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一般压延用热轧酸洗钢带供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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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供一般压延用热轧酸洗钢带供货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供货技术条件适用于首钢迁钢公司生产的供一般压延用SPHC-P热轧酸洗钢带。本供货技术条件规定了压延用热轧酸洗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化学成分分析用试样取样方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8.1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Q/SGZGS 314 冷成型用低碳钢热连轧钢板和钢带
Q/SGZGS 297 热连轧钢板和钢带的外形、尺寸、重量及允许偏差
Q/SGZGS0322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3 订货内容
订货时,用户应提供下列信息:
a)本协议号;
b)订货牌号;
c)规格及尺寸精度(当未规定时,厚度偏差按较高精度供货);
d)涂油状态;
e)表面质量级别;
f)酸洗卷内径;
g)重量及单卷重。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尺寸公差及板型要求,见表1。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2014年2月14日日期:2013年月日日期:2013年月日
4.2 热轧酸洗卷内径约为610 mm或约为762mm。客户可根据需求任选其一;外径
≤2100mm。
4.3 钢卷不允许有焊缝和接头。塔形高度不得超过15mm。
4.4 钢带可以以毛边或切边状态交货。钢带边缘不允许出现深度超过1.0mm的锯齿状边部裂纹、锯齿状锌粒、锋利飞边。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带的牌号及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在满足下述要求下可不进行检验。
5.3 表面处理方式
酸洗表面的钢板及钢带,可以以涂油或不涂油状态交货。不涂油的钢板在正常包装运输、搬运和贮存条件下,供方保证自生产完成之日起一周内不产生锈蚀,涂油钢板三个月内不产生锈蚀,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消除掉。
5.4 表面质量
表面粗糙度按Ra<1.8μm为目标控制。带钢表面不可切除的缺陷如:辊印、划伤、裂纹、夹杂、结疤、折叠、麻点、过酸洗、欠酸洗、有手感屈服线等缺陷不得超过带钢全长的6%。
6 试验和检验规则
6.1 厚度测量应在距离纵边不少于20mm处,为保证测量精度,测量工具采用千分尺。
6.2 宽度测量:在垂直于钢带中心线的方位测量。
6. 3 钢带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规格、同一轧制制度的钢带组成。
7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7.1 热轧酸洗钢带的包装应执行Q/SGZGS0322的包装要求。
7.2 热轧酸洗钢带的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Q/SGZGS0322的相关规定。
8 其他
8.1 供方对材料生产过程中进行成分调整或对生产工艺进行重大改动时,应提前与客户沟通改动情况并进行验证后再批量生产;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产品无法使用,责任由供方
方承担,客户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处理。
8.2 该协议中未尽事宜及不可预见问题,共需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