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版中国石化优质工程管理办法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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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

6.1、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

中油六建技质〔2015〕16号关于发布《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依据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公司对2014版的《优质工程管理办法》进行第一次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并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附件中国件2:《优 国石油天然优质工程 然气第六管理办法 六建设公法》(20 公司办公室015修改二○一室 20版)五年十月15年10月二十一0月21日一日 日印发附件1:《优质工程管理办法》(2014版)第一次修改单 序号 条款号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1 3 3 编制依据•油建协〔2011〕13 号《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稿)(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3 编制依据•油建协〔2015〕2号《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5年修订)(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2 5.3.1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附件2:《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的要求。

5.3.1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符合附件2:《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的要求。

3 附件2 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规模条件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是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二条 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应是中型以上工程。

其中申报参评金质奖的工程,必须是大型工程。

对于生产工艺设计新颖,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节能减排显著,环境保护指标先进,投资额在1 亿元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三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1. 国家对外经济援助工程;2. 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3. 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4.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5. 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评审,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摘自《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 年修订稿)附件2 石油优质工程评选范围第一条 参评石油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2011)560》

《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2011)56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560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承包商安全管理基本要求1.1承包商是指承担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单位,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统称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及设计、物资供应服务商、监理公司等单位。

1.2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检维修项目、维护保养项目,以及所有石油工程作业类项目。

1.3承包商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相同的安全价值取向,接受中国石化的教育培训,执行中国石化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管及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以下简称HSE管理体系)评审。

1.4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坚持“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

1.4.1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将承包商纳入本单位HSE管理体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严格考核。

1.4.2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起对分包单位安全监管的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并对建设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

2安全管理职责2.1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和考核细则;对各承包商进行年度HSE资格评审;对本单位及承包商的执行情况(包括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定期公布。

2.2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承包商整改,并跟踪检查。

在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HSE 业绩及表现作出评价,并抄送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承包商安全资质评审3.1承包商应具备与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等级资质。

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

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

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石油工程建设企业科学管理,提升质量意识和国家投资效益,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及其相应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工程奖分石油优质工程奖(省部级奖项)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及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以下简称鲁班奖)。

每年组织申报一次。

第三条石油优质工程奖是以石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

获奖工程的建设质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获奖工程应具有优良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石油优质工程奖设金质奖、银质奖(必要时设铜质奖)。

石油优质工程奖的审定权利机构是石油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

第五条在评定石油优质工程奖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国家—1—优质工程奖与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鲁班奖是我国建设行业工程建设质量最高奖。

国家优质工程分金质奖、银质奖,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鲁班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审定。

第六条石油优质工程奖申报单位和奖励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中的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均可申报石油优质工程。

为工程项目申报资料编制的完善和现场复查工作的全面完整有效,鼓励以建设单位(业主)为主申报单位。

石油优质工程与国家优质工程奖励单位为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

主要参建单位指完成建设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工程应达到或超过15%。

2亿元建设投资以下的工程应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

2011-201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先进个人获奖名单

2011-2012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先进个人获奖名单
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中国移动扩大的 TD-SCDMA 规模网络技 术应用试验网项目
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 河南送变电建设公司 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 重庆电力建设总公司 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 宁夏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广东威恒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贵州北盘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江西省水电工程局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河南第一火电建设公司 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电力建设调试院 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 陕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河北省电力公司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北京网联直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
孟瑞文 林涛 黄志 江建平 袁海臻 魏 领 朱绍慧 陈长浩 冷仕明 许国存 孙佰军 李梁
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安汇诚电信责任有限公司 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 司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二公司 内蒙古国华呼伦贝尔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江西诚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公司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石化[2001]27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

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

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中国石化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897号— 1 —1 总体要求1.1 本规定涉及的劳动安全、环保、消防和工业卫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执行。

1.2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始终。

生产准备与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管理。

1.3 试车工作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费用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2 管理机构与职责2.1 工程部2.1.1 负责建设项目生产准备和试车的归口管理。

2.1.2 组织《生产准备工作纲要》和《总体试车方案》的审查。

2.1.3 组织指导生产装置管理及操作人员国内外培训。

2.1.4 组织投料试车条件检查。

2.1.5 组织投料试车现场服务组、专家组和开车队。

2.1.6 组织指导生产考核。

2.1.7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工程质量综合(单项)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投料试车工作顺利进行。

2.2 安全环保部2.2.1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总体试车方案审查、投料试车条件检查和投料试车。

—2 —2.2.2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现场服务。

2.3 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2.3.1 协调或指导企业做好尾项设备和材料的催交催运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

2.3.2 参加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现场服务。

2.4 生产经营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2.4.1 参加有关重点项目总体试车方案审查。

2.4.2 负责投料试车物料等平衡落实工作。

2.4.3 参加有关重点工程项目投料试车的条件检查和现场服务。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1基本要求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

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

2.1。

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

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

1。

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

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

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

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

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

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

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

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

其主要职责: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加强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程施工行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中石化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包括建设、监理和施工承包方。

第三条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上、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制度要求进行。

第四条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应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负其责、检查考核、奖惩相济”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责任范围和义务,实行绩效考核,并根据结果奖惩分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机构包括总部管理部门和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团队。

第七条总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团队包括工程总监、工程经理、施工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负责具体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程总监负责工程项目的总体管理,统一领导施工团队,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工程经理负责具体施工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施工计划和方案,指导具体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施工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中石化工程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组织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施工队伍、物资设备、工期计划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方案应基于工程设计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包括施工方法、工序流程、施工质量要求等。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应遵循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过程管控,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六条进度管理应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及时调整和控制工程进度,保障工程项目按时交付。

第四章工程施工流程第十七条中石化工程施工的一般流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实施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

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

Q/ZYLJ-G25.02-2004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发放编号:持有部门或持有人:领用日期:年月日2004年03月发布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关于下发《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机关各部室、各分公司: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打造公司品牌工程,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字[2003]330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继续开展优质工程评选活动。

现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下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企业发展部反馈。

附件: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

企业发展部二〇〇四年三月三十日附件一: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优质工程评选管理,贯彻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战略,开拓市场,创建名牌工程,鼓励各分公司、项目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优质工程评选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优质工程评选与管理工作内容及要求,统一公司优质工程申报程序,使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

第三条公司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公司企业发展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优质工程评审专家组评审,公司创优领导小组审定颁发奖牌并择优申报省部级(含中油集团公司级,以下同)、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申报省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设创优领导小组,由公司经理担任组长,公司分管质量、技术、施工生产和经营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副总师和相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组成。

创优领导小组职责是:1、审查通过公司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2、审查各分公司创优质工程计划;3、组织创优工程的内部检查验收;4、负责创优工程的审批工作;5、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审定和择优上报工作;6、负责对各分公司、项目部创优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石化工程项目技术的质量管理办法

石化工程项目技术的质量管理办法

项目技术质量管理办法No.:0000000000000797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工程处技术、质量、计量、标准化等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工程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水平,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坚持走“靠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进一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目标一、单位工程合格率 ,优良率 以上;二、焊接一次合格率:管道 以上,储罐 以上三、设备阀门安装一次合格率、对号率 ;四、顾客回访率 ,顾客满意率 以上,顾客投诉为零;五、创优质工程 项(达到优质工程条件);六、✈小组活动成果 项;七、 类计量器具周检率 以上。

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各项目的质量目标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在施工组织设计或相关文件中提出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第三条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职责一、熟知施工工程项目管理资料及交工技术文件整理工作流程(见附图一)二、掌握工程质量管理流程(见附图二)三、执行资料的整理和收集,落实责任者(见附表一~五)第二章 资料管理第四条 交工技术资料交工技术资料是指工程竣工后向业主提交和公司档案室归档的的竣工资料,包括交工技术文件、竣工图和合格证(随机资料)和施工总结。

交工技术资料分别执行下列规定:一、油田地面建设工程:油勘字☯第 号通知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试行);二、中石油系统炼化工程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手册》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内容;三、其它工程或以上三类工程业主(或合同)有要求时,按业主或合同的要求执行;四、资料应符合标准或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五条 施工管理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按☝❆质量体系运行要求所形成的以工程项目为单元的管理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项目质量体系责任人任命文件、报检资料、纠正、预防措施、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中国石化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1009号

中国石化海上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1009号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机构与人员
2.1.1各级海上石油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人力和装备,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
2.1.2基层作业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同级副职安全管理职权。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应根据倒班轮休方式按一岗双人设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2人员要求
3.1.2.7从事钻井、完井、修井、测试作业的监督、经理、高级队长、领班,以及司钻、副司钻和井架工、安全监督等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培训,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每4年进行1次再培训。
3.1.2.8钻井、井下作业正副司钻应接受“司钻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并取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语。
3.2.3.4建立员工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
卫生教育培训档案和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
3.3海上设施管理
3.3.1海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未通过“三同时”
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初次在海上使用的新技术、新
3.1.3.2所有新入厂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
核合格,员工岗位变动应重新进行相关岗位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
岗。新入厂员工的安全教育至少应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常识。
— 8 —
(3)海上作业特点、风险情况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应
3.1.2.13无损检测人员应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放射人员应按照国家主管部
— 7 —
门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3.1.2.14属于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石油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

石油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

石油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石油优质工程奖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的质量意识,提高石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参照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评审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石油优质工程奖(省部级)的评审,每年组织一次。

第三条石油优质工程奖是以石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经济性以及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

获奖工程的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期国内(或行业)先进及以上水平。

第四条凡经过批准立项、符合石油优质工程评审范围和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可参与石油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活动。

第五条石油优质工程奖的评审执行申报、资料预审、现场复查、石油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审定、公示、发文表彰等程序。

第六条在获得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

2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评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为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八条参评石油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九条申报石油优质工程奖的境外项目,应符合所在国的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十条参评石油优质工程金奖的项目应为中型及以上规模项目且技术水平属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的;对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或区域经济发展贡献突出,工艺技术先进、成熟,技术水平属国内领先及以上,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技术经济指标及环境排放达标先进,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工程也可申报参评。

第十一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参加过优质工程评选没有入选的工程;(三)由于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等原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四)工程建设及投产运行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五)虽已正式投产或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工程的;(六)建设项目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工程原则上不参评。

石油天然气行业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解读

石油天然气行业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解读
9
(二)优质工程奖的性质、级别和分类 优质工程奖的性质、 3、优质工程奖的分类 、 设金奖、银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 设金奖、银奖。 单一奖项﹙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单一奖项﹙获奖工程 数额不超过100项﹚。 数额不超过 项 设金奖、 石油优质工程奖 设金奖、银奖和铜奖 上述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上述奖项每年评选一次。
22
(一)优质工程评选范围
• • 亿立方米/年以上的气田开 ②天然气生产能力6亿立方米 年以上的气田开 天然气生产能力 亿立方米 发地面建设工程; 发地面建设工程; ③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 设有首末站及中间加压泵站、长度100公里 公里 以上(含)、管径 毫米( 以上( )、管径273毫米(含)以上的长输油气 管径 毫米 管道工程; 管道工程; • 万吨/年 ④生产能力30万吨 年(含)以上乙烯厂工程 生产能力 万吨 配套的生产装置工程; 万吨 万吨/年 配套的生产装置工程;18万吨 年(含)以上合成 氨工程;30万吨年(含)以上尿素工程。 氨工程; 万吨年( 以上尿素工程。 万吨年
6
一 概述

(一)
评审意义、 评审意义、编制依据及修订背景

• •
优质工程奖的性质、 (二) 优质工程奖的性质、级别和分类
(三) 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组织、 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组织、申报和获奖单位
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 (四) 《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结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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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质工程奖的性质、级别和分类 优质工程奖的性质、
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
2012年1月 年 月

一 概述

评选的范围、 二 评选的范围、条件和创优工作 三 申报和评审的程序及奖励 四 评审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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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中石油集团公司企业标准(2011)

0 中石油集团公司企业标准(2011)

no
Q/SY 1425-2011 Q/SY 1427-2011 Q/SY 1429-2011 Q/SY 1431-2011 Q/SY 1433-2011 Q/SY 1435-2011 Q/SY 1437-2011 Q/SY 1439-2011 Q/SY 1441-2011 Q/SY 1443-2011 Q/SY 1444-2011 Q/SY 1446-2011 Q/SY 1448-2011 Q/SY 1450-2011 Q/SY 1454.1-2011
Q/SY 38.2-2010 Q/SY 40-2002 Q/SY 42-2002 Q/SY 44-2009 Q/SY 48-2007 Q/SY 51-2007 Q/SY 58-2011 Q/SY 60-2009 Q/SY 62-2007 yes Q/SY 64-2007 Q/SY 65.2-2010 Q/SY 66-2003 Q/SY 68-2007 Q/SY 71-2007 Q/SY 73-2003 Q/SY 75-2007 Q/SY 83-2007 Q/SY 85-2007 Q/SY 87-2007 Q/SY 89-2007 Q/SY 91-2004 Q/SY 95-2011 Q/SY 97-2007 Q/SY 98-2009 Q/SY 101-2011 Q/SY 103-2010 Q/SY 105-2007 Q/SY 108-2007 Q/SY 111-2007 Q/SY 112.2-2007
yes
no no
yes
no
Q/SY 1180.6-2009 Q/SY 1181-2009 Q/SY 1183.1-2009 Q/SY 1183.3-2010 Q/SY 1185-2009 Q/SY 1187-2009 Q/SY 1189-2009 Q/SY 1191-2009 Q/SY 1193-2009 Q/SY 1195-2009 Q/SY 1197-2009 Q/SY 1199-2009 Q/SY 1200.1-2009 Q/SY 1200.3-2010 Q/SY 1201.2-2009 Q/SY 1201.4-2009 Q/SY 1202-2009 Q/SY 1204-2009 Q/SY 1206.1-2009 Q/SY 1208-2009 Q/SY 1210-2009 Q/SY 1212-2009 Q/SY 1214-2009 Q/SY 1216-2009 Q/SY 1218-2009 Q/SY 1220-2009 Q/SY 1222.1-2009 Q/SY 1223.2-2009 Q/SY 1225-2009 Q/SY 1226-2009 Q/SY 1228-2009 Q/SY 1230-2009 Q/SY 1232-2009 Q/SY 1234-2009 Q/SY 1236-2009 Q/SY 1238-2009 Q/SY 1240-2009 Q/SY 1242-2009 Q/SY 1244-2009 Q/SY 1246-2009 Q/SY 1248-2009 Q/SY 1250-2009 Q/SY 1252-2009 Q/SY 1254.1-2010

优质工程申报管理办法

优质工程申报管理办法

附件石油优质工程评审实施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石油工程建设企业科学管理,提升质量意识和国家投资效益,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依据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优)评选办法》及其相应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工程奖分石油优质工程奖(省部级奖项)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及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以下简称鲁班奖)。

每年组织申报一次。

第三条石油优质工程奖是以石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为主要评定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及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环节。

获奖工程的建设质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获奖工程应具有优良的经济效益、环境保护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石油优质工程奖设金质奖、银质奖(必要时设铜质奖)。

石油优质工程奖的审定权利机构是石油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秘书处。

第五条在评定石油优质工程奖基础上,择优推荐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鲁班奖是我国建设行业工程建设质量最高奖。

国家优质工程分金质奖、银质奖,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审定,办事机构设在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鲁班奖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审定。

第六条石油优质工程奖申报单位和奖励单位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会员单位中的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均可申报石油优质工程。

为工程项目申报资料编制的完善和现场复查工作的全面完整有效,鼓励以建设单位(业主)为主申报单位。

石油优质工程与国家优质工程奖励单位为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和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

主要参建单位指完成建设投资2亿元(含)以上的工程参建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应达到或超过该项工程总量的15%。

2亿元建设投资以下的工程参建单位完成的工程投资应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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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提出;与中国石化相关大检查相结合的过程评价,具体评 价内容为大检查内容。 3.2.6 外部评价完成后 15 日内,创优主体单位须将专家
组书面评价意见或大检查结论性意见报工程企业管理部备案。 3.3 对创国优的工程,工程企业管理部组织的过程评价与 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过程评价不重复进行。 3.4 4 各类有关过程评价的资料须存档管理。
自我评价由创优主体单位组织。每次自我评价结束后 15 日 内,创优主体单位须将评价意见报工程企业管理部备案。 外部评价由工程企业管理部组织。具体实施由工程企业管 理部委托专家组在工程现场进行,或结合中国石化对项目建设 开展相关大检查时进行。 3.2.5 以专家组形式进行的过程评价,具体检查内容由专 家组参照本办法 3.2.3 条规定,在过程评价前向创优主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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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印发 工程 管理 办法 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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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 19 日印发
附件 1: 中国石化创优工程过程评价报告
工程名称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评价形式 第 次评价
处罚的单位,自处罚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报。 4.2 申报程序
4.2.1 每年 4-6 月,工程企业管理部下发关于申报优质工 程奖的通知。 4.2.2 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优质工程奖工程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企业管理部。 5 评审管理
5.1 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分为工程资料初审、工程现场复
者,取消荣誉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中国石化创优工程过程评价报告 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工程申报表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初审表 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初审 总结表 5.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现场 复查实施要点(暂行) 6.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现场 复查意见表 7.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现场 复查会议签到表 8.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专家 组现场复查工作情况反馈表 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申报工程审定 意见表
4.1.3.2 在 2 亿元以下施工产值的项目中,完成施工产值 15%及以上;在 2 亿元及以上施工产值的项目中,完成施工产值 3000 万元及以上。 4.1.4 申报优质工程涉及的工程建设企业须取得国家或
地方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企业资质证书等,其资质 等级应与申报或参建工程规模相适应。 4.1.5 申报优质工程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并实施了创
5.3.1
实施。专家组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知识和 优质工程管理的专家组成。每个项目现场复查专家组由 3-4 人 组成。 5.3.2 工程现场复查工作包括: 听取申报单位及参建单位关于工程建设和创优
5.3.2.1
情况的书面汇报。 5.3.2.2 5.3.2.3 5.3.2.4 观看工程影像资料。 检查工程现场。 听取申报单位和参建单位以外的相关单位对工
自评□ 专家组□ 大检查□
5.4.1 优质工程奖的审定机构是优质工程奖审定委员会, 其组织成立和换届工作由工程企业管理部负责。 5.4.2 审定委员会由总部有关工程建设管理部门人员、直
属企业分管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 设委员 13-15 人,其中 1 人为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和委员实行按届聘任制, 每届聘期为 4 年,可续聘。 5.4.3 工程企业管理部将工程现场复查意见送审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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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优质工程奖审定 3 个阶段。 5.2 工程资料初审 工程资料初审由工程企业管理部组织专家组具体
5.2.1 实施。
5.2.2 专家组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工程专业知 识和优质工程管理的专家 3-5 人组成。专家组对工程资料初审 后,提出申报工程是否合格的书面意见并填制申报工程初审表 和工程初审总结表报工程企业管理部。 5.2.3 5.3 申报工程经初审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现场复查。 工程现场复查 工程现场复查由工程企业管理部组织专家组具体
程管理、安全、质量、效益等情况的评价意见。 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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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工程有关资料。
5.3.2.6
现场复查情况讲评。
5.3.3 现场复查完成后,专家组须提出书面复查意见并经 专家组长和申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后报工程企业管理部。 5.4 优质工程奖审定
申报管理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创优主体单位。
4.1 4.1.1
4.1.2 参建单位由申报单位一并上报,申报单位在上报参 建单位前应征得该参建单位的意见。 4.1.3 申报参建单位数量不限,但中国石化系统外单位
(除改制分流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1.3.1 企业资质不低于一级或甲级。
所属业务类别 监督检查者 解释权归属
废止说明
制定目的 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 约束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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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要求
1.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优质工程管理以过程创优为核心,坚持 全面、系统、规范的原则。 1.2 中国石化设“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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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业务制度-执行类
制度 中国石化优质工程管理办法 名称 制度 制度 / 中国石化建〔2011〕29 号 编号 文号 制度 主办 / 工程企业管理部 版本 部门 工程管理/工程项目实施 会签 股份公司工程部 及后评估 部门 法律事务部 审核 工程企业管理部 信息系统管理部 部门 企业改革管理部 签发 工程企业管理部 2011 年 1 月 17 日 日期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 司 优 质 工 程 管 理 办 法 》 生效 2011 年 1 月 17 日 (中国石化建 〔2010〕 578 日期 号)同时废止 将中国石化优质工程管理由申报评优管理延伸到过程创 优管理,规范优质工程管理相关工作 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国家级优质工程相关管理办法 各有关单位 工程创优管理 业务 类别 涉及的相关制度 / 所属 层级 /
国家相关奖项、荣誉的优先推荐权。 6.3 优质工程奖获奖单位可对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有突 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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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申报评审过程中若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则终止评 奖资格并通报批评;评审人员若弄虚作假,则取消参加评审工 作的资格并通报批评。 6.5 获奖单位授奖后,如发现与优质工程相关规定不符
工产值在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以上。 1.4 凡符合本办法第 1.3 条规定、以取得优质工程奖及以 上级别工程质量奖为目标开展创优活动的工程,为创优工程。 2 2.1 管理职责 工程企业管理部是优质工程相关工作的归口管理部
门,全面负责优质工程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优质工程推 荐的组织指导工作。
和四级(含)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4.1.9 申报优质工程是已实现竣工验收的工程(含中间交
工 6 个月以上的工程)。申报时限为自竣工(中间交工)完成日 至申报截止日 5 年内(含申报年度) 。 4.1.10 已参加过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评审的工程不再申报。 4.1.11 受到省部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资质降级
查评价、项目质量行为检查评价和必要的实体质量检查评价, 涉及勘察、设计、采供、施工、监理等方面。主要包括:创优 计划编制分解及实施情况,创优组织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建立 和运行情况,部优(国优)规定性指标和基础性文件资料具备 情况,反映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各类文件、记录、报告,工程 实体观感及工程影像,必要的工程实体实测实量及试验,科技、 管理创新的实施情况等。 3.2.4 过程评价采取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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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国建筑业协会石化建设分会受工程企业管理部委
托配合工作。 2.3 3 企业负责工程创优、申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创优管理 创优工程计划管理
3.1
3.1.1 每一创优工程须编制工程创优计划。创优主体单位 (一般为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工程创优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每一创优工程只能确定一个创优主体单位,两个及以上单位 联合承建创优工程时,自行协商确定其中一家为创优主体单位。 3.1.2 工程创优计划应有明确的创优工程范围、创优目标 和具体实施措施。计划涉及的业务领域应涵盖勘察、设计、采 购、施工、试车保运、监理等。计划内容应包括创优工作组织 结构及职责,创优工作体系及流程,质量、技术、安全、施工 现场、资源配置及分包、环保、社会责任等。 3.1.3 工程创优计划中应有明确的科技和管理创新目标
及实施措施。 3.1.4 工程创优计划须建立包括总体计划和分解计划在
内的计划体系。总体计划由创优主体单位编制,其他参建单位 依据总体计划编制分解计划。 3.1.5 工程创优总体计划原则上在项目开工后或合同签订 后 3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报工程企业管理部备案。分解计划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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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完成时间由创优主体单位根据项目实际确定。 3.2 3.2.1 3.2.2 创优工程过程评价管理 每一创优工程原则上进行不少于 2 次过程评价。 过程评价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程,以
及中国石化有关规定、标准、工程创优计划要求等。对同时创 国优的工程,还应依据国优相关规定进行过程评价。 3.2.3 过程评价主要内容为项目创优工作的总体情况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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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工程计划,进行了过程评价检查并按要求备案。 4.1.6 申报优质工程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并有相应的证明资料。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 规划要求。 4.1.7 申报优质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应为 100%,安装单 位工程优良率 90%以上,焊接一次合格率 96%以上,投料试车 一次成功。 4.1.8 申报优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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