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盖部门章

劳动合同盖部门章(一)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网

劳动合同盖部门章(二)

人力资源部印章使用规范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章以及人力资源部部门章的使用,加强用章管理,规避操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范

一、经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授权,各公司的劳动合同章及人力资源章由合同

管理人员管理。此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监督等。

二、除《劳动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外,其他

情况下如为员工开具的在职、离职、就餐、收入证明等,一般使用人力资源部部门印章。

三、印章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四、常规盖章的文件(如就餐申请单、代办入职签的合同、考勤表、社保交

单等)盖章无需登记。其它情况需使用印章,由使用人在《印章使用登记表》(见附表一)登记。每次使用印章,盖章完毕,需印章管理员核实盖章的文件内容及数量等信息。

五、严禁在空白文书上盖章。若有特殊情况,可向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六、一般情况下,印章不得外带使用。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将印章外带,需

经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并要在《印章使用登记本》备注情况说明.

七、印章管理员休息或外出较长时间,期间有需要用章的,需经HR负责人同

意方可使用,并要做好登记备注。

八、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使用印章,未经规定的程序,不得擅

使用。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附表一

印章使用登记表

劳动合同盖部门章(三)

原在北京德润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汤泉逸墅分公司(以下简称汤泉分公司)任保安员的杨某因旷工被开除后,手持盖有单位公章的加班补偿协议书、工资差额补足证明,要求汤泉分公司支付加班费、工资差额共计15275元。尽管汤泉分公司在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中强调公章系杨某偷拿私盖,但终因空口无凭,于2011年10月1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败诉。职工旷工被开除持书证起诉2008年10月14日,杨某进入汤泉分公司任保安员,双方签订期限至2010年10月15日的劳动合同。2010年4月1日,杨某因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对于因旷工被除名一事,杨某并未提出异议。但其随后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工资差额共计15275元,并提交了盖有汤泉分公司单位公章的加班补偿协议书和工资差额补足证明。《协议书》内容为杨某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期间存在加班,“根据双方协商一致补偿7000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盖什么章分析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盖什么章分析 篇一:离职证明要盖什么章 离职证明要盖什么章一、离职证明,不能盖财务章也不能盖合同章应该盖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资源(人事部)章二、一般公司章上的内容是不是就是公司的全称呢公司的公章:是公司的全称公司的财务章:公司全称加上财务专用章几个字公司的合同章:公司全称加上合同专用章几个字公司的人力资源章:公司全称加上人力资源部几个字三、各种章的用途1、财务章、合同章、人力资源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2、公章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请盖章3、人力资源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4、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离职证 明上盖公司什么章是财务章 还是合同章 还是人力资源章 还是别的. 这个离职证明得我自己做,章也得自己刻.我知道章上的字字. 离职证明应该盖公司的公章一般说来公司的章有这么几种:一是财务章一是合同专用章一是公章有些还有质检专用章等 2 我刚办理了离职证明加盖的是单位公章

一、离职证明,不能盖财务章也不能盖合同章应该盖公司的公章或人力资源(人事部)章 二、一般公司章上的内容是不是就是公司的全称呢公司的公章:是公司的全称公司的财务章:公司全称加上财务专用章几个字公司的合同章:公司全称加上合同专用章几个字公司的人力资源章:公司全称加上人力资源部几个字三、各种章的用途1、财务章、合同章、人力资源章等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2、公章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可申请盖章3、人力资源章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4、财务章主要用于财务结算开具收据、发票(有发票专用章的除外)给对方、银行印签必须留财务专用章等等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财务相关的义务享 受所有财务相关的权利离职证明上盖公司什么章 是财务章 还是合同章 还是人力资源章 还是别的. 这个离职证明得我自己做,章也得自己刻.我知道章上的字字. 3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公司担任(部门)的职务由于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HR盗窃劳动合同案例_劳动合同

HR盗窃劳动合同案例_劳动合同 北京某控股集团xx年4月录用了一名hr穆某,公司hrd于xx年4月底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了书面,约定月薪8000元。穆某的岗位职责是保管公司公章、合同章、人事档案、薪酬管理。 xx年3月,穆某向公司ceo口头提出即将离职的想法,ceo表示挽留,但碍于穆某执意离开,ceo也没有坚持,仅于情面上表示就算穆某主动辞职,公司也会支付其一个月作为奖金。但xx年3月,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告知穆某,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且员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暂扣3月份工资,穆某当时并没有和人力资源部过多争执,而是静悄悄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离开。 一个月后,控股集团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的传票和穆某的仲裁申请书,要求公司支付xx年5月底到xx年3月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xx年3月工资共计88000元。 hrd接到传票后顿时不知所措,她清楚的记得自己曾和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怎么会存在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呢?于是派接替穆某工作的hr张某查找穆某的劳动合同,虽然费尽周折,但还是无功而返,hrd这才反应过来——穆某离职前利用职务之便“偷”走了其存放在公司的一份劳动合同,进而向企业索要双倍工资。 庭审纪实: xx年5月,本案在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员工穆某提交了工资条、入职申请单、离职审批单、离职交接单证明和工资标准,公司因为举不出劳动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便以“岗位职责”、穆某参加朝阳区劳动局组织的劳动合同培训上所做的“本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穆某作为公司代理人与其他员工在仲裁庭的调解书等作为间接证据,证明公司曾与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朝阳仲裁裁决公司败诉,其理由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北京某控股公司未与穆某签订劳动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收到裁决的第二天,公司找到我,要求我为其代理案件的一审,并问我案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听完公司的陈述,我先是向他们提示了案件风险,接着便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并着手准备证据。 由于一审时仍然提交不出直接证据,我们在仲裁证据的基础上提交了大量的间接证据,并让当初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书面合同的hrd出庭作证,但仍然于事无补,朝阳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判决理由是: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称穆某利用职务之便,拿走了本应存放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就此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提交证人证言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与穆某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且穆某与公司办理离职交接,在员工离职办理清单中劳动合同项被划掉,亦难以证明双方就书面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及审查。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请求不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无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拿到判决书后,公司ceo很不理解,明明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种毫无道德观念的员工,公司于情于理都接受不了,于是ceo指示:继续上诉,不能让穆某轻易拿到钱! 该案于xx年11月25日,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虽然判决结果还没下来,

正式劳动合同模板填写范例

编号31021007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山东豪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汶源市长青大街007号 性质:股份制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陈光宇 乙方(劳动者)姓名:韩雪 性别:女 家庭住址:山东汶源市长青商业街居民身份证号码:310201198513230102

使用说明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7、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需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可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鉴证劳动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鉴证的程序和要求: (1)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要向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提出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的口头或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代理人,如劳资处、科长或其他工作人员,但必须出具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应当向鉴证机关提供下述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鉴证机关审核:鉴证机关的鉴证人员按照法定的鉴证内容,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劳动合同鉴证过程中,鉴证人员对当事人双方提供的鉴证材料,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时,应当要求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核实;鉴证人员有权就劳动合同内容的有关问题询问双方当事人;对于内容不合法、不真实的劳动合同,鉴证人员应立即向当事人提出纠正。

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

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 __劳动法》、《中华人民 __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 __号码 __(固定)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二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时止。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 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 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 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有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 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假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

劳动合同公章图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动合同公章图片 篇一:劳动合同书1-9页(带鉴证章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定)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二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 至时止。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 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 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法定标 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 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有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 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假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 加班。缺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

劳动合同法范本

编号劳合字(2012)001 祁东县一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祁东县一洲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祁东县洪桥镇曙光路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作为公司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用。 二、本合同中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 姓名、出生日期等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公司与员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 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四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款即可。经甲乙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填写清楚。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 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一章合同的订立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依法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章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第二种类型合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年_月_日起,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年,自2012 年4_月_1日起至2012 年12_月31_日止。

公司没盖公章的合同就无效吗.doc

公司没盖公章的合同就无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

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做HR必须知道劳动合同中的漏洞

【人力资源】做HR必须知道劳动合同中的漏洞 明阳天下拓展 1、员工分类要先行 制定劳动合同之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具体分类,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本单位职工不加区分,采用同一份劳动合同管理,即不能满足员工的个性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因此需要根据岗位、工作期限、工作形式、员工特点等因素,对员工做出分类,对不同类型员工分类管理。具体操作如下表: 2、劳动合同主体须明确 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体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用人资格问题和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归属问题。用人资格表现为用

人单位主体适格性,现在企业经营形式多样,包括挂靠经营、内部承包、贴牌生产、连锁运营,涉及的企业众多,这就需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以实际用工作为用人单位确定的标准。同时需要注意采用集团化经营的单位,因集团型公司融合和了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联公司等多种类型,职工可能在这些公司之间来回变动,也需要注意劳动关系主体的归属,确定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为那一方。劳动者主体要求有年龄要求和劳动能力要求,劳动者年龄分为最低年龄和退休年龄,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为16岁,低于最低年龄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导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责任。退休年龄法律规定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区分女职工和女干部)。最低年龄一般没有争议,最退休年龄各地存在一些争议,主要是对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的身份认定。因对此类职工有的认为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有的认为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笔者建议企业应当结合当地的地方性法律规章予以确定,防止超龄劳动者用工。 3、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点条款,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法律规定了三种方式: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对员工均采用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加区分采用同一类型的劳动合同期限,导致单位用工成本的无端增加。 对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分类约定:普通员工一般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可以按照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对项目类员工,如建筑项目、软件项目,可以采用完成

小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小企业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小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下载文章,供大家参考! [提示]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合同|装修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公民身份号码: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 居住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紧急状态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共个月。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乙方到岗后双方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试用期月 工资为人民币元。若乙方实际到岗之日与试用期约定上岗之日不符的,试用期同时提前或顺延。 第四条甲方录用乙方的条件为: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

签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360docs.net/doc/f06293260.html, 签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才算成立。所以,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那么,签订合同应该用什么章呢?是否签字和盖章都有效?下文,由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带您走出困惑。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

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浅议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在工作中,碰到一些人对企业印章的使用存在不同的看法,这里,我根据对有关法规的理解讲述一下我的看法。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How to deal with HR's intentional omission to sign labor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 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自次月起向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 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 小杨是东莞市某餐饮企业新聘请的总经理助理,日常工 作除了辅助总经理处理公司上下的管理事务外,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也受他的监督和指导。入职不久,小杨为了提高自己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业务能力,参加了一场有关劳动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培训。 培训结束小杨收获颇丰,回到公司便开始依照在培训课 程中学到的管理流程和方法,梳理公司的劳动合同情况,却突

劳动合同版本-通用版

编号: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达州市蜀盾印章有限公司 住所:身份证号码: 达州市通川区来凤路122号 家庭住址: 法定代表人:李明联系电话: (适用全日制用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二)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 2 方式确定使用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同时,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三)乙方不能通过甲方绩效考核的,视为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或对乙方重新进行培训。 (四)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晋升、降级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五)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经常性工作地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区域公司设立的营业地。因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乙方至上述地点以外的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经甲方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可以变更乙方的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劳动合同,公章,合同章

劳动合同, 公章, 合同章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 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 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

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 。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 篇二:劳动合同, 公章, 合同章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 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 “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

正式劳动合同填写范例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山东豪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汶源市长青大街007号 性质:股份制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陈光宇 乙方(劳动者)姓名:韩雪 性别:女 家庭住址:山东汶源市长青商业街 居民身份证号码:30102

使用说明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7、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需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可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鉴证劳动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鉴证的程序和要求: (1)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要向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提出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的口头或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代理人,如劳资处、科长或其他工作人员,但必须出具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应当向鉴证机关提供下述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鉴证机关审核:鉴证机关的鉴证人员按照法定的鉴证内容,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劳动合同鉴证过程中,鉴证人员对当事人双方提供的鉴证材料,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时,应当要求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核实;鉴证人员有权就劳动合同内容的有关问题询

20xx员工劳动合同的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20xx员工劳动合同的正 式版

20xx员工劳动合同的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姓名):____ 性别: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住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签订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先认真阅读。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

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

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有劳动部门盖章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有劳动部门盖章 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

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HR必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HR必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性别: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__ 年M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白愿协商,共同就 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 年M 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 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 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白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大写:)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 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以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 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 M—日 乙方: _______ M—日

劳动合同范本(用人单位标准版)

劳动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明悉《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规对各类劳动合同形式定义的基础上,协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确认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解除或终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标志。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试用期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甲方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

HR劳动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942-88 HR劳动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HR劳动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xx年5月,本案在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员工穆某提交了工资条、入职申请单、离职审批单、离职交接单证明和工资标准,公司因为举不出劳动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便以“岗位职责”、穆某参加朝阳区劳动局组织的劳动合同培训上所做的“本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穆某作为公司代理人与其他员工在仲裁庭的调解书等作为间接证据,证明公司曾与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朝阳仲裁裁决公司败诉,其理由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北京某控股公司未与穆某签订劳动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收到裁决的第二天,公司找到我,要求我为其代理案件的一审,并问我案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听完公司的陈述,我先是向他们提示了案件风险,接着便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并着手准备证据。 由于一审时仍然提交不出直接证据,我们在仲裁证据的基础上提交了大量的间接证据,并让当初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书面合同的hrd出庭作证,但仍然于事无补,朝阳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判决理由是: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称穆某利用职务之便,拿走了本应存放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就此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提交证人证言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与穆某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且穆某与公司办理离职交接,在员工离职办理清单中劳动合同项被划掉,亦难以证明双方就书面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及审查。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请求不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无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劳动合同法人章

劳动合同法人章 篇一:劳动合同,公章,合同章 篇一: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劳动合同没盖公章有效吗? 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差错,让总经理很不满意。于是,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这份合同属于无效,但杜小姐不同意,她认为:“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怎么能说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虽然没经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呀。所以,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劳动合同。” 又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经过鉴证,这份劳动合同当然无效了。” 这份劳动合同无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

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实际上,该公司与杜小姐双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也享受了各自的权利,现在有人突然说合同是无效的,实在是荒唐可笑。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完全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篇二: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苏州工业园区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预留印鉴 单位名称:公积金编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劳动合同报告专用章:单位公章填制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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