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精选.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投标环境,提升招标投标管理水平,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定义】招标投标活动是指向公众发布信息,征集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选择中标人的活动。
第四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开、透明,确保招标投标信息平等对待,并充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公正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公正、公平,确保招标投标程序的公正性和竞争性。
3. 诚信原则: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
第五条【招标投标项目分类】招标投标项目可根据规模、性质等分类,分为以下几类:1. 建设工程类: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
2. 采购类:包括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3. 服务类:包括咨询服务、设计服务等。
第六条【参与资格要求】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经营合法的自然人。
2. 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3.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记录。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公告的发布。
第八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范围、要求和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料等。
第九条【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以确保投标人的诚信和责任。
第十条【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人。
第三章中标与履约第十一条【中标评审】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明确合同的履约要求和执行方式。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确保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
2024年(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二篇)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招投标管理办法(二)一、前言招投标管理办法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工具之一,旨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保障企业的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招投标的基本概念、招投标的程序与环节、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评标与中标、以及违规处理等方面。
二、招投标的基本概念1. 招投标的定义招投标是企业采购商品、工程或服务的过程,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中选择最具竞争力的合作伙伴。
2. 招投标的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供应商和投标人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同时,应当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招投标的程序与环节1. 招标文件的准备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等,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的编制。
2. 投标人的报名与资格审查投标人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3. 开标与评标开标公示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应当在公开场合进行,并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确保开标的公正公开。
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环节,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预先制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综合考虑价格、技术、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4. 中标与合同签订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商谈并签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的落实。
四、投标保证金的管理1. 投标保证金的定义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为确保其投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交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投标过程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按时退还。
五、评标与中标1. 评标标准的制定评标标准应该符合实际需要,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价格、技术、质量、服务等几个方面。
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职责评标委员会由项目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范例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招标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六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九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章投标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奉化新建工程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FWXX201X003招标单位: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项目概况为满足奉化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经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以下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项目名称:奉化市XX新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地点:奉化市XX新区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XX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约XX万平方米,配套面积约XX万平方米。
项目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建设工期:约XX个月二、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 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电梯等安装工程。
3. 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广场、绿化、照明等室外配套工程。
4. 其他相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监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须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取得良好评价。
3.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欠缴税款、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
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5.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
四、招标文件获取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X年X月X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信誉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投标文件递交1. 递交时间:201X年X月X日9:00-11:00。
2. 递交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1X年X月X日9:00。
奉化实验室改造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奉化实验室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现对奉化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奉化实验室改造项目2. 项目地点:奉化市XX街道XX路XX号3. 项目规模:XX平方米4. 项目内容:实验室内部装修、设备购置、网络布线、智能化系统建设等5. 预算金额:人民币XX万元(具体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时间: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8. 投标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9.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四、招标文件内容1. 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文件;(4)合同范本;(5)图纸及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相关资料。
2.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统一发售,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7)售后服务承诺;(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编号等。
六、评标办法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报价;(2)施工组织设计;(3)施工进度;(4)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6)售后服务措施;(7)企业信誉及业绩。
奉化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奉招字[2023]第001号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奉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发改批[2023]第X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化市XX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奉化一期工程项目2. 项目地点:奉化市XX街道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
4. 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5. 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
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XX个月,分阶段交付使用。
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奉化一期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
2. 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等安装工程。
3. 竣工验收及保修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5. 投标人须在奉化市设有分支机构,并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奉化市XX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时。
2. 开标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奉化城投公司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项目名称:奉化城投公司某项目招标二、招标项目编号:FCCT2023-B001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奉化城投公司某项目的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项目前期策划及可行性研究;2. 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咨询服务;3. 项目运营管理及维护服务;4. 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及协调;5. 其他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内容。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1.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17:00止。
2.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邮件主题请注明“奉化城投公司某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申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4)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09:00-10:00。
2. 递交地点:奉化城投公司招标办公室(地址:[地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10:00。
2. 开标地点:奉化城投公司会议室(地址:[地址])。
八、投标保证金:1. 金额:人民币[金额]元。
2.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须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行:[开户行名称]账号:[账号]开户人:[开户人名称]九、投标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1. 招标人:奉化城投公司2.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3.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4.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十二、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奉化水利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FZSL-2023-B001招标单位:奉化市水利局一、招标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奉化市XX水利工程2. 项目地点:奉化市XX镇3. 项目规模:本工程总投资约为XX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溢洪道、灌溉渠道、泵站等。
4. 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提高奉化市XX镇农业用水效率,改善灌溉条件,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防洪、生态等综合效益。
二、招标内容1.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工期为XX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XX万元。
2. 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且工程规模与本次招标工程规模相当。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5.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奉化市水利局招标办公室。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评分标准如下:1. 投标报价(占30%):按照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优惠程度进行评分。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保障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
二、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招标投标。
2. 公正原则:招标投标的过程应当公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有歧视性或不合理的限制。
3. 诚信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当本着诚信原则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4. 高效原则:招标投标的过程应当高效,确保招标流程合理、简化,节约时间、精力和资源。
三、招标人的义务1. 招标人应当依法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要求和标准,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
2. 招标人应当公开招标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确保潜在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3. 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4. 招标人应当组织公开、公正的评标活动,确保评标结果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标准。
5. 招标人应当及时完成评标工作,公示评标结果,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四、投标人的义务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确保提交方式和时间符合招标要求。
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与询价、技术交流和现场勘察等活动,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工作。
4. 投标人应当诚信参与评标活动,不得以非法手段干预评标结果。
五、违规处理和申诉机制1.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废标等。
2. 投标人有权对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提出申诉,并有权要求招标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
3. 招标人应当设立申诉机构,及时受理和处理投标人的申诉,并及时作出回应和处理。
六、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管理办法
投标管理办法
投标管理办法
一、概述
二、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并具备履约能力;
3. 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资质证明等。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目录、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
2. 投标文件须以纸质形式递交,并附以电子版备查;
3. 投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评审与中标结果
1. 投标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组成,由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打分;
2. 投标评审的结果将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并公示于指定的场所;
3. 中标结果将以公告的形式公示,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2. 保证金将在评标完毕后无争议时予以退还;
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立即退还。
六、违约责任
1. 如中标人违约,将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能影响其今后的投标资格;
2.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参与投标或提交虚假资料,将被视为违约行为。
以上即为投标管理办法,为确保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请投标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以上为模拟输出文本,仅用于演示Markdown格式的输出,具体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
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精简版
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组织或个人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的管理。
第二章招标程序第三条招标公告1. 招标人应当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适当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条件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2. 招标公告应当至少提前30天发布,以保证潜在投标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
第四条投标申请1. 潜在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2. 投标申请书应当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投标报价等内容。
第五条开标评标1. 开标工作应当在公开场所进行,招标人及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 评标工作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标结果应当依法依规公布,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六条中标通知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投标保证金第七条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现金或银行汇票等形式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
2. 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及时退还保证金。
第四章违约与处罚第九条违约责任1. 若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
2. 若投标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处罚措施1. 对于违约行为,可采取警告、罚款、取消资格等处罚措施。
2. 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其他事项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内容。
(字数:340字)。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一、概述招标投标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方式,邀请潜在供应商就特定项目或服务向其提供报价、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为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有效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本公司制定了以下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二、招标投标准备1.确定需求:各业务部门在招标投标开始前需提前确定采购需求,并提供详细的项目描述和技术参数。
2.招标文件准备:进行招标活动前,采购部门需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标书模板等内容,并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3.发布招标公告:采购部门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三、投标活动1.投标文件准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报价单、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给采购部门。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部门,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3.开标程序:开标时,需有采购部门、评标专家和相关项目负责人等人员参加。
开标程序包括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公开拆封、列出投标结果等。
四、评标活动1.评标委员会组建:采购部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包括采购部门代表、相关业务部门代表、评标专家等,以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根据技术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创新性等指标进行评分,制定评审报告。
3.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进行评审,根据报价的合理性、透明性、合规性等指标进行评分,制定评审报告。
五、中标流程1.中标候选人确定:采购部门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将结果向上级领导和相关业务部门报告。
2.中标公示:采购部门发布中标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基本信息、中标金额等。
3.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谈判确定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六、监督与追责1.内部监督: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奉化大道招标文件公示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奉化大道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现对奉化大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项目名称:奉化大道建设项目2. 项目地点:奉化市3. 项目规模:奉化大道全长XX公里,道路红线宽度XX米,双向XX车道,设计时速XX公里/小时。
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5.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3)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
10.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招标文件内容1. 第一章招标公告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内容。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须知总则详细说明投标须知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招标文件解释权等。
(2)投标须知具体要求详细说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答疑要求、开标程序要求、评标程序要求、合同签订要求等。
3. 第三章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格式详细说明投标文件的具体格式、内容、编制要求等。
(2)投标文件内容详细说明投标文件应包含的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财务报表、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廉政建设措施、投标报价及说明、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奉化: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管范围调整
奉化:重点工程招投标监管范围调整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招标》
【年(卷),期】2012(000)014
【摘要】从浙江省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的招投标协调会上获悉,今年起,该市重点工程招投标的监管范围作出调整,监管额度由原来的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项目性质由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专业招标办负责。
同时还规定,今年起列入奉化市当年度的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由奉化市重点工程招投标办负责。
【总页数】1页(P41-4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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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物业奉化项目招标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宋都物业奉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宋都物业奉化项目2. 项目地点:浙江省奉化市3.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住宅、商业、办公等多种业态,总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4. 服务内容:物业管理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管理、公共区域管理、绿化养护、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客户服务等。
二、招标范围1. 对宋都物业奉化项目的物业管理进行全面负责,确保物业服务质量。
2.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架构。
3. 负责物业项目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和修缮。
4. 负责物业项目的客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维修、投诉处理、客户咨询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 具有物业管理一级资质或二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债务。
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宋都物业官方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宋都物业招标办公室。
3.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宋都物业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投标报价、企业实力、项目管理经验、服务质量等方面。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其他事项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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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招标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甬党〔2007〕1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招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限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投标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作为市政府派出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常设机构,履行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职能,协调处理有关部门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
市发改、建设、交通、水利、国土、财政、国资等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具体招标项目原则上不再设立有多部门参加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如确需设立的须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中心)为市公共资源交管办下属的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为招投标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必须进行招标:(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国家融资、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2.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3.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但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
招标办法另行制订。
(二)列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需要集中采购的;(三)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国有资产及资源出租、出让需要招标的;(五)市政府及市公共资源交管委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七条招标项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八条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经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关部门审核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委批准,可以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有特殊要求,以及受自然资源及环境限制,只有少数几家具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涉及专利权保护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过高的;(五)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但全部使用个人或民间组织资金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九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活动。
遇特殊情况,不能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中心)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市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
第十条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或者依法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并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及招投标有形市场发布内容一致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等事宜。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及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二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招标人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投标人数量,限制后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15个。
招标公告中没有载明投标人数量的,招标人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第十六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项目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十七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政府投资和政府融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等编制招标文件,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的,只能收取工本费。
第十八条招标项目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因素确定,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底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并不得突破项目批准文件规定的总投资中的概算造价。
第十九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的任何不是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二十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标投标中心)统一代收代付。
第二十二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原则上应从投标报名单位中选定承包人,有2个的宜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随机方式确定承包人。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或评标委员会评定有效标少于3个,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二十五条在开标前,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者撤回通知书、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
第二十六条 2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1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第二十七条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报行业监督部门备案,如果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招标人有权拒绝。
第二十八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书。
第二十九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第三十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原则上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确需参加的,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并采用抽签的方式产生,且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并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报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开标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确定。
同时将中标结果向社会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和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申请核查。
公示期结束,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并抄告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第三十三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抄告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未经备案的合同不得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