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工程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闵府办发[2011]50号
【发布部门】80903B002
【发布日期】2011.07.26
【实施日期】2011.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工程
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1]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委、办、局:
为深入推进2011年闵行区政府实事项目-在130个居民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实事项目”),结合前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下简称“各街镇”)对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底数排摸的实际情况,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了各街镇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工程目标任务书(以下简称“目标任务书”),根据区政府分管领导指示精神,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政府实事项目-“在130个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程”建设的要求,对存在室内外消火栓缺损、消防车道被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堵塞等存在火灾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较差的130个小区开展综合治理,同时通过落实每个居民小区组织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招募一批消防志愿者、设置一处消防宣传阵地、每户家庭发放一本家庭消防安全知识读本,并为高层住宅配置火灾简易探测报警器等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及其居民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职责分工
1、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是区政府实事项目的总体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各街镇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工程,认真做好事前制定标准、事中服务指导、事后参与验收评估等三方面工作。
2、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是本街镇列入治理的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程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要按照消防设施、消防管理两个层次逐一对照治理目标、工作要求、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附件一),认真组织综治办、安全办、房管办、社区办、公安派出所、相关居委等共同抓好实事项目的逐项落实,确保年内完成。
在推进治理工作中,要重点抓好社区消防设施的改造,在老旧小区增设室外消防栓,补配室外消火栓配件;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保持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增设小区消防宣传栏;检修小区内室外消防管网,确保正常使用;为高层住宅小区配置火灾简易探测报警器等。
3、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要根据行业职能,督促各房管办、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相关经费在维修基金的来源,按标准配好配齐所需消防灭火器材,并加强住宅小区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居民小区存在的火灾隐患主动开展自查自纠。
4、公安派出所:按照所在街镇制定的计划,负责指导、督促相关物业管理单位、业委
会和居委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完成小区消防安全工程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开展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主动查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社区消防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心协力。“在130个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工程”是区委、区政府全面加强本区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为民安民工程。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镇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内完成任务。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镇要按照“一点一方案”要求制定推进计划,落实分级责任制,层层落实推进工作责任,明确每个小区的推进时间节点、责任人和相关经费保障,做到“人、财、物、时”四个明确,确保年内完成。各街镇每月完成情况(附件二)须于当月20日报送区消防支队。
(三)加强考核,严格验收。各街镇要按照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和内部通报。区消防支队要对实事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跟踪督办,数据每月汇总通报。各街镇要将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作为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通报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
1、闵行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工程目标任务书
2、闵行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推进社区消防安全实事项目上报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1:
浦江镇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工程目标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