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介绍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境内居民和境内机构在境内开设的外汇账户和境外居民和境外机构在境内开设的外汇账户的管理规定。
在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中,包括以下内容:
1. 外汇账户的开设条件和程序:规定了境内外汇账户的开设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材料、开户银行审核和备案等。
2. 外汇账户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明确了境内外汇账户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包括用途、金额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
3. 外汇账户的资金流动管理:规定了境内外汇账户的资金流动管理,包括存款、取款、转账和结汇等方面的规定。
4. 外汇账户的信息报告和监督:要求境内外汇账户持有人向有关部门报告账户信息,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5. 外汇账户的违规处罚:规定了境内外汇账户持有人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国家外汇储备,维护金融稳定,促进货币流通和国际贸易,防范和打击非法资金流动和洗钱等活动。
同时,它也为个人和企业在境内外汇业务中提供了安全和规范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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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公布日期】2014.02.28•【字号】上海汇发[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汇发[2014]26号)上海市各外汇指定银行:为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扩大对外开放,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3] 3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13]244号),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在试验区实施以下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一、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一)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
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业务。
(二)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一是拓宽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办理渠道。
二是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外商投资企业可在外汇资本金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一对应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放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并按照真实交易原则通过该账户办理各类支付业务。
(三)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
一是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
二是将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30% 整至50% 将境外直接投资债权登记纳入境外外汇放款登记管理。
三是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四)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
精选外汇专业知识完整考试题库500题(含标准答案)
外汇专业知识竞赛题库300题[含答案]一、单选题1.银行在编制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时,应统一加前缀“()”。
A、NRAB、FDIC、RCPMISD、ODI答案:A2.境内外资企业首次建立单位基本情况表,应向银行提供那些材料?A.组织机构代码证B.营业执照C.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D.特殊机构赋码通知书答案:ABC3.以下属于国际收支申报凭证的是?A.境内汇款申请书B.涉外收入申报单C.对外付款/承兑申请书D.境外汇款申请书答案:BCD4.关于国际收支限额免申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限额3000美元(含)以下B.对私业务C.免填申报信息D.仍需申报基础信息答案:CD5.境内银行应督促和指导境内居民和境内非居民办理申报,履行审核及发送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信息等职责,确保申报数据的()?A.及时性B.准确性C.完整性D.合规性答案:ABC6.以下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是?A.境内法籍留学生通过中国银行汇给美国某职业规划师的3000美元咨询费B.小王支付给大学外籍留学生Andy的500元人民币的外教费C.IBM美国在长春的账户收到上海自贸区企业的100万元流程优化费用D.A企业支付给日本B企业的0.2美元的货款差价答案:AC7.以下属于“22502 非人寿险”的是?A.水渍险B.商业养老保险C.非返还型意外险D.货物平安险答案:ACD8.企业和金融机构因风险转换因子、跨境融资杠杆率和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超出上限的,原有跨境融资合约可持有到期;在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调整到上限内之前,不得办理包括跨境融资展期在内的新的跨境融资业务。
(对)9.境内结算银行收到一笔境内NRA账户来款时,发现该笔来款账户号码没有NRA前缀,应该如何处理该笔款项?()A、向来款银行核实来款确实来自NRA账户后,办理入账手续。
B、不予入账,将收款退回来款银行,并予以说明。
C、先将来款挂账,待确定其交易背景真实后才能入账。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指的是中国境内对外支付和收入的外汇账户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中国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主要规定:
1. 外汇账户的种类:根据不同用途,境内外汇账户可分为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个人外汇账户等。
2. 开户主体:境内外汇账户的开户主体为银行或其他外汇管理机构。
非居民个人可以在境内外汇账户开户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3. 资金收入和支付:外汇账户可用于外贸收入、外资投资收益、境内个人外汇收入等资金的收入与支付。
4. 外汇账户的用途:外汇账户可以用于外汇购汇、结售汇、换汇、跨境支付、境外投资等活动。
5. 外汇账户管理:境内外汇账户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备案、报告、核查等程序。
6. 外汇账户资金的使用:外汇账户资金需符合外汇管理规定,不能用于非法、违规活动。
7. 外汇账户的监督和处罚:外汇账户的监督和处罚由中国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机构负责。
总体来说,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中国境内的外汇流动,保障外汇交易的稳定和安全。
具体的规定和操作细节可以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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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4.08•【文号】汇发[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的通知(汇发[2014]1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外汇指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3]43号)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采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和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
为加强对外汇业务数据采集和质量管理,便利金融机构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和个人外币现钞存取数据的采集规范,并整合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现有数据采集规范文件,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数据采集规范(1.0版)》(以下简称《规范》,详见附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数据采集范围及调整内容(一)增加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和个人外汇管理所需数据采集内容,对应数据采集范围、报送要求和接口格式等见《规范》相关章节。
(二)整合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11]4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明确有关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汇发[2012]42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试点及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汇发[2012]60号)中有关数据报送和接口规范的内容。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介绍【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介绍【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 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介绍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使用中有时会遇到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对于这种划转很多企业和经办银行都拿不准应不应该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其实根据《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明确有关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关于资金划转要求报送有关数据. 参考上述规定,对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应按如下要求填写交易编码:一是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款时,应区分资金性质分别申报为:822990(借入外债)、821990(对外放款归还)、322041(利息支付);二是当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款时,应区分资金性质分别申报为:822990(偿还外债)、821990(对外放款)、322041(利息支付).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
为此, 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则, 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要求。
会计学的学习, 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 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 通过分析实质, 找出核心要点。
要深入钻研, 过细咀嚼, 独立思考, 切忌囫囵吞枣, 人云亦云, 随波逐流, 粗枝大叶, 浅尝辄止。
附2:企业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及资金通道出入情况月报表
附2
注:
制表人: 联系电话: 制表单位(盖章): 省(市)分局企业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及资金通道出入情况月报表( 年 月)
4.剔除通过资金通道融出入而在国际、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上划转的资金后,国际主账户收入((2)+(3)-(16))= ;国际主账户支出((7)+(8)-(21))= 。
6.请以EXCEL表格形式报送本表电子数据。
报送本期表格时,一并报送自试点开始期至本期的累计相关数据,使用本月折算率折算累计数据,数据格式同本表。
5.只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时(1):“通道”项下数据的“流入”指外债本金和收回的对外放款本息,“流出”指对外放款本金和偿还的外债本息;(2):资金通道本期净头寸(13)指外债本金+收回的对外放款本金-对外放款本金-偿还的外债本金。
1.(6)=(2)+(3)+(4)+(5),(11)=(7)+(8)+(9)+(10);(19)=(15)+(16)+(17)+(18),(24)=(20)+(21)+(22)+(23)。
2.(12)=(1)+(6)-(11);(25)=(14)+(19)-(24)。
3.(4)+(5)=(21),(9)+(10)=(16);(13)=(9)-(4)。
关于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思考
关于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思考王方宏(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海南海口570102)摘要:本文从账户体系和金融产品的角度回顾了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轨迹,发现当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呈现多个具有离岸功能的账户体系并行、监管规定分散化、地域分散化、数据分散化特点,而国外成熟的离岸金融市场是有统一账户体系、监管要求、统计体系和地域相对集中及最初的内外分离特点。
随着我国金融扩大开放和融入全球化,建议我国借鉴国际离岸金融市场建设经验,建立离岸金融统计体系、探索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走集中发展的道路、制定离岸金融税收优惠政策等,以此促进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
关键词:离岸金融;账户体系;监管政策DOI :10.3969/j.issn.1003-9031.2021.02.010中图分类号:F830.3;F83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1)02-0081-07收稿日期:2020-12-29作者简介:王方宏(1972-),男,海南海口人,经济学博士,中国银行海南金融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根据IMF 的定义,离岸金融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银行作为中介向非居民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
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
离岸金融市场是全球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开放的扩大,诸多离岸金融的研究文献均提出加快发展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议。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目前呈现分散化发展的特点,与我国扩大金融开放的形势、强化金融监管的要求不相适应,故有必要针对其存在问题和发展瓶颈,厘清发展思路,加强顶层设计,以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
一、从账户和产品看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轨迹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在人民币尚未自由兑换的背景下,走的是一条多领域并进的发展道路,相当一部分业务没有冠以离岸金融之名、但实质上具有离岸功能且每一个阶段的发展措施均不是对原有政策进行改进,而是另起炉灶,原有政策措施(除了1989年在深圳的试点)继续实施。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
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
二是扩充新的政策红利。
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
三是调整优化账户功能。
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
四是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
五是取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
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
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中国银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流程
中国银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流程中国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也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之一。
该银行提供了全面的金融服务,包括个人和企业用户的贷款、储蓄、理财等。
其中,境内外币汇划服务是中国银行金融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银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流程。
第一步:准备资料在进行境内外币汇划之前,首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 汇款人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等证件、银行卡号和开户支行信息;2. 收款人的姓名、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3. 汇款金额和货币种类;4. 汇款用途。
第二步:选择汇款方式中国银行提供了多种境内外币汇划方式,包括网银、手机银行、柜台汇款等。
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合适的方式进行汇款。
第三步:填写汇款信息根据所选择的汇款方式和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汇款信息。
具体包括:1. 选择汇款币种和金额;2. 填写汇款人和收款人的基本信息;3. 填写汇款用途;4. 填写汇款的手续费和附加费用等。
第四步:进行身份认证在进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前,汇款人需要进行身份认证。
可以选择密码认证、短信认证、数字证书认证等。
身份认证完成后,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五步:确认汇款信息确认所填写的汇款信息是否准确无误,防止出现错误导致资金无法成功到达收款方账户。
第六步:支付手续费在进行汇款操作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用,这些费用将在操作完成后从汇款人账户中自动扣除。
第七步:确定交易结果完成汇款操作后,可以通过网银、手机银行或柜台询问交易结果。
成功完成的汇款将及时到达收款方账户,失败的汇款将原路返回汇款人账户。
总之,中国银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流程是比较简单且方便的,用户只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选择合适的汇款方式,填写准确的汇款信息,缴纳手续费用,即可完成境内外币汇划。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3.15•【文号】汇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5〕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进行了修订。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外债和境外放款宏观审慎管理。
跨国公司可根据宏观审慎原则,集中境内成员企业外债额度和(或)境外放款额度,并在集中额度的规模内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开展借用外债业务和(或)境外放款业务。
二、大幅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
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简称所在地外汇局)向主办企业出具备案通知书时,根据经备案集中的额度为其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和(或)境外放款登记,主办企业无需分币种、分债权人(或债务人)逐笔办理外债(或境外放款)登记;银行和企业无需报送36号文规定的3张手工报表。
三、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
跨国公司主办企业在办理国内资金主账户内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向合作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合作银行应按照展业原则进行真实合规性审核。
四、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主办企业应在取得跨国公司备案通知书后一年内开立国内资金主账户,并实际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相关业务,否则备案通知书自颁发满一年之日起失效。
跨国公司可在经外汇局备案后,停止办理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五、调整优化账户功能。
跨国公司以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确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一家境外成员企业开立NRA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
附件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在所在地银行(省级区域,下同)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内成员企业外汇资金,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第三条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在所在地银行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集中运营管理境外成员企业资金及从其他境外机构借入的外债资金。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以及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境外资金往来自由。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内资金不占用企业外债指标,但应按规定办理外债登记。
第四条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可在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额度内境内运用;在占用短期外债余额指标的前提下,可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存款中超过50%的部分境内运用。
上述存款可在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10%比例范围内结售汇,相关头寸纳入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
第五条跨国公司试行借用外债比例自律管理,可在满足规定条件下,遵循商业惯例自行借用外债(操作规程见附1,预警机制见附2)。
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净融入资金不得超过外债总规模。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从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净融出资金不得超过对外放款总规模。
第六条跨国公司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同时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也可以选择开立其中任何一个账户。
同时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外债、对外放款融出入资金应经由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办理;仅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或仅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外债、对外放款通过该账户办理。
跨国公司、银行应做好额度控制,确保任一时点外债、对外放款融出入资金不超过规定额度。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为近三年执行外汇管理规定年度考核B(含)类及以上的银行。
主办企业原则上选择不超过3家境内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作为办理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依据本规定对相关账户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
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在线考试题库(单选、判断)八
银行外汇从业人员在线考试题库(单选、判断)八单项选择题1. 银行在填报《结售汇综合头寸日报表》,将非美元折算美元时,应使用实时交易汇率。
对于使用实时交易汇率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 )进行统计。
(1.0)A、一日一价B、一旬一价C、一月一价D、一年一价2. 以下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是( ) (1.0)A、由于汇路原因引起的跨境收支B、非银行机构和个人的外币现钞存取款C、因交易被撤销而支出或收到的原涉外收付款D、银行自身及银行之间的跨境收支3. 特许机构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应加强水单管理,兑换水单应妥善保管,须登记领用或发放的情况,不得转让、出售,使用过的水单保存( )备查,相关电子记录长期保存。
(1.0)A、1年B、2年C、3年4. 银行自身结售汇业务的相关单证应留存( )是合理的。
(1.0)A、2年B、3年C、4年D、5年5. 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信息变更应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20个工作日以( ) 颁发日期为准。
(1.0)A、金融许可证B、营业执照C、组织机构代码证D、银监局批复6.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金融机构,外汇局可处以( )的人民币罚款。
(1.0)A、1%-3%B、3万元以下C、5万元以下D、30万元以下7. 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 )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1.0)A、6个月B、1年D、3年8. 国际结算是指通过( )收付对国际间的( )关系进行清偿的行为:( )。
(1.0)A、货币、债权债务B、资金、债权债务C、货币、权利义务D、资金、权利义务9. 个人通过因私购汇系统办理因公出国购汇的交易主体为( ) 。
(1.0)A、居民个人B、相应机构C、旅行社D、非居民10.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时,自需性结售汇和代客业务( )。
(1.0)A、必须分开B、可以混淆C、没有明确规定C、允许持有代理行的结售汇头寸11. 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发生故障时,外汇指定银行应严格按照( )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对公境内外汇同名账户划转流程
对公境内外汇同名账户划转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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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流程
中国银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流程中国银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境内外币汇划服务是其重要业务之一、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中国银行境内外币汇划的操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境内外币汇划之前,需要办理汇款手续。
对于个人客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2.个人账户:汇款需要使用个人银行账户,因此需要先开立个人银行账户。
3.汇款申请表:填写详细的汇款信息,包括汇款金额、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等。
对于企业客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2.公司营业执照:提供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账号:汇款需要使用企业账户,因此需要先开立企业账户。
4.汇款申请表:填写详细的汇款信息,包括汇款金额、收款人名称、收款人账号等。
二、操作流程1.登录银行网上银行或前往柜台个人客户可以选择登录银行的网上银行平台进行境内外币汇划操作,也可以前往柜台办理。
企业客户只能前往柜台办理。
2.核对信息3.填写汇款申请表根据银行提供的汇款申请表,填写汇款人姓名、账号、汇款币种、汇款金额等详细信息。
对于国际汇款,还需要填写收款人的姓名、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行等信息。
4.缴费根据银行规定的费率,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境内汇款一般不收手续费,而境外汇款的手续费一般是按照汇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可以选择直接从您的银行账户中扣除手续费,也可以选择现金支付。
5.签署汇款指示在确认信息无误后,您需要签署汇款指示。
如果选择在网上银行操作,可以使用电子签名;如果在柜台办理,则需要在指定位置签名。
6.收据完成所有手续后,银行将给您提供一份汇款申请表和收据作为凭证,确认您的汇款交易已经办理完成。
请妥善保管这些凭证,以备日后查询或投诉之用。
7.汇款到账根据汇款金额和目的地的不同,汇款到账的时间也会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境内汇款当天可以到账,而境外汇款可能需要3-5个工作日甚至更长时间。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模版
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促进资本流动和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为相关各方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国内外汇账户的定义和区别1. 国内外汇账户的定义国内外汇账户是指在国内境内开立的以外汇计价的账户,用于处理涉及外汇收支的金融交易。
境内外汇账户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2. 国内外汇账户的区别国内外汇账户与国际收支和外汇理财账户是境内外汇账户的两个主要类型。
国际收支账户用于处理国际收支交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收益等。
外汇理财账户则用于个人和机构进行外汇投资和理财活动。
三、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1. 合规管理原则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账户的合规运作。
相关机构和个人应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得违规操作。
2. 风险防控原则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应注重风险防控,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相关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
3. 便利服务原则境内外汇账户管理应提供便利的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本流动。
相关机构应优化开户和结算流程,提供高效的客户服务,并支持电子化、在线化操作。
四、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主要内容1. 开户申请和认证开设境内外汇账户需要提交开户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开户申请须经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并遵守相关规定。
2. 资金汇入和汇出境内外汇账户可以进行资金汇入和汇出,但需要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
资金汇入和汇出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且在一定额度范围内进行。
3. 账户余额管理账户余额管理是境内外汇账户管理的重要方面。
账户余额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得出现透支或超出限额的情况。
相关机构应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账户余额的合理使用。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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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开展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货物贸易轧差净额 结算。
在跨境环节原则进行国际收支申报,轧差净额 结算后的涉外收付款数据,根据全收全支原则 通过银行逐笔还原申报。
试点企业办理等值3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外汇 支出,可于支付之日起180天内向经办银行提 交符合规定的税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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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内部外汇资金池业务(多对多)。
企业集团内部多家成员企业,通过一家委托银行 ,在多家企业之间调剂外汇资金余缺,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
受托银行将资金池业务方案报分局一次性审批后 ,此后具体资金运营、划拨无需外汇局逐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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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点:
降低了境内企业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门 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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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原则与出发点: 进一步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更好服务企业
外汇需求,简化操作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主要业务: 两家企业间相互拆借外汇资金(1对1)。 企业集团内部外汇资金池业务(多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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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企业间相互拆借外汇资金(1对1)。
一家企业通过银行(或财务公司)向另外一家企 业拆放外汇资金,参照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无需外汇 局核准。
外债额度=投注差+地区指标内核定的短期外债额度
境外放款额度=境内成员企业所有者权益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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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
资本金结汇按照现行规定办理,返回原资本金 账户结汇。
允许外债在主账户内结汇。
国内外汇贷款不得结汇。
允许境内成员公司购汇偿还已经使用的境内外 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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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所有者权益的20%放款。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相关问答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相关问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汇发[2014]23号,以下简称《规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
就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及相关问答整理如下:一、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的目标是什么?答:深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的目标,一是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便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跨国公司总部经济发展,为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条件。
二是进一步简政放权。
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资本项目可兑换体制和机制。
促进企业和银行业务创新,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降低外汇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和银行国际竞争力,不断释放改革红利。
四是综合监管加强风险防控。
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健全跨境资本双向有序流动机制,加强数据申报与监测分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据了解,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自2012年底开始试点,此次深化改革试点有什么考虑?答:为加大对跨境贸易投资的金融支持,2012年12月1日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12个省市开展了三批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参与试点企业73家(包括2247个境内外成员单位),12家中外资银行成为试点合作银行。
试点充分尊重市场需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大幅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实体经济受益显著。
如北京地区1年累计为试点企业带来上亿元人民币综合收益。
二是进一步优化“总部经济”政策环境,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试点过程中,有的跨国公司将中国区财务管理中心提升为亚太区财务管理中心,有的在中国设立了全球区域结算中心。
三是提升银行国际竞争力。
通过为跨国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创新服务,有的试点银行稳步增加市场份额,实现银企互利共赢。
6.18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6.18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6.18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主要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97〕汇管函字第250号)。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15〕19号)。
7.其他相关法规。
审核材料一、向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出(参与境内直接投资相关的竞标业务适用)1.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2.证明该笔资金划出用于保证用途的真实合法材料。
二、向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划出(外资投资性公司以境内外汇对子公司出资或收购境内企业中方股权业务适用)1.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准确表述资金划出原因和用途、划出和接收主体信息、划出和划入行名称及账号信息、划出资金金额和币种等重要信息)。
2.证明该笔资金划出用于境内出资用途的真实性证明材料(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应收取相应批准或备案文件)。
审核原则1.银行应审核划转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
2.划出行应于资金划转后,及时完成境内原币划转的国际收支申报,并于划出后关注该笔资金划转结果;若划转错误的,应待资金退回后重新划出,并同时按照规定调整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3.划入行应于资金划入时确认划入资金是否符合账户收入范围,并与开户主体核对该笔资金交易的划出信息以确认交易准确性;对不符合账户收入范围及境内划转规定,或经核实划转错误的,划入行应将资金原路汇回。
同名同性质划转报基础
同名同性质划转报基础
同名账户划转资金
对境内同一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涉及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收
付(定期转活期等外汇存款期限转换业务或外汇局另有规定除外)的行内和跨行外汇同名划转业务,客户可不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及《境内收入申报单》,但境内银行应报送相关信息。
即对收付款账户任何一方涉及资本项目账户的外汇同名划转业务,客户可不填写境内收付凭证,但境内银行应报送相关数据。
其中,付款银行应将基础信息和管理信息报送外汇局,交易性质申报在“909010同名账户资金
转出”项下;收款银行应报送境内外汇收入基础信息。
而对于境内同一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间或与个人外汇储蓄
账户间等收付款双方均不是资本项目账户的外汇同名划转、资本项目外汇账户间的资金存款期限转换等业务,客户可不填写境内收付凭证,境内银行也无需报送相关数据。
境内同一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国际资金主账户和国内资金
主账户行内和跨行外汇同名划转业务,客户可不填写《境内汇款申请书》及《境内收入申报单》,但境内银行应报送相关数据。
其中,付款银行应将基础信息和管理信息报送外汇局,收款银行应报送境内收入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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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
金划转介绍
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介绍
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使用中有时会遇到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对于这种划转很多企业和经办银行都拿不准应不应该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其实根据《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但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调整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相关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启用境内银行涉外收付凭证及明确有关数据报送要求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的通知》关于资金划转要求报送有关数据.
参考上述规定,对于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之间的境内资金划转应按如下要求填写交易编码: 一是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款时,应区分资金性质分别申报为:822990(借入外债)、821990(对外放款归还)、322041(利息支付);
二是当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向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划款时,应区分资金性质分别申报为:822990(偿还外债)、821990(对外放款)、322041(利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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