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河套地区村庄分类整治规划策略研究 ——以巴彦淖尔市干召庙镇村庄规划为例

133、河套地区村庄分类整治规划策略研究 ——以巴彦淖尔市干召庙镇村庄规划为例
133、河套地区村庄分类整治规划策略研究 ——以巴彦淖尔市干召庙镇村庄规划为例

河套地区村庄分类整治规划策略研究

——以巴彦淖尔市干召庙镇村庄规划为例1

江乃川曹珊殷炜达王显祖李永春

摘要:“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村庄规划和建设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研究充分分析了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干召庙镇村庄所属的河套地区的特点,针对各个村庄的不同现状,在整合资源、迁村并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归纳总结出四种规划类型,即整治型、新建型、保留型和试验型,并且明确了每种类型的规划原则、应用范围、实践方法及相对应的景观规划策略。研究旨在促进村庄规划体系制度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和前瞻性的完善与实现,为河套地区的村庄规划整治提出切实可行的策略与方法,以提高村庄的空间品质及村民的生活质量,为村民创造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实现“建设美丽乡村”的美好愿望。

关键词:村庄规划;分类;迁村并点;整治

1研究背景

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也强调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性。在当前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背景之下,农村发展建设作为其重点任务之一,针对当前村庄规划照搬城市规划模式、脱离农村实际、指导性和实施性较差等普遍问题的现状,村庄规划已不仅仅是被动地应对城镇化进程中村庄发展存在的问题,而需要以发展的眼光, 更加系统科学地重新审视村庄规划作用,从理念、技术层面全面更新村庄规划编制方法,才能真正发挥村庄规划对农村发展建设的龙头引领作用,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1]。

我国学者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各类村庄规划提出了相应的看法。仇保兴指出了我国村庄整治的意义、误区与五个“先行”的对策[2];汪光焘强调了应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应重视农民的作用和利益,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等对策[3];李兵弟提出通过村庄整治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4];宋小冬在对村庄布点选择现有的规划方法的综述和比较下得出了“潜力评价+布局优化”的方法[5]。这些基础研究对于我国村镇建设的宏观层面有了指导意义,但是对于类似内蒙古自治区河套地区村庄整治规划的研究还并不多见,本研究基于对我国北方河套地区村落进行实际调研,提出了针对河套村庄空间的规划整治方法。

1本研究由北京林业大学创新团队项目TD2011-32及北京林业大学新进教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2010BLX06资助

2项目概况

2.1区位概况

如图1所示,本次村庄规划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巴彦淖尔市位于中国北疆,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北依阴山与蒙古国接壤,国界线长368.9公里,南临黄河与鄂尔多斯市隔河相望,东连草原钢城包头市,西临阿拉善盟及塞外煤都乌海市,处于华北与西北的连接带上[6]。

图1 项目区位图

资料来源:巴彦淖尔市干召庙镇临河区总体规划(2012-2030)临河区位于黄河北岸,阴山南麓,河套平原中部,南临黄河。临河区交通便利,连接大西北的铁路动脉(京兰铁路)跨越境内,110国道横穿市区。干召庙镇位于临河西部,临陕公路穿腹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讯条件便利。

2.2自然条件

干召庙镇位于黄河后套冲湖积平原的北部,属于平原地貌,地形平坦而开阔。总的地形特征是南高北低,乌加河故道以北是北高南低,地形起伏变化较小,海拔高程在1038.1-1045.9m之间。在其境内有多条沟渠流经。干召庙镇属于黄河灌区,镇内灌渠密布,灌排条件便利。地下水补给主要是灌溉渗入,地下水流经补量甚微,镇域内地下水丰富,地下水矿化度低,埋藏深度浅,净储量可观。镇域内水文地质条件与河套大部分地区相似。

[6]总体而言,干召庙镇属于河套平原黄灌区,地广人稀,地下水位高,偶有有盐碱、沙化地。

2.3经济与产业现状

干召庙镇位于河套灌区,用水十分方便,地下水资源丰富,耕地全部为灌溉良田。镇域经济结构以农业为主,种、养、林、加工等全面发展,主要农副产品小麦、玉米、油料、葵花、蔬菜、蜜瓜、育肥牛、羊等产量大、品质高。镇域总人口为 5.6万人,人口密度为168人∕平方公里,其中非农人口达4876人。随着农业产业化、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将会增加,将为二、三产业提供大量的劳动资源。

镇内村民主要以农业为主,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于农业种植以及外出务工、另外还有部分从事养殖业等产业。种、养、林、加工等全面发展,主要农副产品小麦、玉米、油料、葵花、蔬菜、蜜瓜、育肥牛、羊等产量大、品质高。[6]总体而言,干召庙镇的村民年轻劳动力在外务工,中老年劳动力在村内主要从事一产工作,部分从事二产加工业。

3规划策略应用解析

3.1规划原则

结合河套平原地区的特点,村庄整治规划本着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 规划引导、农民自主;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基本农田; 突出内蒙古河套特色; 区域协调发展;分级管理、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

3.2整合资源、迁村并点

整合资源、迁村并点最显著的益处在于集约开发和利用了国家的各项资源,不论是农村的土地、基础设施的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还是建设工程的时间成本,迁村并点都是村庄整治的首要任务。通过对村庄现状的调研和评估,选定村庄合并点(以下称中心村),在中心村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村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集约用地,在质量差的老旧房屋的原址进行建设,避免浪费土地资源,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为土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为农业专业化和产业化生产打下经济基础[7]。

根据巴彦淖尔市干召庙镇村庄分布散乱、房屋老旧、基地过大、交通不便、景观匮乏等现状,迁村并点工作中中心村选址的主要原则如下:

(1)交通便利

干召庙镇有很大一部分的村庄还没有通柏油路,出入村庄主要依靠狭窄颠簸的土路,

因此,中心村应选择在交通较为便利,道路建设完善的村社,以方便村庄与集镇及外界的沟通与联系,更有利于村庄日后经济产业的发展与带动。

(2)空余用地充裕

迁村并点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集约利用土地,保护农田等生态环境,中心村在原址的周围应当有足够的承接其他村社人口的空余废弃土地,变废为宝,使规划和建设不必占用农田或者置换农用土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建设。

(3)人口聚集

选择现状人口在村域内所占比例较大的村社作为中心村,避免大量人口的迁移所带来的不便和问题。一般来讲,人口聚集的村社现状的公共服务设施也相对完善,有一定的基础,便于后期发展建设。

(4)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不仅使村民的生活便利,还对周边村社的居住人口和产业设施有一定程度上的吸引集聚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这一条件也会为村庄招商引资提供优势,利于村庄的经济发展,因此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村社适合选为中心村。

(5)产业设施集中

在村庄中,中心村在产业集中地聚集建设,就犹如在城市建设新城时居住应与就业混合。产住结合不仅节约了居民的时间成本,更能形成产业的集聚效应,为村庄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值得说明的是,以上原则在规划中进行中心村选址工作时应综合考量权衡,而不是单一因素决定性的,综合以上原则和村庄的实际制约因素来科学、发展地选择中心村村址,这对于村庄整治和规划是至关重要的。

3.3中心村规划分类

在完成迁村并点的工作后,研究将干召庙镇18个村庄按其现状条件,将其规划分为整治型、新建型、保留型和试验型四种。

3.3.1整治型

整治型是指现状发展条件优越且具备发展空间,规划主要运用景观手段对其提质改造和扩大规模的村庄。

(1)整治型村庄应妥善处理旧区改造与新区扩建的关系,坚持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旧村的改造和整治,合理延续原有村庄的空间格局,有序建设新区。

(2)村庄旧区改造应重视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注意保护原有村庄的社会网络和空间格局,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整治,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对现有建筑进行质量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保护、整饰、拆除的建筑,全面提高村庄人居环境质量。

(3)村庄新区扩建要与原有村庄在建筑风格、景观环境等方面有机协调,统筹安排新旧区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形成良好衔接。在原有村庄基础上综合考虑交通条件、土地供给、农业生产等因素确定发展方向,尽量形成组团状紧凑布局,避免无序蔓延。

整治型村庄由于其建设基础良好,新增建设项目较少,有较为深厚的生活文化气息,在很大程度上,最为直观、最快见效的方式就是以环境整治为主,可以通过景观体系的梳理和规划,营造生活型园林景观氛围[8],通过对绿色开敞空间的整理、基础设施的完善,提高村庄居住环境品质[9],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发展能力、传承农村地域文化等等[10]。

以干召庙镇乌兰村为例,乌兰村位于干召庙镇的西部,原为临河区乌兰淖尔乡乡政府所在地,该村距干召庙镇中心约9公里,临河区中心19公里。乌兰村东西宽约2公里,南北长约5公里,村域面积为7.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为3平方公里(图2)。乌兰村采用以整治村庄环境为核心的整治型规划,保留现状建设情况较好的建筑,整治区域依据导则规范实行先整治后建设的方针在这些建筑之间有机并入美丽乡村院落(图3)。

图2 乌兰村区位分析图(资料来源:笔者自绘)

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规划管理,统一规划许可审批标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下称《技术规定》)未明确的内容以及概念易模糊、产生歧义的条文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 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和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整合周边用地。(新增-修改《国土与规划协同工作会议纪要》长规纪[2009]186号)第二条多个控规地块组合的项目,各地块规划指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用地范围内部总量平衡。(新增) 第三条居住或商住用地的容积率一般不得小于1.0。(新增-修改《规划审查规定(试行)》长规发[2008]93号第十九条) 第四条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0,绿地率不高于15%,生活设施、后勤保障、办公服务等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的7%。(新增-摘录《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长政办发[2010]6号) 第五条非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以及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向时,其建筑间距按该非居住建筑在居住建筑南向同型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间距最小值低层不小于6米,多层不小于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和各专业规范要求(两栋建筑间距值内插建的情况除外)。(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二))

第六条高层建筑位于南侧,与相邻居住建筑为非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 注:①表中“S”为南北向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②表中“a”为相邻建筑的夹角。 ③表中“间距”为建筑南北向重叠部分的平均间距。 ④建筑间最近点距离在建筑间距Ⅰ、Ⅱ、Ⅲ类区分别为0.5S、0.6S、0.7S。 (新增-修改《居住建筑间距和日照管理规定》第十条(四)) 第七条高层建筑,临城市规划道路为建筑主朝向且建筑主体直接落地的(无裙房),退让规划道路可按《技术规定》要求减少2米。(新增)第八条在项目建筑基地内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的,不另奖励增加可建建筑面积。(修改《技术规定》第3.8条) 第九条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集中设置。临12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商业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的骑楼(临城市道路仅设置集中的人流出入口的大型商业可不设骑楼),且应配建为其服务的相对独立的停车场(库)。(修改《技术规定》第6.9条) 第十条居住用地及商住用地临路幅宽度26米及以上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商业部分)不应超过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30%;临路幅宽度26米以下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其建筑总长度(含建筑底层

株发改〔2019〕142号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93207号提案的答复

株发改〔2019〕142号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93207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必须推进充电桩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 一、规划编制情况 2016年5月,我委委托株洲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株洲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近期建设年限为2020年,远期规划为2030年。近期规划布设充电设施点位702个、总充电桩个数14263个,其中直流充电桩(快充)853个,交流充电桩(慢充)13410个。 二、政策制定情况 2017年7月,我委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株洲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通知》(株政办发(2017)14号),文件明确了全市“十三五”期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您提案中所提到的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等问题均有明确,“通知”还规定:新建住宅停车场配建停车位安装不低于车位数量1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018年1月,我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株洲市2018-2019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办法的通知》(株发改发(2018)15号),向相关市直部门和新能源汽车企业明确了奖补原则、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和申报程序。截止到今年7月底,市财政已发放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1043.45万元。 三、项目建设情况 为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2018年3月23日,我委协调市政府组织全市60余家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召开“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会上明确了各单位自选场地建设3-5个充电桩的任务。随后,我委向全市所有市直机关、中央和省驻株单位以及各区政府下达了充电桩建设任务867个,截止今年8月份,各单位共建设充电桩506个,未完成部分年底前将全部建成。加上各新能源企业自行选址建设的充电桩221个,截止2019年8月,全市共建设充电桩727个。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珠海市“一院两馆”项目规划

珠海歌剧院、珠海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 项目简介 珠海九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第一章珠海歌剧院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珠海歌剧院 2.建设地点:珠海市情侣中路野狸岛填海区 3.业主单位:珠海市文体旅游局 4.建设单位:珠海九洲旅游集团/九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总用地面积:57670m2;建筑面积:59000 m2 6.建筑主要功能:歌剧院及多功能剧院 7.建筑类别:重要文化建筑 8.建筑特征: 建筑层数:地上4层(含-4.50的海岛地坪层),地上裙房2层,地下1层(主台仓层) 建筑高度:歌剧院60m (构筑物高度90m),多功能剧院36m (构筑物高度56m)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 9.建筑使用年限100年,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本工程建筑分类为一类,耐火等级为一级。 10.珠海市抗震设防基本烈度:7度(第一组、0.10g、Ts=0.45s),抗震设防分类:重点设防类(乙类)(按8度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二级。 1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12.建筑物安全等级:一级 13.总概算:1088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3674万元。 14.工程概况:

珠海歌剧院总建筑面积59000㎡, 包括1550座歌剧院、550座多功能剧院、室外剧场预留及旅游、餐饮、服务设施等。 珠海歌剧院的定位为:高雅的文化艺术殿堂、闻名的文化旅游胜地。她的意义不单是建造一所高品质的剧院,而是为珠海这座城市创造一个具有原创性、地域性和艺术性的标志性建筑。 二、设计范围与分工 本工程设计包括的范围含用地红线以内的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排水、强电、弱电及室外道路、竖向、管网工程;公共空间的精装修设计;屋面及幕墙系统的招标图纸设计。上述内容在初步设计文件中未表示的部分将在施工图阶段中设计。 由于本工程为专业的高标准剧场建筑,我们特聘请了世界知名的舞台机械设计咨询公司“德国昆克公司”作为剧院舞台机械领域的设计顾问;特聘请了世界知名的声学设计咨询公司“澳大利亚马歇尔戴公司”作为剧院声学领域的设计顾问;特聘请了中国知名的三维幕墙设计咨询公司“珠海晶艺幕墙公司”作为建筑屋面及幕墙系统的设计顾问。他们将配合珠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共同打造一个优秀的剧院建筑。 三、建设地点周边环境状况 从香洲湾到野狸岛,从珠江口到情侣路,各个角度看歌剧院都是视线的中心,珠海歌剧院是野狸岛新填海区的核心建筑。填海区以歌剧院前的人行广场为中心,连通广场的步行道路向四周海面延展开去,并将海岛总体用地自然划分为四个部分。广场的东西两个分区从地面草坪坡向海边防波堤,规划中的旅游、餐饮服务中心若隐若现于景观之下。广场南面的人工缓坡绿地是对野狸岛自然山脉的呼应和延续,并将海岛两侧的入场道路自然分开,同时它还是歌剧院步行广场区的起点。 四、建设场地地形、地貌

湖南甲级设计院名单

湖南甲级勘察设计企业单位名称: 1、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2、长沙中建建筑设计院 3、化工部长沙地质工程勘察院 4、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5、中国轻工总会长沙设计院 6长沙市规划设计院 7、长沙市建筑设计院 8、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9、湖南化学工业设计院 10、湖南洛沙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11、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12、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13、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4、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 15、机械部第八设计研究院 16、冶金部长沙冶金设计研究院 17、湖南省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 18、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19、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 20、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21、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22、煤炭工业部长沙设计研究院 23、中国湖南建设集团公司勘察设计公司 2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院 25、电力部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26、林业部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27、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 28、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 29、核工业长沙工程勘察院 30、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31、湘潭市勘测设计院 32、岳阳市建筑设计院 33、巴陵石油化工设计院 34、衡阳市规划设计院 35、核工业衡阳市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36、长沙市规划设计院 37、长沙市建筑设计院 38、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39、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40、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41、中国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42、省水利设计院 43、中盐勘察设计院 44、长沙市园林设计院 45、湖南省勘测设计院 46、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 47、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 48、公路规划勘测设计院 49、长沙有色冶金设计院 50、长沙中建建筑设计院 51、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52、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 53、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54、湖南省粮油科学研究设计院 55、长沙市雨花区建筑设计院

株洲旧城改造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要求,为顺利实施株洲旧城更新规划,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2条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对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一江两岸双中心,二主五次七组团”城市结 构中“七组团”之一,规划形成居住区、工业区、城市商业副中心、学 校等多种城市功能并举的城区。 第3条本规划规划区范围划定:荷塘区和芦淞区核心区域,即贺家土、建设、建宁、庆云、茨菇塘、月塘、龙泉七个街道办事处及石峰区电厂区域, 规划用地面积约18.99平方公里。具体规划控制范围由总图图则界定。第4条本次规划分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三个层次,其中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法定规划。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株洲市旧城更新规划》文本、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6条本文适用于株洲旧城范围内各街区、地块和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7条本规划的解释、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株洲市规划局负责。 第8条本规划是基于旧城改造由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制定的,强调完善公益性设施配套,强调以人为本与可持续发展。 第9条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第二章规划策略与城市结构 第10条规划目标:创造富有活力、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文化特色、充满情趣、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中心区,成为建设长株潭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 型社会的重要手段。 第11条规划策略:本次规划确定以“织补城市”作为旧城更新的指导思想,通过对城市生态系统、产业与用地系统、城市交通系统、公共设施体系、 城市形态系统、城市社会结构体系等各个城市系统的梳理完善,形成体 现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特征的旧城更新方案。 第12条规划结构:“一轴一带构功能、两楔一带连空间、一核三心筑活力、设施成带利服务”。 第三章规模与用地布局 第一节城市规模 第13条规划总人口到规划末期限定为31万,各片区人口分布由片区控制图则具体界定。 第14条规划总用地面积18.99平方公里,其中主要用地类型包括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等。 第15条用地平衡表

长沙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第14章公共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14.0 本章所指“公共设施”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简称“国标分类”)中的“公共设施”(即C大类)不同。本章的“公共设施”是指“国标分类”中R22类的全部项目,以及C与U大类中的部分项目。 14.1 长沙市公共设施的规划设计采用分级与分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4.1.1 长沙市公共设施可分为五级进行配置:市级、区级、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 其中,市与区的规模按各自相应行政区范围确定,居住地区的人口规模为10~15 万人,居住区的人口规模为3~5万人,居住小区的人口规模为0.7~1.5万人。14.1.2 长沙市公共设施可分为八类:(1)教育设施;(2)医疗卫生设施;(3)文化娱 乐设施;(4)体育设施;(5)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6)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 设施;(7)商业设施;(8)市政公用设施。 14.2 市级与区级公共设施 14.2.1 市级与区级公共设施包括的项目内容,详见表14.2.1: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以市和区为单位,在符合相关标准的条件下,合理布置,统筹安排。其中,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布局宜相对 集中,独立设置于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以便形成市区级文化中心。 14.3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 14.3.1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包括的项目内容详见表14.3.1:

14.3.2.1 居住地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级公共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 应,公共设施项目的安排应按照表14.3.2的规定。当居住人口规模达到居住地区、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规模时,应按照表14.3.2的规定配置本级及以下各级公共设施 项目;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地区与居住区或居住区与居住小区之间时,除了按 照低一级配置所有公共设施项目,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部分公共设施项目。 14.3.2.2 居住地区、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设施宜集中布置于交通便利的 中心地段,分别形成居住地区、居住区或居住小区级公共活动中心。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五章建筑离界 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第七章市政工程 第八章建筑基地环境 第九章附则 附件: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规则 附录三长沙市建筑间距I类地区范围示意图 附表一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附表二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控制指标表 附表三各种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净距表附表四地下管线交叉时最小垂直净距表 附表五市政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M)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范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城乡个人居住用房修建及装修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工程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城市设计或特定地区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按照主要用途和功能,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本市建设用地分类如下: (一)居住用地(R); (二)公共设施用地(C); (三)工业用地(M); (四)仓储用地(W); (五)对外交通用地(T);

(六)道路广场用地(S); (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 (八)绿地(G); (九)特殊用地(D)。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地。居住用地分为3类: 第一类居住用地(R1)指以低层住宅为主、设施齐全、布局完整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第二类居住用地(R2)指以多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三类居住用地(R3)指以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第六条公共设施用地(C)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C1)指行政机关、党派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用地; 商业金融业用地(C2)指商业、金融业、保险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文化娱乐用地(C3)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图书展览和游乐等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C4)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株洲湘江新城规划公示内容

株洲湘江新城规划公示内容 随着长株潭湘江建设和株洲南下战略的逐步推进,株洲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湘江新城作为新时期株洲湘江开发和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2011年4月,株洲市规划局和株洲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和株洲市规划设计院联合编制湘江新城规划。 2011年8月6日,市规划局对该规划组织了专家评审。9月7日,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划并在株洲市规划局网站和株洲市规划展览馆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湘江新城位于株洲主城区南部,湘江上游以西。规划范围北至西站南路,南至长株潭南环高速公路,东至湘江,西至武广高铁,总面积36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共涉及群丰镇的响塘村、白莲村、合花村、旗云村、高台岭村、新文村、长岭村、妙泉村、湘云村、栗山村、江璜村、新塘村,马家河镇的浅塘村、雷打石镇的胜塘村等16个村的用地。2010年,规划范围内总人口约1.14万,现状城镇建设用地1.4平方公里。

二、规划重点 1、落实株洲市“一体三极”中“南下”发展战略,衔接在编的《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1年修改)改成对湘江新城的发展要求。 2、借鉴国内外新城建设经验,充分研究湘江新城发展的核心资源和动力机遇,在此基础上明确湘江新城的发展定位、产业体系、空间布局模式等,协调湘江新城与周边地区的关系。 3、合理配置用地资源,明确产业、居住、公共服务、绿地等各项用地布局,构筑系统完善、保障有力的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系统,形成生态、宜居、宜业的新城。 三、规划结构 充分考虑新城发展定位和山水资源条件的结合,规划提出三大空间设计主题,分别是依水营造慢生活方式,打造“乐水慢城”;傍山营造隐生活方式,打造“乐山隐城”;依托丘陵地形建设科技新城,打造“乐业智城”。 在空间设计主题的指导下,规划形成“一心两片,两带多廊”的城市空间结构。 1、一心 指湘江新城服务核心,依托沧水湖形成湘江新城的生态景观核心和公共服务中心。 2、两片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珠海市旅游局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零零九年三月

目录 1 总论 (1) 1.1评价对象、范围与期限 (1) 1.2评价重点 (1) 2 珠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概述 (1) 3 规划方案综合分析 (2) 3.1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2) 3.1.1 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相容性 (2) 3.1.2 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 (2) 3.1.3 与《珠海2030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相容性 (2) 3.1.5 与《珠海市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纲要“135”行动计划》相容性 (3) 3.1.6 与《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容性 (3) 3.1.7 与《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容性 (3) 3.2规划空间布局合理性分析 (3) 3.3旅游配套产业体系合理性分析 (4) 3.3.1 旅游服务设施合理性分析 (4) 3.3.2 旅游交通设施合理性分析 (4) 3.4水资源满足程度分析 (4) 3.5规划方案分析总结 (5) 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2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 4.1.3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 4.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 4.1.5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 4.2旅游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7) 4.3主要环境问题与制约因素分析 (7) 5 环境资源承载力评价 (7) 6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8) 6.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6.2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 6.3固体废物影响预测与分析 (8) 6.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8) 6.5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8) 6.6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9) 7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0) 7.1扩大资源空间环境容量 (10) 7.2扩大经济环境容量 (10) 7.3扩大生态环境容量 (11) 7.4积极开展生态旅游 (11) 7.5鼓励当地居民参与 (11) 7.6科学的环境管理 (11) 8 监测与跟踪评价 (12) 8.1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12) 8.2施工期间环境监理 (12)

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最新)

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村庄规划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 (二)工作原则。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村民意愿,反映村民诉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防止乡村建设“千村一面”。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防止一哄而上,片面追求村庄规划快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力争到X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暂时

没有条件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在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对已经编制的原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可不再另行编制;需补充完善的,完善后再行报批。 二、主要任务 (四)统筹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研究制定村庄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 (五)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草原等生态空间,尽可能多的保留乡村原有的地貌、自然形态等,系统保护好乡村自然风光和田园景观。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空间格局。 (六)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七)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资源,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提出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保护好

长沙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第3章城市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 3.1 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 3.1.1 科学的用地分类是促进城市土地合理使用的重要基础工作。本用地分类遵循适应长 沙未来城市发展、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以及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要求的修订原则,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长沙市近年来的规划实践而制定的。 3.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作为分类的主导因素,兼顾用地的使用目的、出让 方式及所有权属等相关因素。在编制本标准与准则时,充分考虑到长沙市土地管理体制的要求,协调分别由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侧重于城市建设用地分类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与由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侧重于非建设用地分类和管理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两个标准,并结合长沙城市用地的实际利用情况,力求用地分类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在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并能与两套各有侧重的国家用地分类标准基本衔接。 3.1.3 本标准与准则将城市用地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共10大类、48中类、 84小类,以反映城市用地的实际情况,满足城市规划、地政管理及规划研究等工作使用的需要。与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结构相比,大类未变,中类、小类结合长沙实际有所调整。 3.1.4 在编制不同层次的规划以及在规划管理、地政管理和规划研究的不同环节中,对城 市用地的分类要求的深度不同,本标准与准则中确定的大类、中类和小类的三级用地分类体系,可适应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对用地类型不同深度的要求。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规划及管理工作的性质、内容及深度的具体要求,采用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的全部或部分用地类别。在确定一个从土地使用权权属或功能地块角度不能再细分的地块的用地性质时,如果地块上包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独立占地的主要用地性质或使用功能时,在确定地块的用地性质时应按照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通过并列列举各用地类别来描述该地块的用地性质。 3.1.5 为使各用地类型具有较好的识别性,便于用地类型在规划图纸及相关文件中的使用, 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用地的代号采用用地类型名称英文译名中一字母表示;中类用地和小类用地的代号分别在大类e用地代号后增加1~2位阿拉伯数字,形成新的代号来表示。 本“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同层级用地类别之间存在着并列关系,而在大类——中类——小类这个层级序列上,存在着一个大类包含若干并列的中类、一个中类包含着若干并列的小类(部分中类用地没有再细分小类用地的情况除外)的逻辑关系。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设计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编制人员:罗赤、李晓江、张全、孔令斌、朱力、杨峥屏、但秋君、李海涛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3章城市性质 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1节城市发展结构 第2节主城区布局 第3节次中心城布局 第4节外围新城布局 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1节城市给水工程 第2节城市排水工程 第3节城市电力工程 第4节城市电信工程 第5节城市信息工程 第6节城市燃气工程 第7节城市环卫设施 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1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第2节防洪 第3节消防 第4节人防 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23章附则

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第1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 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 5.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 6.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7.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 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 1.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965.2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香洲区、金湾区和斗门区。由香洲区所辖的东部海岛岛屿面积为86.89平方公里。 2. 主城区范围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第4条城市规划区即珠海市行政辖区的范围,总面积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 第5条本规划期限:近期为2001-2005年,中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0-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第6条文中“黑体字”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7条城市发展的目标:在本规划期内,把珠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经济特区;成为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聚力强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创业基地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成为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滨海风景旅游胜地。 第8条产业发展策略:规划期内产业次序由二、三、一向三、二、一战略转变。第一产业应向开放型、高效型、城郊生态型、观赏休闲型都市现代农(渔)业发展;第二产业以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为重点,发展综合集成、深度加工为特征的现代城市工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特定职能的城市外围组团内积极促进空港产业、海洋产业、临海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适度发展住宅产业,积极发展新型服务业和交通运输物流业。 第9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加强与澳门的协调发展,促进两地在重要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

XX县XX村乡村振兴规划方案

XX县XX村乡村振兴 战略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村民增收、脱贫致富为目标,按照农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最终达成:农村产业—强、乡村环境—美、乡风文明—淳、乡村治理—安、农民增收—富的乡村振兴蓝图。 二、发展原则: 1.尊重现状·合理布局 2.整体推进·重点先行 3.设施配套·技术可行 4.传承历史·突出特色 5.注重文化内涵 三、发展目标: 搞活农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早日实现村民脱贫奔小康。实施村庄土地环境整治,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最终将李家源、阿东村建成布局合理、产

业突出、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文明和谐、安居乐业的幸福乡村,成为陕西省深度贫困村整治振兴的示范村。 四、资金来源:整合各种项目资金,捆绑使用。 1.移民搬迁工程:XX万元×300户=XXXX万元 2.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约XXXX万元 3.旱改水项目:XXXX元×XXXX亩=XXX万元 4.乡村道路建设项目 5.城乡发展建设项目 6.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 7.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8.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扶持项目 9.乡村教育文化体育发展项目 10.其他政策性扶持项目 五、特色产业: 1.建立万亩新品种苹果基地 2.美丽生态乡村体验基地 3.种植业 4.养殖业 六、乡村新格局: 新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乡村超市、医疗站、文化站、接待站、食堂、幼儿园、图书馆、公共浴室、文化体育广场、

3A级公厕、沼气池、涝池、养殖场等。 村庄道路、居民区实现绿化、美化。 七、创新机制: 1.建立村民股份机制,成立股份合作经营公司,实行所有权、产权和经营权分离,以土地、宅基地、房屋、规模生产资料等评估入股,经营公司全权负责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使用村里人才和劳动力。 2.经营公司与投资商建立联营机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产品销路与市场问题。 3.经营公司与科研、大专院校建立协作机制,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问题。 八、规划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8】1号文《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精准扶贫的政策精神,依据省、市、县扶贫总体规划,结合XX村的实际现状,编制《XX村乡村振兴规划方案》。 规划提纲: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规划背景 第二节村庄自然与经济社会条件 第三节村庄建设现状 第四节现状问题

株洲清水塘生态新城概念规划及核心区控详

株洲清水塘生态新城概念规划及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工作计划书 株洲市规划设计院 2012年12月

1项目名称及规划范围 1.1项目名称 《株洲清水湖生态新城概念规划及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规划范围 本项目包含三个层次的规划范围。 概念规划层次:东至白石港,南至湘江,西至法华山,北至京广线。面积约45平方公里。 控制性详细规划层次:清水湖新城核心区(北至建设北路-清水路,东至石峰公园,南至湘江,西至高铁路),面积约16平方公里。 2项目背景与总体认识 2.1株洲老工业基地的转型与升级 作为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株洲的工业不仅起步早、规模大,而且在诸多领域都曾代表着行业最高水平。清水塘工业区曾是株洲最重要的老工业基地。集聚了包括株冶、株化等一批大型国有企业,但由于该地区产业更新步伐的缓慢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的逐年加大。 尤其进入“十二五”后,该地区面临新一轮产业发展局面,转型发展已势在必行。因此,如何能够突出转型,加快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与产业升级,从根本上改变和提升老工业基地现状落后的产业发展局面和不适宜生活居住的问题,将是本轮产业升级与城市更新发展的重点。 2.2两型社会示范区的样板要求 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长株潭城市群设立全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此背景下,株洲市提出“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包括云龙生态新城、清水湖生态新城(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河东旧城区。本次规划的清水

湖生态新城是传统工业区和重污染地区,株洲市政府将其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对于转变地区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体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3项目内容 本次规划围绕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采用了外延式与内涵式并用的方法,即通过扩大控详编制区研究范围和细化控详编制区内部重点地区设计相结合的方法。与其对应包含了三个层面的内容:“概念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同时,建议项目后续还应增加竖向、道路、排水等专项规划作为本规划实施操作的支撑系统。 3.1概念规划 对清水湖生态新城整体范围(约45平方公里)进行概念规划,包括明确地区未来的产业升级转型方向与定位,空间布局,梳理交通系统、绿地系统、水工水利系统,并理清重要基础设施,最后提出开发策略。主要内容如下: ?系统分析 对核心区规划进行外延式研究,将研究范围扩大为整个清水湖生态新城范围。通过对核心区外围生态格局(如核心区西侧法华山的关系、湘江风光带西延伸等问题)、产业格局、交通骨干网络等的分析与理顺,明确核心区在各系统中的定位和所承担的职能,指导核心区功能板块的划定和控详的编制。 通过对外围交通、生态、景观等大系统的分析,做好核心区与外围系统的衔接。 ?产业研究 在已有规划基础上,根据株洲建设两型社会的整体发展目标,明确清水湖生态新城未来的空间产业布局。确立该地区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根据功能定位,结合发展条件,借鉴相关地区的发展经验,对产业发展进行总体定位,确定重点发展的细分产业门类和和发展规模。 ?空间布局 研究清水湖生态新城的空间布局,提出合理的发展模式、空间结构、用地

至2020年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35页)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设计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编制人员:罗赤、李晓江、张全、孔令斌、朱力、杨峥屏、但秋君、李海涛目录 第章总则 第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章城市性质 第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第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第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节城市发展结构 第节主城区布局 第节次中心城布局 第节外围新城布局 第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第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第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第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第章城市旅游规划 第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节城市给水工程 第节城市排水工程 第节城市电力工程 第节城市电信工程 第节城市信息工程 第节城市燃气工程 第节城市环卫设施 第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第节防洪 第节消防 第节人防 第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第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章附则 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图纸目录 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章总则 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条规划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 国务院“国发【】号”文件及建规【】号文件 .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年)》 .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 第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 .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香洲区、金湾区和斗门区。由香洲区所辖的东部海岛岛屿面积为平方公里。 . 主城区范围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面积约平方公里。第条城市规划区即珠海市行政辖区的范围,总面积约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平方公里。第条本规划期限:近期为-年,中期为-年,远期为-年,年以后为远景。 第条文中“黑体字”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条城市发展的目标:在本规划期内,把珠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经济特区;成为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聚力强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创业基地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成为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滨海风景旅游胜地。 第条产业发展策略:规划期内产业次序由二、三、一向三、二、一战略转变。第一产业应向开放型、高效型、城郊生态型、观赏休闲型都市现代农(渔)业发展;第二产业以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为重点,发展综合集成、深度加工为特征的现代城市工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特定职能的城市外围组团内积极促进空港产业、海洋产业、临海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适度发展住宅产业,积极发展新型服务业和交通运输物流业。

长沙市雨花区规划报告书15年版讲解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境规划报告书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

编辑人:许嘉鑫指导老师:刘丽

目录 1. 总则 (1) 1.1 任务由来 (1) 1.2 编制依据 (1) 1.3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1.4 规划的指导思想与技术路线 (3) 1.5 规划与评价执行标准 (6) 1.6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指标 (9) 2. 区域概况与经济、人口发展预测 (11) 2.1自然环境概况 (11) 2.2社会环境概况 (12) 2.3区域总体规划概况 (13) 2.4社会经济、人口发展预测 (13) 3景观生态环境规划 (14) 3.1景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5) 3.2环境功能分区 (20) 3.3绿地规划及原则 (20) 3.4生态工程建设投资估算 (22) 3.5景观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2) 4大气环境规划 (23) 4.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23) 4.2规划区燃料结构与污染源现状 (24) 4.3区域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28) 4.4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与规划目标 (29) 4.5污染物总量控制计算与规划指标 (29) 4.6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 (31) 4.7大气环境规划的综合防治措施 (31) 5地表水环境规划 (33) 5.1水资源评价 (33) 5.2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34) 5.3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6)

5.4污水及其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38) 5.5圭塘河水环境容量 (40) 5.6水环境规划目标可达性分析 (42) 5.7圭塘河综合整治规划方案 (43) 6环境噪声控制规划 (45) 6.1规划区噪声源分布现状及影响调查 (45) 6.2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评价 (49) 6.3 噪声污染源及影响预测 (51) 6.4声环境功能区划与规划目标 (55) 6.5环境目标可达性分析 (56) 6.6环境噪声控制与综合整治方案 (56) 7固体废物控制规划 (64) 7.1固体废物现状 (64) 7.2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 (64) 7.3规划区固体废物控制指标 (65) 7.4控制措施 (66) 7.5固体废物规划项目与经费估算 (66) 8结论与建议 (66) 8.1结论 (66) 8.2建议 (72) 附件 (73)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实体检测方案(新)

万盛经开区科技孵化基地工程 结 构 实 体 检 测 方 案 编制单位:重庆业典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_邹易___ 审批人:__敖剑锋____ 编制日期:2015年7月8日

结构实体方案审批表编号:001 工程名称 万盛经开区科技孵化基地工 程合同造价 2103.210 万元 工程地点万东镇六井村技术管理类别 方案主要内容: 结构实体检测方案 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 2015年7月8日 监理部审核意见 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场监理:(签字) 2015年07月8日

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甲方代表:(签字) 2015年7月8日 实体检测方案报审表 致: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我方已经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万盛经开区科技孵化基地主体分部 工程实体检测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方案 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2015年7月8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2015年7月8日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2015年7 月8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1) 1.1.各部位混凝土设计标号 1 1.2.楼板设计厚度 1 1.3.钢筋保护层厚度 1 混凝土构件保护层厚度 (1) 2.编制说明及依据 (2) 2.1.编制说明 2 2.2.编制依据 2 3.结构实体检测 (3) 3.1.混凝土同条件试块: 3 3.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4

3.3.板厚 5 3.4.回弹 5 3.5.外观实测实量 9 4.其他 (11) 5.检测部位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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