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案例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婚案件案例分析

案情简述:

宋某:女,34岁,住河北省涿州市义和庄乡州县庄村。

李某:男,28岁,住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半截塔镇。

宋某与李某已经结婚五年,宋某(女)在美容店工作,靠其个人收入挣钱养家,李某不务正业,宋某不光要养家,还管着李某的零花钱。在共同生活期间,宋某为了能让李某有一个正当的行业,筹钱为李某购买轿车一辆,希望李某能用此车辆多跑些活,以便贴补家用,可李某购买了车辆后,并不如宋某所想,李某不但没有给家里增补钱财,却用次车辆与王某(女)相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后王某多次找到宋某谈及宋某与李某离婚事宜。这样的生活令宋某真的身心疲惫。后来,宋某诉讼法院,请请求法院判决其与李某离婚。

宋某在快开庭前委托我为她进行代理,于是本律师就根据宋某反应的情况向法庭提出了一下代理观点:

1、由于男方不务正业,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第一点就是李某有不良奢好;第二点宋某继续和他一起生活,在法律上得不到应有的权益保障。

2、宋某第一次诉讼离婚后李某曾向宋某保证,后二人复婚,可李某根本就没把与宋某的婚姻当回事,更没有把宋某当回事,这样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至少对宋某是一种折磨。

3、案件的处理结果:此案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

办理案件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案件有增多趋势,此案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现在此类型案件有增多趋势。法律中规定,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一种类似于重婚的违法行为。

总之,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是符合婚姻法原则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