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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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目标 (3)
第三章城市规模 (5)
第四章空间管制 (5)
第五章空间发展与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7)
第六章非建设用地总体布局 (10)
第七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11)
第八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
第九章文化特色与遗产保护 (20)
第十章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24)
第十一章环境保护规划 (29)
第十二章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31)
第十三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7)
第十四章分阶段发展指引 (47)
第十五章近期行动计划 (47)
第十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52)
第十七章附则 (53)
附表 (54)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实施中部崛起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中原经济区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引导城乡持续、健康发展,构建生态都市,郑州市政府组织进行了《郑州都市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方案征集。
发展战略规划对郑州都市区的发展定位、战略目标、发展策略、空间结构以及近远期发展指引等方面均作了详尽的研究。
为进一步探索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大都市发展模式,优化郑州都市区空间格局,深化完善《郑州都市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指导郑州都市区的规划建设,引导都市区功能分区、交通导向、产业布局、人口分布、生态环境保护等协调发展。
2012年4月,郑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郑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第二条指导思想
贯彻十八大“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确定本次规划的三大指导思想:
1.以新型城镇化为引领,探索“两不三新”协调发展之路,突出“三化”协调发展,构建郑州都市区现代城镇体系。
2.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突出全域规划理念,整合都市区内部发展要素,完善城市功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都市区内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全面均衡发展。
3.强化规定性和控制性内容,注重规划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预留弹性发展空间。
第三条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
(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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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河南省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暂行规定;
(7)《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2.相关规划
(1)《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
(3)《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9-2020)》
(4)《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5)《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6)《郑州都市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3相关参考规划
(1)《郑汴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
(2)《郑州航空城总体规划(2011-2030)》
(3)《郑州沿黄文化旅游生态产业带战略规划》
(4)《中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研究报告》
(5)《郑州市生态水系规划》
(6)《郑州新区文物保护规划(2009-2020)》
(7)《郑州市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2011-2030)》
(8)《郑州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
(9)《郑州市域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
(1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12-2030)》(11)《郑州市商贸业空间发展布局规划(2012-2020)》(在编)(12)《郑州都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12-2030)》(在编)
(13)各县市区已批总体规划
(14)各县市区新“三化”协调空间布局规划
第四条规划期限
文本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至2015年。
第五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郑州市行政辖区,总面积7446.2平方千米。
第六条强制性内容
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发展边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内容,是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文本条文中的下划线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城市性质、职能与发展目标
第七条职能定位
1.国家中心城市
2.国际航空大都市
3.世界文化旅游名城
4.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
第八条发展目标
通过制度创新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三化”协调发展,居民生活的改善、社会文化的繁荣与城市地位的提升。
把郑州都市区建设成为引领中部崛起与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增长区,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实现“活力郑州、幸福都市”的总体目标。
1.空间发展目标——构建田园都市
统筹各项空间发展要素,通过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的合理布局引导,实现山、水、田、林、城融合发展。
2.交通发展目标——构建畅通都市
通过都市区现代交通体系建设和交通设施的优化布局,引导都市区空间集约发展,支撑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内、外联系便捷交通网络和区域信息共享平台。
3.产业发展目标——构建宜业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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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整合都市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构建产业结构合理、就业岗位充足、经济持续繁荣的宜业都市。
4.人居环境发展目标——构建宜居都市
通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三大体系建设的完善和提升,构建公共服务均好、市政配套安全可靠、环境绿色生态的宜居都市。
5.文化发展目标——构建魅力都市
融合地域丰厚的文化传承与当代世界发展潮流,体现多元、开放、创造的城市精神,彰显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建设具有现代时尚文化元素的魅力都市。
6.体制创新目标——构建创新都市
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与都市区发展建设相适应的产业发展、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社会保障及规划管理体制机制。
第九条发展理念及策略
1.空间发展——“区域统筹、紧凑组团”
明确郑州都市区主导发展方向;划定生态底线实现对都市区的空间管制引导;合理预测人口增长,选择适宜的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划定建设用地增长边界;通过组团功能的符合布局、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的合理规划布局,实现都市区空间由“无序”向“有序”的转变,构建田园都市。
2.交通发展——“交通先导、绿色出行”
通过都市区现代交通体系建设和交通设施的优化布局,引导都市区空间集约发展,支撑产业园区建设,构建内、外联系便捷的交通网络和区域信息共享平台。
3.产业发展——“产业协同、产城融合”
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整合都市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构建产业结构合理、就业岗位充足、经济持续繁荣的大都市。
4.环境发展——“共建共享、生态环保”
通过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布局、区域公共服务中心的打造,市政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大生态绿地系统的构建以及全域环境保护控制,实现都市区环境由“安居”向“宜居”的转变。
5.文化发展——“开放融合、时尚文化”
文本
通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特色文化街区的打造、文化旅游提升以及文化品牌打造,实现文化发展由“实力”向“魅力”的转变。
6.体制创新——“以人为本、高效便捷”
通过适时的行政区划调整、城乡管理体制的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体化以及土地政策创新等策略,实现体制发展由“制约”向“促进”的转变。
第三章城市规模
第十条人口规模
至2030年,都市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300万人以内;近期至2015年,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950万人以内。
第十一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至2030年,都市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00平方公里以内;近期至2015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0平方公里以内。
第十二条城镇建设用地控制
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确定各级城镇的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各级城镇用地规模。
建立城市发展的动态监控机制,依据人口变动和经济发展的趋势与变化等因素,调控城镇建设用地投放总量和建设时序。
明确城镇发展重点,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至2030年,都市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7.7平方米以内。
其中,都市核心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外围组团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5平方米以内;新市镇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新型农村社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86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空间管制
第十三条空间管制分区
统筹协调“建设开发、资源承载以及生态保护”的关系,优化都市区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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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各项建设。
设定生态底线和建设用地增长边界,将都市区范围内用地划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个区域,实行分区管制,保证空间有序发展。
第十四条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是生态底线范围内非经特殊许可不得建设的区域,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地带、具有重大自然和人文价值的场所与空间、区域性基础设施廊道和生态建设的首选地。
禁止建设区包括:黄河湿地、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区、河流源头等)、主要河流、水库、坡度大于25%的山体、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包括河南嵩山国家森林公园,郑州国家森林公园,新郑始祖山森林公园,河南嵩北森林公园,巩义青龙山森林公园、河南嵩山风景名胜区,浮戏山—雪花洞风景名胜区、环翠峪风景名胜区、河南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新密黄帝宫风景名胜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矿藏分布区、文物保护区、主要行洪通道、大型基础设施廊道及其控制带、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生态廊道(包括联系生态斑块、隔离城市组团的绿地廊道等)。
该类地区应采取最严格的土地保护管理措施,除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的管理及服务设施用地和少量特色村及新型农村社区外,禁止一切城市建设。
对不符合要求的所有现状建筑,应坚决予以清退并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永久性复绿。
第十五条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禁止建设区用地外围,自然人文环境条件与自净能力相对较好的生态敏感区。
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的控制区、人文景观保护区、水源二级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屏障区(包括生态底线的缓冲和安全保障区域)等。
该类地区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严格限制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城市开发建设,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开发建设,但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核程序。
第十六条适宜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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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适宜建设区是指除禁建区和限建区以外的区域,包括规划的“一主、三区、四组团、二十六新市镇”的发展用地。
该类地区是城镇发展的优先选择地区,应根据资源环境容量和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第五章空间发展与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第十七条空间形态
延续上位空间发展要求,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形成郑州都市区“一带两翼两轴”的开放空间形态。
一带:沿黄文化旅游生态产业带。
两翼:西南山地丘陵生态旅游区与东南平原现代农业示范区。
两轴:沿连霍高速公路、陇海铁路等交通干线形成的东西向发展轴;沿京港澳高速公路、京广铁路等交通干线形成的南北向发展轴。
根据各空间不同发展特色,规划形成30个“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功能组团,实现都市区紧凑、集约、低碳、高效发展。
第十八条空间结构
结合各组团现状建设基础,满足区域空间发展的需求,打造承载千万级人口规模都市区的空间载体,构建“一主、三区、四组团、26个新市镇”的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
一主:主城区。
三区:东部、南部、西部三个新城区。
四组团:巩义、登封、新密、新郑四个外围组团。
26个新市镇:黄店、姚家、广武等均衡分布于都市区内部的26个新市镇。
第十九条城镇体系与分区建设指引
结合都市区空间结构,综合考虑业已形成的组团式划分和待引导的城市分区式发展模式,拟定“都市核心区-外围组团-新市镇—新型农村社区”的现代城镇体系,作为城市各项服务和设施安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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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都市核心区
主要涵盖都市区空间结构中“一主三区”的空间范围,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1035
万人,建设用地为1090平方公里。
主城区:国家级商贸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黄河、西南至绕城高速公路、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
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585万人,用地规模为550平方公里。
南部新城:国际航空枢纽、空港经济集聚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绕城高速公路—郑民高速公路、西至郑尧高速公路—石武高铁、南至郑少高速联络线—登杞铁路、东至新107国道;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160万人,用地规模为200平方公里。
东部新城:中原经济区行政文化服务区、先进制造业基地。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科学大道、西至四港联动大道、南至郑民高速公路、东至新223省道;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150万人,用地规模为175平方公里。
西部新城: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区域性医疗健康中心、新材料生产基地。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新龙路西延线、西至317省道、南至郑洛高速公路南线、东至绕城高速公路。
规划期末规模为105万人,用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
2.外围组团
巩义、登封、新密与新郑四个组团,作为都市核心区外围,引领与服务新市镇的城市功能组团。
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135万人,建设用地为155平方公里。
登封组团:世界文化旅游名城,都市区文化、旅游主体功能区。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嵩山风景名胜区、西至207国道,南至316省道、东至237省道。
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30万人,用地规模为35平方公里。
巩义组团:功能定位为铝及铝精深加工基地、文化创意区。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伊洛河、西至邙岭余脉、南至新310国道、东至豫联产业集聚区东边界。
规划期末巩义组团人口规模为45万人,用地规模为50平方公里。
新密组团:都市区能源、建材、原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郑少高速公路,西至232省道,南至郑登快速通道,东至荥新路。
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25万人,用地规模为30平方公里。
新郑组团:都市区炎黄历史文化展示区、食品制造基地。
空间增长边界北至新村大道,西至107国道、双洎河,南至323省道,东至石武高铁。
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为
35万人,用地规模为40平方公里。
3.新市镇
依托现状发展基础较好、区位交通条件优越的中心镇或省级产业集聚区,在都市区范围内形成26个新市镇,作为实现合理城镇体系与合理产业布局的重要空间载体。
即回郭镇、竹林镇、小关镇、米河镇、西村镇、涉村镇、颖阳镇、大金店镇、告成镇、大冶镇、宣化镇、超化镇、大隗镇、刘寨镇、白寨镇、辛店镇、观音寺镇、梨河镇、高山镇、王村镇、广武镇、贾峪镇、万滩镇、雁鸣湖镇、姚家镇、黄店镇。
规划至2030年,新市镇人口总规模为95万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35平方公里。
4.新型农村社区
适应三化协调发展要求,在广大农村区域建设具备完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设施的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
规划至2030年,形成238个新型农村社区(含56个历史文化风貌特色村),人口总规模为70万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0平方公里。
第二十条主要类型建设用地布局及规模
1.居住用地
围绕“合理的人口分布”以及“职住平衡”的规划目标,实现居住功能分布的均好性以及与自然环境的复合发展。
2030年,都市区居住用地约408平方公里,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0.4%,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2.9平方米。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为承担国家区域性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空间的均衡覆盖,公共设施用地根据各功能区定位和人口规模合理布局。
在一主三区内重点布局区域级和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服务设施向外围组团、新市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延伸。
最终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面积10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1.2%,人均用地面积12.2平方米。
3.工业用地与仓储物流用地
遵循“工业向产业集聚区和工业园区集中”的规划理念,产业用地集中布局于各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与新市镇。
工业用地总面积约19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4.6%,人均工业用地面积15.8平方米。
仓储物流用地总面积约4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3.4%,人均用地面积3.6平方米。
4.商业服务业用地
国家和区域性商业服务设施主要集中在“一主、三区、四组团”加强市级和组团级服务设施布局,新市镇和新型农村设施完善基础性商业设施布局。
最终规划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约85平方公里。
人均用地面积6.6平方米。
5.绿地与广场用地
延续空间发展战略中构建“田园城市、绿色城乡”的目标,绿地结合各居住用地中心、各级公服用地布局。
绿地与广场用地总面积约187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13.9%,人均用地面积15.2平方米。
第六章非建设用地总体布局
第二十一条布局原则
河南为农业大省,农业和粮食地位不能削弱,规划应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不牺牲农业和粮食、不牺牲生态和环境为原则,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都市区范围内非建设用地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布局,协调好绿地资源保护、基本农田保护与城镇建设关系。
第二十二条规划目标
通过对非建设用地规划指引,达到都市区用地控制全覆盖,构建“山清水秀生态化、城市周围森林化、绿色农田高效化、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田园城市目标。
第二十三条总体布局及分区发展指引
都市区范围内非建设用地分为水源保护地、湿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林地、生态廊道、旅游休闲用地、生态农业用地。
1. 水源保护地
在饮用水源周边200-500米范围划定15处水源保护地控制边界,面积共计70平方公里。
水源保护地内应建设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禁止其他非保护类开发建设。
2. 湿地
东至巩义西至中牟规划划定黄河湿地,东部新城绿博组团东划定郑汴中央公园人工湿地,面积共计约230平方公里。
湿地内应保护优先,恢复自然状态下水文环境,达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的。
3. 风景名胜区
都市区划定15处风景名胜区边界,面积共计620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内除服务类设施外不允许其他建设活动,尽可能降低开发强度,同时旅游设施应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4. 森林公园
在城市功能区外围、自然山体周边、工矿开采区、煤炭开采区规划布局32处森林公园,面积共计540平方公里。
森林公园内建设生态涵养林、观光林业,除服务类设施外不允许其他建设活动。
5. 生态林地
在自然山体周边、江河源头区、水土保持区、滞洪区周边布局6处生态林地,面积共计1100平方公里。
生态林地内应开展植树造林和种植业、林业生态工程,同时严格控制各项开发活动,25度以上坡耕地一律退耕还林还草。
6. 生态廊道
规划生态廊道包括组团间隔离廊道、交通廊道、市政设施廊道、生态水系廊道四类,面积共计1120平方公里。
生态廊道内严格控制开发活动,可建设以生态功能为主的休闲旅游业、都市型近郊生态农业,达到隔离带用地的复合化利用。
7. 旅游休闲用地
在城市功能区的外围近郊区,规划布局4处旅游休闲用地,面积共计60平方公里。
旅游休闲用地开发与保护应结合,开发建设总量应严格控制,建设内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破坏生态环境。
8. 生态农业用地
在结合土地利用的基础上,规划布局生态农业用地,面积共计1900平方公里。
生态农业用地内除新型农村社区外禁止其他开发建设。
第七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第二十四条发展目标
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生产要素集聚,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汽车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务金融、物流商贸、文化创意旅游等战略支撑产业,培育发展航空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优化提升铝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
建设国家现代农业先导示范区,国家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现代物流商贸中心,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构筑引领中原经济区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十五条布局思路
以新型城镇化引领三化协调发展为指导,依托快速交通体系,以“一主、三区、四组团和26个新市镇”为空间载体,以产业集聚区为基本单元,整合区域资源,实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统筹全域产业布局,加快产城融合。
现代服务业向核心功能区集中,通过金融商务区、特色商业街区、物流园区的建设,建设资源配置能力强大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工业向新城、外围组团和新市镇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集中,建设区域发展的发动机;依托农业示范园、设施农业园等发展现代农业。
最终,形成“园区式产业发展模式、圈层式产业布局结构”。
第二十六条现代农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1.发展引导
都市区现代农业分为都市农业、高效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三类。
在都市核心区、外围组团和各新市镇周边,重点发展花卉苗木、蔬菜水果等经济效益好、附加值高的农业,以及研发技术、信息物流等农业服务。
高效农业位于都市区核心区外围的肥沃土地,主要是大宗的粮油农产品种植。
依托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森林公园、林地等景观资源发展石榴、金银花等特色种植和果品采摘等休闲观光农业。
2.空间布局
都市区现代农业布局可分为都市农业区、高效农业区和休闲观光农业区三大区;引导建设5类农业园区,即品牌农业园、设施农业园、循环农业园、创意农业园和农业示范园,共计30个。
都市农业区主要分布在核心功能区、外围组团和新市镇各级城镇建设区周边,依托河流防护带及组团间的隔离带等生态廊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