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银行业不良贷款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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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银行业不良贷款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

号:1009-4202(2010)06-021-02

摘要不良贷款是困扰世界银行业发展的难题。在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由来已久,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业改革,进而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而在日本,自泡沫经济破灭后,其银行的不良贷款就凸现出来,这给日本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近年来,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处理不良资产,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本文通过对日本银行业的不良资产的发展和现状进行分析,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回顾,进行提出了对我过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对策性建议。

关键词日本银行业不良贷款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在逐步的开放,特别是2008年由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国球金融危机对全世界产生了严重的后果,使金融危机已经成为中国最流行的话题之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一来,曾经作为亚洲四小虎之一的日本经济一直萎靡不振,尽管2004年日本经济出现了暂时回升的迹象,但那只是昙花一现,接着是连续三个季度的滑坡,使日本经济前景再次陷入了迷雾之中。

日本与中国隔海相望,是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也是中国主要的外资来源之一,从这个角度来看,日本经济与中国经济之间的相关性是毋庸置疑的。另外,长期来日本一直担负着银行业不良资

产的巨大包袱,其产生的原因及现状与我国的情况有诸多相似之处。因而,对日本银行业不良资产的产生原因及处置方式进行研究,对于解决我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银行业不良贷款的发展和现状

所谓不良贷款,一般是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中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帐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的总和。根据日本金融再生法可将债务划分为正常债务、需注意债务、需管理债务、危险债务、难以偿还债务和死债等6种,通常把后四种称为不良债权。

20世纪80年代,日本证券和房地产价格脱离实际的飙升,导致了泡沫经济的膨胀,到了90年代,过分膨胀的泡沫经济破灭,其结果就是股市和房地产暴跌,金融机构直接或者间接流入其中的贷款无法收回形成大量呆账。根据日本野村综合研究所的推算,泡沫经济期间,日本金融系统的账面损失达到近800万亿日元,再加上泡沫经济后十年的经济不景气以及随后而来的97亚洲金融危机,对日本经济来说是雪上加霜,使得日本银行业陷入了深重的不良资产危机。日本银行业的不良债券数额之大,涉及面之广,在世界金融史上都是罕见的。日本财政部1998年曾估计日本银行的坏账总额至少为87.5万亿日元。并随着日本经济的衰退,每年新增坏账至少2-3万亿日元。截止2002年3月底,民间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资产有52.4万

亿,日本城市银行、长期信用银行和信托银行的不良债权与上年同期增加8万亿之多,达到将近29万亿日元;地方银行、第二地方银行业增加了1.2万亿日元,达到近15万亿日元。但是一些国家研究机构认为,即使这样庞大的数字,仍大大低估了日本不良资产的规模。如高盛公司预测,日本的不良贷款总额为237万亿日元,均占日本年度gdp的50%。如此不良的债权问题,不仅成了日本朝野争论的焦点,也引起了国际金融组织以及与日本有贸易往来的国家的广泛关注。

二、日本银行业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

1.日本特殊的银企关系——主银行制度

主银行制度是指包括企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管理当局间一系列非正式的惯例、制度安排和行为在内的公司融资和治理体制。在这一体制下,银行和企业之间已经不是单纯的借贷款业务,还包括互相持股、长期固定交易、派驻惯例、危机救助等特殊关系。银行对企业持股,使得银行本来作为债权人对企业进行外部间接管理转化成为持股股东的所有者的内在管理。这样银行和被监督的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因而就失去了外部监督的功能,排斥竞争,隐瞒了财务问题。造成了危机的可能。一旦危机爆发,银行对企业的救助也就带着了明显的自救性质。迫使银行不断增加贷款,而这部分资金进入企业是缺乏管理的,所以这样就形成了危急中的恶性循环,使得银行对企业不良资产的雪球越滚越大。

2.政府在宏观金融调控中的失误

日本政府一直存在着对不良资产问题的低估和拖延,而且在拖延过程中由于严重的通货紧缩现象加剧了不良资产的积累。

上个世纪80年代的“泡沫经济”发展时期,日本政府就缺乏必要的警惕性,乐观的认为实体经济状况良好,并且将调控目标侧重在维持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之上。在经济持续增长、物价保持稳定的情况下,政府忽略了过度投资和资产价格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潜在的危机。面对这一切,政府对银行不良资产的增长估计不足。虽然在后来也提出了警告,但是还是没有制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再加上信息的不对称性,最终导致了不良资产的大量增长。“泡沫经济”破灭之后的整个上世纪90年代,日本政府仍然没有认清这一形势,对其仍保持着乐观的态度,结果是对于银行业持续膨胀的不良贷款,日本政府则是采取了等待经济复苏以自行解决坏账的无为政策。使得原来就比较糟糕的不良资产更是雪上加霜。经历了1997亚洲金融危机后,在1998年,小渊惠三政府执政后开始考虑不良资产,但是他们仍然认为不良资产的原因是不良经济条件所致,然后优先考虑的是经济措施而不是对不良资产的处理。2001年小泉纯一郎执政后,竹中平藏以学者身份出任主管宏观经济运行和改革的经济财政大臣,竹中上台后提出了一系列大胆的改革举措而成为焦点人物。他在2002年10月提出的“金融再生计划”中呼吁日本政府在治理岌岌可危的金融体系时采取更为激进的措施,促进不良债权问题的处理,但此时问题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地步。3.日本金融体制的不健全

日本金融体制是一种比较畸形的金融体制,其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融资结构不合理,即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在企业融资中居于主导地位,说明企业融资直接融资太低,主要靠银行贷款,这大大增加了银行的资产风险。

二是日本金融监管当局以缺乏法律依据和市场标准的行政管理为主,过于强调对银行的保护,而忽视了对其的监督。日本大藏省曾经多次承诺,决不让20家大银行倒闭,当某一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困难或濒临倒闭时,监督当局就通过行政手段予以保护和援助。在这种保护机制下,银行竞争意识淡化,对政府的依赖心不断增强。监管当局允许“银行超贷”、“企业超借”等有悖于正常金融市场规则的现象长期存在,是最终酿成银行不良债权的根本原因之一。

三是日本中央银行没有独立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在很多情况下都要受到日本政府的牵制。这样就使得银行与经济的节奏总是不一致,当初日本泡沫经济形成时,日本央行迟迟没有紧缩银根,使得泡沫经济愈演愈烈;后来泡沫经济崩溃,日本银行业又没有及时妥善处理呆坏账,也和日本央行的政策失误有关。进入1998 年,日本政府为了适应全球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的趋势,正式提出了日本版的金融大改革计划,这一计划将推动整个金融组织结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全方位的金融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适应自由竞争性的金融体制。

三、对我国银行业处理不良资产的启示

1.理顺银企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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