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立法权机关有哪些
立法主体及立法权限
功能说:立法主体就是有权参与或实际参与 立法活动的机关,组织和人员的统称。
表明:1、不仅国家机关可以成为立法主体,各种有权参与或事实上参与立法的机构、组织 和个人都可以。 2、并非所有参与者都是重要的或是主要的立法主体。
立法主体的范围和种类
范围:(1)议会2、行使立法权或参与立法的政府3、解释法律和法规、创制判例法、监督 议会立法和其他主体立法的司法机关4、对立法起实际作用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政党及 其他社会团体5、作为主权享有者因而享有立法权如复决权的整体意义上的人民或公民 6、作为立法者的个人
2、立法机关是最主要的行使立法职能的国家机关。 但不是唯一的。他是以立法为最主要标志、最主要职能 甚至是唯一职能的立法主体。
3、立法机关是由代表组成的主要采取议事形式进 行活动的国家机关。主要以举行会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 职能,作出最终决策。即代表制。
4、立法机关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律的国家机关。 是在法的渊源体系中属于法律的范畴,是高级别的法。 区别与法规和规章。
分类:四类1、作为立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议 会、政府和司法机关。这类立法主体是主要的、正式的立 法主体,担负直接、广泛、具体的立法工作。
2、作为立法主体的其他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政 党、压力集团或利益集团、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颇具影响力 的公民社团。对立法起引导、支配、控制、制约以及其他 作用。更多的在幕后,策划和决策的环节上。
• 与默示立法权相比,明示立法权是更主要的立法权。中国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范围, 首先和主要应当采用明示的方式来规定
• 默示立法权即可以从宪法、法律的条文中引申出 来的,或宪法、法律的条文精神中包含着的立法 权。
• 因默示的方法有别而有不同的形式,主要有:
1、以富有弹性的方式笼统规定立法主体有某种职 权
在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在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在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在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
A.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答案解析】试题分析: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地方人大只能制定地方性的法规,不能制定法律。
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可以制定法律,有立法权。
答案是B。
考点:本题考查人大的职权。
第9课第一框 科学立法 授课课件
当堂训练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 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依法立法
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法,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居住证暂行条例》施行,让两亿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扎根”……法治向 体前现推我进国社,人会民主有义更国家多性获质得,顺感应。时大代气发污展染要防求治,推法动、国企家发业展所进得步税,保法障、人促民进各科项技权成利。 果转化法等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法律得到及时修订……经济社会运行更有 保障。
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他法律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为母法,其他法律为子法。
一.是什么
(二)科学立法的内涵: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
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1.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 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科学立法
课堂小结
内涵 是什么
表现
怎么办:措施
顺应时代要求 符合国情和实际 遵循立法规律 坚持依法立法 坚持发扬民主 坚持权责统一
为什么:意义 国家治理现代化
知识归纳
知识问题化:如何推进科学立法(如何提高立法质量)
原则(3要求)+ 推进科学立法(3措施)
1.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
结合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立法方面的成就,谈谈你对科学立法内涵的理解。
我国的立法权机关包括哪些
我国的⽴法权机关包括哪些⽴法机关是法律界的最⾼权⼒机构,⽴法机关主要是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做出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以为了使我国能够有法可依,⽴法机关的结构是较为复杂的,⽴法机关的权⼒⼤,责任也⼤。
那么我国的⽴法权机关包括哪些?下⾯就让店铺⼩编为⼤家详细的讲解吧。
我国的⽴法权机关有哪些1、国家权⼒机关系统(⼈⼤和⼈⼤常委会)的:全国、省、⾃治区、直辖市、较⼤的市的⼈⼤及常委会,⾃治州、⾃治县的⼈⼤。
2、国家⾏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审计署、具有⾏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治区、直辖市和较⼤的市的⼈民政府。
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法权。
由此可见,凡是⽴法机关都有⽴法权,享有⽴法权的机关不⼀定都是⽴法机关。
《⽴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民代表⼤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民代表⼤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第六⼗五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政法规。
”第七⼗⼆条规定:“省、⾃治区、直辖市的⼈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性法规。
较⼤的市的⼈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政法规和本省、⾃治区的地⽅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性法规,报省、⾃治区的⼈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
本法所称较⼤的市是指省、⾃治区的⼈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的市。
”第七⼗五条规定:“民族⾃治地⽅的⼈民代表⼤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化的特点,制定⾃治条例和单⾏条例。
⾃治区的⾃治条例和单⾏条例,报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效。
⾃治州、⾃治县的⾃治条例和单⾏条例,报省、⾃治区、直辖市的⼈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效。
科学立法(教学设计)高一政治下学期议题式教学模范课件+教学设计+课时训练(统编版必修3)
9.1科学立法教学学设计【教学目标】1.理解科学立法的基本内涵;2.理解科学立法的原则;3.理解怎样坚持科学立法。
【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通过学习,知道我国法律制定的严谨性,认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科学精神:明白法律制定的流程,知道立法的科学立法为依法治国奠定基础。
3、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在科学的法律体系下健康成长。
4、公共参与:通过相关资料和所学知识,对科学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
【教学重点】科学立法的内涵;科学立法的标准;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教学难点】推进科学立法的要求【教学方法】合作探究法与讲授分析法相结合【教学过程】导入新课:漫画导入学生思考: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妇女权益却经常得不到保障,怎么办?教师: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新课讲授:出示课题和目录——科学立法总议题:如何通过科学立法保障妇女权益?议题1:什么是科学立法?——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中体会议题2:怎样推进科学立法?——从如何更科学地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中分析?第一幕:科学立法的内涵议题一:什么是科学立法?——从《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中体会议学情境一:观看视频《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近30年来,有力促进了妇女权益保障水平的提高,推动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诸如生育政策调整后的就业性别歧视加剧、农村妇女财产权益保障有待加强等,需要法律及时回应。
因此,本次修法既是为了及时回应时代要求,立足我国国情,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也是为了将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的具体规定,以促进我国妇女的全面发展和对各项人权的全面享有。
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中分析我国在立法过程中有哪些具体要求?学生讨论回答: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
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什么是决定权?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
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
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
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2.确定重大事项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重大事项的内容是不确定的,它因时间、地点的变化而不同。
因而,确定重大事项,不仅要看事项本身的重要程度,还要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而且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
(2)全局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关系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
(3)可行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从该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
(4)群众性原则,即该事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等。
最新立法法释义第二章法律
最新立法法释义第二章法律立法权限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界限范围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最新立法法释义第二章法律,希望大家喜欢!最新立法法释义第二章法律第二章法律第一节立法权限立法权限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的界限范围。
如何科学、合理地配置立法权限,事关能否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能否保证行政机关充分和有效地行使职权,能否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大局,也是立法法制定过程中所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我国现行宪法总结建国以来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作了基本的界定,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体制,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以全国人大及其会为核心的分层次立法体制。
在这个分层次的立法体制中,立法权限的划分实际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立法权限的划分;二是中央和地方立法权限的划分。
但由于宪法对立法权限只从大的方面作了规定,对全国人大及其会与国务院、中央与地方的立法事项没有作具体划分,经过20年的立法实践,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中央和地方在如何进一步划分各自的立法权限中已面临不少急需回答和解决的问题,各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已经比较清楚。
因此,以宪法为依据,在立法法中对立法权限作进一步的明确,十分必要,也是有条件的。
由于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及其会在国家立法体制中处于核心地位,划分立法权限时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如何科学界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权限范围,以及哪些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法律。
又由于全国人大及其会在必要时可以将自己的立法权授予其他国家机关,因而授权立法就成为划分立法权限时需予同时解决的问题。
本节规定的就是上述三项内容,即:全国人大及其会的立法权限;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授权立法制度。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
大 会及其 常委会 ,在 不与 宪法 、 法
一 法规相抵 触 的前提 下 , 律 、行政口 辛贤龙 可
第 二 , 法权 只 有 一 个 , 不 立 并 等 于说 从 事立 法 活 动 的 机 关 也 只 能是 一个 , 法工 作 可 以 由不 同的 立 国家机 关 承担 。也 不 能反 过来 说 , 从 事立 法 的机关 都握有 立法 权 。 这 就 好 比农村 的土地 归集 体所 有 , 但
全 国人 大及 其 常 委 会 , 同时 , 要 也
明确 , 法权不 等 同于立法 机关 。 立 再 就 是 关 于 人 民代 表 大 会 的
民商 法 、 政 序 法等七 个 诉 法 律部 门 ;国务院共 制定 了现行 有 效 的行 政 法 规 6 2 ;地方 人 大及其 常委会 共 制定 了现 行 8件
在的。
( 作者 单位 : 山东省 滕州 市第 一 中学 )
硼
一
国人 大及 其 常委 会 行 使 国家 立 法
权 。可见 , 法权是 全 国人大 及其 立
常委会 的一项 专有权 力 。但是 , 国
务 院根 据宪法 和法律 , 可 以制定 也 行 政 法 规 ; 、 辖 市 的人 民代 表 省 直
部 分 。而县级 ( 不含 民族 自治县 )
人 镇) 人 … 民 表 会 童 溘 大及 其耙 监一 大则 没 一 极 常委会 、乡 ( 督 极
监 督 权 中 , 材 明 确 指 出 , 民代 教 人 表 大 会 有 监 督 “ 府 两 院 ” 作 的 一 工
权 力 。这 里 的“ 一府 两 院” “ ,一府 ” 就是 指政 府 , “ 院 ” 指人 民法 院和人 民检察 院 。 两 是 这里 的“ 两 院 ” 同 于西 方 国家 “ 院 制 ” 不 两 中的两 院 ( : 如 英 国的上议 院和下议 院 ,美 国的众议 院 和参议 院 等 )我 国的 “ 院 ” 司法 机关 , 西 方 国家 的 , 两 是 而 两 院是 立法 机关 。同 时 , 在我 国 , 只有县 级及 以
我国有哪些立法机关
我国有哪些立法机关?哪些机关享有立法权?[复制链接]•楼主字体大小: t T发表于 2012-04-28 20:04 |只看楼主导引:先对下面几个表述进行判断,检验你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情况。
1、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
2、凡是有立法权的机关都是立法机关。
3、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4、在行政机关中,只有国务院拥有立法权。
正确答案是:1对、2错、3错、4错。
如果你对这几句话没有判断正确,或者不知道正确的说法是什么,那么,你就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了解。
现有观点与结论:按照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正确的观点应该是:立法机关:《宪法》第五十八条和《立法法》第七条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由此可见,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都不是立法机关。
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高中政治必修三第9章第1节 科学立法(导学案)
9.1 科学立法导学案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杨晓建【预习案】一、科学立法(一)内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就是要尊重和体现(),不断提高法律的()。
(二)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1.():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2.():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3.():制定行政法规4.():制定部门规章5.():制定地方性法规6.():制定地方政府规章7.():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坚持科学立法的标准1.科学立法体现(),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
具体要求: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2.科学立法符合()。
具体要求:要立(),立(),完善(),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
3.立法必须遭循(),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
具体要求:要明确划分(),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四)怎么样坚持科学立法1.科学立法要做到()。
在我国,()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2.科学立法要()。
要健全(),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3.科学立法要()。
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
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讲授案】总议题: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议题一:科学立法巩固法治根基议题二: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议题三:公正司法守卫公平正义议题四:全民守法倡导社会新风议题一:科学立法巩固法治根基基础过关:科学立法知多少?结合预习,快速浏览教材,自行梳理:Ⅰ科学立法的内涵?Ⅱ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哪些?(提示:本问题比较简单,请同学们提前在教材上圈画知识点。
立法主体
立法主体一、立法主体的概念•立法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权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
•第一,立法主体实际上主要是国家机关。
•第二,有关国家机关只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才能成为某些立法的主体。
•第三,应当注意组成国家机关的个人和国家机关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第四,应当注意参与立法者和立法主体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二、立法主体与立法权•立法主体与立法权密切相联系,立法主体是立法权的载体,是立法权的行使者。
从广义上讲,立法权就是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权力。
但是,不同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立法权是不同的。
所以,应当结合有关立法主体享有的相应立法权来对其进行研究。
•1立法权是立法机关享有的相对独立的国家权力•2立法权是立法主体享有的最重要的国家权力•3立法权是立法主体享有的整体性的国家权力三、立法主体的范围和种类•当代世界各国的立法主体主要有:(1)具有代表性质的权力机关,即议会(2)具有管理性质的行政机关,即政府(3)具有创制判例性质的司法机关,即法院及法官(4)被国家机关授权或由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团体(5)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全民公决权或立法复决权的公民个人。
•根据我国《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主体只包括前两类。
我国立法机关及其权限一、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在立法中的地位和权限•(一)全国人大的地位和权限•全国人大的立法是中国的国家立法,在中国的立法体制中,具有最高兴、根本性、完整性和独立性•立法权:立宪、立法律权、立法监督权和其他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行政立法的主体有有哪些
行政立法的主体有有哪些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热门城市:淮北律师达州律师揭阳律师丹东律师长治律师鞍山律师安顺律师宿州律师大庆律师襄阳律师由我国法律统一明确行政立法的主体对适用法律统一甚至社会稳定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对立法主体进行规范,避免了法律的混乱现象,使得立法主体收到一定的制约。
那么,在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哪些呢?我国法律作出了确定的规定,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相关概念介绍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
注意:立法机关不等于立法主体.立法主体是指有权制定、认可、修改、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
包括专门行使立法权或主要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也包括制定宪法的制宪机关,还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国家机关以及制定地方法规的地方国家机关。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只要享有部分立法权限就是立法主体的观点是错误的。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二、我国行政立法主体包括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包括: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门;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一)国务院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的行政立法主体,享有较为完全的行政立法权。
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主要包括:1、依职权制定行政法规。
其形式一般为“条例”、“规定”、“办法”等。
2、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规,即行使委任立法权。
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
全国人大的决定权和立法权.什么是决定权?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
各国法律规定不一。
在我国,行使决定权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决定权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四类职权之一,是最能表现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特征的一种职权,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广泛性。
具有鲜明的法定性、人民性、权威性、强制性。
同时,能起到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三类职权、协助其他三类职权行使的作用。
2.确定重大事项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重大事项的内容是不确定的,它因时间、地点的变化而不同。
因而,确定重大事项,不仅要看事项本身的重要程度,还要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而且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
(2)全局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是关系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
(3)可行性原则,即确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从该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能够行得通。
(4)群众性原则,即该事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并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宪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等。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包括: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等。
法律课后题及答案
法律课后题及答案1.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C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B.国务院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中央委员会2.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由以下哪一比例以上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代表会议。
(D)A.1/2B.1/3C.1/4D.1/53. 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c)。
A.3年B.4年C.5年D.6年4.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下列那些机构的职务(ACD )。
A.国家行政机关B.人民团体C.审判机关D.检察机关5.下列国家机关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ABD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中央军委主席D.国务委员6.何某欲买房,张某欲卖房,两人协商过程中,张某坚持房价为25万元,何某坚持18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一日,何某见张某患病无力,迫使张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
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A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7.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江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别墅不能再眺望江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江景的房屋的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C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8.最集中反映民法本质特征的基本原则是( D )A.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B.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原则C.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原则D.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9.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它是公民下列哪项的资格( B )A.取得民事权利B.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C.从事民事活动D.享有民事权益10.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ACD )A.合同行为B.甲约乙赴宴行为C.遗嘱行为D.拾得遗失物归还失主行为11.甲去其表兄乙处借钱500元,言明5日归还,乙说,这钱你就不用还了,甲说一定要还。
后甲、乙因其他事发生纠纷,乙要求甲归还该500元,甲以乙已经表示赠与(不用还)为由拒绝,该500元?( B )A. 甲有理由拒绝偿还 B.甲没有理由拒绝偿还C.甲可以不偿还,但偿还以后也不能反悔D.甲偿还以后可以反悔12.亚昌委托亚辉将一卡车香烟运至广州,路途因亚辉急性阑尾炎而将此事委托给亚明,亚明开车到广州后,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有两箱香烟发霉变质,损失5000余元。
在我国,尽管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辨析题
我国立法权的辨析在我国,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立法权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本文将对我国立法权的辨析进行探讨。
下面是本店铺为大家精心编写的5篇《我国立法权的辨析》,供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立法权的辨析》篇1一、立法权的概念立法权是指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之一。
在我国,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
二、全国人大的立法权全国人大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立法权是其最重要的职权之一。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宪法、基本法律和其他重要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其主要职责之一是行使立法权。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可以制定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决议和决定,如立法解释、法律实施细则等。
四、立法权的辨析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立法权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
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立法权的辨析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例如:1. 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立法权和行政权是两个不同的国家权力,但是它们之间也有着密切的联系。
立法权负责制定法律,而行政权负责执行法律。
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是保证国家法制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
2. 立法权的集中和分散。
立法权的集中和分散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在一些国家,立法权集中于一院制议会;而在另一些国家,立法权则分散于两院制议会或多院制议会。
我国采取了一院制议会的形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中行使立法权。
3. 立法权的民主和效率。
立法权的民主和效率是两个重要的标准。
民主的立法权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而高效的立法权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
授权立法权
第四节授权立法权授权立法是自19世纪30年代由英国开始,伴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政府职能的扩张,20世纪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发展的一种立法形式。
发展到今天,授权立法已成为西方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授权立法权不仅在理论上获得了普遍的认可, 而且业已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这里仅以我国授权立法权行使为考察对象。
一、授权立法权行使的类型①建国五十多年来,授权立法种类繁多,为便于把握和理解,我们根据授权的主体(即授与其他机关以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来作一下简单的归类.(一)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其常设机构,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处理一些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事宜.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有以下几种:1、全国人大对其常委会的授权。
我国1954年宪法只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享有立法权,“全国人大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而对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未作规定,只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解释法律、制定法令及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的职权等权力。
其后的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仍沿用这些规定。
在1982年宪法实施以前,人大常委会在宪法规定没有立法权的情况下,全国人大曾三次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
第一次授权是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第二次授权是在1959年,全国人大根据法制建设的需要,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制定的部分法律进行修订。
第三次授权发生于l 981年,为使我国民事审判活动能够有法可依,全国人大再次授权,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和公布民事诉讼法(试行),依据该项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制定了民事诉讼法(试行)并于1 982年正式公布实施②。
2、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务院的三次特别授权。
授权立法的客观需要并未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取得而消失。
在我国立法实践中,授权行政机关立法仍然存在。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为法律而不能制定为法规或者命令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为法律而不能制定为法规或者命令(一)规范性文件与立法性文件的区别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全国人大;国务院及下属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政府;省会、经济特区的人大和政府;民族自治州的人大和政府。
上述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为执行上位法的规定事项或履行管理职责需要制定具体措施,且遵循相关立法程序的,视为制定法律的行为;除上述机关外,无立法权限的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措施或虽有立法权,但未遵循立法程序制定行政措施的,一般视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二)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性文件的区别规范性文件与政策性文件均不属于我国法律的范畴。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外的文件总称;政策性文件则是由国家领导机关为达到奋斗目标制定的、一定时期内应完成的任务和所遵循的行动原则的文件。
两者区别主要在于: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方式上,一般采取了法律章节条款的体例,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满足一定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可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政策性文件在内容上大多比较原则,一般不具有法的严格条文的形式,因不是立法行为,故其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实践中,一般还需要转化为法律来对外实施。
(三)规范性文件与其他行政管理类公文的区别实践中,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行政管理类公文在形式载体上并无不同,两者均被编以文号,冠以发文机关名称,并都被形象地称为“红头文件”,故常被混为一谈。
但事实上,两者存在巨大的差别,如不注意甄别,将导致行政效率的降低。
根据行政行为是否可以反复适用、调整对象是否特定,可将行政行为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规范性文件从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其制定需遵循较为严格和复杂的程序,以《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为例,规范性文件制定一般须经历公布制定主体、立项审查或编制年度计划、听证、法制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和备案等程序。
而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类公文一般发生在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和一些内部行政的场合,如执法检查通知、工作计划、人事任免和整改命令等,一般仅需遵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即可。
初中毕业道德与法治总复习精讲 第一篇 考点梳理 固本夯基 八年级下册 第三单元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考点 1: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P79)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地位。
(P79~80)(2020 孝感 5B,宜昌 11,武汉 13)
分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021 宜昌 9C)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4)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每届任期相同。
※2.国家主席有哪些职权?(P83~84)
职权
具体内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公布法
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 律、发布
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情境链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 命令
考点 4:国家监察机关 1.监察委员会的性质、监察范围、组成及领导体制。(P90~91) (1)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监察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
察全面覆盖。 (3)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4)领导体制: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 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 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 监察委员会的关系)
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军事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海事法院
……
(3)基本职权: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 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 守宪法和法律。
※2.人民法院行使职权的要求及作用。(P95) (1)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 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2020 武汉 25A) (2)作用: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 正义。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全高国决职权定人权民代表大会的最高监督权。通过属利于最
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属于人大代表的审议权
人大代表通过《报告》属于人大代表的表决权
人民
民主 选举
人大代表
组成
法律地位 产生和任期 权利 义务
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 (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大
性质 地位 职权 常设机关
判断正误
内容
判断
1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政府) 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审判机关(法院)
检察机关(检察院)
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部分议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 府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 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
报告
院工作报告》。
探究二
为什么“一府两院”要向全国人大做报告?它与 其他国家机构是什么关系?
2.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二次会议决定:确认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
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的决定。
最高任免权
3案.)十》三、届《全中国华人人大民一共次和会国议宪表法决修通改过(《草中最案华高)人立》民法的共权决和定国。监察法(草
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最高决定权
①决定权 ②审议权 ③表决权 ④提案权
A.①③ B.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难点剖析: 不要混淆,注意设问主体
人
民
人
材来工自料作代表大会:报全在 告国各》20。地1立决任9的年法定免人第权权权大十代三表届审全表审提议国决议案并人权权权通大过二了次《会大代表的政议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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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我国的立法权机关有哪些立法机关是法律界的最高权力机构,立法机关主要是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做出相适应的法律规定,以为了使我国能够有法可依,立法机关的结构是较为复杂的,立法机关的权力大,责任也大。
那么我国的立法权机关包括哪些?下面就让赢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我国的立法权机关有哪些《立法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第六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本法所称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包括:1、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
2、国家行政机关系统(政府及政府下设机构)的: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除此之外,其他国家机关都不享有立法权。
由此可见,凡是立法机关都有立法权,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不一定都是立法机关。
这些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享有的权限大小不同,所立法律法规名称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也不同。
具体如下: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立法类别立法名称效力高低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修改基本法律××法宪法最高(1级)基本法律(2级)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外的其他法律××法3级国务院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暂行条例、暂行规定4级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条例、规定、实施办法、规则5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条例2级(特殊法)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6级较大的市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7级国务院各部委、央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务院直属机构部门规章规定、办法6级进一步的讨论:关于立法机关和立法权的讨论似乎到此结束,实则不然。
立法权与立法机关的内在一致性问题细心的人会发现一个问题:享有立法权的机关范围要大于立法机关,也就是说,有很多享有立法权的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为什么享有立法权,而不能称为立法机关?可能有三种解释:1、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完全自主的立法权,其他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必须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或者根据授权,属于从属性的不完全的立法活动,所以,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可以称为立法机关。
2、各级政府的是行政机关、执行机关,地方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他们的主要职责都不是立法,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立法。
所以,只有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才能称为立法机关。
3、只有制定“法律”的机关才能叫做立法机关,那些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的国家机关只享有一定的立法权,而不能称为立法机关。
三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是,也都存在明显不足。
第一种观点最具有说服力。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那就是没有看到我国立法的实际情况。
在我国,由于大多数法律都规定的比较宽泛,缺少操作性,所以,绝大多数法律都需要国务院及其部委制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再加上中国地区差异较大,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享有了较多的权力,可以制定较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最终的结果就是,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国务院和地方分享了更多的立法权限,甚至出现了没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法律就无法得到贯彻落实的情况。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我国的立法权机关应该包含哪些。
我国的立法机关较多,但每一类型机关都有与之相匹配的立法权力,不能超过其立法的范围,只能在其范围内进行相关的立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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