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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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法人资 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适用本通则。 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七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本通 则。
金融企业除外,适用于《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变化
与修订前的旧通则相比,新通则转换财务管理观念, 将由国家直接管理企业具体财务事项转变为指导与监 督相结合,为企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指引,企业根据通 则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支。 经营者可以在工资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额,对企业技
术研发、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废”、促进安全生
产、开拓市场等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 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
成本(费用)列支。 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
最新财税政策解读
2007.06
一、企业会计准则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准则03号:投资性房地产 准则06号:无形资产 准则09号:职工薪酬 准则12号:债务重组 准则15号:建造合同 准则18号:所得税 准则21号:租赁
准则24号:套期保值 准则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二、企业财务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41 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 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部务会 议讨论通过,现予wk.baidu.com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金人庆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四日
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 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 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
准则01号:存货 准则04号:固定资产 准则0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准则10号:企业年金基金 准则13号:或有事项 准则16号:政府补助 准则19号:外币折算 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25号:原保险合同 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应付职工薪酬二级核算科目
——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辞退福利 ——股份支付 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的会计科目
企业计提职工薪酬,税收允许扣除的 职工薪酬标准与企业预计金额不一致 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处理。
变更和差错更正
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 准则34号:每股收益 准则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准则02号:长期股权投资 准则05号:生物资产 准则08号:资产减值 准则11号:股份支付 准则14号:收入 准则17号:借款费用 准则20号:企业合并 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准则26号:再保险合同 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四十六条 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 (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 (二)购买商业保险、证券、股权、收藏品等支出。 (三)个人行为导致的罚款、赔偿等支出。 (四)购买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 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
❖提纲
新会计准则的应用范围 新会计准则9号——应付职工薪酬
以前年度福利费结余的处理方式
❖新会计准则9号——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 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一)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 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税 前扣除。
(二)企业为全体雇员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 比例或标准补缴的基本或补充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可在 补缴当期直接扣除;金额较大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企业 在不低于三年的期间内分期均匀扣除。
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 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
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住房货币 化分配的财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专项用于企业 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并拨缴工会。
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 》应用指南
(一)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 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 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
新通则还原了财务管理的本质,企业财务制度不再对 税收扣除标准和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做出规定,而是 围绕与企业设立、经营、分配、重组过程伴生的财务 活动,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 等财务行为进行组织、协调、控制、评价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支 付职工报酬,并为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缴纳团体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
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 准则35号:分部报告 准则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38项具体会计准则,加入WTO以后与国际接轨,会计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
❖新会计准则的应用范围
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 金融行业也同时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2008年开始施行。 所有单位最迟到2008年全部使用新准则。
(二)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 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 险费。 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 也属于职工薪酬。 (三)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 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 、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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