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英语热潮下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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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英语热潮下的弊端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与网络科技的进步,中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加深,中国与国际的交流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加入到外语学习中,特别是在2008年奥运会在中国北京盛大举行之后,学习英语的浪潮只增不减。

Chinglish,即“中式英语”,也叫“中国式英语”。

中式英语指带有中文词汇、语法、表达习惯的英语,意思是汉语及英语组合而成的,在使用英语时,因受汉语思维方式或文化的影响而拼造出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的,硬套汉语规则和习惯,不符合英语交际规范与文化习惯的畸形英语,这种英语往往对英语国家的人来说不可理喻或不可以接受。

中国式英语的弊病所在
论文关键词:中国式英语大学英语写作迁移
论文摘要:“中国式英语”是大学英语写作中的普遍现象,文章分析了“中国式英语”
的成因主要是汉语的负迁移,并举出了“中国式英语”的一些特征,最后给出了应对“中国式英语”的对策。

一、前言
在大学英语每学期所进行的语言能力测试中,写作部分都不尽如人意。

学生作文里面充
满了“中国式英语”。

即使是英语专业的学生,写出来的作文也不能让人满意。

作为大学英语教师,我们有义务找出学生错误的成因,并纠正学生的错误。

中外的许多学者通过比较中、英两种语言的结构特征,发现在二语习得中,中国学习者习得的英语与英语本族语不同,它要受到学习者母语及其文化的干扰。

二、“中国式英语”的定义
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式英语”是对标准英语的背离,是口头或书面表达的不地道的英语,不符合英语的规律和习惯,说者的思维方式、表达方法以及词汇的选择和搭配都是中国式的。

它是死译、硬译、字对字翻译的结果。

与洋径浜不同的是,中国式英语是不规范的,有时晦涩难懂,甚至容易产生误解。

因此语言学习者应从他们输出的语言中杜绝“中国式英语”,坚持使用标准英语。

集英服务社认为:“中国式英语是指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由于受母语的干扰和影响,硬套英语规则和习惯,在英语交际中出现的不合规范英语或不合英语文化习惯的畸形英语。

这种英语往往对英语国家的人来说是不可理解或不可接受的。


三、“中国式英语”的成因
语言迁移是写作中重要的认知因素。

比较英、汉两种语言,汉语属于汉藏语系,为表意
文字系统,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属于字母文字系统。

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在许多方面都与汉语有差异,比如在语言结构,修辞方式,学习策略上都有不同,在英语写作当中汉语的思维方式不可避免地会体现出来,这就是汉语的负迁移,上面所说的中国式英语就是汉语负迁移的典型代表。

汉语在英语习得中起到复杂而重要的作用。

当学习写英语论文时,他们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压力,因此他们在思考写作细节就会在大脑中唤起汉语的系统资源。

有时学习者会逐字逐句地从汉语翻译成英语,认为这就是正确的语言。

有时他们倾向于用他们的母语来思考和解决交际中出现的问题。

当中国学生写英语作文时,语际间的迁移体现在不同层面,比如说词汇、句法和句子结构等方面。

在英语学习中他们的过渡语的形成和在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非标准的口语方言都是受到母语的干扰而形成的。

语际间的迁移普遍深入在外语学习过程中是无可争议的。

学习者在学习英语的环境只是局限在正规的课堂教学中教师的指导,而汉语则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接触的语言。

学习者在学习英语时,他们已经完全掌握了汉语。

在这一阶段,集英服务社认为学习者
使用
第26卷第5期
Vol. 26,No. 5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hua University ( 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
2007年10月
Oct. 2007
收稿日期: 2007 - 05 - 06
作者简介:夏新蓉(1970—) ,女,四川农业大学外语系副主任,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现代英语及语言理论研究。

·外语研究·
论中国英语与中国式英语的区别
夏新蓉
(四川农业大学外语系四川雅安625014)
摘要:根据中国当前英语使用及学习的现状,本文探讨了中国英语与中国式英语的差异。

中国英语是作为外
语的使用型英语变体,是对外交流中不可或缺的中性信息媒介;中国式英语是英语学习者在未掌握规范英语前所使
用的一种过渡语言体系,是第二语言习得的过程中必经的一种心理和语言现象。

关键词:中国英语;中国式英语;过渡语;变体;干扰
中图分类号: H310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 1672 - 8505 (2007) 05 - 0102 - 03
A Study on the D 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English and Chinglish
XIA Xin2rong
( Foreign Language Departm ent, S iChu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Yapan, S ichuan, 625014) Abstract:Based on the p resent2day English learning and using in China, this paper exp lor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English and Chinglish. Chinese English, as a performance variety, is a neutral medium used mainly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nd communication between Chinese and non2Chinese peop le, while Chinglish, a linguistic term used in English teaching, is a system
of inter2language between the native and the target languages used by English learners of the Chinese when they havenpt
mastered
standard English. Chinglish embodies the inevitable mental disposition and linguistic phenomenon of language learning p rocess.
Key words:Chinese English; Chinglish; inter2language; variety; interference
一、前言
葛传( 1983 ) 首次提出“中国英语”这个概念, 榕培
(1991)从“跨文化”角度提出的“国别变体”的概念,张培成
(1995)则把中国英语定位为国际交流中的使用型变体,谢之
君(1995)则强调了中国英语在表达中国特有事物中的独特
作用。

从这些对中国英语的讨论和争鸣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外
语学习经历了从80年代努力学习地道的外国语言和熟知外
国文化发展到90年代重视英语表达中的中国式特点的这样
一个过程。

然而,随着对在中国使用的英语的特征及其属性
的深入探索,人们又提出更多的质疑:
1. 同样是中国语言、思维、社会、文化因素对英语的影
响,为什么有些(有时)称之为中国英语的“特色”,有些(有
时)却被称之为汉语思维方式的“干扰”?
2. 如何分析在中国使用的英语可理解性与可接受性?
3. 在中国使用的英语到底代表谁的文化?
4. 如何确定中国英语在世界诸英语中的学术地位?
总的看来,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在英语作为国际交流手段
和国内英语作为一门外语被学习的对立之中。

因此要想更
全面地探究在中国使用的英语的特征和性质,首先要认清目
前英语在中国使用的现状,然后从中国人学习和使用英语的
目的入手,并分别从外语教学中的英语和国际交流中的英语
这两个方面探讨。

二、中国英语在世界诸英语中的学术地位
当今世界上的英语不再为一国或一个民族专有,而是一
种世界语,被当作国际交往的工具。

现实使用英语的目的并
非主要与英语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交际,而更多的则是非英语
民族互相之间的国际事务的交流和沟通。

因此,保持一种共
同的标准和范式是必然的,否则双方就会因为表达的内涵不
一而造成无法沟通,进而失去了英语作为国际交往的语言工
具作用。

但英语国际化的同时也意味着本土化( nativazation) 。

加拿大英语、澳大利亚英语、新加坡英语等都被当作具有独立学术地位的英语,属于与英国英语、美国英语地位相等的
国别变体系列。

英语诸多变体的客观存在导致了英语标准
与范式的多元化,从而使非本族英语者所说英语的可理解性
第5期夏新蓉:论中国英语与中国式英语的区别
与可接受性的外延被逐渐扩展,更具包容性。

思维方式、文
化传统、价值观念的差异,决定了各国都有各自特有的语言
文化现象需要表达。

无论哪一种民族在使用英语时都很难
以其固有形式完全准确地表达本民族社会文化各个领域的
特有事物。

中西民族之间思维、语言、文化的相异,英语在涉及中国
社会文化的时候,也只能用带有中国社会文化特色的中国英
语来弥补其不足,从而形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英语变异现
象。

如大跃进( great leap forward) 、四人帮( gang of four) 、文化大革命( great cultural revolution) 、双百方针( two hundred policies) 、二胡( erhu) 。

这些反映中国历史文化、社会现实的特有事物,由于国人长期和广泛的使用,逐渐被英美人士所
认同,补充并丰富了标准英语。

美国著名的社会语言学家B. B. Kachru将众多变体分为
制度化变体( institutionalized variety ) 和使用型变体(performance variety) 。

前者指的是英语在一些国家已经具
有法定地位,成为国家内部的一种通用语言,后者则完全用
于国际交流。

从我国使用英语的目的及英语在我国的功能
来看,英语主要用于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宗教等各个领域的国际交流,而其在国内交流方面几乎为零,所占部
分极小。

按照这种划分,中国英语应归类于使用型变体范
畴,其变异具有较大的不定性,常随说话人的不同环境、语言
水平,以及受话人的不同态度或具体反应而变化。

为此只有
依附规范才具有生命力,才能保证其交际效果。

从中国的实
际情况出发,规范主要来自英、美英语。

三、中国英语的双重属性
使用英语的中国人在中国特有的文化生活的熏陶下,不
可避免地会在有意无意之间把带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渗透到
英语中去,造成英语在中国的本土化,使英语蒙上一层中国
色彩,从而形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英语变异现象。

这种用于
国际交流中、带有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中国特有文化传统的
英语就是所谓的“中国英语(Chinese English) ”,它是英语国
家使用的英语与中国特有的社会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一种
客观存在。

随着中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地位日益提高,外国人对
中国人的一些特有文化现象、思维方式愈加理解和尊重。


国两制(one country, two system) 、廉政建设( construct clean politics) 、风水( feng shui) ,气功( qigong) 、功夫( kungfu) 、儒家思想( confucianism)等中国独有的事物、意念和传统文化,
通过音译、译借及语义再生等手段传入国际社会。

这些带有
中国特点的中国英语文化,大大发展丰富了英语文化和世界
文化。

随着以语言在不同社会条件下运用、变异为中心的社会
语言学的发展,“标准不标准”的问题已逐渐被“适宜与不适宜”( app rop riacy)所取代。

但是,我们并不能借口“适宜性”与“中国特点”,就任意编造新词或新句型,把带有中国本土
特色的英语变异现象统统认为是反映了中华民族特有文化
及思维方式的中国英语。

中国英语属于使用型变体,由于交际目的的限制,具体
语言表达的正确与否是以英语本族人或与表达者(说话人)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能否理解为标准。

它的使用是出于群体
需要,借用汉式思维,遵守英语规范,创造性地将汉、英两种
语言的语用原则融合,具有独特性、表意准确、不可替代、淘汰率低等特点。

因此,符合英语一般的语言规范,保证语言
的可理解与可接受性,是中国使用英语的总前提。

中国英语
作为一种中性信息媒介,从其性质上来说,具有双重性。


方面,标准英语是其核心;另一方面,中国特点是其不可缺少
的部分。

中国英语是渐进的文化输出,世界正在熟悉和接纳中国
文化,这就为中国英语的可理解性和可接受性提供了最大的关联性原则的环境。

我们必须将中国英语的双重性质有机
地结合起来,才能既承载了本国社会文化,又能达到良好的
交际效果。

四、中国英语与中国式英语属不同语言使用范

随着以语言在不同社会条件下运用、变异为中心的社会
语言学的发展,人们不断提出疑问:同样是中国语言、思维、社会、文化因素对英语的影响,为什么有些(有时)称之为中
国英语的“特色”,有些(有时)却被称之为汉语思维方式的“干扰”? 大多数学者对中国英语持肯定态度,对中国式英语持否定态度,但他们之间的界限何在,却莫衷一是。

中国英语作为使用型英语变体,主要用于国际间交流及
中国人与非本国人之间的交往。

它具有以规范英语为核心并带有中国特点的双重性质。

以规范英语为核心保证了其作为中性信息媒介的可理解性和可接受性,其中国特点则弥补了英语在涉及中国社会文化时的相对欠缺,反映了中国人固有的思维模式和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

中国英语不仅带有中国社会文化特色,也融入了英语文化,是世界文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促进中西文化的交流起着积极作用。

中国式英语是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在未掌握规范英语前
所使用的介于本族语和目的语之间的过渡语体系。

其特点
是涉及到大量的汉语语言和文化迁移现象,在以教授英美规范英语为目的的英语教学中被视为不可理解或不可接受。

学习者通过本族语和目的语的交叉对比作用以及假设检验
手段,不断重建和重组语言与形式的相互对应关系,逐渐向
近似英语本族语的水平接近。

中国式英语是第二语言习得
创造性构造过程中的发展性语言,体现了英语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民族心理和语言现象。

中国英语和中国式英语都是中国人使用的英语,都涉及
到汉语语言和文化的迁移现象,因而在表层语言表达形式上有交叉之处,但它们有不同的使用功能和目的及适用范围。

前者是语用交际术语,后者是第二外语习得术语,属不同语
言使用范畴,具有各自的使用价值,不具可比性,不能盲目地
肯定一样而否定另一样。

五、结论
中国外语教学应面向中国。

其目的是利用外语,谈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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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国人民、宏扬中国文化、表述中国人民对国际事物的观点。

教师应明确意识到,中国式英语是学习英语过程中的过渡语,而不是跨文化交际中的目标语。

在英语普及教育阶段暂
时应保持以英美规范英语为基础。

但另一方面,在国际交流
与对外交际时,只要能够发挥语言作为交际工具的作用,各
类型的英语都有其生存价值。

中国英语虽不足以成为国别
变体,但其作为中国政治文化历史特色的独特体现,将是世
界诸英语( Englishes)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 1 ] Ellis, R.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Language Pedagogy [M ]. Avon:MultilingualMatters,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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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 (11) : 9 - 11.
[ 4 ] 胡文仲. 文化差异与外语教学[ J ]. 外语教学与研究, 1982, (4) : 45 - 51.
[ 5 ] 姜亚军. 近二十年World Englishes研究评述[ J ]. 外语教学与
研究, 1995, (3) : 13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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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孙骊. 英语国别变体的研究和英语在中国[ J ]. 上海外国语学
院学报, 1989, (2) : 1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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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教学, 1995, (4) : 63.
[ 9 ] 张培成. 使用目的与国别变体———也谈中国英语[ J ]. 现代外语, 1995, (3) : 16.
[责任编辑刘瑜]
(上接第98页)
犯罪兼具作为整体的单位罪过与单位行为两个方面,具体的
表现形式包括:单位代表机关成员(单位代表、负责人)在单
位业务活动中决定实施的犯罪行为;由于单位体制方面的原
因或是单位负责人怠于履行监督义务而致使单位一般从业
人员实施法益侵害性事实。

(拙文的完成承蒙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中国刑法学研
究会理事、重庆市刑法学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
士生导师李邦友教授的辛勤指导,在此致以真挚的谢意。

)
注释:
①“单位犯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称谓,“法人犯罪”主要是理论研究上的概念,在国际上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但二者外延可能
存在差异;并且在修订后的刑法实施后,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
领域都应通用“单位犯罪”称谓,在学术研究领域也宜适用之。

类似观点参见:陈兴良著:《刑法适用总论[上卷] 》,法律出版社
1999年第1版,第584页。

②“为了单位利益”是造成“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主观目的和动机,是具有事实根据意义的东西,因而将其作为单位犯罪构成
要素之一来讨论,更为妥当。

易言之,后者仅仅是前者的表现形
式与认知状态(甚至是证明材料) ;前者限定了后者的实际含义。

例如,纯粹以个人利益而为犯罪行为,违法所得却偶然地归于单
位的场合,不成立这里的“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

另外,“为了
单位利益”也具有“超过的内心倾向”的性质,即便有为单位谋
利益的意图,也会存在目的不能实现的余地。

③相关见解参见:娄云生著:《法人犯罪》,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版,第11页;高西江主编:《刑法的修订与适用》,中
国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第149 - 150页;李僚义、李恩民主编:
《中国法人犯罪的罪与罚》,第45页。

④但该草案在提交讨论过程时,有代表提出上述规定不够全面,尚不能完全包括分则规定的所有单位犯罪,于是现行刑法最终没
有采用草案的定义,而采用了现在的表达方式。

具体参见:全7-771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修订草案) 》等三个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第一条第( 2)
项。

⑤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
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
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⑥基于细致的分工体系与代理制度的发达,合法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为之犯罪行为存在归咎于单位的余地。

参见:李邦友著:
《论单位犯罪之定义》,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5期。

⑦单位从业人员范畴不仅包涵单位代表机关成员和一般从业人员两类,亦不排除“合法的单位代理人”之可能。

(同注⑥)
参考文献:
[ 1 ] 陈忠林. 刑法(总论) [M ].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3: 150.
[ 2 ] 法国刑法典[M ]. 罗结珍译. 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5: 9.
[ 3 ] 王作富. 刑法[M ]. 第二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446.
[ 4 ] 陈兴良. 刑法适用总论(上卷) [M ]. 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9: 578.
[ 5 ] [日] 植松正. 刑法概论Ⅰ总论[M ]. 东京:劲草书房, 1974: 119.
[ 6 ] 黎宏. 单位犯罪的若干问题新探[ J ]. 法商研究, 2003, (4) : 45. [责任编辑刘瑜]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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