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NCA—02C—023:2002/A1

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消防车产品

2004-05-01发布

2004-08-01实施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适用围 (5)

2. 术语 (5)

3. 认证模式 (5)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5)

4.1 认证申请 (5)

4.2 型式检验 (5)

4.3初始工厂审查 (6)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

4.5 获证后监督 (8)

5. 认证证书 (9)

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9)

5.2 认证的变更 (9)

5.3 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消 (10)

6. 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10)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0)

6.2 标志加施 (10)

7. 认证收费 (10)

附件1 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需资料 (11)

附件2 消防车送样清单 (15)

附件3 (一)消防车整车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7)

(二)消防车主要总成件、附件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23)

附件4 消防车产品认证须具备的生产和检测设备清单 (25)

附件5 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8)

1.适用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使用的各类消防车。

2.术语

车辆的定义见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17350一1998 《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车辆的分类见GB/T 15089一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消防车的分类见GA114《消防车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认证模式

型式检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 认证申请

4.1.1 申请单元划分

4.1.1.1 不同生产厂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4.1.1.2 不是同一类型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不同类型车辆是指GA114-1995《消防车型号编制方法》中规定的不同结构特征的消防车)。

4.1.1.3 专用装置主要结构及总成不同的车辆不能划在同一单元(如罐体结构,消防泵、消防炮参数等有两处及以上不同时)。

4.1.1.4 举高类消防车每一个型号为一单元。

4.1.1.5 底盘的承载能力相差大于20%或发动机功率相差大于30%的消防车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4.1.1.6 泵的布置方式不同不能划在同一单元(如中置泵和后置泵)。

4.1.2 申请资料

认证申请所需资料见附件1。

4.2 型式检验

4.2.1 送样原则

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送样进行型式检验。若新申请产品所采用的零部件或系统,在其结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不变的情况下,与已获证的产品所采用的零部件或系统一致时,可不要求另行提供。

4.2.2 送样

4.2.2.1 型式检验的样品由委托人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4.2.2.2 送样清单见附件2。

4.2.2.3 特殊情况由委托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并经批准后可到生产厂进行现场检测。

4.2.2.4 型式检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置

型式检验后,样品应退还委托人或按委托人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置。

4.2.3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检测项目和检测依据见附件3。

4.2.4 消防车采用的底盘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对获得认证后,改装时没有变化的项目,消防车整车认证时不再进行检测。对已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家承认的自愿认证的零部件和系统,当零部件和系统的结构、检测标准、检测项目不变的情况下,消防车认证时不再进行检测。

4.2.5 消防车检测项目的划分

消防车检测项目分为消防车整车检验项目和主要总成件、附件检验项目两类。

4.3 初始工厂审查

4.3.1 审查容

4.3.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中铁十九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和效益。为加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升物资综合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计划管理、采购管理、供应管理、现场管理、消耗管理、资料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化管理、监督检查等。 第三条物资管理工作以提高企业效益为中心,以保障供应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讲究职业道德,严守物资纪律;用最低的成本,最佳的方式,最优的质量,及时、准确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要。 第二章物资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上级物资部门对下级物资部门的业务工作实施协调、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体系,要明确物资工作的分管领导,机关要设置物资管理职能机构,工程项目部(指挥部)、工区要有物资管理部门,合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直管项目部、工程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及工程公司所属三级公司(项目部、铁路工区)物资部门负责权限内物资供应和管理工作。工程队应配有材料员、保管员。各类物资业务由物资部门逐级办理。 第六条各级物资部门是物资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是物资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物资管理工作,但不得直接单独进行物资采购。 第七条各级物资职能部门的职责 一、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中国水网水行业专业门户网站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1.1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 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1.4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幵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 售后服 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 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 术要求。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5) 3.1.2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方 (2) 图J2-1 产品认证程序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4) (5)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 (7) 的产品,应附 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 关批准文厂"(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属国家强制 许可证 );

公路客运企业应准确划分应税收入

公路客运企业应准确划分应税收入 刘国琦朱恭平 “营改增”试点后,公路客运站与旅客运输合一单位(即站运合一企业),应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和物流辅助服务两个类别,分别按收入和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明确,公路客运属于交通运输业中的陆路运输服务。公路客运站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货物打包整理、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 运输收入与客运场站服务收入如何划分 《交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汽车运价规则通知》(交运发〔2009〕275)第三章第三条规定,本规则规定的汽车运价包括汽车旅客运价和汽车货物运价,其中客运票价=客运车型运价(含2%的旅客身体伤害赔偿责任保障金)×旅客计费里程(营运线路公路里程+城市市区里程)+旅客站务费+车辆通行费+燃油附加费+其他法定收费。《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公路发〔1996〕263号)第五条规定,客运站为承运人代为客源组织、售票、检查、发车、运费结算等客运业务,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率按不同场站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6%。站级标准执行交通部统一规定。也可以按上述费率标准采取定额收费办法计收。按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项第(四)条“销售额”中第四款规定,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客运站常规做法是,按出售车票收入总额并在上述比例范围内确定客运代理收入。 风险提示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项第(六)条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实务中,公路客运企业一般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按运输收入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客运代理收入按6%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由于旅客运输收入和客运代理收入在增值税计税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上存在

中国铁建物资集中采购流程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 一、编制依据、原则、目的和适用范围 1、编制依据:国家法规,股份公司采购框架组织体系、内控制度和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等。 2、编制原则:依法合规,简易科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3、编制目的:规范采购运作,提高采购绩效。 4、适用范围:股份公司集采权限内的物资。 二、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内容 根据股份公司系统物资集中采购框架组织结构、物资采购种类、采购规模、采购程序、内外部采购环境和易于信息化等因素,建立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附件:“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作业流程图”),“流程图”共有11个作业模块,每个作业模块包括详尽的工作程序、标准和内容。 三、集中采购作业流程操作 1采购计划上报、签核与审批 1.1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简称“CRCC-B2B”),需求项目部在上传项目信息的基础上,上报物资采购计划,按照采购权限和上报程序,工程公司与集团公司分别签核、审批和上报。 1.2根据物资采购种类、采购数量、需用时间、采购区域和内外部采购环境等,对需求时间和空间上具备整合条件的采购项目,股份公司审批实施集合采购,明确采购组织主体、组织方案(框架、区域和集团化采购等)和采购数量。对股份公司投资项目(BT和BOT项目等),明确“集采+供应”对接方案。(此条可区分内部和外部集采供应两种模式,制定集采方案。此部分作业非常严重,如何有用实现两种模式市场化有用运行,可制定实施细则。) 2确认采购数量

2.1采购组织单位进一步明确采购物资种类、规格、技术标准、数量、需求时间、需求地点和服务说明等。 2.2制定采购数量构成方案:针对一个或若干个项目采购总数量,结合市场采购环境,坚持“增强竞争性,获取优势资源”的原则,合理确定采购数量方案(分项或不分项)。 3确定生产厂家范围 3.1对严重物资和需要试制配合比的物资,需确定采购物资生产厂家范围。 3.2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要求、加工要求和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等,依据生产厂家容量、产品优质等级和生产规模等状况,优先锁定区域内的生产厂家,根据项目需要再拓展跨区域生产厂家。必要时,可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3.3生产厂家范围确定责任主体为需求项目部,采购组织单位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关生产厂家信息,根据项目技术需求和采购需求等,确定合理数量的生产厂家范围。 3.4建设方有详尽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4选择可能的供应商来源 4.1选择原则:内部物贸企业优先,市场充分开发。 4.2选择方式:既有优异供应商和市场开发相结合。项目部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筛选综合实力和经营业绩优异的供应商,并逐级签核、推荐至采购组织单位,签核过程中,可增加或减少优化供应商。4.3潜在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审核评价。 5确定采购方式 根据物资采购条件和采购环境等因素,采购组织单位优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和协议采购等),并通知相关需求项目部及其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建设方有详尽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公路运输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汽车运价规则》(发布日期:1991年2月22日实施日期:1991年5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84.02.06 【实施日期】1984.05.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 第一条为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国汽车运价计算办法,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协调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运价,发挥汽车运输在各种运输方式中应有的作用,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发展、城乡物资交流和人民生活服务。本着运价基本上要和价值相适应,在提高运输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实行簿利多运和按不同运输条件分别计价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汽车客货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汽车运价规则是计算公路汽车客货运

费的依据。凡在国内从事公路和城市营业性汽车运输发生运费结算关系者,一律按本规则办理。 第三条根据运价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规则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汽车客货运价率、费率。按省、市、自治区物价管理权限批准后,报送交通部备案。 第四条经济特区,涉外运输、国际联运和国际、国内集装箱汽车运输的费收规则,另行规定。 货物运输的计费重量 第五条重量单位 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尾数不足十公斤时,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以公斤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十公斤,不足十公斤者按十公斤计费,超过十公斤者,以实际重量计费;尾数不足一公斤时,四舍五入。 第六条重量确定 一般货物:无论整车、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实际毛重计算。 轻浮货物:是指一公斤重的货物,体积超过四立方分米或每立方米重量不足二百五十公斤的货物。按下列规定计重: 整车运输货物装载的高度、宽度和长度不得超过监理部门规定的限度,以车辆标记吨位计重; 零担运输以货物包装最高、最长、最宽部分计算体积,按每四立方分米折算一公斤或每

中国铁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 总则 (1) 第一部分工程组织管理 (4) 第一章概述 (4) 第二章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5) 第三章项目经理 (6)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 (8) 第五章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0) 第六章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1) 第七章各阶段工程管理重点工作 (14) 第八章项目考核评价 (16) 附录1 中国铁建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试行办法 (17) 附录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办法 (26) 附录3 中国铁建工程项目考核评价指导意见 (28) 第二部分工程调度管理 (31) 第一章概述 (31) 第二章基本任务 (31) 第三章组织领导 (32) 第四章工作制度 (33) 第五章工作关系 (36) 第六章基本要求 (36) 附表调度报表 (38)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管理 (42) 第一章概述 (42) 第二章设计文件审核 (43) 第三章方案优化 (44) 第四章技术交底、培训 (47) 第五章变更设计 (50)

第六章测量管理 (58) 第七章试验管理 (60) 第八章竣工文件管理 (64) 第九章技术总结和科技成果申报 (68) 第十章技术方案评审 (71) 第四部分施工布局与现场管理 (73) 第一章概述 (73) 第二章临时房屋 (73) 第三章临时交通工程 (75) 第四章拌合站设置、材料码放 (77) 第五章隧道内风、水、电、设置与管线敷设 (78) 第六章施工标牌 (79) 第七章施工现场管理要点 (80) 第五部分工程进度管理 (91) 第一章概述 (91) 第二章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91) 第三章进度计划的实施 (93) 第四章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94) 第六部分质量管理 (96) 第一章概述 (96) 第二章工作方针与目标 (96) 第三章管理体系 (97) 第四章质量职责 (98) 第五章质量控制 (105) 第六章质量检查 (110) 第七章创优措施 (114) 第八章分包工程质量管理 (117) 第九章质量总结和报告 (118) 第十章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 (119) 第十一章奖罚 (124)

申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找哪个机构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对于一般的企业而言,申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都需要找专业的机构进行辅助办理,那么申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找那个机构呢?这里为大家推荐南京泽林认证咨询有限公司,下面来看看详细介绍。 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标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是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特点: 1、公开透明:主要指环境标志计划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 I 型环境标志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各个阶段都应具有透明度,所有满足给定产品种类的产品环境准则和其他计划要求的申请者都必须有资格能被授予环境标志许可证并授权使用标志。

2、第三方认证:经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严格履行ISO14024国际标准,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严格的审核。通过独立第三方制定标准和进行审核,消费者可以确信生产商的产品/服务真正有利于环境改善。 3、产品的规模效应:所有认证企业均应具备较强的生产能力以及较大的生产规模,以确保认证产品的持续稳定性并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4、其它国际通行标准:对于在国际标准框架下的通行标准,可被直接借鉴引用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计划,以避免重复劳动并提高产品认证的效率。 5、明确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I型环境标志须预先制定产品的技术要求,以作为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目前,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已经上升到国家环保标准的高度,更加体现其权威性。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流程: 初次认证: 1、企业将填写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申请表》连同认证要求中有关材料报给认证中心。认证中心收到申请认证材料后,会对文件进行初审,符合要求后发放《受理通知书》(这意味着如果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资格,更谈不上签合同缴费了。这一点请申请认证的企业和十环认证咨询辅导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以足够重视,以免因此影响进度),申请认证的企业根据《受理通知书》来与认证中心签订合同。 2、认证中心收到企业的全额认证费后,向企业发出组成现场检查组的通知,并在现场检查一周前将检查组组成和检查计划正式报企业确认。

环保认证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环保产品认证的模式: 产品检验工厂质量体系检查认证后监督++ 二、流程. 三、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3.1.1 ()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1 ()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环境保护2CCAEPI-GK-305-2009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推行的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CCAEPI3 ()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服务和备4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5CCAEPI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3.1.2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注:境内企业产品认证申请书(版)本申请书使用条C1件、本申请书只针对中国境内的企业申报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申报单位须是12: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受理经代理机构或咨询机构的代理申报)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业标准;4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5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6 ()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应附相关批准文件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应有国家批准7(的制 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产品介绍材料,包括:8 )工作原理及产品结构图;1 )关键元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及说明;2 )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护手册;3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说明;4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5 ()其他需要的文件。9 认证申请指南等公开文件的索取 3.1.3 凡有意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单位,可向认证中心或认证中心设在各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的办事机构索取下列公开文件,或通过相关网站(或)https://www.360docs.net/doc/fa15881470.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fa15881470.html,查询或下载。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文件申请书;认证变更申请书;认证扩项申请书;境外企业(2申请书)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规定;3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4.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检查评审报告;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收费办法;6 ()环保产品认证合同;7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保密规定;8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简介;服务方针;公正性声明。9 认证申请与受理 3.2 认证申请 3.2.1 申请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向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条要求的材 3.1.2CCAEPI/料,各办事机构对报送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进行初步确认,符合要求的同时通知申CCAEPI/请单位向缴纳申请(含文件审核)费。CCAEPI 确认申报材料 3.2.2 对企业所填报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型式审查,并对申请认证CCAEPI 3.2.2.1产品是否属于开展认证范围进行确认。CCAEPI 对产品明示标准的确认 3.2.2.2 ()依照发布的环保产品认证用标准技术要求目录中所确定的产品标准,对申请CCAEPI1/方提交的产品明示标准进行确认。

河北省汽车货物运价规则-Microsoft-Word-文档

河北省汽车货物运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货物运输价格管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统一全省汽车货物运价计算办法,根据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是计算汽车货物运输费用的依据。在省内从事公路营业性汽车货物运输的经营人、承运人、托运人,发生运结算关系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汽车货物运价是国家计划价格的组成部分,以国家定价为主。汽车货物运价本着运价和价值基本相适应,按不同运输条件,实行差别运价的原则制定。 第二章货物运价 第一节计价标准及运价计算 第三条货物运输计费重量 (一)重量单位 1,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吨以下计至10 千克,尾数不足10 千克,进为10 千克。 2.货物运输以千克力单位。超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超过10 千克,按实际重量计费,尾数 不足 1 千克,进为 1 千克。 (二)重量确定 1,一般货物:无论整车、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2,轻浮货物:指每立方米不足333 千克的货物。 整车装运轻浮货物,装载重量不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按车辆标记载重量计重。 零担运输轻浮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 3 立方分米折算 1 千克或每立方米折算333 千克计重。 3,多点装卸货物:整车货物多点装卸,按全程合计最大载重量计重,最大载重量不足车辆标记载重量时,按车辆标记载重计算。 (三)重量计算 1.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为准。起运地不能或不便过磅的,由承托运双方协商确定计费重量。 2.成包成件规格统一的同种货物,以一标准件标记重量计算全部货物重量。3.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各地、市制定的体积重量换算标准计算。 4.在港、站接运其他运输工具运载的货物,无过磅条件的,比照前列运输工具货票中的计费重量计

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保障供应,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挥部)。本办法所指的物资设备包括构成工程、产品本体的材料、设备和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机械、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利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计划统计、招投标、合同及供应商的信息化管理,优化采购流程,共享信息资源,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集团品牌效应,以“集中采购、统一支付”为主线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积极支持集团内部工业、服务企业,坚持优先采购、使用内部供应商生产的产品。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

第四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照股份公司“统一领导、两级集中”的原则,建立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及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采购方案和结果,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负责日常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物资分公司做为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的延伸机构,具体实施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指挥部)协同实施集中采购。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设备运输部集中采购职责: 1、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修订)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集团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参与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选择、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选定集团公司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公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册》;组织建立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 3、向股份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审核、报批项目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负责考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

中环协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规则是绿色之星产品认证的通用规则,适用于绿色之星产品认证全过程。 认证产品范围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认证附件。 2.认证模式和认证基本环节 2.1认证模式 认证采取产品检验、初始工厂检查及认证后监督的认证模式。 2.2认证基本环节: a)认证申请 b)产品检验 c)初始工厂检查 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认证后监督 f)复审 3.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产品类型划分认证单元,一种产品类型为一个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规格但不同生产厂(场所)的产品视为不同的申请认证单元,可适当减少抽样。 3.1.2申请文件 3.1.2.1申请书 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 3.1.2.2形式审查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已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登记的申请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和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省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申请产品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产品技术介绍材料、使用说明书和产品维修手册、产品原材料的构成说明、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一致性说明及其差异说明等。 属国家强制管理的产品,须附相关批准文件。 其他需要的文件。 3.1.2.3环保要求文件 a)产品环保、健康、安全说明。 b)厂区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c)环境管理制度文件。 3.2产品检验 3.2.1样品 3.2.1.1抽样原则 抽样范围:认证抽样从申请认证单元合格产品中选取。抽样产品应是30日(含)以内生产的。 抽样地点:申请方生产场所的生产线末端、成品库房、销售中转库房或市场。 抽样基数:产品的抽样基数按国家标准执行。 样品数量:根据企业申请产品,按照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在每个认证单元中抽取样品2份,每份不小于实验室所规定的样品数量,一份送交检测机构检验,一份企业留存。

湖南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 2003年6月5日 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加强运价管理,维护正常运输秩序,发挥汽车运输在国民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为商品生产、商品流通和人民群众需要服务,根据交通部(88)交公路字201号文发布的《汽车旅客、货物运输规则》和(84)交公路字148号文颁发的《汽车运价规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原《省汽车运价规则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我省公路客、货运价及有关杂费计算的具体规定,凡在本省从事公路客、货营业性运输、发生运费关系,不论是全民、集体、个体(联户),均按本《细则》规定办理。 第三条:汽车运价实行全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汽车运价及主要杂项收费标准(包括旅游车、城市出租车),由省交通厅会同省物价局制定。 省辖、株洲、、、、、大庸八市城区(含市郊区)的装卸搬运价格,由省管理。各地、州、市所属县(市)城区的装卸搬运价格,由地、州、市交通局(委)、物价局管理。 第一章货物运价 第四条:整车、零担和包车运输 托运方一次托运货物在三吨(含三吨)以上或虽不足三吨,但其性质、体积、形状需要一辆三吨及三吨以上车辆运输的为整车运输;托运方一次托运货物不足三吨的为零担运输;把车辆包给托运方安排使用,并按时间或里程计算运费的运输为包车运输。 第五条:货物重量单位 整车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尾数不足百千克时四舍五入。零担货物运输以千克为单位,起码计费重量为10千克,尾数不足一千克时四舍五入。 第六条:货物重量计算 一、一般货物一律按实际重量(含货物本身包装、衬垫及运输需要的附属物品)计算,以过磅为准; 二、大批散装货物不便过磅计重,经承托双方协商,可按货物装车标记测算重量或量尺测方计重;

账外物资管理规定(试行)

账外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目录 1.管理目的 (2) 2.账外物资管理内容及程序 (2) 2.1 账外物资定义 (2) 2.2账外物资分类 (2) 2.3管理职责: (2) 2.4行政管理部门低值易耗品账外物资管理 (3) 2.5工程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3) 2.6 工程用材料管理 (3) 2.7 账外固定资产管理 (4) 3.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 (4) 3.1废旧物资包括 (4) 3.2 责任部门 (5) 3.3废旧物资管理 (5) 3.4处置程序及工作流程 (5) 3.5 废旧物资处置要求 (6) 3.6 违规处分 (7) 3.7 废旧物资处置单据 (8)

1.管理目的 为加强国际工程分公司所属各单位账外物资管理,降低账外物资的库存,实现资源共享,避免账内物资盲目支领,同时为申报采购计划提供准确参考数据,确保物资合理储备,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账外物资管理内容及程序 2.1 账外物资定义 是指在施工或建设中已经办理支领相关手续,没有得到及时 使用或经技术改造后不再使用的材料备件等,这些物资都是以领 代耗,并没有消耗使用。 2.2账外物资分类 一般分为三类:低值易耗品、工程材料(含边角废旧材料)及 固定资产。 2.3管理职责: 2.2.1物资管理部门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订、解释、执行、修订、考核等工作;负责库内账外物资的保管、盘点、建账、发放、销账。 2.2.2 各单位主管物资管理的主管领导和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账外物资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内部账外物资的支领、使用、保管、建账等工作。 2.4行政管理部门低值易耗品账外物资管理 受物资管理部门委托,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机关所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账外物资的保管,办理账处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工作,并确保账外物资账目清楚、标识鲜明、材质清晰、数量准确、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坏。 2.5工程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物资管理部门直接管理或委托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工程用低值易耗品,设专人负责账外物资的保管,办理账外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工作,并确保账外物资账目清楚、标识鲜明、材质清晰、数量准确、无差错,无丢失、无损坏。 2.6 工程用材料管理 2.6.1 账外物资盘点 每月25日前,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现场账外工程材料的情况,及时更新本《现场账外材料明细表》(应包括账外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存放地点等内容。 2.6.2 账处物资领取 应优先支领账外工程材料,支领时,需出具经批准的领料单,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规则 手号规则编号规则名称 1. CSC/G 1101-2006 家用电冰箱 2. CSC/G 1102-2006 房间空气调节器 3.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4. CSC/G 1103-2006 家用电动洗衣机 5. CSC/G 1104-2004 家用微波炉 6. CSC/G 1105-2004 家用贮水式电热水器 7. CSC/G 1106-2004 家用自动电饭锅 8. CSC/G 1107-2004 家用电磁灶 9. CSC/G 1108-2004 家用吸油烟机 10. CSC/G 1109-2004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11. CSC/G 1112-2006 饮水机 12. CSC/G 1111-2005 漠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13. CSC/G 1110-2004 冷水机组 14. CSC/G 1113-2006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15. CSC/G 1114-2006 水源热泵机组 16. CSC/G 1123-2007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 17. CSC/G 1121-2005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 18. CSC/G 1122-2004 DVD/VCDB 盘机 19. CSC/G 1201-2006 打印机和打印/传真一体机 20. CSC/G 1202-2006 传真机 21. CSC/G 1203-2006 复印机 22. CSC/G 1204-2006 计算机 显示器」 23. CSC/G 1205-2006 24. CSC/G 1207-2006 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 25. CSC/G 1206-2005 单路输出式交流-直流和交流-交流外部电源 26. CSC/G 1208-2006 微型计算机用开关电源 27. CSC/G 1301-2004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28. CSC/G 1302-2004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29. CSC/G 1303-2004 单端荧光灯 30. CSC/G 1305-2005 金属卤化物灯 31. CSC/G 1304-2004 高压钠灯 32. CSC/G 1322-2006 高压钠灯镇流器 33. CSC/G 1321-2004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34. CSC/G 1323-2005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35. CSC/G 1406-2005 电缆桥架 36. CSC/G 1501-2004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37. CSC/G 1504-2006 清水离心泵

产品环保认证合同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977 The Civil Subjects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e Terms Are Binding On The Parties And Need To Abide By Them.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产品环保认证合同正式 样本

产品环保认证合同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合同资料可用在各个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其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进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有关规定,_________(甲方)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乙方)申请对其生产的产品按有关产品认证的规则程序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实施产品认证范围及依据的标准 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范围为_________,开展认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为_________。 二、实施产品环保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抽样检测; 3.现场检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中铁股份公司成功上市的新形势,认真落实股份公司2008年工作会议提出的“一个中心、两个加强、三个集中”的战略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股份公司及下属集团公司两级物资专业队伍的规模管理优势,规范股份公司总部和下属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行为,降低在建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规模效益,全面提升中国中铁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及管理层次 第二条建立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两级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上下贯通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和专业优势突出,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 第三条股份公司成立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代表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工程指挥部,下称:项目部)和各子、分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和完善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维护股份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方管理信息平台、集中采购价格信息平台和专家管理信息库;

3.负责股份公司直管的各类施工项目、投资项目及以股份公司名义中标的工程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审核、协调重大物资集中招投标方案; 4.负责对股份公司下属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 5.负责选择主要物资生产厂商,代表股份公司与其建立互利双赢的战略合作关系; 6.负责对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并向股份公司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条股份公司下属集团公司也应设置专门的物资管理机构(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或物资管理部)对本单位直管工程项目和下属单位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主要职责: 1.负责对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的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行政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审核; 2.负责建立、健全、维护本单位集中采购信息和交易平台; 3.负责对下属单位(三级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检查、督导、协调; 4.负责向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提报本单位确定的合格供方名单及相关资料; 5.负责对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进行检查、督导、协调;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环保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 CAEPI-RG-Q-020 燃煤常压热水锅炉 2005-1-1发布 2005-1-1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目录 1.适用范围┈┈┈┈┈┈┈┈┈┈┈┈┈┈┈┈┈┈┈┈┈┈┈┈┈1 2.认证模式┈┈┈┈┈┈┈┈┈┈┈┈┈┈┈┈┈┈┈┈┈┈┈┈┈1 3.认证的基本环节┈┈┈┈┈┈┈┈┈┈┈┈┈┈┈┈┈┈┈┈┈┈1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1 认证申请┈┈┈┈┈┈┈┈┈┈┈┈┈┈┈┈┈┈┈┈┈┈┈1 型式检验┈┈┈┈┈┈┈┈┈┈┈┈┈┈┈┈┈┈┈┈┈┈┈1 初始工厂检查┈┈┈┈┈┈┈┈┈┈┈┈┈┈┈┈┈┈┈┈┈2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 认证后的监督┈┈┈┈┈┈┈┈┈┈┈┈┈┈┈┈┈┈┈┈┈3 5. 认证证书┈┈┈┈┈┈┈┈┈┈┈┈┈┈┈┈┈┈┈┈┈┈┈┈┈4 认证证书的保持┈┈┈┈┈┈┈┈┈┈┈┈┈┈┈┈┈┈┈┈4 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4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消┈┈┄┄┈┈┄┈┈┈┄┈┈┄5 6.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5 准许使用的标志式样┈┈┄┈┈┈┄┈┈┄┈┈┄┈┈┄┈┈5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5 加施方式┈┈┄┈┈┄┈┈┄┈┈┄┈┈┄┈┈┄┈┈┄┈┈5 标志位置┈┈┄┈┈┄┈┈┄┈┈┄┈┈┄┈┈┄┈┈┄┈┈5 7. 收费┈┈┄┈┈┄┈┈┄┈┈┄┈┈┄┈┈┄┈┈┄┈┈┄┈┈┄5附表1民用燃煤常压锅炉检测项目及要求┈┄┈┈┄┈┈┄┈┈┄6附表2 检验报告内容┈┈┄┈┈┈┈┄┄┈┈┄┈┈┄┈┈┄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 管理暂行办法 物资采购招标治理暂行方法 第二条物资招标采购范畴:除业主提供的产品外,工程项目需用总量或金额消耗过一定数量的大宗材料。即钢材100吨及以上;木材200立方米及以上,水泥500吨及以上,有集中供应条件的砂石料1000立方米及以上,其它材料单项品种采购价值超过20万元的。低于上述标准有条件的也应招标采购。除正式招标范畴以外的小批量采购及低值易耗品等C类物资均属于询价意向招标采购范畴。钢材水泥等应依照实际情形分批询价及实施招标采购。 第三条局指挥部组织集中供应的物资,如由局指挥部组织招标采购,公司物资治理部门及项目部应派员参与招标采购过程;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物资,由建设单位组织招标采购,项目部按照合同办理;建设单位指定生产厂家的物资,应在指定范畴内组织招标采购。 第五条物资采购招标应当遵循公布、公平、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奉公,确保招标工作的规范运行。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是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生产成本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应当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标工

作的领导,完善物资招标治理制度,健全招标治理机构,配备相应的治理人员,提高物资招标治理水平。 第二章物资采购招标治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公司设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主管物资部门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工程治理部、物资治理部门、财务部、经营开发部、纪检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的治理工作。其职责是:制定物资采购招标规章制度;检查、监督物资采购招标治理情形,指导各职权范畴内的物资招标治理工作;关心处理有重大阻碍的物资招标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项目部为物资招标人,设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工程、打算、财务、物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必要时由公司物资治理部门派人到场监督。 第十条项目部实施招标时,应将招标打算、方案、招投标文件分不对口报上级主管部门事先审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评审结果报审后履行签订合同手续,事后将招标全套资料报上级备案。 第十一条招标领导小组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要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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