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
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 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 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 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1)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根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 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根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每千克或者每克拉0.5~20 元
每吨2~30元 每吨0.4~60元 每吨0.4~30元 每吨10~60元 每吨2~10元
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税额确定
(1)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 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 (金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2) 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 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金 额)代扣代缴资源税。
三、资源税的税率
税目 一、原油 二、天然气 三、煤炭
四、其他非金属 矿原矿
普通非金属矿原矿 贵重非金属矿原矿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六、有色金属矿 原矿 七、盐
稀土矿 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 固体盐 液体盐
税率 销售额的6%~10% 销售额的6%~10% 销售额的2%~10%
每吨或者每立方米0.5~20 元
(5) 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是指纳税人 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要 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最终入炉冶炼的金属 矿石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铬矿石、铜矿石、 铝土矿石等。 2. 盐 (1) 固体盐:是指用海、湖水或地下湖水晒制和加工 出来呈现固体颗粒状态的盐。具体包括海盐原盐、湖 盐原盐和井矿盐。 (2) 液体盐:俗称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 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纳税人 在开采主矿产品的过程中伴采的其他应税矿产品,凡 未单独规定适用税额的,一律按主矿产品或视同主矿 产品税目征收资源税。
资源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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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4. 销售额的扣减 • 纳税人以自采未税产品和外购已税产品混合销售或混合加工为应税产
1)静态测量和动态测量 2)直接测量与间接测量 3)模拟式测量和数字式测量 4)接触式测量和非接触式测量 5)在线测量和离线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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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检测的基本概念
• 2. 测量误差 在检测过程中,被测对象、检测系统、检测方法和检测人员都
会受到各种因索的影响。而且,对被测量的转换有时也会改变被测对 象原有的状态信息,这就造成了检测结果(测量值)与真值之间存在 一定的差值,这个差值就称为测量误差。
• 四、税率
• 资源税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征收, 因此税率形式有比例税率和定 额税率两种。资源税税目税率表如表15. 2.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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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 由于资源税同时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征税方式, 其计税依据 也相应分为计税销售额和计税销售数量, 计税销售额或计税销售数量 包括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 资源一般是指自然界存在的所有天然物质财富, 包括地上资源、地下 资源、空间资源。从内容看, 资源包括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 、动物资源、植物资源、海洋资源、太阳能资源、空气资源等。
• 二、资源税的特点
• 1. 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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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 自然资源是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天然来源, 它包括的范围很广, 如矿 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等。考虑到我国资源开采的 实际情况, 现行资源税只对矿产品和盐征税, 其征收面虽然远不及增值 税, 但其独特的调节作用是其他任何经济杠杆所不能取代的。目前对 水资源的开征正在试点进行。
第七章 资源税
1、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能促使用地单位 用地时精打细算,达到合理使用土地、提 高土地使用的效益。 2、可以调节土地的级差收益。 3、对不同地区及同一地区的不同地段采取 高低不同的税额,可以促进土地使用者加 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在平等的条 件下展开竞争。
34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区别(重点)
(六) 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1)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地主管税 务机关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应向收购地缴纳。 (2)纳税期限P289、 1、六种: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 六种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 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于次月1日—10日内申报纳 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本节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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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耕地占用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定额税率、免税3个、减税3个、 征收管理
31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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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城市和县城占用国家和集体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二、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意义 要点: 中国土地的现状是,人多地少,但由 于长期对土地采用无偿划拨、无限期使用 的方式 ,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例
16
【例-选择题】某矿山本月生产锰矿石1200 吨,销售锰矿石1600吨,自用300吨用于连 续生产,本月应纳资源税的计税数量为 ( )吨 A 1200 B 1500 C 1600 D 1900 【答案】D Nhomakorabea17
(四)、资源税的税收优惠(重点)*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 征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 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 减税或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税务会计》第6章 资源税会计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一)从量计征资源税的计算
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黏土、砂石,按照便利征管原则, 资源税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从量计征资源税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资源税=应税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定额税率) 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单位税额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 的自用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 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2 200 000×(1+8%)÷(1-6%))=2 527 660(元) 应交资源税=2 527 660×6%=151 660(元)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2.原矿销售额与选矿销售额的换算与折算
销售额的换算比、折算率一般上应通过原矿售价、选矿售价和选矿比计 算(市场法),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率计算(成本法) 。 (1)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税目,如果销售选矿,在计算应纳资源税时,应将选 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
=7 910 000÷(1+13%)×3.1×7.5%=1 627 500(元) 合计应交资源税=1 050 000+1 627 500=2 677 500(元)
二、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例6-5】某省规定煤炭资源税税率6%。该省天原煤矿12月销售自 产原煤1万吨,每吨不含税价格700元;用自采原煤连续加工成洗选 煤500吨,当月销售300吨,每吨不含税价格900元,洗选煤折算率为 75%。应交资源税计算如下。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其确认 (二)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认 3.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
第七章 资源税 《税法》课程PPT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
(2)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税
计税 依据
(1)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以销售量为计税依据 (3)计税依据确定的其他规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① 计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 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视同销售为无销售额的,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 均价,或组成计税价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分析
不正确。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规定,纳税人的减免税项目,应 当单独核算计税数量或计税销售额;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 供计税数量和计税销售额的,不予减免税,主管税务机关无权 核定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二) 税额 计算
计税 方法
从价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
一 )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免税
税
收
优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
惠
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
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9
二、资源税税收优惠及税额计算
(3)进口的应税产品不征资源税,出口应税产品不
第七章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课税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确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 (一)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 课税数量; (二)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 课税数量。
【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资源税暂行条例有关课税数量规定 的有( )。(1997年) A.纳税人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开采数量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生产数量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 量 D.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 量 【例题】某油田某月开采原油12.5万吨,其中已销售10万 吨,自用0.5万吨,尚待销售2万吨。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 为每吨12元,其当月应纳的资源税为( )。(1998年) A.120万元 B.126万元 C.144万元 D.150万元 (10万+0.5万)×12=126万元
【例题】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生产 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 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吨,取得 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2000 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6)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190万元。支付购 原材料运输费2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 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
第四节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国家税收之资源税概述
国家税收之资源税概述引言资源税是国家税收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资源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资源供求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国家税收之资源税进行概述,讨论资源税的定义、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资源税的定义资源税是指国家对矿产资源、能源资源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资源税的征收主体为国家税务机关,征收对象为从事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企业、个人等。
通过资源税的征收,国家可以有效地管理和调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发展。
资源税的征收标准资源税的征收标准是根据资源的种类和数量来确定的。
不同的资源有不同的征收标准,通常以资源的产量、销售额或利润等为计税依据。
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在制定时需要综合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开采成本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以确保资源税的公平与合理性。
资源税的征收程序资源税的征收程序包括纳税申报、审批、缴纳等环节。
在资源开发利用者取得资源收入后,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将对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申报的内容计算应纳资源税的额度。
纳税人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将应缴纳的资源税及时缴纳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完成资源税的征收程序。
资源税的用途资源税的主要用途是用于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资源税征收所得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支持资源型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各地区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加工转化。
2.资源税的一部分可以用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开发,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3.资源税的一部分还可以用于改善民生,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投入。
资源税的现状与发展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存在一些问题和亟待解决的挑战。
首先,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不够科学和合理,无法充分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和开采成本。
第9章 资源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三)税率
4. 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 蒙古为11.5%、四川为9.5%、山东为7.5%。中 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7%。
5.钨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5%。 6.钼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1%。 7.其余的资源税应税产品适用税目税率
见表9-1。 8. 资源税扣缴义务人适用的税额(率)
标准规定。
则自用的这部分应税产品,按纳税人对外销售应
税产品的平均价格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3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应税产品直接出口的,按其离 岸价格(不含增值税)计算销售额征收资源税。
第三节 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 煤炭计税销售额时,纳税人原煤及洗选煤销售额中 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伴随运销产生的装 卸、仓储、港杂等费用的扣减,按照《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煤炭资源税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5〕70号)的规定执行。扣减的凭据包 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期限 四、纳税地点
6.非金属矿。 7.海盐。 8.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
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 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 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二)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 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河北省 包括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非金属矿
23
24
海盐
表9-1
《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
石墨 硅藻土 高岭土 萤石 石灰石 硫铁矿 磷矿 氯化钾 硫酸钾 井矿盐 湖盐
第六章 资源税
本章重点与难点重点掌握资源税的纳税人、税目、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是明确计税的资源产品应为初级产品,以及准确确定计税依据。
同时应注意:应征资源税的产品,销售时也应征收增值税,两税的主要区别是,资源税是对初级矿产品征收,进入流通环节后不再计征资源税;而增值税是对销售的任何矿产品征收,不论是初级矿产品还是精加工矿产品,计征增值税时精加工矿产品也不需要还原成原矿产品,并且销售一次征收一次,具有多次征收的特点。
一、资源税概念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以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因自然资源和开采条件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对其他自然资源暂不征收资源税。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二、资源税特点1.征税范围较窄2.具有受益税性质3.级差调节原则4.从量定额征收5.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6.实行源泉课征不论采掘或生产单位是否属于独立核算,资源税均规定在采掘或生产地源泉控制征收。
这与其他税种由独立核算的单位统一缴纳不同。
三、资源税的作用1.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资源2.有利于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形成开采企业间的公平竞争环境3.有利于促进分配格局的调整,保证国家财政收入4.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5.资源税是增值税和所得税调节作用的有力补充一、纳税义务人(一)基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其中,“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其他单位和其他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人员。
(二)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第5章 资源税《税法》PPT课件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 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 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 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 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 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一、计税依据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 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关于精矿销售额的规定
➢ 轻稀土精矿按折一定比例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 售额。
➢ 离子型稀土矿按折92%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钨精矿按折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钼精矿按折45%钼金属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
➢ (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 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 售原煤,依照《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财税 〔2014〕7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 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其计 算公式为: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 率
一、计税依据
➢ (3)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 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 认计税依据时可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知识点总结资源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资源开发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资源税的相关知识点。
一、资源税的定义和作用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其主要作用包括:1、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通过征收资源税,提高资源开采成本,促使企业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开采和浪费。
2、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由于不同地区、不同品质的资源存在差异,资源税可以调节这种因资源条件不同而产生的收入差距。
3、增加财政收入:为国家提供稳定的财政资金,用于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二、征税范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和盐。
具体的应税资源品种由《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列入税目税率表的,不征收资源税。
但如果是经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也应当征收资源税。
三、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此外,如果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四、税率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税率的确定,根据不同的应税资源和开采条件等因素有所不同。
五、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资源产品的销售额。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从量计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六、税收优惠资源税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十章资源税类
❖ 四、计税依据
❖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 五、税率
❖ 耕地占用税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 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 率。
五、减免税
❖ (一)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 3.炸药库用地; ❖ 4.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 (二)减征或免征耕地
第一节 资源税
❖ 一、概念: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 和个人开征的税
❖ 二、征收原因 ❖ 1. 受益性 ❖ 2. 公平性 ❖ 3. 稀缺性 ❖ 三、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
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一节 资源税
❖ 四、计税依据: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 ❖ 五、税目与税率:从量计税,差别比例税率
税目
一、原油 二、天然气 三、煤炭 四、其他非金属原矿 五、黑色金属原矿 六、有色金属原矿 七、盐
固体盐 液体盐
税额
8- 30元/吨 2--15元/千立方米 0.3--5元/吨 0.5--20元/吨或立方米 2--30元/吨 0.4--30元/吨
10--60元/吨 2--10元/吨
❖ 六、减免税 ❖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 (二)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
至10年。 ❖ (七)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
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八)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
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九)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用地。 ❖ (十)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六章资源税
2.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 应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 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3.纳税人在资源税纳税申报时,除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将其应税和减免税项目 分别计算和报送。
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 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 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非精矿产品的,视同销售原矿,依照有关规定计算 缴纳资源税。
(四)资源税与增值税之间的关系: 1、两税区别: ①征税范围不同; ②环节不同; ③与价格的关系不同; ④计税方法不同。 2、两税联系:同时缴纳时,从价计征的销售额
有一致的情形。
第三节 资源税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一、减免税项目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
【提示】原矿销售额不包括洗选厂到车站、码 头或用户指定运达地点的运输费用
3、视同销售: ①纳税人将自采原矿加工为精矿自用或者进行
投资、分配、抵债以及以物易物等情形的,视同销 售精矿,依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②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对外销售的,在销售 环节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连续生产
(2)将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 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 面的,视同销售原煤。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 (1)洗选煤对外销售: 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
税率
洗选煤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 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 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自用时一次性 征收,属于价内税。
2024年资源税现状及改革内容分析报告
一、资源税的背景和意义资源税是指国家对资源类产品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资源税的征收目的是为了调节资源供求关系,保护资源环境,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资源税也是一种资源约束措施,通过对资源的征收与管理,实现资源价格的内部反应,引导资源配置与沉淀。
二、2024年资源税的现状1.税种范围:2024年,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煤炭资源税、石油资源税、天然气资源税和稀土资源税等。
2.税率调整:2024年,我国对资源税的税率进行了调整。
其中,煤炭资源税的税率按照销售额的3%征收,石油资源税的税率则按照销售额的5%征收。
此外,我国还对稀土资源税进行了调整,提高了稀土资源税的税率。
3.征收规范:为了规范资源税的征收,2024年,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税务部门对资源税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等。
三、2024年资源税的内容1.税制:在资源税的征收方面,2024年,我国推出了新的资源税方案。
这一方案主要包括对资源税税率的调整和,以及对资源税实施综合征收的措施等。
通过这一,实现了对资源税的科学化、规范化征收,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和资源税的征收质量。
2.政策调整:在资源税征收的政策方面,2024年,我国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其中,对煤炭资源税实施差别化政策,通过降低一些地区的煤炭资源税税率,保护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煤炭企业的发展;对稀土资源税实施一些特殊政策,以促进稀土资源的研发和利用等。
3.取消资源税:为了精简税收体制,2024年,我国还对一些资源税进行了取消。
其中,对一些极低产出或生产周期长的煤矿、油田等资源进行了取消资源税的政策,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四、资源税的影响和建议资源税的对于我国的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适当调整资源税的税率和政策,可以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但是,资源税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税率的调整需要考虑到资源产量和环境影响等因素,避免对企业产生过大的冲击。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本章内容:第一节资源税概述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第三节征税范围★第四节税目、税率★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六节申报与缴纳★第一节资源税概述一、概念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二)具有受益税性质(是资源有偿分配)(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三、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四、资源税与增值税——重叠征收资源税与消费税无关资源税:一次课征制、价内税。
应税矿产品和盐,均不属于消费税课征范围。
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注意:1.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注意:1.未税矿产品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不能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矿产品。
2.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非矿山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等。
第三节征税范围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的征税规定(一)伴生矿(同矿床内、副产品):不单独征税,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二)伴采矿(同矿区内):征收资源税。
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伴采矿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资源税。
(三)伴选矿(选矿中的副产品):不征税资源税。
(四)岩金矿:(原矿的尾矿)原矿已纳过资源税,选冶后形成的尾矿进行再利用的,只要财务和实物操作上同应税原矿明确区分,不再征收资源税;划分不清的,按原矿征。
资 源 税
【例5-18】承前例5-17,该公司关于资源税的相 关账务处理为:
四、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 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纳的资源税, 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收购未完税矿产品,借记“在途物资”等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2、纳税地点
凡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 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
3、纳税期限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 1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纳税人不能按 固定期限纳税的,经核准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实务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为了调节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级差收入, 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资源税的 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 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具体包括: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6)盐。
资源税类知识点总结
资源税类知识点总结一、资源税的定义和特点资源税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或者破坏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形式。
资源税的征收对象通常包括矿产资源、能源资源、水资源等。
资源税的征收方式有多种形式,例如按照资源的产量、销售额或者利润等方式征收。
资源税的特点包括:1. 直接与资源开采、利用相关。
资源税是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征收的税收,它与资源的产量、销售额或者利润直接相关。
2. 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资源税的征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调控,从而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
3. 合理利用国家资源。
资源税的征收可以促使资源开采企业进行合理利用国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 收入来源多元化。
资源税可以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丰富了国家的税收渠道。
二、资源税的征收对象资源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能源资源和水资源等。
1. 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包括各种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稀有矿产等,如煤炭、铁矿石、铝土矿、石油、天然气、稀土等。
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和破坏进行资源税征收,是保护矿产资源、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手段。
2. 能源资源能源资源是指可以提供能量的资源,包括化石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风能、太阳能、水能等)。
对能源资源进行资源税征收,有助于促进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3. 水资源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对水资源进行资源税征收,可以促使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同时也可以用于保护水资源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除了上述三类主要资源之外,还有一些国家对其他资源如森林资源、渔业资源等进行资源税征收。
三、资源税的征收方式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征收方式包括按产量征收、按销售额征收、按利润征收和混合征收等。
1. 按产量征收按产量征收是指根据资源的开采或者产出数量来确定资源税的征收额。
这种方式适合于对矿产资源等进行征收,可以促使企业进行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避免大规模恶意开采。
第五章资源税13页PPT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五)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为支付货款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 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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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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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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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6年7月1日起,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减征 30%,即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
例题 1、某铁矿山10月销售铁矿石4万吨,另外自用入
选铁精矿的铁矿石原矿6万吨,按规定该矿山适 用的资源税税额为15元/吨。计算应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40 000+60 000)*15*40%=600 000元
第一节 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国有 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 税。
我国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资源税, 1993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原盐税并入资源 税,并颁布了新的《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4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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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第一节资源税概述一、概念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二)具有受益税性质(具有资源有偿分配)(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四)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例题·多选题】我国现行资源税的特点有()。
A.具有受益税性质B.具有行为税性质C.实行从量定额征收D.只对特定资源征税E.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答案』ACDE『解析』我国现行资源税主要有四个特点,没有选项B陈述的特点。
三、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例题·多选题】下列原则属于资源税立法原则的有()。
A.平等互利原则B.效率优先原则C.个别征收原则D.普遍征收原则E.级差调节原则『答案』DE『解析』资源税立法原则概括为两点,即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
暂不征收资源税。
【例题·单选题】依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应缴纳资源税的是()。
A.冶炼企业进口矿石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D.中外合资企业采矿铜矿『答案』A二、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
【例题·多选题】在资源税中,下列应税资源产品可以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的有()。
A.原油B.铜矿石C.天然气D.石棉矿E.铁矿石『答案』BDE第三节征税范围一、矿产品(一)原油原油系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天然气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六)有色金属矿原矿【例题·单选题】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煤炭中属于资源税征收范围的是()。
A.煤矿开采销售的原煤B.商业企业销售的选煤C.生产企业销售的蜂窝煤D.商业企业销售的原煤『答案』A『解析』资源税是对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征收资源税的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例题·单选题】根据现行资源税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我国目前的资源税具有受益税性质B.资源税的立法原则充分体现了级差调节C.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D.资源税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水资源『答案』D『解析』资源税征税范围目前暂不含水资源。
二、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三、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岩金矿的征税规定(一)伴生矿——不(单独)征(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二)伴采矿——征(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伴采矿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征收资源税)。
(三)伴选矿——不征(对于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四)岩金矿——岩金矿原矿已缴过资源税,选冶后形成的尾矿进行再利用的,如不能划分清楚的,应按原矿计征资源税。
【例题·单选题】某铅锌矿山2009年5月开采并销售铅锌矿原矿340000吨,在开采铅锌矿的过程中还开采了铝土原矿6800吨,对外销售4500吨,该矿山5月份应纳的资源税为()元。
(该矿山资源税单位税额为:铅锌矿20元/吨,铝土矿18元/吨)A.761000B.532700C.802400D.6881000『答案』D『解析』开采应税矿产品的同时开采伴生矿应纳资源税的计算。
应纳资源税=(340000×20+4500×18)=6 881 000(元)第四节税目与税额一、资源税的税目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二、资源税的税额(一)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税率,即固定税额。
以应税资源的计量单位“吨”或“千立方米”等确定0.3—60元的8个幅度税额。
对冶金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征4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
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出品应税产品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
(二)税额确定的依据1.依据应税资源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技术因素。
2.依据部分资源加工产品的税负转移情况。
3.依据盐类产品的税负变化情况。
【例题·单选题】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资源应征收资源税的是()。
A.水资源B.天然原油C.森林资源D.人造石油『答案』B『解析』征收资源税的原油是指开采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般计税方法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课税数量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况:(一)一般规定1.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均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矿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例题·单选题】依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自产自用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B.销售应税资源,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C.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销售数量D.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不缴纳资源税『答案』B『解析』销售应税资源,应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收购未税产品的单位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矿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特殊规定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额计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移送使用量而采用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具体规定如下:⑴煤炭。
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⑵金属矿产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
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例题·单选题】某煤矿2009年3月开采原煤400万吨,销售240万吨;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选煤39万吨,销售选煤30万吨,选煤综合回收率30%,资源税单位税额5元/吨。
该煤矿2009年3月应纳资源税()万元。
A.1700B.1850C.2000D.2150『答案』A『解析』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应缴税数量。
资源税=(240+30÷30%)×5=1700(万元)【例题·计算题】某铜矿山2009年某月销售铜矿石原矿2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适用的税额为1.2元/吨,则:【解析】(1)外销铜矿应纳资源税:20000×1.2=24000(元)(2)移送使用铜矿应纳资源税:4000÷20%×1.2=24000(元)(3)合计应纳资源税=48000元3.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4.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的。
纳税人以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数量。
如果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己纳税额准予在其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抵扣。
【例题·单选题】2009年10月,某盐场以自产液体盐50万吨和外购液体盐60万吨共加工成固体盐27万吨,生产的固体盐本月全部销售。
该企业液体盐和固体盐资源税税额分别为10元/吨和50元/吨,外购液体盐资源税税额为8元/吨。
2009年10月该盐场应纳资源税()万元。
A.870B.1350C.1370D.750『答案』A『解析』2009年10月该盐场应纳资源税=27×50-60×8=870(万元)。
【例题·多选题】某煤矿(机构所在地在甲地)2008年8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开采原煤80万吨,其中包括在邻省乙地矿井开采的原煤30万吨;将甲地开采的一部分原煤移送生产煤炭制品,共生产煤炭制品40万吨;销售原煤60万吨(其中销售邻省矿山开采的原煤20万吨),销售煤炭制品35万吨。
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甲地矿井的资源税税额为3元/吨,乙地矿井的资源税税额为4元/吨,煤炭综合回收率为70%)A.该煤矿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分别为甲地和乙地B.该煤矿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100万吨C.该煤矿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95万吨D.该煤矿资源税的适用税额全部适用甲地的税额E.该煤矿应纳资源税350万元『答案』AE『解析』资源税的纳税地点为矿产开采地;资源税的课税数量为销售的原煤和销售煤炭制品还原后的原煤数量合计数=35÷70%+60=110(万吨),税额按开采地税额执行。
应纳资源税=20×4+40×3+35÷70%×3=350(万元)【例题·单选题】2008年8月,某油田开采原油10万吨,开采天然气8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原油8万吨.销售天然气700万立方米:当月修理油井使用原油0.1万吨。
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分别为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
2008年8月该油田应纳资源税()万元。
A.250.50B.253.50C.312D.315『答案』A『解析』8月份应纳资源税=8×30+700×150÷10000=250.5(万元)【例题·单选题】某油田2007年6月生产原油25万吨,当月销售20万吨,加热、修井用1.6万吨,将0.4万吨原油赠送给协作单位;开采天然气700万立方米,当月销售600万立方米,待售100万立方米,原油、天然气的单位税额分别为30元/吨和15元/千立方米。
该油田2007年6月应纳资源税()万元。
A.600B.612C.621D.825『答案』C『解析』应纳资源税=(20+0.4)×30+600×150÷10000=621(万元)二、代扣代缴1.目前资源税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