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民法总则》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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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V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 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第172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 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的,代理行为有效。
民法总则的基本内容(续3)
五、民事责任
◦ 1. 汇总:《侵权责任法》和合122
四、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1)
◦ 143,有效(延续《民通》55引争议) ◦ 146,虚假表示与隐藏法律行为(新增,
《民通》52III: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154,恶意串通(争议:是否多余?虚伪或 违法、背俗)
◦ 149-151,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乘 人之危与显示公平合并
◦ 152,除斥期间调整:1年、3个月与5年。
第149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 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150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
最高院相反判决:为股东担保(相对人不知)
有效:最高法院(2015)民一终字第72 号判决书:
◦ “公司是否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属于 公司对内的程序性规定,与公司交易的
第三人不应受该内部程序性规定的 约束。对是否存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
议,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不应负有审查义 务,否则将严重影响交易安全。因此,公
第151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 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 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 求人民法院或与代理(2)
◦ 163,取消了“指定代理”作为独立类型 ◦ 164,被代理人的保护(《民通》66II和III) ◦ ?未再规定“被代理人明知-容忍”(《民
◦ 原审法院认为:《公司法》第16条并未明 确规定公司违反该规定对外提供担保会导 致担保合同无效,该条款是管理性强制性 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该条款规定 的公司内部决议程序不得约束第三人空后 驻郑办。
◦ 二审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海星科技公司为 海星控股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经股东会或股
虚伪表示-骗贷与抵押权之善意取得问题
◦ ii)可直接适用:
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二、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16,胎儿、意定监护(仅成年监护)、 ◦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
三、权利:集中展示和预先提示
◦ 集中展示:人身自由、人格尊严、隐私权…… ◦ 预先提示:个人信息、网络虚拟财产
民法总则的基本内容(续1)
通》66I) ◦ 170,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行使职权的委托
代理 ◦ 取消了“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待定”的规
定(合51) ◦ 增加174:“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 (一)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
◦ 第167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 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 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 任。
• 案例:甲售房给乙,乙以此房向银行抵押借款,所 获借款用于偿付部分房款。房屋所有权过户和抵押 权皆已登记完成。后来,因甲的房屋有严重质量问 题,已经入住的乙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买卖合同并获 准,(变换:乙是甲的员工,虚构买卖合同骗取贷 款)问:在买卖合同解除后,
民法总则的基本内容(续完)
六、时效
◦ 3年
◦ 抗辩权:192,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
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193,人 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强制性:197,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
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 事人约定无效。
◦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否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 会决议,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
无效:最高法院(2015)民申字第3236
无效理由:章程信息是公开透明的
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空军后勤 部驻郑州办事处买卖合同纠纷案,河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豫法民二终 字第88号:
2017《民法总则》讲座
《民法总则》基本内容概览
民事法律事实
◦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 ……
民事法律关系
基本原则
◦ 主体+内容(权利)
民事救济
◦ 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的基本内容
一、原则:
◦ i)价值观宣示和民法典的教育功能:
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绿色原则。(取消了等价有偿原则)
◦ 2. 改动或新增:
◦ 第183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侵权责 任法》23:“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 被侵害”)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
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 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 给予适当补偿。
◦ 第184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 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重大过失?)
◦ 第170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 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第171条
◦ III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 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 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 特殊起算:190,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
法人-提供担保权限-《公司法》第16条
《公司法》第十六条 1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
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 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 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款: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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