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有限公司发票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公司发票管理
第四节发票传递
第十三条业务经办人员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 在开票之日起 15 天内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其他 发票的传递按照各单位报销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收到增值税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应办 理票据移交手续,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登记表(进项 税)》(附件 1)上签字确认。
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 司)发票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 流程,防范涉税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股份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指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 受服务、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 付款凭证。
理。
(二)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对外提供的发票,主要包 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 用定额发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进项侧发票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各级主管领导是进项侧发票管理的第一 责任人,对本单位发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外来发票接收部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直接责任 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及时取得发票; (二)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三)更换不合规发票; (四)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财务部门;
(五)配合财务部门对发票开展检查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取得发票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进项发票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具 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发票管理制度; (二)对接收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 (三)对不合规发票退回接收部门进行更换; (四)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认证抵扣; (五)对合规发票进行归档保管; (六)负责本单位发票检查工作; (七)对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方法等进行培训; (八)负责本单位发票管理的其他工作。
公司发票制度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发票制度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防止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是本制度的执行主体,负责制定具体执行细则和监督执行情况。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会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
第五条公司内部发票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六条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与自己相关的发票信息。
第七条公司对于本制度管理不到位或存在违规操作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第二章发票的申领和管理第八条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在需求发票时,应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提供相应的发票,并严格保管发票信息。
第十条各部门在管理发票时,应注意防止遗失或损坏,一经发现,应及时上报财务部门。
第十一条所有发票必须按规定填写,不得乱填、错填,应当准确记录发票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不得私自购买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十三条所有使用的发票信息必须按规定时间交由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和归档。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发票信息进行盘点和整理,并报告给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发票信息进行定期的核对和清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于错发、漏发、重复发票等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和记录。
第十七条公司对于重要发票信息,应当进行备份和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第三章发票的使用和报销第十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使用发票时,应当结合实际需要进行合理使用,并保证使用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在发票使用过程中,任何形式的篡改、假冒等行为都是严格禁止的。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对于发票报销的规定,应当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求员工在进行报销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信息,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进行虚假报销。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对于报销发票,应当进行认真核对,严格审核,并逐一清点核对。
建筑公司发票管理
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发票管理,强化基础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流程,防范涉税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指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一)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从外部取得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等。
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从外部取得的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凭证,财政部门监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提供的收费票据和军队收费票据等同发票管理。
(二)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对外提供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进项侧发票管理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各单位各级主管领导是进项侧发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发票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第五条外来发票接收部门是外来发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及时取得发票;(二)审核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三)更换不合规发票;(四)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财务部门;(五)配合财务部门对发票开展检查工作;(六)负责本部门取得发票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进项发票管理的专业归口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建立发票管理制度;(二)对接收部门提交的发票进行复核;(三)对不合规发票退回接收部门进行更换;(四)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认证抵扣;(五)对合规发票进行归档保管;(六)负责本单位发票检查工作;(七)对发票管理知识、真伪鉴别方法等进行培训;(八)负责本单位发票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发票取得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含供货商、服务提供商、其他合作商等)准入的审核管理,以确保供应商提供合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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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杜绝由于发票管理不当而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根据集团财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第二条发票领取和保管
1、公司的发票由主管会计根据实际需要,经集团财务部经理批准后,向所在地税务部
门购买。
2、公司的发票由主管会计负责保管。
主管会计购回发票后,作为保管责任人,应设置
专用登记本,及时登记号码和数量,并放置保险箱妥善保管。
3、出纳人员作为发票使用责任人,严格按公司的业务流程和实际业务需要,向主管会
计领取发票,并在票据专用登记本上进行签收,原则上主管会计只允许下发一本,使用完后再以存根换领新票据,内部出纳人员逐号填开,妥善保管,按月盘点发票或收据,不得任意由他人代开、借用、拆本、撕毁、跳号、错位填开发票。
第三条发票使用管理
1、主管会计和开票人员严格按开票程序办理开票手续,由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并在发票
的开票人处签字后交与主管会计,经审核无误后在发票的财务处签字,并盖上发票专用章。
2、主管会计对开票人缴销发票存根应按册装订,妥善保管。
对装订成册封面要记载发
票或收据的使用单位、起止号码、开票日期、本册作废份数、填开金额、开票人员。
33。
建安公司对发票管理制度
建安公司对发票管理制度
建安公司的发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票的申请与领取
公司员工在进行任何形式的采购活动前,必须填写发票申请表,明确列出所需发票的类型、金额以及用途。
申请表经过部门主管审批后,由财务部门统一领取并分发。
二、发票的使用与保管
所有发票必须用于合法的商业交易,严禁用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
发票使用后,应立即
交回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安全保管,防止发票的丢失或被盗。
三、发票的审核与报销
员工在使用发票后,需将发票及相关信息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将对发票的
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每一笔交易的合规性。
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销。
四、发票的记录与归档
财务部门负责将所有发票的详细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并进行分类归档。
这不仅有助于公司
对财务的实时监控,也为年度审计提供了便利。
五、发票的遗失处理
一旦发现发票遗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由财务部门向税务部门报告。
同时,公司将
对遗失发票的原因进行调查,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
于警告、罚款、解雇等。
建安公司的发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商业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
公司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我们相信,只有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公司的长远发展。
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制度
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证发票的真实、合法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事项。
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遵循“诚信、勤奋、创新、共赢”的原则,强调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各部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流程和要求。
第四条公司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制度应与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制度、税收制度等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应依法合规,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违规行为,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制度应及时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完善。
第二章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流程第七条建筑业工程项目准备开票前,项目经理应提交申请表到财务部门,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发票类型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财务部门接到申请表后,审核项目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如有问题应及时与项目经理联系沟通,确认无误后方可开票。
第九条财务部门根据项目信息开出对应的发票,包括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等,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填写开票内容,确保开票准确无误。
第十条项目经理接到开具的发票后,应核对发票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开具的发票应及时送交项目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发票的及时归档和存档。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做好发票的保管工作,保证发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
第十三条项目结束后,财务部门应及时整理归档项目相关的发票和账单,清理不相关的发票和文件,确保财务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建筑业工程项目开票管理流程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改进,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注意事项第十五条公司建筑业工程开票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变换开票内容,不得私自调整发票金额和发票日期。
建筑企业开票流程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企业开票流程管理制度范文建筑企业开票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企业开票流程,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提高企业运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内部对开票流程的管理,包括开票的规范、流程、角色和责任的明确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与遵守是建筑企业管理的基础,每个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四条不得将本制度应用于其他不相关的事务或企业。
第二章开票规范第五条所有发票的开具必须符合国家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且必须具备完整的开票内容和准确的开票金额。
第六条发票的开具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及时了解开票所需信息,确保开具的发票准确无误。
第七条发票开具时必须使用正规的发票开具软件和税控设备,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每张发票必须有发票号码,发票号码必须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规则进行编制,严禁人为修改或重复使用。
第九条发票必须及时盖章并签字,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开票,必须与财务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并取得书面的批准。
第三章开票流程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开票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开票申请、审核、开票、核对、分发和归档。
第十二条开票申请流程需经过以下步骤:(一)由业务人员填写开票申请单,包括开票类型、开票金额、开票事由等信息。
(二)业务人员将开票申请单提交给部门领导进行审核。
(三)部门领导审核通过后,将开票申请单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开票操作。
第十三条开票流程需经过以下步骤:(一)财务人员接收到开票申请单后,按照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操作。
(二)财务人员将开具好的发票进行核对,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财务人员将核对完毕的发票进行盖章和签字,准备分发。
第十四条发票分发流程需经过以下步骤:(一)财务人员将开具好的发票按照申请单上的要求进行分发。
(二)财务人员将分发完毕的发票进行登记,并将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到系统中。
工地发票管理制度范本
工地发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工地发票管理,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确保公司财务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发票购买与管理1. 工地如需购买发票,应向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向税务机关购买。
2. 工地应设立发票专用登记簿,记录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等情况,确保发票使用可追溯。
3. 工地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理,负责发票的领取、分发、回收和作废处理等工作。
4. 工地领用的发票应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第三条发票使用与开具1. 工地在开展业务时,应实事求是填开发票,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完整。
2. 发票开具应遵循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写的要求,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 工地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用途和金额,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开具。
4. 工地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第四条发票的保管与检查1. 工地应妥善保管发票,防止丢失、损毁或被盗。
2. 工地应定期对发票进行清理、核对,确保发票使用情况清晰明了。
3. 工地应接受公司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检查,如实提供发票相关资料。
第五条发票的作废与处理1. 工地如遇发票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章或签写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粘贴在存根上长期保存。
2. 工地如发生发票丢失情况,应立即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并由财务部门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3. 工地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对废弃发票进行处理,确保不造成发票流失。
第六条违规处理1. 工地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工地如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公司发票制度管理制度规范
公司发票制度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发票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经营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发票制度管理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
第三条公司发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具和管理,严禁私自挪用、虚开、盗用发票。
第四条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发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变更发票内容。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发票管理知识教育,提高对发票管理意识,不得有侥幸心理或漠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发票管理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减少错误为宗旨,不得出现繁琐复杂、程序繁冗、操作不当的问题。
第七条公司发票管理规范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确保符合国家政策和税务部门的监管要求。
第八条公司发票管理规范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各部门和员工严格执行。
第二章发票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发票管理流程规范开具、领用、使用、保管和报销各项发票,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条发票领用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批,并在发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确保领用、使用、保管的全程可追溯。
第十一条发票领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擅自挪用、转让或私自保留、销毁发票。
第十二条发票使用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内容,如有错误或遗漏,应及时更正,不得故意或漠视错误。
第十三条发票使用人员必须及时将使用的发票报销,并按照规定流程报销,不得私自留存或冒领报销。
第十四条公司发票盘点定期进行,确保发票的领用、使用、保管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保管和销毁工作,发票的存档、归档工作必须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第三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公司对发票管理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发票领用人员私自挪用、虚开、盗用发票或其他违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处理。
第十八条发票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某公司发票管理暂行规定
xxxx公司发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的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地税局出售的饮食服务业、旅游业、娱乐业、广告业和其他收入发票。
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
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经济业务范围:属于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业务开具国税或地税的普通发票。
第二章发票的取得以下事项不需要正式发票即可税前列支:工资、奖金;工会经费;单位内部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含以实物资产发生的费用;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财产损失;支付违约金;罚款支出;支付农民的农作物损坏补偿;自建、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国家规定的其他允许无发票即可税前扣除项目。
除上述情况,其他情况均需按照规定取得合法发票。
一、公司员工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
三、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单位,发生的商品、材料采购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经济业务,为国税局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四、经济业务发生后,业务人员取得发票时,应确定其是否具有开具发票的资格,禁止出现虚假发票。
由于经办人员责任,取得虚假发票,由此造成的企业所得税、罚款、滞纳金全部由经办人员承担。
五、日常经济业务应在不超过业务发生后的30日内取得发票,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验收、签批和签字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建安发票管理制度
建安发票管理制度一、总则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很强的经济拉动和促进作用。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票是重要的财务凭证,用于核算成本和合同结算。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发票的开具和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发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发票管理工作,制定发票管理制度并进行培训;3. 各项目部门负责实施发票管理制度,保证发票的合规开具和使用;4. 公司的各级主管人员负有监督工作的责任,确保发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三、发票的种类和规定1.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开具的发票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2.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企业购进的物资、设备和接受服务的费用;3. 普通发票用于企业向客户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
四、发票的开具1. 发票的开具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严格按照实际交易进行开具,不得违规开具发票;2.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货物出库后1个月内开具,不得超过开票限额,严格按照票面金额进行开票;3. 普通发票应当在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后即时开具。
五、发票的管理1.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发票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发票管理系统对发票进行统一管理;2. 发票的接收和存储由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 发票的使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严禁私自使用发票;4. 对于重要的发票,应当建立备案制度,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5. 对于已使用的发票,应当建立备案和归档制度,确保发票的跟踪和追溯;六、发票的报销1. 企业的发票报销应当经过规范的程序,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对;2. 报销发票必须符合税务规定,严禁使用伪造的发票进行报销;3. 报销发票必须经过签字确认和验收,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七、发票的处理1. 对于已使用的发票,应当建立销毁制度,确保发票不能被再次使用;2. 对于异常的发票,应当建立异常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和报告异常情况,确保发票的合法使用;3. 对于不能核实真实性的发票,应当建立申报制度,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告和申请处理。
某某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及涉及发票业务的第三方。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安全性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开具第四条公司发票开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税法规定,开具符合税法要求的发票;2. 发票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开具虚假发票;3. 发票开具时,应使用公司规定的发票模板,确保发票格式规范;4. 发票开具人应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并按照公司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第五条发票开具流程:1. 业务部门提出发票开具需求,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2. 财务部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业务真实性;3. 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4. 将发票交由业务部门或直接邮寄给客户。
第三章发票使用第六条发票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发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2. 发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发票,防止丢失、损毁;3. 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发票;4. 发票遗失,应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规定补办。
第七条发票领用流程:1. 业务部门提出发票领用申请,填写《发票领用申请单》;2. 财务部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业务真实性;3. 财务部门开具发票,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4. 将发票交由业务部门或直接邮寄给领用人。
第四章发票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发票管理部门,负责发票的采购、领用、开具、保管等工作。
第九条发票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1. 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2. 定期对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发票数量与台账相符;3. 对发票开具、领用、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对开具虚假发票、转让、涂改、伪造发票的,给予警告或解除劳动合同;2. 对发票遗失、损毁未及时报告的,给予警告;3. 对发票领用、保管不当,导致发票丢失、损毁的,给予警告或罚款。
建筑企业开票流程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开票流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企业的开票流程,保证开票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开票错误和纠纷,特制定本开票流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内部所有开票相关工作及人员,确保所有开票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三、开票流程1. 发票种类确定: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确定所需开具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等。
2. 开票申请:开票人员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出开票申请,包括开票金额、开票种类等信息。
3. 审批流程:开票申请需要经过相关部门领导审核,确保开票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开票填制:经过审批的开票申请交由财务人员进行填制,填写完整、准确的开票信息,包括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货物或劳务信息、价税合计等。
5. 发票打印:填制完毕的发票交由财务部门进行打印,确保发票格式规范、清晰,同时在发票上加盖企业公章。
6. 发票核对:打印完成的发票需要进行核对,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及时予以纠正。
7. 发票管理:已开具的发票需要进行妥善管理,包括编号顺序存档、防止遗失或损坏等情况。
8. 发票交付:已打印核对完成的发票交由销售人员或财务人员交付给客户,并及时记录发票交付情况,确保发票流转的透明化。
9. 发票归集:已开具的发票需要进行归集整理,便于后续的管理和查询。
四、开票管理1. 开票权限:建筑企业内部严格控制开票权限,根据人员岗位确定开票权限,确保开票操作合规。
2. 发票盖章:发票打印后需在制定位置盖章,确保发票真实有效。
3. 发票查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查验,确保发票真实有效,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发票登记:每张已开具的发票均需进行登记,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信息,便于后续管理和查询。
5. 发票保管:已开具的发票需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发票不被遗失或损坏,避免造成损失。
6. 发票归集:已开具的发票需要进行归集整理,并定期进行归档,便于后续的管理和查询。
五、开票监督1. 审核监督:财务部门需对开票申请进行认真审核,避免出现开票异常情况。
公司发票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发票的使用,提高公司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发票使用管理制度。
二、发票的种类公司使用的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普通发票主要用于一般的费用报销等业务,专用发票主要用于涉及税务方面的业务。
三、发票的开具1. 发票的开具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确保真实、准确、合法。
2. 发票的开具应在交易完成后及时办理,不得迟延。
3. 发票的开具须填写完整,包括购买方名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名称、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4. 发票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严禁私自开具发票。
四、发票的验收1. 收到发票后,相关部门应及时核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发票与交易内容一致。
2. 如发现发票有错漏,应立即与开票方联系,要求开具修改或补开发票。
3. 发票验收后,须及时归档存档,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发票的使用1. 发票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2. 发票的使用应用于合规业务,不得用于非法、违规活动。
3. 发票的使用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确保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六、发票的保存1. 公司发票应按期整理、归档,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发票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政策,合理存放。
3. 发票的保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对于故意造假、私自挪用发票等严重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发票使用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发票使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 本发票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相关合作方。
以上是公司发票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各部门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工程建设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公司票据管理制度一、发票管理1、所有发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指定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人员应分发票种类建立和建全登记簿。
2、财务人员应每月对发票进行盘点,并于每月3日前将由监盘人签字后的盘点表交公司财务。
保管的发票出现异常情况应在1小时内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财务负责人指导下进行相应处理。
3、客户所有款项交付完毕后,客户本人或业务人员可至财务申请开具发票。
并在发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
4、所有发票开具时明细如发票客户名称与合同中的名称不相符,必须由签订合同的客户开具相关证明委托资料,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5、业务人员代客户领取发票时,应在办理完毕领用手续后,由财务将发票与“客户签收条”一并交业务人员。
业务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客户本人签字的“客户签收条”交回财务,业务人员未及时交回,财务应在期满后12小时催收,并将情况告知财务及业务主管领导6、业务人员代领发票,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
公司可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财务负责人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总公司公司主管财务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9、凡将所开发票重新更改、退票(换名称或换金额),必须写明原因并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换。
10、所有发票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并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
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如有填错,应整套(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二、收据管理1、各公司收据由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统一印刷发放,各公司不得自行购买或印制收据。
2、各公司收据统一由指定财务人员开具,任何非财务人员不得领用空白收据。
3、收据视同现金管理,严禁在未收款情况对外开具收据,且收据金额必须与收款金额一致。
三、支票管理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各公司出纳负责。
2、出纳建立和健全《支票领用簿》,及时记录支票领、用、存情况。
XX建筑有限公司发票管理暂行规定(DOC)
辽宁铁工建设有限公司发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商事凭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对于防范偷税、漏税和专用发票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和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二是地税局出售和代开的饮食服务业和其他收入发票。
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
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 1 —第二章销项发票管理第一节发票的领购、保管及使用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财务部发票管理员保管。
第五条财务部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发票管理员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检查。
如发票管理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须将本人所管发票和发票领购、登记簿,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相关人员进行监交,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发票填开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发票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票管理,加强票据管理,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发票是企业的重要财务凭证,所有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保证发票管理的合法、规范、及时。
第三条发票管理委员会是发票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批准或调整发票的使用范围、部门等有关事宜。
第四条发票管理委员会设立发票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执行、监督和管理发票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不得私自篡改、挪用、私用发票,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
第六条发票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年对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其适应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对于发票管理的重大问题,应当报发票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解雇等。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发票的种类主要包括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海关缴款书、收据等。
第二条发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的采购、销售、报销、结算等业务活动。
第三条发票的领用应当经过严格审批,分管人员签字,并由发票管理工作人员专门保管。
第四条发票的使用应当按照业务需要,填写详细、规范、准确,不得涂抹、篡改或私自留用。
第五条发票的盖章应当由财务部门或授权人员统一管理,不得私自盖章或盖章不规范。
第六条发票的原件应当及时归档保管,备查制度清晰明确,以便查阅和核查。
第七条发票的作废应当经过严格审批,分管人员签字,填写作废原因,并由发票管理工作人员做好作废记录。
第八条发票的遗失应当立即报告发票管理工作人员,属实后尽快重开发票。
第三章发票的管理流程第一条发票的领用流程主要包括领用申请、审批、保管、分发等环节。
第二条发票的使用流程主要包括填写、签字、盖章、登记、汇总等环节。
第三条发票的结算流程主要包括销售结算、采购结算、费用报销、金融结算等环节。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发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所有发票管理工作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公司发票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管理、严密监督、合法合规、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相关票据等。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使用不同类型的发票。
第五条公司发票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各部门配合完成具体工作。
第二章发票开具第六条发票的开具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真实、准确。
第七条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应按照正常的交易流程进行,票据内容应符合实际交易情况。
第八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按照发票开具审批流程办理,经过相应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具。
第九条其他相关票据的开具应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进行,票据内容应真实、完整。
第十条开具发票必须填写完整,包括发票抬头、项目明细、金额等信息,且不得出现错漏。
第十一条发票开具涉及金额较大或涉及特殊性质的,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三章发票使用第十二条发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合理有效。
第十三条发票必须在交易发生后开具,不得提前开具或冒用他人发票。
第十四条部门接收到发票后,应立即核对发票信息,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部门对收到的发票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发票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改动,如有需要调整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对发票的允许传递应尽量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并做好传递记录。
第四章发票归集第十八条公司发票应按照类型归集存放,避免混淆或错乱。
第十九条公司发票必须按时报销,不得滞留未报销。
第二十条公司发票的归集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报销材料。
第二十一条公司发票的归集存放需设有专门的存放地点,保证存放的安全可靠。
建筑公司开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开票行为,确保发票使用的合法、合规、合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发票开具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开票流程、权限、责任,确保发票的开具及时、准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开票原则第四条开票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开具发票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业务为依据,严禁开具虚假发票。
第三章开票流程第六条开票申请1. 申请人需填写《发票开具申请表》,详细填写发票抬头、税号、开户行及账号、发票金额、用途等信息。
2. 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送财务部。
第七条发票开具1. 财务部收到申请后,核对申请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开具发票。
2. 开具发票时,应仔细核对发票内容,确保与实际业务相符。
第八条发票领用1. 发票领用人需填写《发票领用登记表》,详细记录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2. 财务部对领用人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发票。
第四章发票管理第九条发票存档1. 财务部应妥善保管所有开具的发票,按月进行整理归档。
2. 存档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发票作废1. 因开票错误或业务取消等原因,需作废发票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予以作废。
2. 作废发票需注明作废原因,并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发票的开具、领用、存档和作废等工作。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开票申请的审核负有责任。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开具、转让、转借、代开发票。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旨在提高公司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确保公司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同时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公司开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开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开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开票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票据、服务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第三条建筑公司开票原则上遵循合法合规、准确无误、严格监督的原则,确保开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四条公司在开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客户信息、防范欺诈行为,严格遵守商业保密和数据保护规范。
第五条建筑公司开票管理应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
第二章开票流程第六条建筑公司开票流程包括开票申请、审核、开票、邮寄/送达等环节。
第七条开票申请应由公司相关部门填写开票申请表,说明开票理由、金额、税率等信息,并附上相关凭证。
第八条开票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核实开票申请准确无误,审核后方可继续开票流程。
第九条开票应根据具体情况开具相应的票据,包括销售票据、服务票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第十条开票后,应及时将票据邮寄或送达给客户,确保客户及时收到并确认。
第三章开票权限第十一条建筑公司开票权限应根据员工职务和授权等级划分,确保开票行为合规、严密。
第十二条财务主管和财务经理具有最高的开票权限,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方可开票。
第十三条其他员工在开票前需经过培训和考核,达到相应标准才可获得开票权限。
第十四条开票权限应定期审查,定期更新员工操作手册,保证员工了解最新的开票规定。
第四章开票记录和归档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开票记录和归档制度,保留所有开票相关文件至少五年以上。
第十六条每张票据应有清晰的编号和日期,记录开票人信息和审核人信息,确保开票流程可追溯。
第十七条开票记录应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开票过程符合规定。
第十八条开票文件应分类存档,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方便随时查阅。
第五章开票风险控制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开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第二十条加强内部控制,明确开票流程、权限划分、岗位职责,防范内部欺诈和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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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工建设有限公司发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经济活动中重要的商事凭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对于防范偷税、漏税和专用发票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发票包括:一是国税局出售和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二是地税局出售和代开的饮食服务业和其他收入发票。
三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自行印制和管理的票据,主要有金融、航空、邮政、铁路等行业自制的票据。
四是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和非税收入收据。
— 1 —第二章销项发票管理第一节发票的领购、保管及使用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根据使用情况,按照国家关于发票领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并由财务部发票管理员保管。
第五条财务部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对购买的发票加强管理,健全保管制度,发票管理员负责保管购买的票据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检查。
如发票管理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须将本人所管发票和发票领购、登记簿,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相关人员进行监交,必须严格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空白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发票填开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八条需要开具发票时:1.由分公司会计人员填写《发票开具申请单》(见附件)传真集团,相关责任部门签字确认后,连同建设单位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提交财务部.2.由分公司会计人员将工程所在地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交发票管理员(包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3.— 2 —由分公司会计人员携带需开具发票工程合同复印件,发票开具应严格按照正式合同约定执行。
4.发票管理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发票,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检查。
第九条发票开具时,应按顺序号全份打印,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各项目内容应清晰、真实、完整,包括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
第十条分公司业务人员必须根据真实的业务往来提出开票要求,分公司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集团制定的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开具《发票开具申请单》。
公司财务人员严禁违规开票,若有违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分公司财务人员严禁非法开具《发票开具申请单》。
第十一条发票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会计不定期检查发票开具情况(核对是否依据《发票开具申请单》开具、手续是否齐全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给财务部部长处理。
发现重大违规问题,财务部长要及时通知公司经理处理。
财务部会计不定期检查《发票开具申请单》是否与实际业务相符,是否符合公司发票开具管理规定。
第二节发票取得第十三条公司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必须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 3 —更品名和金额。
第十四条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中心、公司行政中心等部门在签订采购或服务合同时要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1.提供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应首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次是小规模纳税人,能依法纳税,能按时全额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2.采购的物资和接受的劳务对应的发票种类:用途物资(劳务)名称供应商应提供的发票备注:生产用设备(包括安装费)原材料、辅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纸质表格、生产用微机及附属软件、劳保用品、水、电、气、燃料、自制设备用钢税率17%(或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三节作废和红字发票第十六条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加盖“作废”戳记,全联次留存。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办法所称作废条件:— 4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二)开票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受票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受票方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各分公司取得值税专用发票后,因开票有误实际受票方拒收,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货运专票的,符合发票联次齐全、实际受票方未认证发票的,不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在专票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货运专票,并将对应的蓝字发票代码、号码打印在发票备注栏中。
红字发票应及时开具,因开票有误实际受票方拒收的,最迟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内开具;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最迟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开具。
第十八条开具红字发票项目涉及向客户退款的,应先按照收入退款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再按第十七条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方可予以退款。
第四节发票的保管第十九条发票使用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设(或指定)专人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限制不相关人员接近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单位发票专用章由单位财务部门主管负责保管,开票点发票专用— 5 —分章由该开票点业务主管负责保管。
财务部门、开票点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放专用票柜保管。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开票点应当立即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按规定登报声明作废。
对丢失发票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应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开票点应当建立发票使(领)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使(领)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二十一条开票点每月抄报税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将上月装订成册的票据资料及上月已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送单位财务部门存查;财务部门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做好发票验旧工作。
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稽核,对发票开具信息、留存的发票记账联等原始凭证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章进项发票管理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在购买应税货物、劳务、服务时,应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
增值税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收缴款凭证等。
第二十三条由单位财务部门将本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开票信息告— 6 —知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及时将上述信息告之相关供货方或提供服务方并要求规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发票联和抵扣联)。
第二十四条业务经办部门和人员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含发票联和抵扣联)时,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发票票面整洁、平整、无缺损、无污染,要妥善保管,并及时送交单位财务部门认证、记账,最长不得超过15天。
财务部门取得发票后,会计核算人员按规定依照合同等资料对发票进行审核,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及时进行扫描认证,认证相符后,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对不符合报销、抵扣规定的发票退回经办人员。
对无法通过认证的发票,要认真查明原因,对因发票信息错误无法认证的,要退回经办人员并要求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因技术原因无法通过认证的发票,可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
第二十五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期限,最迟不得超过发票开具日后的180天,每月25日前在集团认证。
因未及时提交发票、丢失、毁损等原因造成无法认证抵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分公司应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单位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单位凭销售方— 7 —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公司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单位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八条单位财务部门应按月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保存期限10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未经税务机关查验,不得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公司要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点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确保业务系统与税控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的持续性、及时性。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各开票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使用风险。
公— 8 —司将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一条公司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使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财税部门及铁路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集团计财部负责解释。
附件:发票开具申请单C:\Documents andSettings\Administrat辽宁铁工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