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及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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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及其发展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及其发展摘要:本文拟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国家的起源、演变、本质和职能所进行的系统分析,对国家的相关问题做一些有益的探索。关键词:国家职能分权制衡权力回归一、国家的起源关于国家的来源和性质,人们提出了许许多多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是一种历史必然。人类社会的初始阶段,由于生产技术非常落后,人们只有通过集体劳动才能产生出必要的生产资料和产品,与这种经济生活方式相适应,从而产生了原始公有制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者除了能生产出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外还出现了劳动剩余,从而导致了私有制的出现。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人们之间开始出现贫富不均的现象,原来的氏族首领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定期的族长选举也逐步为世袭所代替,社会出现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从而“整个氏族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人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旨在反对自己人民的一个独立的统治和压迫机关了”。因此,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二、国家的本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本质观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国家“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文中也指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经典作家上述论断清楚地表明,国家具有阶级性,阶级性是国家最深层次的本质。所谓国家的阶级性,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国家中,国家总是由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所掌握,是对被剥削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掌握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手中。这两类国家的阶级内容不同,但无论是剥削阶级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都是有阶级性的,超阶级的国家是不存在的。社会性是国家的另一个重要属性。国家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国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马克思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方面:即包括执行一切由社会的属性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国家的社会职能不是直接解决“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阶级斗争,而是解决“由一切社会的属性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如组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从事科教文卫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等。这些活动虽然客观上对被统治阶级和广大劳动民也有利,但归根结底
是从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立场出发的。因此,国家的社会性从属于国家的阶级性。三、国家权力的配置与制约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列宁发展了马克
思主义,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显示了巨大的生命力和吸引力,也取得
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教训中,我们必须对国家权力的性质、配置及
其制约进行深入的研究,其中也应包括怎样管理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由于历史任务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探索的主要是无产阶级如何夺取政权;巩固政权也主要是从如何抵御
敌对阶级从外部对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颠覆等方面进行探索。而通过对无产阶级国家权力进行有效地管理,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来巩固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控索,无论在理论上或具
体制度的设计上,都是很不够的。因此,作为吸收前人理论成果的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观,也理应合理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在这方面的理论和经验,以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