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唐代幕府制度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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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唐代幕府制度研究》(一)
唐代方镇幕府制度是唐史研究中的一个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以往主要是围绕幕府僚佐职位的设置、职掌,以及僚佐的出任者来展开的,研究的时段也主要集中于唐后期。石云涛先生《唐代幕府制度研究》则不仅勾勒了幕府僚佐职位的设置,而且具体研究了僚佐的辟署、迁转;研究的时段也囊括了有唐一代;同时还将研究的问题扩大到了幕府辟署与唐代政治社会的关系等方面。全书共分八章,除第一章属溯源外,其馀主要内容则正是以上三个方面,即幕府僚佐的设置、僚佐的辟署及迁转、幕府辟署与唐代政治社会的关系。可以说,本书的系统性、完整性是以往的研究成果所不具备的。下面,我们就围绕(一)研究内容的深度和贡献,(二)史料运用、章节结构及叙述方式、学术规范等方面,对本书作一简要评述。一本书第二、三、五章分别对唐前期行军幕府僚佐、开元天宝时期的边地方镇幕府僚佐和唐后期的方镇幕府僚佐进行了考察,主要是围绕幕府体制(包括府主的名号和僚佐职位的设置)、僚佐的辟署和迁转(在叙述唐后期方镇幕府僚佐时,虽然作者将对辟署对象的限令单列一节,但实际这仍属辟署的内容;而对僚佐员额的限制也可归入幕府体制之中)等内容展开的。这一大部分内容,不仅是全书的重点,而且在我看来也是最有心得和贡献的部分。
关于幕府僚佐辟署制度的研究,颇见深度。对开元天宝时期“边镇僚佐辟署制度的变化”的勾勒和分析(第127—142页),已超出了单纯考证罗列僚佐出任者的范围。唐中央对应辟入幕者有些相关的规定,并非任由府主随意辟署,这是过去的研究著作已经注意并指出的现象,但是,这种规定前后是否有变化?变化的过程如何?实际情况又怎样?——本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考察和勾勒,从而将幕府僚佐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当然,在关于辟署制度的研究中,对作为使职差遣的僚佐与其朝衔、地方官衔、宪衔之间的关系还可深入;这其中既有职事官官阶化的趋势,也有方镇与地方,特别是与治所州郡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幕府僚佐迁转的研究中(第三章第三节和第五章第四节),作者将其迁转分作两个部分,一是幕府内部幕职的迁转,另一个是由幕职而参与朝廷的铨选(即出任朝官或地方官)。前者迁转的前提是幕职存在着高低等级,这一点不难理解;而作者则将此等级大致划为几个层次,即开天时期的上佐和下僚(第143页),唐后期僚佐的四个层次(第277页)。这不仅让我们具体知道了他们在幕府中的迁转途径,而且还让我们更清楚地知道了幕府的结构。对由幕职参与朝廷的铨选的论述,则更有意义。如开天时期幕职与朝官之间的流动,指出大部分入幕的朝官是朝廷闲散卑官,而幕职入朝出任的却是清望近要之官(第147页)。这样的研究,不仅告诉了我们作者的一个结论,更重要是能启发研究者进一步作深入的探讨——一部著作的意义,不仅在于它给人们提供了怎样的结论,而且更在于它为后来研究者提供的启发。另外,作者还指出幕职兼任地方官,或者将地方官直接辟署入幕的情况。当然,这一现象值得进一步研究,比如,这种兼任仅发生于治所郡,还是也出现于支郡?如两种情况均有,则哪种情况更多?这种兼职情况在不同的方镇之间是否也有所不同?等等。
过去的幕府僚佐研究,主要侧重唐后期,作者则将唐后期的方镇幕府和唐前期的行军幕府、边地节度使幕府联系起来,作一体考察,强调了唐后期方镇幕府的渊源。这对我们全面认识和把握唐代幕府有很大帮助。
以上关于幕府僚佐辟署制度和僚佐迁转的探讨,将唐代幕府制度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也正因为如此,称“幕府制度”才有了更为充分的理由。
构成全书的另一个大部分,是第六至八章关于幕府辟署与社会政治关系的研究。这一问题的提出,不仅拓展了研究面,而且为深化幕府研究找到了一个切入点。这反映了作者的学术眼光。但是,从整体上说,这一部分主要是罗列了一些社会政治现象以及属于这些现象的许多事例,研究缺乏深度。
第六章第一节是对唐代铨选和使职差遣的概述,我们从《新唐书·选举志》和作者引用的陈仲安先生的论着中即可得知。第二节是对幕府得才原因的分析,但这些原因不仅唐代幕府如
此,历代只要有辟举权者莫不如此,甚至适合于今天的召聘制。第三节关于辟署制度在人才历练方面的意义,实际上是再次叙述了幕府僚佐的职掌,而其结论(因为参与了事务,所以得到了历练)更属意料中事。第四节是将有关辟署的议论分类汇集到了一起,不知通过这样的列举要说明什么;而最后一小节更不属“议论”,不知何以置此。
第七章第一节告诉我们府主与僚属之间是由“礼”来维系的,这种宾主关系“明朗化和强烈化是在肃代之际”(第379页)。这个时代的划分是有意义的,可惜作者接下去并没有勾勒这个明朗化、强烈化的过程,更没有进行论证,而是列举了府主礼聘、礼遣、违礼与非礼等方面的例子。第二节作者主要谈宾主关系与朝廷党争,这个“过去缺乏深入研究”的问题(第398页)。但作者的研究逻辑是府主与僚佐间存在密切的关系(还总结了造成这种密切关系的原因),他们同朝为官,结为朋党就在所难免。这样的分析恐不能算是深入。其实,府主与僚佐关系的密切,最重要的原因是府主对僚佐在升迁上的作用,这一点作者在总结其关系密切的第五条原因时已有言及(第408—410页),而卢建荣以徐州节度区为例所作的府主对僚佐升迁的个案分析和论证,更具参考价值(《中晚唐藩镇文职幕僚职位的探讨》,载《第二届国际唐代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本节第三小节揭示了僚佐对府主的所谓忠诚;这个现象很有意义,虽然作者未能深入讨论。第三节则列举了一系列与僚佐有关的政治现象,如在对待中央的态度上,当府主与中央对立时,有的僚佐站在府主一边,有的则站在中央一边。作为特殊情况的河北方镇,僚佐成了府主的羽翼与帮凶;即使如此,也不乏忠贞之士,在十分不利的条件下,与分裂势力作斗争。在监军使与府主之间,僚佐站在府主一边,同时也有节帅与宦官勾结,陷害僚佐的现象。在唐后期的方镇动乱中,僚佐往往是受害者。遗憾的是,这些现象并非第一次被揭示出来。有些结论则似是而非,如关于僚佐对中央的态度,作者指出有些人与朝廷离心离德,支持府主跋扈,而大多数人则拥护中央(第463页、520页)。这个结论就没有意义,因为大多数的藩镇是听命于中央的,因此表现在数量上,大多数的僚佐也是站在中央一边的。作者谈到方镇跋扈乃至叛乱时,说总有一部分人支持节帅叛乱,同时也有另一部分人坚定地站在朝廷立场上(第434—445页),这样的结论,意义不大。
第八章,在所归纳的士人入幕的原因中,第一“谋取功勋,报效国家”、第二“功名与出路”两点,人所共知;第三点“幕府为要津”,第五章第四节关于幕府僚佐的迁转已有论述;第四点关于幕府僚佐的待遇,最有意义,只是对近来有关成果注意不多(所引陈寅恪先生之文,虽属经典之论,但晚近成果却已有深化)。第二节指出并非所有士人都愿入幕的现象,对我们认识方镇辟署对士人的影响颇有意义。
另外,第四章用大量的篇幅罗列府主及其僚佐的担任者,似乎并未展开研究。
在制度史的研究中,研究者多有追本溯源的嗜好,往往言必称商周,引必及《周礼》。但是,上古所出现的或《周礼》所记载的这个东西,未必即作者所要论述的后代的那个东西。即使是同一东西,对作者所要论述的也未必有多大意义。这正如人或许是从猿变来的,但我们在对“人”进行认识时,未必每项研究都非追溯到人所由来的猿的那个对应状态不可。我认为本书作者在第一章中所作的追溯对全书的研究意义不大,而且也缺乏作者自己独到的研究。一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或者揭示出一个人所不知或知之不详的历史现象及其变化过程,或者对史料进行考辨,或者对一个人所共知的现象或结论进行更为严密的论证(证是或证伪),或者深化了对历史的认识和理解(如揭示其因果、联系、意义等)。总之,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新问题,或者有针对性地展开讨论,所谓详人之所略,略人之所详,言人之所未言。我基本上是本着这样的标准来谈研究成果的深度和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