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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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宣传工作,加强对公司通讯员的管理,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平稳运行、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企业管理、科技进步、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领域的作用,进一步激发公司广大通讯员的工作热情,推动公司宣传工作有力开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通讯员的任职条件

第一条公司组建企业文化通讯组、科技创新通讯组、生产建造通讯组,各小组共同参与公司通讯员管理,通讯员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企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

第二条爱岗敬业,善于观察,具有一定的新闻敏感性,能及时收集、编辑本单位新闻素材。

第三条熟悉本单位情况,善于学习,具有一定的文字创作和新闻写作能力。

第四条能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完成公司安排的新闻采写、撰稿、摄像等工作。

第三章通讯员的聘任

第五条通讯员自愿报名,所属项目/部门推荐,由公司党委工作部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聘任书。

第六条通讯员聘任期一年,期满考核,成绩合格继续聘任。

第七条因工作变动未能继续履职通讯工作的,由所调

出单位重新推荐上报通讯员。

第四章通讯组及通讯员主要职责

第八条通讯组工作职责

企业文化通讯组主要负责公司新闻通讯员的联络、新闻摄影、稿件撰写、主题策划、公众号编辑、抖音号、视频号的运营、新闻写作培训等相关工作,稿件类型包括企业文化、职工关怀、公司重大活动、会议动态、领导调研、先进人物、党建宣传和一周动态等。

科技创新通讯组主要负责收集编写、拍摄公司科研创新、设计创效等成果和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品体系、科研成果、绿色建筑、新型专利、绿色建造等。

生产建造通讯组主要负责收集编写反映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信息,具体包括各单位的工程进度、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小革新小发明、先进工艺工法、降本增效措施、技术创新、项目亮点与特色、项目所获荣誉等。

第九条通讯员工作职责

通讯员应在各通讯组的领导下围绕生产建设,突出主题,突出重点,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维护和谐,保障稳定等开展新闻采写工作,保持与集团、公司宣传口径一致。

通讯员应及时反映所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及热点新闻,积极为党委工作部提供新闻线索,认真完成各项宣传任务,提高的新闻信息或稿件应及时、真实、准确。

通讯员不得私自接受媒体采访,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章通讯宣传奖励

第十条奖励原则:以优稿优酬、注重原创,采取“稿费+奖励”的方式计算。

第十一条内宣奖励标准

在内部宣传平台上发布作品,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300字以内30元/则,300字以上70元/则。

(二)专业稿件:行业热点、发展规划、生产建造、技术科研、先锋人物等专业总结、评论、特写,字数不少于800字,150元/篇。

(三)文学稿件:散文、诗歌、故事等,60元/篇。

(四)艺术作品:摄影、书法、绘画、篆刻等50元/件。

(六)视频作品:企业宣传类、活动介绍,活动花絮类、工程进展类、其他类视频50-300/件。

一篇稿件分别在中建集团、中建科技宣传平台刊发,以最高奖励为准,不累积计算。在中建集团刊发的,公司给予稿费的双倍奖励,在中建科技刊发的,公司给予稿费的同等奖励。

第十二条外宣奖励标准

在外部媒体上发表宣传公司正面形象,引导正面舆论的图片、新闻稿件、影像资料,按以下标准奖励:

(一)一类媒体:新闻类500元/篇,通讯类800元/篇。

(二)二类媒体:新闻类300元/篇,通讯类500元/篇。

(三)三类媒体:新闻类200元/篇,通讯类300元/篇。

(四)媒体分类:

第十三条积分奖励

向公司党委工作部(企业文化部)投稿,计2分/篇,稿件经华东公司采用计5分/篇,经中建科技采用计8分/篇,经中建集团采用的计10分/篇,不重复积分(如一篇稿件各级宣传平台均采用,以最高层级计分)。

第十四条公司党委工作部(企业文化部)专职宣传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设稿费、稿酬奖励,在中建集团媒体、外部媒体发稿可相应获得稿酬奖励。

第六章通讯员考核

第十五条党委工作部每月将投稿及刊稿情况详细统计,每季度计算奖金并统一造表发放。

第十六条党委工作部每年12月份根据当年宣传情况,计算通讯员积分,排名前3且累计80分以上评为年度优秀通讯员,按照当年优秀员工奖励标准发放奖金,在公司年度工作会上进行表彰。排名倒数三名且累计积分低于2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工作部(企业文化部)所有。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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