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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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资格的情形总结

一、自然人

(一)党政机关

1、公务员(禁止)

公务员范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法院和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2、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禁止)

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

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

区、县党政机关局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投资兴办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企业。

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禁止)

禁止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的(离)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因此不得在商业性企业入股。

5、国有企业领导人(有条件禁止)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层以上)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1)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6、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有条件禁止)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7、现役军人(禁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127条规定,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传销、有偿中介活动,不得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文艺演出、商业广告、企业形象代言和教学活动,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备从事证券交易、购买彩票,不得擅自提供军人肖像用于制作商品。《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3章第3节27条:参与经商或者偷税漏税,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8、银行工作人员(有条件禁止)

目前没有统一的明文规定禁止银行工作人员投资其他企业,但各商业银

行对其员工都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性规定。目前银监会正在征求意见制定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指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坚持以客户和所在银行(公司)利益为重。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应申请回避,或向管理层、利益相关人充分披露利益冲突信息,以保障业务处理的公平合理。从业人员如果与客户有亲属关系,批准贷款时应回避;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本行或本公司委派的除外)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在工作时间炒股票;不得在所在银行(公司)外参与经营性或营利性活动。

9、在职教师(部分允许)

普通教师可以,但中央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二)其他情形

1、职工持股会(禁止)

2、国有企业职工(有条件禁止)

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3、未成年人(允许)

4、家庭成员(有条件允许)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

二、法人

1、分公司(禁止)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对公司制企业、集团所有制企业投资,但其所设立的分公司不能对外投资。

2、一人公司(有条件允许)

一人有限公司原则上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3、商业银行(有条件允许)

商业银行原则上不能成为非金融机构的股东,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司法判决或抵押质押等不属于主动投资行为。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允许,不建议)

拟上市鉴于股权的稳定性考虑,若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股东,还是建议转给他人。

5、非营利性非企业法人(有条件允许)

总体上来说,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非企业法人都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但是一般来说,国家政府性质的非盈利性的非企业法人不具备股权投资的主体资格。

6、基金公司(允许)

7、个人独资企业(允许)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可设立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

8、外商投资企业(允许)

出资额已缴足、已经完成原审批项目、已经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发起人。

三、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允许)

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并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2、中介机构(禁止)

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设立公司。

四、国有资产

1、事业单位(禁止)

2、高校(禁止)

3、社会团体法人(允许)

4、村民委员会(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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