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案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例1:某教授主编一本教材,参编人员6人,预计稿酬所得18000元,如何安排才能使总税负最小?

解:(1)均分:每人分配3000元,应纳税:(3000-800)×20%×(1-30%)×6=1848(元)(2)其中5人800元,第6人14000元,应纳税额为:5人免税

第6人应纳税=14000×(1-20%) ×20%×(1-30%)=1568(元)

扣除率:方案一:4800÷18000=26.67%

方案二:6800÷18000=37.77%

税收负担率:方案一:1848÷18000=10.27%

方案二:1568÷18000=8.71%

例3:《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8项行为视同销售货物。目的是为了保障其税基不被侵蚀、增值税链条不中断并且公平税负。

会计制度上,因为绝大多数行为没有经济利益流入企业而不予确认收入。

例4: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会计上则将广告费支出全额计入“营业费用”。

例5: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不纳入计税所得,不征所得税。会计上则将国库券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成为利润总额的组成部分。

例6:兴华集团在城市边缘正兴建一座工业园区,由于城市的发展,该地区已被列入城区范围。工业园区除厂房、办公用房外,还包括厂区围墙、水塔、变电塔、停车场、露天凉亭、喷泉设施等建筑物,总计工程造价5亿元,除厂房、办公用房外的建筑设施工程造价1.4亿元。

⑴、筹划之前,每年房产税=〔50000×(1-30%)×1.2%=420万元

⑵、税收政策:

①、《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缴纳。政策解读:坐落在农村的房屋暂不缴纳房产税。

②、征税的房产范围:“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政策解读: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等不属于房产。

⑶、筹划策略:

①、兴华集团把除厂房、办公用房以外的建筑物如停车场、游泳池等都建成露天的,

②、并且把这些独立建筑物的造价同厂房、办公用房的造价分开,

③、在会计账簿上单独核算,则这部分建筑物的造价不计入房产原值,不缴纳房产税。

⑷、节约房产税117.6万元=〔14000×(1-30%)×1.2%〕。

例7:小王是振邦股份公司的工程师,其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采用基本工资加奖金的薪金制度。小王每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2006年度考评,基于小王工作特别出色,公司给予年度奖励24000元,准备与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分析:

方案1:小王在2007年2月份一次领取年度奖金2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24000÷12=2000(元)

小王2007年2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25=2375(元)

小王2007年2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1600)×5%=20(元)

小王2007年2月纳税合计=2375+20=2395(元)

小王2007年1月应纳税额=20(元)

小王2007年1月和2007年2月纳税合计=20+2395=2415(元)

政策依据: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国税法[2005]9号文件

方案2:小王在2007年1月和2007年2月分两次平均领取年度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2000÷12=1000(元)

小王2007年1月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10%-25=1175(元)

小王2007年1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1600)×5%=20(元)小王2007年1月纳税合计=1175+20=1195(元)

小王2007年2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2000-1600)×20%-375=2015(元)小王2007年1月和2007年2月纳税合计=1195+2105=3300(元)

第一种方案比第二种方案节税885元(3300-2415)

政策依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国税法[2005]9号文件。

例8:卓达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营业收入9000万元,各项代收款项2500万元(包括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种配套设施费),代收手续费收入125万元(按代收款项的5%计算)。

方案1:代收款项作为价外费用:

应纳营业税=(9000+2500+120)×5%=581(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81×(7%+3%)=58.1(万元)应纳税费合计=581+58.1=639.1(万元)

政策依据: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方案2:各项代收款项转为物业公司收取:

卓达公司应纳营业税=9000×5%=45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50×(7%+3%)=45(万元)

物业公司应纳营业税=125×5%=6.25(万元)

物业公司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25×(7%+3%)=0.625(万元)

两个公司应纳税费合计=450+45+6.25+0.625=501.875(万元)

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方案节税137.225万元(639.1-501.875)

政策依据:对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计征营业税,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国税发[1998]217号文件。

例9:明天造纸厂2005年7月向汇文文具商店销售纸张117万元(含税价格),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汇文商店10月份只汇来货款35.1万元。对此类销售业务,明天造纸厂应如何进行筹划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