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司法局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

1、学习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按照中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新五条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补充规定,司法行政各级干部十不准,重点继续抓在国内的单位和个人交往中,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法有影响的宴请的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和遵守各项规定,把中央的规定当做镜子经常对照检查。

2、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

3、按照市委的要求局党委认真开好专项民主生活会,要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廉政建设反腐败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抓起。

4、全局二级单位科级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对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对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全面系统的掌握。

二、纠正行业部门的不正之风

三、纠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部门和法律工作者在执行公务中的不正当行为

四、纠正用人方面的腐败现象

五、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廉政建设规定,如有违反者要严肃查处

第 1 页共 1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