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中亚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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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与中亚文化交流
杨xx 2010xxxxx xx级xxxx班
我国与中亚国家有着悠久的文化交往历史,古代的“丝绸之路”曾延续了双方上千年的贸易和文化联系。

中亚国家独立后,双方都很重视开展文化交流,以此增进相互了解,加深传统友谊。

一、我国与中亚国家文化交流的现状
近15年来,我国与中亚五国的政治、经济和安全合作稳步发展,签署了许多重要的双边文件,其中包括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签署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条约》,明确了在各个领域开展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其中包括许多文化合作的内容。

具体到文化领域,我国与中亚国家的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1.签订文化领域的合作协议,推动文化、教育、科技、体育等领域的交流。

利用高层互访的机会,我国分别与哈萨克斯坦签署了《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教育合作协议》、《2001~2002年文化合作计划》,与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了《广播电影电视合作协定》、《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部相互谅解备忘录》,与吉尔吉斯斯坦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体育合作协议》、《教育合作协定》,与塔吉克斯坦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中塔对外友好协会1995~1998年合作计划》,与土库曼斯坦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中土1998~2000年教育合作协定》等文件,为我国与中亚国家的文化交流活动确定了基本内容和合作方向。

2.文化部门和团体保持经常性互访,开展文化交流活动。

我国和中亚国家几乎每年都互派文化代表团,举行双方文化官员的会谈,商讨具体的合作事宜。

如我国的文化部、教育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及一些省区的文化代表团经常出访中亚国家,中亚国家的文化部长也都访问过我国。

双方还相互邀请文化艺术团体参与一些大型的活动。

3.在中亚扶持文化传播设施建设,协助建立文化中心,开设孔子学院。

我国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塔什干分别成立了中国文化中心。

阿拉木图的中国文化中心成立于2004年6月22日,由中国驻哈使馆和哈萨克斯坦国家图书馆联合创办。

中心通过举行春节联欢、中国图片展、中国知识讲座、中国电影周、建立中国文化中心图书馆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中国文化的传播。

塔什干有两个中国文化中心,即中国文化中心和东干文化中心。

前者由乌兹别克斯坦籍华人在上世纪90年代初创立,开设有汉语教学班、舞蹈班,并在乌兹别克斯坦和中国的重大节日进行表演,中心成员有500人~600人。

东干文化中心由在乌兹别克斯坦的东干人创立,主要宣传中国历史、文化和东干人的传统习俗。

这两个中心也得到了我国驻乌使馆的支持和帮助。

2004年6月,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建立了“乌兹别克斯坦孔子学院”,这是我国在中亚援建的第一家高等教育机构,影响较大。

我向“孔子学院”派遣汉语教师、赠送汉语教材、提供语言教学设备,并协助修建了汉语图书馆。

2005年,在胡锦涛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中哈两国领导人表达出要在哈建立“孔子学院”的意向。

4.协助中亚国家推广汉语教学,培养汉语人才。

我国十分支持中亚国家的汉语教学工作。

2002年,我国教育部在吉尔吉斯斯坦的比什凯克人文大学设立了汉语中心,为吉培训汉语专家。

我国向汉语中心派遣了教师,并提供了电脑、教材和书籍,以及一定的资金支持。

此外,我国10余年来吸纳了不少来自中亚的留学生,在我国的高校里学习汉语。

5.相互举办一些文化活动,宣传和介绍对方的文化成就。

我国与中亚国家举行的文化交流活动主要包括一些“文化周”或者“文化日”以及各种文化展览。

例如,1992年在土库曼斯坦举行了中国电影周,1999年9月在哈萨克斯坦举行了中国艺术展,2002年4月在哈举办“中国科技日”,2004年4月在上海举办“阿拉木图文化节”。

2004年6月,在乌举办“中国文化日”,期间举行了中国摄影艺术展、中国当代艺术作品展和中国电影节等活动。

2005年5月,在北京举办了“乌兹别克斯坦文化日”等。

6.利用上海合作组织推动多边文化交流。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后,文化合作越来越受到成员国的重视。

2002年4月,上合组织召开第一次文化部长会晤,签署了《文化部长会晤联合声明》,启动了多边文化合作机制。

2002年5月,在莫斯科举行文化领域专家组会议,文化领域内的会晤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2005年,在上合组织阿斯塔纳峰会期间,再次召开文化部长会议,并举办了首届上合组织艺术节;2006年6月,在上海又举办了第二届艺术节。

随着我国对中亚国家文化宣传力度的加大,中亚国家社会各界对我国文化、政治、经济等状况的看法有了积极的变化。

二、我国与中亚地区文化交流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国与中亚地区的文化交流较为顺利,文化合作氛围良好,但也仅仅处于起步阶段。

与政治、经济领域的合作相比,我国与中亚国家在文化领域的合作明显滞后。

1.我国对中亚地区尚无明确的中长期文化战略。

目前,我国在与中亚国家的文化合作中,文化政策比较零散,缺乏连续性,效果不很明显,影响力也不够持久。

2.我国与中亚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影响文化交流。

例如,由于大部分中亚国家经济水平较低,居民收入不高,更重视与中国的经济关系,希望得到我经济上的帮助,对文化交往热情不高。

而我国的文艺团体访问中亚国家时,条件较差,遇到的困难较多,创造的经济效益有限,影响了中方组织者和演出者的积极性。

3.中文传媒在中亚的影响力较小。

目前,在中亚各国还没有当地人创办的中文报纸、杂志,而中文的出版物在中亚也很少见,中文报刊书籍基本上是通过交流赠送的,数量有限。

在电视广播覆盖方面,中亚当地居民只有通过卫星电视才能看到中国节目,而由于中亚居民经济水平不高,卫星电视的覆盖率也较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文化的传播。

4.我国投入资金过少,使一些文化活动很难继续展开。

例如,由于我国文化相关部门经费不足,对中亚国家的文化活动资助很少,同时组织赴中亚演出的文艺团体规模有限,次数不多。

5.“三股势力”和反华宣传影响文化合作。

在中亚的一些地区,有宗教极端分子和妄图分裂新疆的“东突”分子活动,与一些政治势力呼应,进行反华宣传,
利用报刊、书籍甚至音像制品丑化中国,宣传所谓“中国威胁论”。

这使一部分中亚居民对我国的政策产生误解,不愿意接受中国强大的事实。

6.我国与中亚各国间的文化交流形式较为单一。

目前,双边文化交流的主要形式是举行艺术展、互派艺术团体演出等,而在教育、科技、媒体、出版、学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还远不到位。

事实上,中亚国家对中国认识的改变大多是通过民间往来人员的口口相传,而由正式文化交流途径传播的中国文化所产生的影响还较小。

7.个别中国人和某些质量低劣的中国产品损害了我国的良好形象,降低了中国文化的吸引力和号召力。

一些在中亚生活、经商的中国人自身素质比较低,不遵守当地的法律,引起中亚本地居民的反感,对中国文化也产生抵触情绪。

我国与中亚文化交流的必要性
今后,我应从战略高度重视文化交流。

在中亚国家,“中国威胁论”有一定的市场,原因是多数居民对中国不够了解。

受中苏关系紧张时期大量关于中国负面宣传的影响,中亚国家的一些居民认为,中国仍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发展水平。

因此,通过加深文化交流才能更好地树立中国的“新形象”,改变中亚国家居民对中国的旧印象,增强我国对中亚地区的影响力。

同时,为推动文化合作,要进一步拓宽思路,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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