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0)
驻淄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严格按照要求,逐校细化完善开学工作方案,逐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复核,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淄博市教育局
2020年4月4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鲁教办字〔2020〕11号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
各高中(含中职)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错时错峰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
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按顺延一周开学做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
三、高中(含中职)、初中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并提前通知。
四、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五、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工作,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开学条件准备,并按程序报备报批。
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组织每所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逐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