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完整版)钢结构人行天桥施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钢连廊结构承包合同

甲方:菏泽市亿联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菏泽亿联世贸中心批零区连廊工程

(二)工程地点:菏泽市牡丹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经设计院审核且甲方确认的深度优化后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合同要求的范围的钢结构(包括连廊钢构、楼承板、钢筋混凝土、钢楼梯、连廊防水和连廊排水系统以及钢结构的抛丸除锈、底漆、面漆和防火涂料及高强螺栓连接范围内构件接触面喷砂后生锈处理、防腐措施等)制造、安装以及各节点、基础加固工程及原建筑物产品保护等全部施工内容。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设计深度优化、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合同工期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甲方或监理书面进场通知时间为准,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进场施工,如乙方不按甲方约定时间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择施工单位承包施工,竣工日期:以整体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在合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甲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以上原因发生后3天内,乙方以工期签证的方式向甲方申报,经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后,作为工期补偿的依据,乙方逾期提出的,无论是否满足条件,工期均不予补偿。无论何种原因的工期补偿,甲方均不补偿乙方误工机械费、误工费等任何费用,即工期延长,不增加任何费用。

四、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含税),合同总价:元整,为完成钢结构连廊图纸范围【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合同要求的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税费、总包配合费的所有费用。施工期间不论材料涨跌均不再调整,一次性包死(设计变更除外)】。

五、优化设计

工程施工图设计根据现场实际由承包方负责进行设计优化经经设计院审核且甲方认可,并确保钢结构施工图审查通过,图审费和深度优化设计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合同承包范围的所有工程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工程师提交所有已完合格工程量报告,自收到工程量报告之日起14天内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成控部人员对所报已完工程的工作量核定后,乙方必须开具工程所在当地税务部门正式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即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完技术资料相关交接手续,从乙方提交甲方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起60天内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完毕并经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14天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14日内无息付清。

3、进度款与质量挂钩,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无需得到乙方同意,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民工工资并向甲方提交劳务民工工资册。

5、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增减的费用待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口,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自付。

3、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做好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会审3天内分发各有关单位。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样板验收、组织工程验收,接乙方书面通知起24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协调处理乙方同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

6、接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后7日内审核、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代表乙方做出决定和遵照甲方指示工作;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工程监督、质量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如乙方变更现场代表应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按照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根据甲方确认后的施工图纸的规范、规程、规定及各部位节点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办理验收和备案手续。

3、工程开工前7日内应将施工的主要负责人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

施工主要负责人,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工程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手续,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现场实际情况提交实际可行的总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开工。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各项现行国家规范施工,保证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及施工质量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组织原材料采购、制造加工,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机械进场。

7.负责与设计单位沟通,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优化,保证施工图的审查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如发现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负责结构部位各节点需要加固方案的实施,当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的认可。

9、负责解决周边社会关系的协调,确保正常施工。

10、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1、乙方与劳务民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2、在施工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道路畅通,设备材料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14、施工期间,必须确保周边建筑物及周边环境不受破坏和损伤,任何危害对周边建筑物、环境及人身财产安全等事件、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乙方须按总承包单位要求提供、设置水表和电表或与总承包单位协商水电费用,水电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