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1目的生产装置工艺、设备的保护联锁设施,简称“联锁”,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
为保证其运行状况保障生产装置、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2.1技术质量部负责联锁的前期管理。
2.2运营维护中心及所在部门负责联锁装置的日常管理。
2.3机动部负责监督执行。
3管理规定3.1有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但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
3.2 联锁的前期管理3.2.1相关部门在参加项目设计审查时,要同时对联锁的设计进行认真的分析审查。
3.2.2新、改、扩建项目中的联锁,必须与项目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在项目施工中,技术质量部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有关联锁的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于联锁的安装、检查、检验、调试等原始记录、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
3.2.3不论技措或基建项目在验收、交工时,须认真对联锁内容3.2.3.1联锁系统不齐全不交工。
3.2.3.2联锁系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不交工。
3.2.3.3竣工资料不全不交工。
3.2.4基建或技改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向项目单位提交保护联锁装置设备清单、逻辑图、原理图、接线图、布置图等资料。
3.3联锁的使用管理3.3.1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在运行时,所有设计规定的联锁点必须全部投用,设备管理部门、技术与开发部门、生产运行部门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对联锁进行修改、增减、拆除或停用。
3.3.2联锁的投用和解除须严格按岗位操作法执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控制参数指标。
3.3.3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联锁系统的投用由联锁所在部门使用3.3.4运营维护中心应加强对设备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设备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报总工程师批准。
3.3.5技术与开发部门应加强对工艺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工艺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各企业技术部门确定,报各企业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批准。
化工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化工生产装置、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反应釜、储罐、输送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三、管理职责1.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化工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生产技术部负责化工安全联锁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和验收。
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安全联锁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操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化工设备,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5.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化工安全联锁系统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其符合要求。
四、安全联锁系统要求1. 安全联锁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1)可靠性:安全联锁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能够确保在各种工况下均能可靠地执行预定功能。
(2)准确性:安全联锁系统应能准确反映生产过程的状态,及时发出警报。
(3)可追溯性:安全联锁系统应具备可追溯性,便于事故发生后分析原因。
2. 安全联锁系统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1)检测元件:用于检测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参数,如压力、温度、液位等。
(2)控制元件:根据检测元件的信号,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如自动启停设备、报警等。
(3)执行元件:根据控制元件的指令,对生产过程进行实际操作,如阀门开关、泵启停等。
(4)安全仪表系统(SIS):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处于安全状态。
五、安全联锁系统管理1. 设计与选型: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选型应符合实际生产需求。
2. 安装与调试:安全联锁系统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调试时应确保其功能正常。
3. 验收与检验:安全联锁系统验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检验应定期进行,确保其符合要求。
4. 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联锁系统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大型化工公司联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安全,防止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化工产品的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联锁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系统稳定可靠,防止人为错误导致事故发生。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联锁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联锁系统有效运行。
第二章联锁系统设计第五条联锁系统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防止系统故障:在设计联锁系统时,应充分考虑系统故障对生产安全的影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简便易用:联锁系统操作应简单、直观,便于员工理解和操作。
3. 可靠性:联锁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4. 可扩展性:联锁系统设计应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以适应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工艺技术的更新。
第六条联锁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联锁逻辑: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制定合理的联锁逻辑,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2. 联锁设备:选择合适的联锁设备,如电磁阀、安全栅、压力传感器等。
3. 控制系统:设计合理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逻辑的执行。
4. 人机界面:设计清晰、简洁的人机界面,便于员工操作和监控。
第三章联锁系统安装与调试第七条联锁系统安装与调试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八条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安装位置、设备型号、接口等符合设计要求。
第九条安装过程中,应确保设备安装牢固、线路连接正确,并做好接地处理。
第十条联锁系统调试应包括以下内容:1. 单机调试:对每个联锁设备进行单独调试,确保其功能正常。
2. 系统联调:将联锁设备与控制系统进行联调,验证联锁逻辑的正确性。
3. 功能测试:对联锁系统进行功能测试,确保其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第四章联锁系统操作与维护第十一条联锁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联锁逻辑。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依照中国石油化工企业企业《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化生〔2011 〕62 号)、企业《自动化仪表管理方法》,联合企业生产实质状况,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术语及定义解说:(一)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用于监督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过程高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己故障或能源中止时,能自动(必需时也能够手动)产生一系列早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二)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备事故发生、防止设备破坏的联锁保护系统;(三)机组联锁保护系统:是指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特别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行的联锁保护系统;(四)先期管理:是指联锁保护系统规划、设计、选型、购买、安装、投运阶段的所有管理工作,是联锁保护系统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部分。
(五)A 级联锁保护系统:是指要点装置要害部位和要点机组用联锁保护系统, A 级联锁保护系统之外的为 B 级。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三条企业设备管理部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执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拟订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章,监察检查直属单位执行情况;(二)负责 A 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查核;(三)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歇工事故的检查。
第四条直属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是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执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添、摘除、停用、更改审批和检查查核;(二)组织因为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和装置歇工的事故检查,拟订防备举措。
第五条直属单位技术管理部门是工艺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增添、摘除、停用、更改的审批,参加事故检查。
第六条直属单位生产车间要成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状况。
第七条直属单位仪表(电仪)车间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各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平时保护、检修;(二)依照《联锁保护系统停运 (更改 )审批表》、《联锁保护系统工作票》进行增添、摘除、停用、更改作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引言化工装置的联锁保护系统是在现代工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手段,也是保证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的关键环节。
化工装置运行中存在着各种危险源和隐患,大量数据和信息的交换和处理需要得到高效稳定的技术保障。
因此,为确保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稳定性,制定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系统介绍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指一种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对化工装置运行状态和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预警并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事故的自动化保护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的基本原则是当化工装置出现任何事故或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证化工装置的安全性和操作的合理性。
联锁保护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物理网络,由执行单元、控制单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判断的逻辑单元组成。
管理规定为确保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避免人为失误,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设备接口1.设备接口的类型应与联锁控制器和执行器的接口类别一致。
2.为确保设备连接稳定,每次接线前应检查接头表面是否沾有杂质或损坏。
3.接线首先应进行预连通测试,确认后再进行形成联锁逻辑。
系统操作1.在进行系统联锁控制前,应预先进行系统参数设置。
参数设置的内容必须符合实际生产条件,并得到负责人的认可。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应清楚操作人员的分工,明确每个人的操作权限和责任范围。
3.在系统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系统的检测和检验,并保存相关记录。
系统维护1.维护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和处理。
2.系统的备份数据必须定期保存,以便出现故障时能够进行及时恢复。
3.对于重要的、关键性的系统组件,应进行定期更换或维修,以保证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加强管理意义制定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对于公司生产安全的保障和提升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规定中规定系统操作和维护的流程和标准,能够加强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发生人为失误和操作不当所带来的危害。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背景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在化工生产中使用的一种安全措施,用于确保装置可以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自动停机或切断相应的部分,避免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安全。
因此,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运行至关重要。
管理要求设计阶段在化工装置的设计阶段,应当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规划。
其中包括:1.设计联锁信号源:根据化工装置的工艺特点和设备运行需要,确定各种需要联锁的运行信号源以及对应的逻辑关系。
2.设计联锁逻辑:制定详细的联锁逻辑,保证联锁保护系统能够正确地识别各种异常情况并自动执行相应的保护动作。
3.设计控制器:根据需求设计合适的控制器,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处理能力和可靠性。
4.编写软件程序:根据联锁逻辑编写控制器的软件程序,保证节奏控制和联锁控制。
系统运行在使用联锁保护系统的操作中,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其中包括:1.系统运行前准备工作:操作人员应对系统进行检查,保证各个联锁安全。
2.操作工作的安全控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错误导致事故的发生。
3.系统运行状态监测:操作人员应当不断监测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处理故障: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系统维护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是保证其持续运行的重要一环,应当制定详细的维护规程,保证系统的正常和可靠的运行。
其中包括:1.系统定期维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系统故障排除、调整和检验等操作。
2.维护人员的技能培训:对维修、维护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能够熟练掌握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技术。
3.设备备件的管理:及时对维修所需的设备备件进行储备,保证维修速度和质量。
4.维修记录的保留和分析:对维修记录进行保留和分析,总结故障发生原因,提高联锁保护系统的可靠性。
结论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确保化工装置生产运行的重要保障,应当加强其管理和维护,制定相应的规程和技术标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的工作。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确保企业化工装置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规范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自动化程度,保护环境,保障人员生命资产的安全。
1.2 本规定的订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实际情况。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企业的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2.2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包含硬件设备、软件程序、仪表仪器等构成的系统。
第二章设计原则第三条安全性原则3.1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企业的安全要求,确保装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 设计应考虑到装置的整体安全性,并与其他安全系统进行协调。
第四条稳定性原则4.1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装置的稳定性,防止装置发生异常情况,提高装置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
4.2 设计应考虑装置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保证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高效性原则5.1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优装扮置运行过程,提高装置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本领。
5.2 设计应供应友好的人机界面,促进操作人员的操作与监控。
第三章设计要求第六条设计阶段要求6.1 在化工装置设计阶段,应建立特地的联锁保护系统设计团队,负责系统的认真设计、编程和测试。
6.2 设计团队应与相关部门协调,完善系统设计方案,确保系统与装置的其他部分相互搭配。
第七条硬件设备要求7.1 联锁保护系统的硬件设备应选择可靠的品牌和型号,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性能。
7.2 设备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能够实现对装置的准确掌控和监测。
第八条软件程序要求8.1 软件程序应由专业的技术团队编写和测试,保证系统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8.2 软件应采用可靠的编程语言,确保系统的高效运行和敏捷扩展。
第九条仪表仪器要求9.1 仪表仪器应具备精准明确的测量和掌控功能,能够准确取得装置的运行状态和参数。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四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化工企业,在管理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当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指能够按照设定的逻辑关系和顺序对化工装置进行控制、保护和自动化的集成管理系统。
第四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五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专业设计单位的审核和确认。
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具备以下要求:(一)符合化工装置的工艺要求,能够实现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控制。
(二)具备完善的逻辑控制和处理能力,能够实现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控制。
(三)具备即时响应和快速处理的能力,能够对紧急情况做出及时反应。
第八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明确系统的逻辑关系和控制策略,能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考虑到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能够方便后续的升级和维护。
第十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应当具备相应的通信和网络功能,能够实现与其他系统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第三章安装管理第十一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应当由专业的安装单位进行,按照系统的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安装。
第十二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备应当安装在防爆、防腐蚀的场所,能够抵抗气候、温度、潮湿等环境因素的影响。
(二)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当便于操作和维护,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三)设备的布线应当整齐有序,与其他设备和线路隔离,避免干扰和冲突。
第十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应当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性能稳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本(2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化工装置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规范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联锁保护系统:指采用硬件、软件、传感器等技术手段,对化工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的系统。
2. 设计:包括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整体设计和各个组成部分的设计。
3. 建设: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安装、电气设备接线、软件编程等施工工作。
4. 运行: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监测维护。
5. 维护:指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日常巡检、故障排除、设备维修等工作。
6. 管理:指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和评估等工作。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四条责任主体1. 设计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建设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建设工作,确保安装质量和进度。
3. 运营单位负责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监管机构负责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系统合规运行。
第五条设计要求1. 设计单位应根据化工装置的特点和要求,合理选择联锁保护系统的配置和布局方案。
2. 设计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需要设置的联锁保护逻辑和参数设定。
3. 设计单位应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和技术图纸,并报经建设单位审核和备案。
第六条建设要求1. 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系统设备的安装和接线工作。
2. 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设备安装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建设单位应进行系统的通电测试和联锁保护逻辑的验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运行要求1. 运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责任。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用于防止化工装置在操作和事故情况下发生不正确或危险动作的一种安全保护措施。
为了确保联锁保护系统的有效运行,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1. 负责人:确定一位负责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负责人,负责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
2. 设计和安装: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过专业机构的设计评审。
应采用可靠的设备和材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联锁逻辑:定义联锁保护系统的逻辑功能,包括输入信号、处理逻辑和输出动作。
要确保逻辑功能正确、可靠、清晰。
4. 联锁信号:定义联锁系统所需的输入信号和输出信号,包括温度、压力、液位等测量信号。
这些信号应使用合适的传感器或仪表进行测量,并采取适当的信号传输方式。
5. 联锁装置:选择和配置适当的联锁装置,包括接触器、继电器、开关等。
这些装置应具有可靠的操作和高耐久性。
6. 联锁保护逻辑:定义联锁保护系统的逻辑功能,包括联锁条件、联锁动作和恢复条件。
逻辑功能应经过严格的验证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确运行。
7. 操作员培训:对化工装置的操作员进行充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联锁保护系统的原理、功能和操作方法。
操作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装置,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8. 维护和检修:建立联锁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检修计划,定期检查和校准系统设备和仪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故障部件。
9. 文件记录:建立完善的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文件,包括设计文件、操作手册、维护记录等。
这些文件应保存完整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10. 监督和检验:定期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以上是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一些规定,旨在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发生。
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化工厂工艺联锁管理制度
化工厂工艺联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化工厂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和高效,通过建立工艺联锁管理制度,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健康和环境保护。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厂的生产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原料处理、化学反应、产品分离、储存和包装等环节。
三、管理原则1. 安全优先:所有工艺联锁的设计和运行必须以安全为首要考虑。
2. 预防为主:通过工艺联锁预防可能的工艺偏差和事故。
3. 技术先进: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确保工艺联锁系统的可靠性。
4. 定期检查:定期对工艺联锁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组织机构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工艺联锁管理制度,监督实施情况。
2. 生产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3. 技术部门:负责工艺联锁的设计、优化和技术升级。
4.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工艺联锁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五、工艺联锁的设置1. 工艺联锁的设置应基于风险评估,确保关键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内。
2. 工艺联锁应包括但不限于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关键参数的监控。
3. 工艺联锁系统应具备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功能。
六、工艺联锁的操作1. 操作人员应熟悉工艺联锁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
2. 在工艺联锁触发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按照预案进行处理。
3. 任何对工艺联锁系统的修改都应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七、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工艺联锁系统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工艺联锁系统的培训。
八、检查与维护1. 定期对工艺联锁系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发现工艺联锁系统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九、记录与文档1. 所有工艺联锁的设置、修改和检查都应有详细记录。
2. 建立工艺联锁管理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操作手册和维护记录。
十、事故处理1. 工艺联锁触发导致的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找出原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23年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运行的安全和稳定,规范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提高化工装置运行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的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三条联锁保护系统是指通过互锁、逻辑判别和安全运算等措施来保证化工装置各部分和相关装置、仪表之间的动作和相互关系的合理性和可靠性的一种安全控制系统。
第四条保护系统管理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五条在设计和建设联锁保护系统时,应要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六条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二)适应装置工艺的特点,考虑工艺操作的合理性;(三)设计应充分考虑主要风险的预防和控制,确保安全;(四)设计应具有自诊断、自校准、自恢复等功能,降低设备故障的发生概率。
第七条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严格遵守建设规范和施工检验验收标准;(二)要有合理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三)建设材料、设备选用应符合技术要求;(四)系统组态及编程的验证应符合技术标准;(五)建设过程应有记录,保留相关资料。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八条运行与维护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运行管理应依据相关设备和工艺要求进行;(二)要定期开展联锁系统的巡检和测试,并及时处理问题;(三)对发生过操作事故的系统,要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采取补救措施;(四)要保证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提前进行维护和保养;(五)做好备件储备,及时更换维护寿命到期的设备和元件;(六)升级迭代新的技术和软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性能稳定;(七)记录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数据和故障情况,定期进行数据分析。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九条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联锁保护系统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设计单位要负责联锁保护系统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二)建设单位要负责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及检验验收;(三)运行单位要负责联锁保护系统的正常运行,采取必要的保养维护措施;(四)维护单位要负责定期维护和检修联锁保护系统,确保系统的可靠性;(五)相关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化工企业联锁保护系统、联锁工作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联锁保护系统、联锁工作票管理规定一、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办法一、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
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其他为B类联锁。
二、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车间提出申请,由申请方办理审批单, B类联锁生产部审核,A类联锁厂领导审核。
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
四、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对联锁回路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表)。
五、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入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六、新增联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七、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
在操作过程中应与相应车间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八、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盘后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九、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十、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配件。
十一、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十二、B类联锁的解除由车间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生产部部长签字同意,车间主任批准;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车间主任提出,生产部长同意,生产厂长批准。
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技术部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装备处审批。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1.总则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1.2.联锁保护系统也称为紧急停车系统(ESD:EmergencyShutdown)是指用于监视装置(或独立单元)的操作,如果过程超出安全操作范围、机械设备故障、系统自身故障或能源中断时,能自动(必要时也可以手动)地产生一系列预先定义的动作,使操作人员与工艺装置处于安全状态的系统。
1.3.联锁保护系统包括生产过程中保证生产装置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避免设备损坏的联锁保护系统(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生产装置中实现设备(尤其是机组)正常启停、安全运转的联锁保护系统(机组联锁保护系统)。
1.4.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加强专业技术管理,保持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完好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减少非计划停工,避免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2.机构与职责2.1.公司各部设备管理是联锁保护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2.1.1.依据联锁保护系统作业票进行作业。
负责本区域联锁保护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档案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2.1.2.负责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规定,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1.3.负责A级联锁保护系统的检查考核;2.1.4.负责组织因联锁保护系统故障造成装置停工事故的调查;2.1.5.负责大型机组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2.2.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的增加、摘除、停用、变更审批,参与事故调查;2.3.生产装置要建立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台帐,掌握其运行情况。
化工企业安全联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装置、设备、工艺过程及辅助设施的安全联锁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联锁,是指在化工生产过程中,通过设置特定的联锁装置,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当参数或状态超出安全范围时,自动切断或隔离相关设备,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第二章安全联锁的设置与管理第四条安全联锁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针对性: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参数、设备运行状态设置安全联锁。
2. 完整性:安全联锁系统应覆盖所有关键参数、设备运行状态。
3. 可靠性:安全联锁装置应具备高可靠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可靠动作。
4. 适应性:安全联锁装置应适应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变化。
第五条安全联锁的设置与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选型: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特性及安全要求,选择合适的安全联锁装置。
2. 系统设计: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设计安全联锁系统,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3. 装置安装: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全联锁装置的安装。
4. 参数设置: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合理设置安全联锁参数。
5. 系统调试: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调试,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6. 运行监控: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第三章安全联锁的维护与管理第七条安全联锁的维护与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定期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检查,确保装置运行正常。
2. 故障处理:发现安全联锁装置故障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装置恢复正常。
3. 更新升级:根据生产需求,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更新升级。
4. 记录管理:对安全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故障处理等情况进行记录。
5.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联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各级领导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安全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
2023年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2023年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化工装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为了加强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保障化工装置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指的是利用电气、电子、液压、气动等控制技术采取自检、互锁、紧急停机等措施,确保化工装置按照既定的工艺条件和安全要求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设计要求第四条设计人员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计,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要了解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设计人员在设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时,必须根据化工装置的工艺过程和安全要求,确定合理的逻辑关系和联锁控制措施。
第六条设计人员应当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安装和调试要求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的技术文件进行。
第八条安装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安装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对设备和设施进行清洁、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和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第十条调试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严格的调试和测试,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使用和维护要求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使用人员在操作化工装置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关闭或屏蔽联锁保护系统。
第十三条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按照维护计划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系统进行清洁、检查和测试,并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中的故障和隐患。
第五章培训和管理要求第十五条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掌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技能。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4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要求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功能完备,可靠性高,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置原则、管理要求、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方面。
第二章设置原则第五条设置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能够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
(二)可操作性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设计简单、易于操作,提供必要的工艺参数及报警信息。
(三)可靠性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高度可靠性,能发现和排除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四)先进性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改进,以保障装置的先进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在设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充分考虑装置的工艺特点、安全需求、设备状态、环境参数等因素,合理设置联锁保护点和参数。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由专业的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管理团队应具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管理团队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并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绕过联锁保护系统。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原理和功能,掌握各项操作指令和控制策略。
第十三条在装置启动、停止和切换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配合系统管理团队进行系统的运行记录和故障分析,及时处理系统报警和异常情况。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模版(2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保证工艺过程不发生事故和事故扩大的风险,确保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是指通过对关键设备和工艺参数的监测和控制,实现对化工装置运行过程进行保护的一种控制系统。
第三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主要包括制定规章制度、设定标准和规范、完善管理流程和程序、加强培训和考核等方面。
第五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责任划分为装置管理人员、设备运行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多个层级。
第六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与装置安全管理体系相衔接,实现全面协同。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手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手册是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的基本依据,应明确系统的管理责任、权限和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和维护规定。
第九条操作规程是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操作的具体规定,应明确操作程序、安全要求和应急处理流程,保证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技术规范是对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详细规定,包括硬件规范、软件规范和通信规范等。
第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管理手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应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与装置运行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第三章标准和规范第十二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应遵循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充分考虑装置的特点、工艺流程和设备要求。
第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硬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包括电气设备标准、安全防护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等。
第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的软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包括控制软件开发规范、安全评估标准和通信协议等。
第十六条联锁保护系统的通信应符合相应的通信标准和协议,确保系统与其他设备和系统之间的正常通信和数据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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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保护联锁管理规定
1目的
生产装置工艺、设备的保护联锁设施,简称“联锁”,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
为保证其运行状况保障生产装置、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技术质量部负责联锁的前期管理。
2.2运营维护中心及所在部门负责联锁装置的日常管理。
2.3机动部负责监督执行。
3管理规定
3.1有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但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
3.2 联锁的前期管理
3.2.1相关部门在参加项目设计审查时,要同时对联锁的设计进行认真的分析审查。
3.2.2新、改、扩建项目中的联锁,必须与项目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确保达到设计要求。
在项目施工中,技术质量部应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有关联锁的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于联锁的安装、检查、检验、调试等原始记录、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
3.2.3不论技措或基建项目在验收、交工时,须认真对联锁内容进行检查和验收,严格做到三不交工。
3.2.3.1联锁系统不齐全不交工。
3.2.3.2联锁系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不交工。
3.2.3.3竣工资料不全不交工。
3.2.4基建或技改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向项目单位提交保护联锁装置设备清单、逻辑图、原理图、接线图、布置图等资料。
3.3联锁的使用管理
3.3.1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在运行时,所有设计规定的联锁点必须全部投用,设备管理部门、技术与开发部门、生产运行部门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对联锁进行修改、增减、拆除或停用。
3.3.2联锁的投用和解除须严格按岗位操作法执行。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控制参数指标。
3.3.3生产装置工艺和设备联锁系统的投用由联锁所在部门使用负责,
3.3.4运营维护中心应加强对设备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设备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设备管理部门确定,报总工程师批准。
3.3.5技术与开发部门应加强对工艺联锁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工艺联锁的技术条件及联锁参数由各企业技术部门确定,报各企业主管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批准。
3.3.6各企业技术部门要将保护联锁装置的使用和操作内容、要求编入岗位操作法。
对从事操作、维修和管理的有关人员加以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技术业务水平。
如原有岗位操作法对保护联锁装置规定
不明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应及时制定临时规定或措施,经企业主管副总裁(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书面印发至生产岗位。
3.4提高联锁系统投用率,联锁保护系统应100%投用。
凡因备品配件、引进设备以及工艺操作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保护联锁装置必须组织攻关,限期解决。
工艺保护联锁装置由技术开发部门组织、设备保护联锁装置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
3.5联锁设备故障时,生产车间(作业区)填写《工艺、设备联锁增加、修改、停用、临停、注销申请表》(表2.27)检维修部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抢修,如48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生产车间(作业区)须制定临停应急措施,并报企业主管副总裁(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决策处理。
3.6 联锁设备的维护和检修
3.6.1保护联锁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
联锁装置的检验周期与装置检修周期同步。
有保护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在停车检修期间必须进行联锁检查,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3.6.2在装置检修开车、停车(超过72小时)后开车,必须进行有物料或模拟调试进行联锁确认。
检查和联合调试工作由联锁使用车间(作业区)负责,并填写《生产装置工艺或设备联锁联调确认表(表
2.28)检维修部门配看,设备、生产、技术部门监督。
3.6.3日常的维护和检修由各检修部门负责。
在装置运行时,如需切除联锁进行检修,由检维修部门向联锁使用车间提出,使用车间
(作业区)办理联锁临停手续《工艺、设备联锁增加、修改、停用、临停、注销申请表》(表2.27)。
3.6.4联锁设备检修后,须经联锁使用车间(作业区)检查和联合调试确认后,填写好《生产装置工艺或设备联锁联调确认表》,才能投用。
如装置在运行中而无法调试,则设备检修后,须由检维修部门、联锁使用部门(作业区)联合确认后,才能投用。
3.6.5联锁使用车间(作业区)、检维修部门应加强对联锁设备运行状态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3.6.6所有联锁投用、停用必须开具“联锁操作工作票”(表2.29)后实施,工作票上应写明投用或停用时间以及操作人。
3.6.7
技术档案,做到一套一卡,联锁登录薄。
3.7 联锁的增加、停用和注销管理
3.7.1联锁如确实需要增加或注销,应由联销使用车间(作业区)提出申请,各主管部组织审核,报各企业主管副总裁(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
3.7.2装置的联锁如确实需要停用,应由联锁使用车间(作业区)提出申请,各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报各企业主管副总裁(副总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
经批准停用的联锁必须有明确的停用时间与计划
备的安全。
3.7.3正常的生产或设备的开工、停工,使联锁投用、停用,无须
办理审批手续只须填写《联锁操作工作票》(表2.29)。
对类似延迟焦化装置的切焦水泵等不连续运行的设备,在装置正常运行时不需每日
3.7.4凡由于设备问题或工艺原因无法投用的联锁,应及时填写《未投联锁情况表》(表2.30)主管部门及及时组织攻关,问题解决后及时恢复联锁。
对在目前技术条件下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则各主管部门备案,联锁使用车间(作业区)办理联锁注销手续。
3.7.5所有联锁的启用、修改、临停、恢复、停用均须办理联锁操作工作票。
保证联锁的投用情况,有案可查。
3.8联锁的资料管理
3.8.1设备的联锁分类可分为“关键”、“主要”和“一般”三类。
3.8.2工艺的联锁根据关键生产装置、主要装置、一般装置联锁分为“关键”、“主要”和“一般”三类。
3.8.3关键联锁(包括主要联锁)的技术管理资料,由主管部门、联锁使用车间(作业区)或检维修部门管理,一般联锁的技术资料由联锁使用车间(作业区)或仪表检维修部门管理。
3.8.4(表2.3)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