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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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计生工作促进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惠市委发[2012]14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14
【实施日期】2012.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
见
(惠市委发〔2012〕14号2012年6月14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计生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22号,以下简称省《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加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充分肯定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创新建立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新机制体系,人口控制能力明显提升,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2011
年,惠城、惠阳、惠东、博罗、龙门五个县(区)100%列入“广东省计划生育一类县(区)”,100%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连续17年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成为全国首批45个“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之一,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按出生率推算,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全市共少生了90多万人。持续稳定的低生育水平、适度的人口规模和良好的人口环境,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拉动了人均GDP快速增长,为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社会赢得了战略主动权。
(二)清醒认识我市当前面临的严峻人口形势。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形成人口生育的小高峰;享受“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以生育两个小孩”政策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相继进入婚育期,这种“双峰叠加”的局面将持续十几年。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和流动迁移人口不断增加,将对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劳动等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资源带来新压力。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依然偏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一些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出现滑坡等,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
(三)深刻领会省《决定》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指导意义。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决定》全面部署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指导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行动指南。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省《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省《决定》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校、婚育学校培训内容,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功能,广泛开展研讨班、培训班、报告会、文艺汇演、征文比赛、人口论坛等系列社会化宣传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省《决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坚持理论创新、
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创造性地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为“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适宜的人口环境。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州核心任务,深入总结和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规律,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创新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把适度的人口规模、优良的人口素质、优化的人口结构、合理的人口分布作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目标,推动我市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508万人以内;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育龄群众享有基本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深化人口文化建设,群众依法生育观念进一步增强;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趋近正常水平;继续创新完善我市首创的城乡一体化、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惠一生”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全面推进人口服务管理现代化。在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类市”、“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奋斗目标,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口均衡型社会。
三、突出重点任务
(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村(居)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完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按月分解任务并兑现奖惩,把动态跟踪、阶段预警、奖优罚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落实层
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工作滑坡和困难大、问题多的重点地区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加强对二类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和帮扶,加大转化升类力度,到2015年,全市一类乡镇(街道)比重达到80%以上。引导基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好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等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