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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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
一.商业银行贷款的定义
银行贷款是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按照一定的贷款原则和政策,以还本付息为条件,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提供给借款人使用的一种借贷行为。这种借贷行为由贷款的对象,条件,用途,期限,利率和方式构成
贷款管理的理论基础:借款人是否有还本付息的能力。而不能以借款人是否有抵押物作为贷款的标准。
二.贷款种类
(1)按期限分为:
①活期贷款:在贷款时不确定偿还期限,可以随时由银行发出通知收回贷款。
②定期贷款:具有固定偿还期限的贷款,又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1--5年),长期贷款
③透支:活期存款户依照合同向银行透支的款项,它实质上银行的一种贷款
以期限为标准划分贷款种类,一方面有利于监控贷款的流动性和资金周转情况,,使银行长短期贷款保持适当比例,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银行按资金偿还期限的长短安排贷款顺序,保证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
(2)按贷款的保障条件分:
①信用贷款:指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而无需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的贷款
②担保贷款:指具有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还款保证的贷款。
又分为抵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者的财产作为抵押
质押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者的动产或权利作为物质发放的贷款
保证贷款: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还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
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③票据贴现:指银行应客户的要求,以现金或活期存款买进客户持有的未到期的商业票据的
方式发放的贷款
以该标准划分贷款可以使银行依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业绩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以提高贷款的安全系数。
(3)按贷款的用途分:
①按照贷款对象的部门来划分,分为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科技贷款和消费贷款
②按照贷款的具体用途来划分,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4)按贷款的偿还方式划分: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
(5)按贷款的质量(风险程度)分:
①正常: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偿还贷款利息;
②关注:尽管目前借款人没有违约,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观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
③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④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
⑤损失: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1,2统称为正常贷款,345统称为有问题贷款。这样的划分标准第一,有利于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提高贷款质量。第二,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进行有效地监管。没有这类分类将使监管的的当局并表监管,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对流动性的监控等,都将失去基础。
注意:期末考会涉及该类的案例分析
三.几种新型实用的贷款
(1)信用担保贷款:
①定义:指银行完全凭借贷款人的良好信用而无需提供任何财产抵押或者第三者担保而发放
的贷款。
②特点:以借款人信用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保证;风险大,利率高;手续简便
③信用贷款的操作程序和要点:
·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正确选择贷款对象
·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的发放与监督作用
·贷款到期回收
(2)自然人担保贷款:
①定义:指银行要求借款人根据规定的担保方式提供贷款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最初由商行推出,规定在境内中小企业借了3年以内的贷款,可以用自然人的财产
担保贷款
②担保方式:
▪保证:指保证人与银行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约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或承担责任的行为▪质押:质押权是一种特别授予的所有权。在质押的方式下,受质押人在债务全部清偿以前拥有债务人用作质押财产的权利,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受质押人还有出卖该财产的权利。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还是债务人占管),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出口创汇贷款
出口创汇贷款是指对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银行可根据出口合同,或进口方提供的保证信托,提供打包放款。对有现汇账户的企业,可以提供外汇抵押贷款。对有外汇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以凭结汇凭证取得人民币贷款。对出口前景看好的企业,还可以商借一定数额的技术改造贷款。
(4)项目开发贷款
商业银行对拥有成熟技及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或专利项目的中小企业以及利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技术改造的中小企业,将会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对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项目开发关系或拥有自己研究部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银行除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外,也可办理项目开发贷款。
(5)买方贷款
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销路但自身资金不足的财务,财务管理能力差且寻求担保人困难,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购买方提供贷款,卖方可以以一定比例向买方收取预付款项来解决资金困难。
(6)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把商标专利权,专用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贷款抵押物
(7)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特点:一次性融资金额大;项目建设期和资金的回收期较长;项目一般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向银行申请时要递交可行性报告
(8)银团贷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或金融机构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业务优势:在很短时间内筹集大笔资金,提高筹资速度,降低筹资风险
(9)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10)法人账户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在企业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后,银行为企业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限额内以透支的形式提供的短期融资和结算便利的业务。当企业有临时资金需求而存款帐户余额不足以对外支付时,法人账户透支为企业提供主动融资便利。
(11)买方信贷卖方付息业务
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设备购买方发放专项贷款供其购买设备,由卖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利息(12)汽车销售融资业务
汽车销售商向银行申请贷款,生产厂商为销售商提供担保,银行对销售商授信的贷款方式。生产厂商购回销售商未出售的汽车
(13)仓单质押担保信贷业务
仓单是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
质押仓单项下的货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所有权明确;
(2)无形损耗小,不易变质,易于长期保管;
(3)市场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和贬值;
(4)适应用途广,易变现;
(5)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6)产品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贷款的管理
(1)信贷政策与贷款管理的基本制度所包含的内容
1.贷款业务发展战略
2.透支授信限额
3.贷款的审批和管理程序
4.贷款审批的分级授权
5.信贷集中风险管理政策
6.贷款的日常管理和催收政策贷款的期限和品种结构
7.贷款的定价(贷款利率的核定)
①根据成本核定贷款利率
②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与银行往来关系定贷款利率
③根据客户的现金流量定贷款利率
8.对有问题贷款的管理贷款发放的规模控制
9.贷款的担保政策
10.贷款分类制度关系人贷款政策11.信贷档案的管理12.呆账准备金政策和呆账冲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