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成品检验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加工之电镀品和电镀-封漆品的最终检验和出货检验。
2 引用标准GB/T 2828.1-2003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6461-2002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739-2006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GB/T 1733-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3 定义3.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可能导致危及生命或造成非安全状态的缺陷,或可能损坏重要的最终产品的基本功能的缺陷(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3.2 严重缺陷(majoy defect)不构成致命缺陷,但可能导致功能失误或降低原有使用功能的缺陷(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3.3 轻微缺陷(minor defect)对产品的使用性能没有影响或只有轻微影响的缺陷(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3.4 致命不合格品(critical defective)包含一个或多个致命缺陷,可能包含严重缺陷和(或)轻微缺陷的一种不合格品。
3.5 严重不合格品(major defective)包含一个或多个严重缺陷,可能包含轻微缺陷但不包含致命缺陷的一种不合格品。
3.6 轻微不合格品(minor defective)包含一个或多个轻微缺陷,但不包含致命缺陷和严重缺陷的一种不合格品。
注:本规范将不符合有电沉积覆盖层和相关精饰单位产品规定要求的所有缺陷视为严重缺陷。
3.7 检验批(inspection lot)由同一生产单位在同一时间或大约同一时间内,按同一规范在基本一致的条件下生产的,并按同一质量要求提交作接收或拒收检验的同一类型的一组镀覆产品。
3.8 样本量(sample size)取自一个批并且提供有关该批的信息的一个或一组产品称为样本。
样本量即样本中产品的数量。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作者:————————————————————————————————日期:目的明确电镀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1.0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电镀性来料检验3.0检验文件3.1 照明条件:40w日光灯或自然光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内3.4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3.5检测工具:灰卡、卡尺、胶带、样品、盐雾测试仪、高低温测试仪、耐磨测试仪、4-10倍放大镜4.0抽检方案全检5.0 定义A面:指的是产品外观最直观的正面部分B面:指的是产品的侧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直视不到的地方,但目光易看到的地方。
C面:指的是产品的背面和底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目光难看到的地方。
色差:指两个颜色给色觉的差异麻点/砂粒:在电镀和腐蚀中,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点、小坑或小孔起泡:因电镀处理不当而造成镀层表面呈气泡状斑点。
脱皮:电镀层成片脱离基本体材的现象。
变形:因电镀过程中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刮花(擦伤、划伤):被利器刮过而形成的线状痕迹。
水渍水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操作不当,在镀层表面留下的印痕。
碰伤: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产品互相碰撞而引起产品表面之伤痕或花点。
电镀毛刺:高电流沉积和镀层过厚而形成的尖锐突出细角。
白印:因材质本身光洁度不一致或氧化以及电镀处理不当而在电镀后表面呈点状或块状的白色痕迹。
黄印:电镀过程中电镀液未完全洗尽而残留在表面形成的黄色痕迹。
露底料:部份位置没有电镀层覆盖面暴露出底层的材料。
6.检验内容色差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所签样品0.5级○1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视力在1.0以上,物件放置于人体视角45度处,无明显色异。
√○2如果颜色有差异,但组合后整体√颜色配合较好,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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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面
次要外露面
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产品的外观要求、客户使用无影响或此面对功能调试没有影响。
重要
C面
不易看到的面
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参数调试无影响,纯属设计需要或此面有喷漆要求,或非喷漆面不外露面。
一般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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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编号
Q/QX-JS-P-004
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号
A
共4页
第1页
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制定本标准以有效地控制电泳产品的质量。
2、范围
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电泳产品外观的质量验收。
3、表面区分
区域
特性
范围
重要程度
A面
主要外露面
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或物料的外观面对最终产品的外观、功能、客户使用有重大影响或客户有要求。
8 装配标准
8.1 与本产品相配的其他配件应进行试装,要求配合良好。
8.2 产品装配后,有转动部位处,应无干涉或受阻的现象。
8.3 带螺母的产品需试打螺丝,用扭力计以2.5kg的力将配套螺丝打入螺母内,无打不进打不紧(滑牙)或难打现象。(最大破坏力必须小于3.5kg)
编制
审核
批准
检验条件及检验环境的规则如下:
6.1.目测距离: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300cm~450cm;
6.2.时间:每片外观检查时间不超过3—5秒(如果5秒内看不出的缺陷可以不算在内);
6.3.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
6.4.照明: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电镀、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名称
编
号
Q/QX-JS-P-004
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版
本号
A
共4
页
第
1页
漏镀
产品表面
不允许有镀层
未镀上的情况
电镀件A面或B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
电镀件A面或B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
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组装后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 S≤2mm²,且40cm处观察不明显
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电镀件内部出现发黄面积超过其他所在面的1/3或在组装后基本可遮盖,可接受
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
六价铬
六价铬含
量低于
1000ppm
六价铬含量超标,不能接受
8 装配标准
8.1 与本产品相配的其他配件应进行试装,要求配合良好。
8.2 产品装配后,有转动部位处,应无干涉或受阻的现象。
8.3 带螺母的产品需试打螺丝,用扭力计以2.5kg的力将配套螺丝打入螺母内,无打不进打不紧(滑牙)或难打现象。
(最大破坏力必须小于3.5kg)。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一、目的
本标准旨在规范电镀件的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镀件的检验。
三、检验项目及标准
1.外观检验
目视检查电镀件表面是否光滑、色泽均匀,无气泡、剥离、锈蚀等现象。
允许有轻微的电镀纹,但不影响整体美观。
2.尺寸检验
使用卡尺、千分尺等测量工具,测量电镀件的长度、宽度、厚度等参数,确保其符合图纸或客户要求。
3.附着力检验
采用划格试验法检验电镀层与基材的附着力。
在电镀件表面划出纵横交错的网格,划痕间距为2mm,然后用胶带粘贴在划痕上,轻轻按压后迅速剥离,观察电镀层是否脱落。
若划格区域无脱落,则附着力合格。
4.盐雾试验
根据GB/T 6461-2002标准进行盐雾试验,检查电镀件耐腐蚀性能。
将电镀件置于盐雾试验箱中,连续喷雾24小时后,观察表面是否出现锈蚀、变色等现象。
若无明显变化,则盐雾试验合格。
5.镀层厚度检验
采用金相显微镜或X射线荧光光谱仪测量电镀层厚度,确保其符合工艺要求。
四、检验流程
1.外观检验:目视检查,剔除不合格品。
2.尺寸检验:使用测量工具进行测量,记录数据并判定是否合格。
3.附着力检验:进行划格试验,合格品进入下一工序,不合格品进行返工或
报废。
4.盐雾试验:连续喷雾24小时后,观察表面变化并判定是否合格。
5.镀层厚度检验:采用金相显微镜或X射线荧光光谱仪进行测量,记录数据
并判定是否合格。
电镀电泳外观检验要求
表面区域划分 A区 B区 C区 序号 外观特性
描述
① 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视力在1.0以上,物件放置于人体视角45°处,无 明显差异
Cr
缺陷等级 Maj Min OK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 ②如果颜色有差异,但组合后整体颜色配合较好,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所签样板 ③组合后,整体颜色色差明显,不可接受 ④如果发黄面积超过其面的2╱3或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① Ø≦0.5mm,在10c㎡内,不能超出3pcs 表面不能有明显麻坑点 ② Ø≦1mm,在10c㎡内,不能超出2pcs 或砂粒 ③ 砂粒面积≦5m㎡,且其直径能超过0.1mm ① Ø≦0.5mm, A级 B级面不能有起泡。
B、C级面 污物面积
第 1 页,共 2 页
序号
外观特性
描述
① 物件表面加工后,其A级面在自然光下或在40w日光灯下,视力在1.0以上,于 人体视角45°,距离50cm处观察,无明显凹凸现象。(如有治具需使用治具检 测)
Cr
缺陷等级 Maj Min OK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第 2 页,共 2 页
2
3
镀层表面不能有汽泡
C级面不能超过3PCS ②0.5mm ≦Ø≦ 1mm在10c㎡内,B级面不能超过2pcs, C级面不能超过3pcs ①物件A级面及B级面,不能有镀层脱落现象
4
表面的电镀防护层不能 有脱落现象 1 m㎡≦x≦3 m㎡
② C级面镀层脱落面积≦1 m㎡
电镀件外观检测标准
电镀件质检规范
本页修改次:
3
版本号:
C
第1页,共3页
目的:通过对电镀件质检的规范,以检测出外观电镀及外形加工尺寸不合格的零件,提高电镀件的质量
范围:适用于机架大板的电镀件外观检验
内容:电镀件外观检测内容包括电镀外观质量和加工外形尺寸
1.电镀件外观检测判定标准
A面:物件非装配面,属产品外观看得到的正面部分
①物件A、C面刮花痕迹不明显,可接受;②若刮花痕迹多而清晰可见,则不可接受,物件B面经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可接受
电镀毛刺
电镀件表面不能有毛刺
①电镀件外表面不能有毛刺;②若毛刺在内部,组装后能遮盖,可接受;③边角毛刺在经过锉刀处理后仍特别粗糙的,则不可接受
露底料
料表面不允许有镀层露底料的情况
电镀件表面有镀层露底料的现象,不可接受
B面:物件非装配面,属A面的背面,通常是产品外观难看到的地方
C面:物件装配面,属两个零件的接合面,不暴露在外面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色差
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所签样板
整体颜色出现明显差异,电镀表面色泽不均匀,电镀出现表面变黑的,不可接受
麻点╱砂粒
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麻坑点或砂粒
①Ø≦1mm,在10c㎡内,未超出3pcs属轻微;②Ø≥1mm且砂粒面积≦5m㎡,不可接受;③物件A面不可以出现麻点或砂粒,B面有麻点或砂粒属轻微则可以让步接收,C面出现麻点或砂粒不影响装配则可以让步接收,否则不可接受
3
版本号:
C
第1页,共3页
目的:通过对电镀件质检的规范,以检测出外观电镀及外形加工尺寸不合格的零件,提高电镀件的质量
范围:适用于机架大板的电镀件外观检验
电镀外观检验标准
零件表面有起泡、脱皮现象不允收
海绵状镀层
与基体材料结合不牢固的疏松多孔的沉积物
麻点/凹坑
电镀原因造成零件表面有明显麻点或凹坑不允收
烧焦镀层
零件表面有烧焦不允收
其他外观
参3.2 成品/半成品缺陷定义的不良现象均不接受
规格
X-ray/膜厚仪
膜厚超规格
符合客户要求
特性
盐雾试验机
盐雾试验
未达到客户要求的盐雾试验标准不允收
3.1.2B面﹕消费者使用操作时﹐偶尔看到的面﹐如计算机的上下面或组件的上下面。
3.1.3C面﹕消费者使用操作时﹐不易看到的面﹐如组件的面或单件的凹陷处。
3.1.4D面﹕消费者使用操作时﹐不能看到的面﹐如组件的内面或单件的背面
3.2成品/半成品缺陷定义
3.2.1色差:与客户要求颜色有差异。
3.2.2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3.2.14海绵状镀层:与基体材料结合不牢固的疏松多孔的沉积物。
4检验依据:
4.1依随机取样法进行取样:
4.1.1每箱/桶<99PCS者,抽样箱/桶=该批样数÷每箱/桶装箱/桶数(如该批总箱/桶数>5箱/桶,则最少抽5箱/桶)。
4.1.2每箱/桶>100PCS者,抽样箱/桶数:
4.1.2.1总箱/桶>9箱/桶以上=总箱/桶数÷2。
1 个以内
3 个以内
不计
0.5<A
50mm
不允许
不允许
3 个以内
4 个以内
备注:最大面积栏内“A”指缺点大小的面积
附表二﹕金属材料外观刮伤标准表﹕
1.目视刮伤明显者﹕
长宽大小(mm)
间距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完整资料).doc
目的
明确电镀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所有电镀性来料检验
3.0检验文件
3.1 照明条件:40w日光灯或自然光
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
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内
3.4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
Φ≦0.5mm,在10cm内,不能超出3pcs
√
Φ≦1mm,在10cm内,不能超出2pcs
√
砂粒面积≦5mm²,且其直径超过0.1mm
√
起泡、凸点
镀层表面不能有气泡及镀层脱落
Φ≦0.3mm,在10cm内,
A级面不能有起泡、凸点
√
B级面Φ≦0.3mm,不能超过3pcs
√
C级面Φ≦0.3mm,不能超过5pcs
3.5检测工具:灰卡、卡尺、胶带、样品、盐雾测试仪、高低温测试仪、耐磨测试仪、4-10倍放大镜
4.0抽检方案
全检
5.0定义
A面:指的是产品外观最直观的正面部分
B面:指的是产品的侧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直视不到的地方,但目光易看到的地方。
C面:指的是产品的背面和底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目光难看到的地方。
√
B级面,C级面其加工后的凹凸痕,深度或高度不能超过1mm,且在10cm内,只允许1处
√
孔位因加工变形,但经组合后,可以遮掩,无明显不良
√
物料边沿,因加工变形,组装后能被遮掩或不影响外观
√
附着力
(每批抽样5个)
物件表面镀层结合牢固
用摆格刀在样品表面划1×1mm方格,划到底(划到素材),然后用3M胶平整粘帖在样品表面,用手指来回按压2-4次,使胶纸与样品表面紧贴1分钟后,用手捡住胶纸一端,使之与测试面成45度角,迅速往上提捡胶纸,使其离开测试样品,被测试小方格不脱落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0级:应无任何脱落现象(含交叉处);
1级:交叉处小于5%的脱落;
2级:交叉处大于5%小于15%的脱落;
3级:交叉处大于15%小于25%的脱落;
4级:交叉处大于25%小于35%的脱落;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精品汇编资料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处理
配件采取热镀锌处理,电镀标准按国标或客户要求执行。48小时盐雾实验后无腐蚀剥落现象。
前工件表面处理要求:
需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清洗等处理。
工件表面无水印或残留的清洗液。
无油污、灰尘、纤维等会影响喷涂表面质量或附着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良现象。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米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二、涂层附着力:(检测方法:百格试验)
A.
对涂层表面进行百格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层表面纵横方向各划间距为2㎜的平行直线11条,构成100个边长为2㎜的方格(注:①划格时刀片应与被划平面垂直②划格时须用直尺③划痕应穿透涂层),用普通封箱胶纸贴于划格区域,压实并挤出空气,停滞10秒钟,手持胶纸端部,与被试工件表面呈45°方向,将胶纸迅速拉起,检查方格涂层粘脱、损伤情况;
一.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1.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观测无明显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2.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1.检验条件:在40W-60W日光灯相当照明度条件下,距离30-50cm:
2.表面镀层符合规定要求,光滑、平整、均匀光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3..镀层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1)起泡:镀层与基体因局部剥离致表面呈气泡现象;
(2)脱皮:镀层与基体有剥离现象;镀层成片状脱离基体材料的现象
(3)烧焦:在过高电流下形成的颜色黑暗、粗糙、松散等质量不佳的沉积物,其中常含有氧化物或其他杂质。
(4)麻点:在电镀或腐蚀中,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
(5)粗糙:在电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镀层粗糙不光滑的现象。
(6)水印、色斑:通常用于表面被污染所引起的不均匀润湿性,使表面上的水膜变的不连续。
(7)颜色暗淡:由于腐蚀而引起的金属或镀层表面色泽的变化(如发暗、失色等)。
(8)不可粘有任何异物(毛屑,灰尘,油污,结晶物)
(9)必须干燥,不可沾有水分
(10)不可有压伤,刮伤,刮歪等各种变形现象及镀件受损之现象
(11)不可有裸露出下层之现象,
(12)电镀位置依照图纸规定执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由qc主管决定适当放宽标准
(13)对于有疑异的外观不良现象,应由qc主管定极限样版和外观辅助标准
2检查周期:每批;
3.数量:依MIL-STD-105E抽样计划水准。
电镀类零件外观检验标准
12镀层雾状---镀铬、镀镍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4.2.4外观检验项目补充
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6镀层起泡---在电镀中由于镀层与底金属之间失去结合力而引起的一种凸起状缺陷。
7镀层黑点---电镀或其他原因导致电镀表面出现的点状锈迹。
8镀层手印---电镀前或电镀后因未按要求拿取工件导致手指印在工件上。
9镀层水印---电镀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10油/脏污---电镀层表面呈现出可擦拭的黑色与液体重故障
MA
0.65
轻微故障
MI
1.5
3.3检验方法:
A:光度--正常40W日光灯照明状态下。
B:距离--A级面是450mm,C级面是600mm(人眼至物料的距离)。
C:角度--目视方向与光源成45度角。
D:时间--A级面观察5秒,C级面观察3秒。
E:视力--检验人员视力较正后1.0以上,无色盲。
2电镀挂印---电镀表面处理过程中,因装挂辅助工具的遮挡使其与零件相接触部位无膜层现象。
3镀前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所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4镀前划伤---电镀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材料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成的基体材料上的划痕或局部磨擦痕迹;一般呈细线型。
5镀后划伤---电镀后因操作不当的碰撞和磨擦或包装不完善在运输过程中碰伤及划伤的痕迹。
4.2.5其他外观检验项目未在本标准明确的,由世融通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按实际情况裁决
电镀产品的检验验标准
电镀产品的检验验标准电镀产品的检验验标准电镀端子的检验是电镀完成后不可缺少的工作,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交给下一工序使用。
通常驻的检验项目为:膜厚(thickness),附着力(adhesion),可焊性(solderability),外观(appearance),包装(package).盐雾实验(salt spray test),对于图纸有特别要求的产品,有孔隙率测试(30U”)金使用硝酸蒸气法,镀钯镍产品(使用凝胶电解法)或其它环境测试。
一膜厚:1.膜厚为电镀检测基本项目,使用基本工具为萤光膜厚仪(X-RAY),其原理是使用X射线照射镀层,收集镀层返回的能量光谱,鉴别镀层厚度及成分。
2.使用X-RAY注意事项:1)每次开机需做波谱校准2)每月要做十字线校准3)每星期应至少做一次金镍标定4)测量时应根据产品所使用的钢材选用测试档案5)对于新产品没有建测试档案,应建立测试档案3.测试档案的意义:例:Au-Ni-Cu(100-221 sn 4%@0.2 cfpAu-Ni-Cu----------测试在铜基材上镀镍打底再镀金的厚度。
(100-221 sn 4%-------AMP铜材编号含锡4%的铜材)二.附着力:附着力检测为电镀基本检测项目,附着力不良为电镀最常见不良现象之一,检测方法有两种:1.折弯法:先用与所需检测端子相同厚度的铜片垫于需折弯处,用平口钳将样品弯曲至180度,用显微镜观察弯曲面是否有镀层起皮,剥落等现象。
2.胶带法:用3M胶带紧牢地粘贴在欲试验样品表面,垂直90度,迅速撕开胶带,观察胶带上有载剥落金属皮膜。
如目视无法观察清楚,可使用10倍显微镜观察。
3.结果判定:a) 不可有掉落金属粉末及补胶带粘起之现象。
b) 不可有金属镀层剥落之现象。
c) 在底材未被折断下,折弯后不可有严重龟裂及起皮之现象。
d) 不可有起泡之现象e) 在底材未被折断下,不可有裸露出下层金属之现象。
4.对于附着力发生不良时应学会区分剥落的层的位置,可用显微镜及X-RAY测试已剥落的镀层厚度来判断,借些找出出问题的工站。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电镀件通用检验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件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适用于公司来料、半成品的检查。
2 引用标准
GB/T 282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适用于产品逐批检查)。
3 定义
3.1 A 面:指电镀件正面 . (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3.2 B 面:指电镀件四侧边。
(需将电镀件偏转45~90 °才能看到的四周边)3.3 软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无手感)
3.4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3.5 批锋:由于注塑等原因造成塑胶边缘突起。
3.6 麻点:由于电镀环境不干净而导致有点状或线状物覆盖于产品表面的缺陷。
3.7 凸点:由于有灰尘造成电镀表面凸点状缺陷。
3.8 沙眼:由于模具压伤后留下的印痕。
4 要求
4 . 1 检验步骤:
包装检验信赖度测试试装检验尺寸检验外观检验
4 . 2 检验条件
4.2.1 光源 : 两支 40W 日光灯照射下距物件 1.2 ~ 1.5 米
4.2.2 目视距离:35 ± 5cm
4.2.3 目视角度: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 ~90°
4.2.4 目视时间 :5 ~ 10S
4 . 3 检验仪器和工具
4.3.1 游标卡尺 [ 准确度: 0.02mm ] 4.3.2 标准菲林
4.3.3 普通刀片 [ 有保护手柄 ]
4.3.4 塞尺
4.3.5 配套卡机面、底壳 [ 工程提供 ] 4.3.6 3M 胶纸
4.3.7 RCA 耐磨测试仪
4 . 4 检验细则
4.4.1 检验项目。
电泳件的检验标准
电泳件的检验标准(共1页)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
--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
电泳件的检验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电泳件
二、外观检查
电泳后的表面应无颗粒、疙瘩、陷穴、缩孔、针孔、水滴迹、斑痕、夹杂异物、挂流、不匀、粗糙、露底、剥落等缺陷
三、泳层厚度
泳层厚度在10-18µm
四、泳层附着力
(1)用划格法测定:即以1mm间距进行划100方格检验,划格力度深达底材,然后用3M胶布贴上,瞬间用力拉开,不得脱落
20/100
(2)用圆滚线划痕法测定:用附着力测定仪测定,不低于
GB/T1720中的5级。
五、泳层硬度
涂层用犁耕法测定:即以2H铅笔将笔芯前端切齐,铅笔与待测物成45度推出,表面无划痕。
六、泳层耐蚀性
电泳件要求24小时或48小时的中性实验,实验后试样的边缘以及外表面不出现白色、黑色或棕色等腐蚀点,即按GB/T6461判定覆盖层不低于5级
七、需要时,供方需出具质检报告。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范文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范文1. 目的:明确了电镀部件的电镀验收准则,对来料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金属电镀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 工作职责:IQC检验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IQC工程师负责监督执行。
4. 工具:4.1 卡尺(精度不低于0.02mm)。
4.2 图纸4.3 限度样品用来帮助检验不易定义的外观问题5. 外观缺陷检查条件5.1 距离:文中描述的相关检验应在4-10 倍放大的前提下辅以适当的照明进行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 抽样方法依据《IQC抽样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
7.外观检验项目及要求7.1可接受镀层7.1.1 镀层平滑,纹理精细均匀,并伴有光滑发亮的糙面效果7.2 不可接受镀层7.2.1 过度受热/腐蚀(灰白/乳白表面)7.2.2 粗糙,纹理不均7.2.3 有污物/褪色现象7.2.4 裂纹、树状纹理或表层脱落7.2.5 部件上粘有工艺化学品或其它污物,如灰尘、油脂、指纹、油污、污渍等7.2.6 边缘和转角处存在过量堆积物,超过正常表面0.25mm/0.010”。
在如下区域不得有明显的堆积物:腔体/调试盖板接面、谐振杆凸起部/谐振杆接面或其它关键接面区域7.2.7 螺纹孔有过量堆积,致使无法与螺距规、螺钉、固定装置或接头相适配7.2.8 内层油漆或底层材料暴露可见7.2.9盲区或凹槽/深孔区域镀层覆盖厚度不足7.2.10 镀层中含有异物7.2.11 镀层类型、光洁度或色泽不合要求7.2.12 外观色泽或亮度不正常7.2.13 镀层表面有刻痕或凹痕7.2.14 结瘤7.2.15 粘合不足、脱皮、脱层、气泡、空穴或孔洞7.2.16 定位痕迹–只允许在零部件图纸中指定的区域内存在7.2.17 在镀层中/表面/下部有锈迹或其它腐蚀现象7.2.18 刮痕7.2.19 污物斑点7.2.20 污渍7.3 不可接受状况示例7.3.1 受热过度/腐蚀(灰白/乳白表面):暂无示例7.3.2 粗糙,纹理不均:暂无示例7.3.3 有污物/褪色现象:暂无示例7.3.4 裂纹、树状纹理或表层脱落:暂无示例7.3.5 部件上粘有工艺化学品或其它污物,如灰尘、油脂、指纹、油污、污渍等:暂无示例7.3.6 边缘和转角处存在过量堆积物,超过正常表面0.25mm/0.010”。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镀层厚度稍低于下限值,且盐雾测试合格
√
耐腐蚀
镀层的防腐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盐雾测试不通过,不可接受
√
9.电镀件外观不良示例
9.1起泡---电镀件表面出现小泡点或凸起现象:
9.2脏污---产品表面有手印、油污或其它脏污:`
9.3划伤、刮花----产品表面有明显的纹路或划痕:
9.4斑点---产品表面与明显的凹凸点、麻点、亮点、氧化点:
√
C面100mm2内有直径≤0.5mm的小气泡超过5个
√
脏污
产品表面不能有手印、药水及其他脏污现象
产品表面残留有大片污物、液体等
√
A面残留有1mm2≤S≤2mm2的污渍
√
B面或C面残留有面积大于2mm2的污渍
√
B面残留有1mm2≤S≤2mm2的污渍,100mm2内不超过1处
√
C面残留有1mm2≤S≤2mm2的污渍,100mm2内不超过2处
√
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出现发黄面积超过其所在面的1/3或,在组装后基本可遮盖,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
√
尺寸
各控制尺寸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控制尺寸稍超出公差,但不影响装配
√
控制尺寸超出公差,现场无法装配
√
膜厚
镀层厚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镀层厚度严重低于客户给定的下限值
6.其它规定:针对有弹性要求的PIN针、MDC-103、MDC-10-001铜壳若电镀不良第一次可以进行重镀,第二次报废(清洗除外),以防止PIN针弹性失效及铜壳折弯处断裂。
7.表面分区
区域
特性
范 围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规范一、检验條件:在40W-60W日光灯相当照明度条件下,距离30-50cm:二、表面镀层符合规定要求,光滑、平整、均匀光亮,同批产品无色差;三、东莞电镀厂提醒镀层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1、起泡:镀层与基体因局部剥离致表面呈气泡现象;2、脱皮:镀层与基体有剥离现象;镀层成片状脱离基体材料的现象,3、烧焦:在过高电流下形成的颜色黑暗、粗糙、松散等质量不佳的沉积物,其中常含有氧化物或其他杂质。
4、麻点:在电镀或腐蚀中,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5、粗糙:在电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镀层粗糙不光滑的现象。
6、水印、色斑:通常用于表面被污染所引起的不均匀润湿性,使表面上的水膜变的不连续。
7、颜色暗淡:由于腐蚀而引起的金属或镀层表面色泽的变化(如发暗、失色等),8、不可粘有任何异物(毛屑,灰尘,油污,结晶物),9、必须干燥,不可沾有水分,10、不可有压伤,刮伤,刮歪等各种变形现象及镀件受损之现象,11、不可有裸露出下层之现象。
可以检测氢脆,硬度,变色实验,盐雾实验,厚度测试等二.外观(目测):⑴. 着色无误,且色泽均一,光洁亮丽;⑵. 表面无气泡、露底、发白(发黑、发黄);⑶. 无油渍和锈蚀,无磨损和碰伤,无异品混入。
三. 测定镀层厚度1. 测定方法:测厚仪四. 中性盐雾试验:1. 实验设备:盐雾试验箱药水:5%NaCl溶液2. 镀锌要求:24小时表面无任何变化,72小时无红锈,96小时镀锌层腐蚀面积≤20%;3. 不锈铁:72小时无红锈。
4. 试验条件:每批取样20只;温度:350C PH值:6.7-7.25. 沉降量:1.5±0.2ml/小时每12小时观察一次。
五. 韧性试验(氢脆项目测试)六. 镀锌层附着力检测七.镀层致密性测试对电镀检测的大致项目就是以上这些,但不同的电镀标准对应不同的要求,以上只是电镀2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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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编号Q/QX-JS-P-004
电泳件外观检验
标准
版本号A共4页第1页
漏镀产品表面不允
许有镀层未镀
上的情况
电镀件A面或B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
电镀件A面或B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
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组装后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
S≤2mm2,且40cm处观察不明显
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
受
电镀件内部出现发黄面积超过其他所在面的1/3或在组装后基本
可遮盖,可接受
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
六价铬六价铬含量低
于1000ppm
六价铬含量超标,不能接受
8 装配标准
与本产品相配的其他配件应进行试装,要求配合良好。
产品装配后,有转动部位处,应无干涉或受阻的现象。
带螺母的产品需试打螺丝,用扭力计以的力将配套螺丝打入螺母内,无打不进打不紧(滑牙)或难打现象。
(最大破坏力必须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