细表》,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或就业委员及普通同学代表组成5人的测评小组,在每个同学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班级所有同学的测评,测评结果及时上报年级团总支进行审核; (2)年级团总支及时汇总各班的测评结果并加以审核,审核结果及时上报院团委。 (3)院团委老师最后核定综合测评分数,并按专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过程中,学生如有异意,请及时向院团委反映,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合测评的最终结果将作为以后学校各类相关奖项和资格的评聘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思想品德(15%)、专业学习(70%)和综合素质(15%),这三个方面的得分累加共计100分。即: 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成绩×15%+学习成绩平均分×70%+综合素质加分 第四条:思想品德成绩由基准分和加减分两部分组成。 基准分:70分。 加分: (1)因弘扬社会道德风尚表现突出,受学校通报表扬或授予荣誉称号者,一次加20分。 (2)受学院通报表扬者一次加3分。 (3)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同学,加5分。 (4)参与无偿献血者加4分。 (5)同一件事项不重复加分,加分取最高分。 说明:本项加分,以书面材料为准,无书面材料者,由院评审小组审定。并且,此项得分×15%之后,不得超过15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算。 第五条:学习成绩由教务系统产生成绩为依据,包括学生该学期内所修习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除外)。其中,五级分制均折算为百分制,等级制按照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计。学习成绩的平均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单科成绩×单科学分) 学习成绩平均分=——————————————— 总学分 第六条:综合素质成绩不设基准分,“非专业技能加分”以10分封顶,“专业技能获奖”以15分封顶,“学习能力加分”不封顶,其余每小项加分以10分封顶,各项加分总分以15分封顶,具体加分细则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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