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5〕90号)和《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6]58号)要求,甘肃省定于2016年进行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依据《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及其相关要求,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甘肃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概况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掌握森林资源宏观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为单位,以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1979年按照原林业部的要求,在全省十大天然林区分两个副总体初步建立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其中:第Ⅰ副总体包括白龙江、洮河林区,总面积16760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2817个,样地间距2×3千米;第Ⅱ副总体包括小陇山、祁连山、子午岭、关山、西秦岭、康南、大夏河、马啣山等林区,总面积36569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4038个,样地间距3×3千米。白水江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数据采用“四五”清查成果,其余地区森林资源数据采用1975年的清查成果。

1988年,对第Ⅰ、Ⅱ两个副总体进行了第一次复查。“三北”地区69个县(除去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覆盖范围)森林资源数据采用1987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其余地区(除去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覆盖范围)森林资源数据采用“五五”清查成果数据。

1991年,在对天然林区两个副总体进行第二次复查的基础上,又在非天然林区建立了第Ⅲ副总体,范围为第I、Ⅱ副总体以外地区(除去连片大面积的沙漠、戈壁和草原187779平方千米),总面积为208626平方千米,布设固定样地6455个,样地间距4×8千米。第Ⅰ、Ⅱ、Ⅲ副总体以外的零星资源数据通过遥感判读或统计获得。至此,全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包括三个副总体,覆盖面积261955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58.2%,共布设固定样地13310个。

1996年,对第Ⅰ、Ⅱ副总体进行了第三次复查,对第Ⅲ副总体进行了第一次复查。调查方法和内容与前期基本相同。

2001年,进行了第四次复查。以全省为一个总体,分三个副总体。即保持第Ⅰ、Ⅱ副总体范围和样地间距、样地数量不变,扩大第Ⅲ副总体的覆盖范围,将原体系外187779平方千米并入第Ⅲ副总体,仍按原样地间距4×8千米布设样地,第三副总体面积扩大为396405平方千米,在原13310个样地全部保留的基础上,另新设样地4392个,全省固定样地总数为17702个。为保证各地类面积的调查精度和成图的需要,利用TM卫星影像布设遥感判读样地142373个,其中:第Ⅰ副总体样地间距1×1千米,样地16975个;第Ⅱ副总体样地间距1×1千米,样地37347个;第Ⅲ副总体样地间距2×2千米,样地88051个。至此,真正实现了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的全省覆盖。

2006年,进行了第五次复查。除按照国家要求增加了部分调查内容以外,调查方法与前期基本相同。

2011年,进行了第六次复查。将调查人员到达十分困难的无树木非林地固定样地的4586个样地确定为遥感判读样地。增加植被调查、平均样木调查、社会调查和访问调查等内容。调查总体划分及样地布设与第五次复查保持一致。

2016年,进行第九次清查(甘肃第七次复查)。

二、清查目的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掌握森林资源宏观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为单位,利用固定样地进行定期复查的一种森林资源调查方法。建立、巩固和完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是一项重要和长期的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其成果是反映全省森林资源面积、蓄积和森林覆盖率等主要指标,反映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客观评价全省林业生态建设阶段性成果,制定和调整全省林业发展方针政策、规划,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三、清查依据

(一)《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国家林业局办资字[2014]42号)

(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林业局办资字[2009]63号)

(三)《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清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5〕90号)

(四)《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6年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16]58号)

四、抽样精度

以全省为一个总体,将各副总体进行联合估测,计算总体抽样精度。总体抽样精度要求如下(可靠性95%):

(一)森林面积抽样精度90%以上;

(二)人工林面积抽样精度90%以上;

(三)活立木蓄积量抽样精度90%以上;

(四)总生长量精度85%以上;

(五)活立木净增量,应做出增减方向性判断。

五、复位率

(一)固定样地复位率98%以上;

(二)固定样木复位率95%以上。

六、技术要点

本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楚体系与前期保持一致。地面固定样地数量、形状、面积不变,只对调查项目、内容进行个别调整、完善和补充。

(一)调查内容

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利用与覆盖:包括土地类型(地类)、植被类型的面积和分布;

2、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森林按起源、权属、龄组、林种、树种的面积和蓄积,生长量、消耗量及其动态变化;

3、生态状况:包括森林健康状况与生态功能,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林地土壤侵蚀。

(二)固定样地调查

固定样地调查分为现地调查和遥感判读两种调查方法。

上期现地实测调查的固定样地本期必须全部实现现地复位调查。

上期采用遥感判读调查的4586个固定样地,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和最新遥感影像,对地类变为林地的样地采用现地调查方法进行调查,其它样地继续采用遥感判读调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