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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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权案
2000年左右,唯冠旗下的
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域注册了iPad商标
2001年左右,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
截止2001年,苹果IPAD内部产品计划还尚未开始。
2006年,苹果内部开始IPAD开发计划。
2006年同年,当时的唯冠成为全球第四大平板生产商,在全球11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7处分公司(中国大陆、台湾、香港、美国、巴西、英国、荷兰、比利时、德国、俄罗斯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全球5个国家(中国、巴西、墨西哥、德国和俄罗斯)共计拥有7处生产基地,全球约有11,000 名员工。其产品以液晶、等离子显示器为主,多为OEM,自有品牌中比较有名的为Proview(相信很多老鸟们对这个牌子都有印象)
2009年,苹果IPAD内部开发完成,即将上市
2009年,苹果在英国注册皮包公司:IP公司
2009年,该皮包公司即IP公司出面向唯冠台北公司购买了其旗下的iPad商标。
2009年,皮包公司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买到的IPAD商标卖给苹果公司。
2010年初,IPAD产品在全球上市,包括大陆市场。相信唯冠看到这个消息肯定下巴都掉下来了——早知道IPAD是苹果平板用的商标,怎么也不会3.5万英镑卖掉。不过唯冠并未因大陆商标使用权问题向苹果发起诉讼。
2010年,苹果公司在深圳向唯冠发起诉讼,要求唯冠无偿将IPAD商标大陆地区使用权交给苹果,并赔偿苹果公司400万人民币(约40万英镑)。
2010年,唯冠公司因公司运营和资金问题,股票被停牌
2011年,苹果在自己发起的诉讼案中败诉
2011年,唯冠向苹果发起反诉讼,要求处理苹果公司商标侵权问题。
2012年,唯冠公司在诉讼案中一审胜诉。
中广网广州2月29日消息(记者李杨)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iPad商标权案"目前正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去年2月份,深圳唯冠公司和美国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权之争首次在深圳对簿公堂,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苹果一审败诉。今天的庭审中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内容?
庭审围绕两个争论点展开
法庭认为今天这个庭审主要围绕两点展开,一个是英国IP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是否形成商标转让协议。苹果公司表示,一审判决错误的认为台湾唯冠不能代表深圳唯冠,错误的认为商标参与人员都不能代表唯冠集团,因为杨荣山既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唯冠的负责人,另外两位参与交易的人员麦世宏和袁辉都是深圳唯冠的员工。苹果公司介绍由于前期沟通时袁辉的英语表达不是太好,所以IP公司始终是通过电子邮件与唯冠公司进行沟通,所以深圳唯冠没有授权是行不通的。
法庭上,苹果公司还展示了多份证据来证明深圳唯冠曾经参与了iPad商标的转让,一个是唯冠与苹果沟通电子邮件的来源是深圳唯冠,苹果认为这个是深圳唯冠的专署邮箱,就说明登录邮箱的人是受到了深圳唯冠的授权。而唯冠则表示,有其他分公司的干部可能有权使用这个邮箱。随后苹果还拿出了一份唯冠就商标转让协议签订的一个签名函,这份签名函是用深圳唯冠信头纸写的,而落款则是唯冠的创始人杨荣山。
争论点之二就是唯冠公司的商标是否受到英国IP公司和台湾唯冠签署合同的约束。在庭审过程中,上诉人苹果和英国IP公司召唤了证人罗宾森出庭,罗宾森是从2005年起受苹果公司的委托调查全国iPad商标的使用情况,罗宾森当天提供了一些与唯冠公司往来的电子邮件,以此来证明深圳唯冠知道并参与了商标权的交易。
但唯冠公司表示异议,认为结果应该以书面的确认书为准,不能以电子邮件的过程为准。最后苹果认为,当初与深圳唯冠员工洽谈购买内容包括大陆在内的iPad商标,但是深圳唯冠为了逃避资金监管要求由台湾唯冠来签订协议,并且最后的款项汇入了台湾唯冠的帐户。对此,深圳唯冠做出回应,说自己公司拥有iPad大陆的商标权,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因此不受合同的约束。而且根据中国大陆法律规定iPad商标合法转让的手续并不存在。
现在庭审已经结束,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何时宣判将另行通知,在庭审的最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都表示要回去跟当事人汇报以后才决定是否接受调解。
对于判决结果唯冠公司信心满满
一个是即将破产的公司,另一个是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此前,没人能预料到这两家公司竟能扯上关系。但随着IPAD 产品的热销,中国大陆地区IPAD商标使用权的所属问题,将这两家公司联系在了一起。
今天审理的结果将决定iPad在大陆的商标使用权的归属。对自己拥有的ipad商标所有权以及今天的判决结果,唯冠公司显然信心满满。
代理律师马晓东:我们认为可能它是对中国法律的不了解,因为即使是交易合同里面曾经显示曾经有过两方,但是合同的效力和最终商标转让的行为还是不同的。这两个商标的商标权人,深圳唯冠并不是这份商标交易合同当中签署的一方,虽然苹果在深圳的法院对权利提出了质疑,但是至少在一审当中法院已经驳回了这个质疑。我们国家法律上来看,深圳唯冠享有商标权是没有问题的。
针对法庭上苹果公司提交的新证据,唯冠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过于牵强:
马晓东:我们注意到苹果公司在二审当中提出了所谓新的证据,其中主要就是台湾唯冠跟IP公司做交易的时候,所谓谈判的人使用深圳唯冠的电子邮箱,但是我们认为使用深圳唯冠的电子邮箱并不能代表他就是深圳唯冠的代表,也不能说明台湾唯冠在交易当中可以代表深圳唯冠转让商标,我们觉得这些都是比较牵强的,也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专家:和解可能性较大
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马光远在谈到庭审的最终结果时表示:如果最终改判苹果胜诉,对于唯冠来说只是失去个商标;但如果最终维持原判,那对于苹果来讲,损失会非常的惨重:
马光远:苹果官司打赢了以后,唯冠失去这个商标而已,不会产生别的一些影响,因为对于唯冠来讲的话,它目前整个资产已经进入到了一个破产清算的程序,基本上绝大部分的财产都属于债权人所有。对于唯冠来讲,有没有iPad
这么一个商标,它目前的整个情况就是现在这么一个情况。所以我想影响最大的不是对唯冠怎么样,而是对苹果怎么样,因为要不要iPad对苹果来讲实在太重要了,你不能说你一个产品在中国内地叫别的名字,中国内地以外全球别的地区叫iPad,这对苹果来说是非常惨痛的一个(结果)。
此前,有分析人士指出,原被告双方都在博弈,但苹果面临的情况不乐观。如果败诉,苹果公司将可能遭遇中国工商部门的巨额罚款和产品下架,因此选择和深圳唯冠和解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